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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地承包合同范本(19篇)荒地承包合同范本(精选19篇)荒地承包合同范本篇1甲方(出租方)乙方(承包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村部两委会研究决定,双方本着平等、资源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将位于东南西以沟边为界、北以桥为界,租给乙方栽植核桃树、种植、养业等由乙方有偿使用
二、出租期限承包期为50年共230亩从20_年1月1日至2064年12月30日止乙方应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费20—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优先继续承包权20—年、如乙方放弃承包权,所享用不予退还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继续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权20—年,也可无偿退出
三、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利用率,同时支持乙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和精神,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四荒承包范围及面积㈠四至界限东至,西至,南至,北至㈡总面积为亩以上四荒,甲方具体占用面积及四至,以双方盖章确认的图件为准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结算方式甲方承包乙方上述四荒期间,每年向乙方支付元(大写)土地占用补偿费等费用该费用甲方按年支付乙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如国家法律、政策对四荒承包期限进行调整,则以法律、政策允许的最长承包经营期限为本合同的实际执行期限,双方根据期限变更情况商定承包费用的增减本合同约定的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双方根据法律、政策及实际情况,协商续承包期限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四、承包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甲方承包乙方所属四荒,该四荒应没有权属纠纷,其所有权仍归乙方享有,甲方取得该四荒上述范围内的使用权,甲方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双方的权利均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集体和个人不得侵犯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国家规定结合企业自身条件及时办理土地征占手续,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予以提供帮助
2、甲方有权在四荒范围内修建必要的住房及供水、供电、通道、拦洪、蓄水、灌溉、护坡等设施
3、甲方占用乙方上述四荒期间,乙方对所属村民妨害甲方使用上述四荒的行为有义务予以制止、排除,否则应承担连带责任
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对所占用四荒的使用权不受干扰,涉及村民纠纷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因政策或纠纷问题等原因影响甲方正常作业的,乙方根据使用情况,退还甲方结余的承包费用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承包费用,应承担未支付部分10%的违约金
2、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并承担承包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村民或他人干扰或破坏甲方的承包范围,对甲方遭受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损害甲方资产、妨碍甲方正常作业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
七、其它
1、甲方报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的土地占用期限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政府部门批准的期限为准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政府部门批准的占地期限内已支付乙方的土地补偿费等费用不再重复支付乙方,甲方未支付乙方的土地补偿费等费用仍按本合同标准支付,不再变动
3、甲方承包乙方四荒土地后在此范围内先用砰石将沟填平,然后覆盖土层,具体种植条件
4、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荒地承包合同范本篇6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甲、乙双方就有关土地租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并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村小组荒山林地使用权和经营权租赁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在贵溪市的荒山林地面积约亩,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租赁给乙方生产经营
二、租赁期限为年,荒山林地自20—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缴交方式年租金共计万元(大写),租金每伍年交纳一次租金,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待甲方把山上的树木及村民种植物清理完毕后(不具经济价值的甲方可不清理),乙方交第一个伍年租金万元(大写元整),以后以次类推,收款后甲方须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为凭
四、甲方责任
1、签合同时甲方必须出具山权证,在本合同成立后,甲方会同乙方看察山地,按合同规定,如数按合同约定界线内的荒山林地和相对应的林权证变更给乙方使用
2、作为甲方因保证租赁山地享有合法的出租权,不得在租赁期限进行抵押、另行出租等处分权属行为,保证山地租赁时不存在任何以属上的争议,若因山地权属不合法,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该负责全额赔偿;
3、乙方在翻山平地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甲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给乙方,如出现山岭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4、乙方造林后,甲方群众不得进入造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村规民约处理
5、乙方在租赁山地期间,如向上级申报项目需该村小组出具相关证明,甲方在不影响本村小组其它林地归属权的情况下给于支持配合
6、甲方在租给乙方山地之前,山地上现有树木的砍伐涉及报批相关手续由甲方村民负责,如有任何纠纷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7、如乙方在租赁期间需把山权证过户到乙方为法人的企业,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五、乙方责任
1、租赁的山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租赁的山地乙方只能(除业务用户占地外)用作生产农林作物,不得搞非法生产经营
3、租赁林地必须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
4、在生产建设设施中,不能影响甲方农业生产和水利等设施;
5、乙方在施工或生产经营中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影响村民的正常农业生产
六、林道及林业设施承包期内,乙方对造林基地及其投资建设的林业设施享有专有使用权,林地内原有道路双方可以共同使用
七、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必须将出租地面附作物清理完毕,附作物归甲方所有,如三个月未清理结束乙方可自行处理
八、租赁期间乙方生产需要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的村民劳动力
九、此合同不因村委会的变更和该村小组干部换届而变化,甲方法人代表更换,本合同仍有效
十、合同变更或解除下列情况之一,皆构成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事由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造林基地被国家征用;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4、甲方内部纠纷及山权证不合法,致使乙方不能生产作业,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5、甲方在租赁期限内把山权证过户给乙方使用
十一、乙方在租期内,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可以租给第三方经营
十二、整体合同过户给第三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十三、租赁期满,甲方若有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但必须重新订立合同,且应注明继续租赁的年限和年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如乙方不继续承租,应负责将林权证过户到甲方名下
十四、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奉还给甲方的出租地
十五、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提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
十六、本合同订立由双方签字按手印后方可生效履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一份报备公证处,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年月日荒地承包合同范本篇7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燕子墩乡蛟龙口村村民委员会委员经协商,愿将本村现有位于荒地亩承包给乙方建养殖厂,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1、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一日至年一月―日
2、付款方式,乙方于年月日一次性交清年位于亩荒地元整,甲方收到租金后应该给乙方出具收据并签村委会章
3、甲方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必须以本合同为依据,报本村村民委员会和燕子墩乡经营管理站备案登记,乡、村两级组织必须保证不干涉乙方和承包经营权
4、乙方在承包荒地期间,因建厂及后续生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负合同期满后,如再次发包,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5、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荒地的使用权由乙方所有可与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经营期不得超过本协议期限,流转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将土地发包给乙方,要保证发包土地权属清除,没有任何争议,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所承包土地,保证原有道路畅通如有遗留问题一律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乙方同时搞好生产场地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
6、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地,在承包期内,国家给予该承包荒地的优惠政策和各种补贴由乙方享受发包方承包方荒地承包合同范本篇8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为了充分利用荒地、荒山、荒田,搞好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多经果树木,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将其山场荒田、荒地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议,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荒山、荒田、荒地地址面积亩承包四界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甲方确定该田、地无任何纠纷,须提供一切与田、地有关的原始法律凭证及相关手续,保证面积、四至准确、权属清晰
三、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承包期内,田、地所有权属甲方,田、地使用权归乙方
四、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用于农林业发展,年后并按该田、地经营产品出售时按市场价所得利润按30%给甲方
五、在承包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开发管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如发生火灾,甲方要协助安排人员帮助扑救,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山场内有用地,但特殊用地必须和乙方协商(不得超过8平方米),所有破坏林木及生长的作物须按市场价付给乙方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共计人民币:¥20_元整)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依法维护双方的权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拥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合同期内如果国家对荒山荒坡进行补贴或征用,地上附着物归乙方,土地补偿金全归乙方
3、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进行转租合同期满后,乙方有续租的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除双方协议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违约则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缴纳违约金人民币¥20—元(两千元整);如果甲方违约则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除地上物外,缴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七、纠纷的解决方式
六、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将该荒山、荒田、荒地另行收包或回收另作他用,否则要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遇国家政策变动而需要改变合同条款,双方应重新协商,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期满,乙方不得将山场变为荒田、荒地、并将当时生长的作物无偿全部归甲方所有,如乙方继续承包,享有优先承包权
九、从屋场到山场大路由甲方提供土地、修路所占面积,所毁林木、作物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修路资金,修好的大路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可以使用大路的维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村委会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时间荒地承包合同范本篇9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发包方、承包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基本状况
1、土地属性荒山
1、总面积约荒地500亩(具体面积以四至界限为准)
2、承包土地的四至界限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承包期限、价款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共计43年,自20_年10月1日起至2055年12月31日止
2、承包费共计人民币一万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承包款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承包农户可以用于种植粮食、经济作物等,也可以用于农业开发和产业化经营、旅游观光等(含用途相关配套设施)
四、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依法拥有土地所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执行区、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督促承包方履行耕作义务,确保土地不博荒;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珍惜土地资源,不得荒芜土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七、承包双方当事人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一份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章后立即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一日荒地承包合同范本篇10甲方(出租方)乙方(承包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村部两委会研究决定,双方本着平等、资源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将位于东南西以沟边为界、北以桥为界,租给乙方栽植核桃树、种植、养业等由乙方有偿使用
二、出租期限承包期为一年共230亩从20—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0日止乙方应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费20_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优先继续承包权20年、如乙方放弃承包权,所享用不予退还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继续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权10年,也可无偿退出
三、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共计人民币:¥20_元整)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依法维护双方的权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拥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合同期内如果国家对荒山荒坡进行补贴或征用,地上附着物归乙方,土地补偿金全归乙方
3、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进行转租合同期满后,乙方有续租的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除双方协议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违约则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缴纳违约金人民币¥20__元(两千元整);如果甲方违约则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除地上物外,缴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七、纠纷的解决方式在合同的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当地法院即黄龙县人民法院
八、其他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个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合同签证荒地承包合同范本篇11出租方(简称甲方)嵩县车村,镇水磨村,稻谷条村民组.承租方(简称乙方)法人代表陈永华(40%股份),张建(30%股份),段云(30%股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住址甲方委托现任组长将稻谷条村民组范围荒山(约一千三百亩)承包给乙方开发生态旅游,山下荒地(耕地)提供给乙方经营开发建设等地面附属物甲方清点补赏给乙方后归乙方所有,甲方漏点的附属物自乙方补赏之日起不得再此提出异议,应有甲方负责荒山及土地乙方承包期限七十年,今后荒如有国家补贴应归乙方享有,荒山自定立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补赏给甲方荒山费用元甲方将林权证过户给乙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四至边界东指南指西指北指二.承包价格及支付方式
1.荒草地亩亩/元
2.非耕地亩亩/元
3.耕地亩亩/元三.地面附属物
1.核桃大棵,棵/元,中棵,棵/元,小棵,棵/元
2.山芋肉树棵,棵/元
3.板栗树棵,棵/元
4.杂树棵,棵/元四.承包标准承包时间为年,即年月曰起至年月日止支付方式山下土地每年承包费为元,每年提前一个月支付
4、每次承包金交付给甲方当届村民小组负责人(组长、会计),并由其发给各农户,甲方提供给乙方正式收款凭证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将所租范围内山林完整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租山林无权属争议,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该承包山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承包山地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承包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通往开发区域12米宽的道路,包括山门口一块空地,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对此承包地进行自主的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
2、承包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优惠、待遇等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承包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5、乙方在承包期内除交纳所承包地的租金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摊派有权拒绝荒地承包合同范本篇12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甲方将自已拥有产权和使用权的荒地出租给乙方经营林地开发,现就有关事宜,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租期及租地费用的给付1乙方租用荒地的面积为租期自日起至年月日止租地费按一亩元一年,每年共计元¥元2乙方在每年月日前按时续订合同并将地租费用按时付给甲方,不得无故拖延注国家中小河流项目近期没有实施,荒地可一直由乙方承包,如中途项目开工实施,乙方无条件服从让出荒地,甲方不担任何经济补偿
3、承包期内,乙方不向甲方支付租地费以外的任何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要求增加地租费
二、甲方因保障乙方在承包期内经营良好的环境,有责任协调处理相邻关系,保证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如发生矛盾和冲突,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相关调解工作
三、乙方种植的意杨树归乙方所有甲方对此项种植项目不拥有产权和管理权在内的任何权利甲乙双方在维护荒地现状前提下,甲方拥有监督权
四、乙方在承包期间,如将承租地转租他人或转租、变卖他人,乙方在行使此项权利时,在事前征求甲方意见,不违背前三项前提下,甲方不得干预,并协助好乙方的相应工作
五、乙方经营荒地种植树木、如能享有国家相关政策和补贴、在合同的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当地法院即黄龙县人民法院
八、其他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个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年—月—日年—月—日荒地承包合同范本篇2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甲方将自已拥有产权和使用权的荒地出租给乙方经营林地开发,现就有关事宜,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租期及租地费用的给付
(1)乙方租用荒地的面积为租期自日起至年月日止租地费按一亩元一年,每年共计元(¥元)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享有任何权利
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不得违约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荒地承包合同范本篇13甲方湖南省宜章县浆水乡上源头村委会乙方湖南省宜章县浆水乡上源头村四组村民廖辉为了开发利用荒山地,经村支委研究同意将属其上源头村集体林场其中一小角荒山地发包给乙方开发私办猪场,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双方签订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荒山地面积及四至范围乙方承包甲方荒山地总面积约4亩,以四界范围为准四界范围是南至消毒室横直以水沟为界,北至现有厂房后拉直为界,西至油竹直上以水坑为界,东至加章及胡太等人岭以公路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时间为三十年,承包期限从20—年元月一日起至20—年一月一日止
三、承包款承包款每年人民币伍拾元整,三十年承包期总计承包费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支付办法承包款乙方按承包年限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给甲方(村委会)
四、在承包期限内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一)、乙方享有承包经营权,可自由种养,但不得超出四至范围以外
(二)、在承包期限内,乙方经营管理所需要的资金、费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在承包期间依法经营所得一切利益全部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四)、乙方承包的山地发生权属争议,甲方负责调处纠纷如因国家需要征用的,按照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在承包期限内,不论管理体制、行政区域、人事变动,本合同效力不变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湖南省宜章县浆水乡上源头村委会代表签字乙方签订日期20—年H一月二十二日荒地承包合同范本篇14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流转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第三人(系原发包方)经县镇村组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将所承包的荒山经营权流转流转承包方自愿承包据此,在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
一、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愿将位于土地(荒山)流转承包,流转承包方(乙方)自愿承包经营
二、流转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于土地(荒山),其四至界为东以为界;南以为界;西以为界;北________________以为界;
三、流转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积分别为
四、土地(荒山)流转的用途用于修建开办碎石厂的基础设施、设备
五、土地(荒山)经营权流转转让金及附着物赔偿费的支付方式为
①荒山按每年元/亩—实际流转荒山面积计算;
②土地按每年元/亩—实际流转土地面积计算;
③田按每年元/亩—实际流转田土面积计算乙方在承包当年的第一个月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不因市场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上涨或下跌)甲方流转土地为以上第种
六、承包期限
①耕地为年;
②草地(荒地)为年;
③林地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计算甲方流转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为以上第种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确保所流转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损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转的经营权转让金及青苗附属物赔偿费用等其中计算标准以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支付方式计算
(3)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享有该土地(荒山)的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承包经营期满,由乙方与第三方(原发包方)自行商议,与甲方无关
(4)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因其它原因如农转非等情形,则其承包收益权终止,由第三方(原发包方)收回,并与乙方自行协商,与甲方无关
(5)甲方享有优先的在乙方碎石厂提供劳动和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
(6)在乙方生产、经营期间,甲方不得无理取闹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扰乙方正常的生产和经营,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在甲方生产经营期间(或期满),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权利如上涨流转承租金、复耕等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正常的生产、经营的权利,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产生的任何纠纷
(2)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自享、风险自担
(3)乙方有权决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认和聘用员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提供劳动力和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利
(4)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甲方不得无理取闹,破坏生产设施设备,阻扰生产,否则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的权利,情节严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八、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体管理费后,第三人有义务协调处理甲乙双方矛盾和纠纷,合理确保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体管理费第一年为元;第二年为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在上一年度山体管理费的基础上逐年递增%O
九、此协议是在经第三人村民代表讨论通过,一致同意甲方对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甲、乙双方自愿流转承包
十、违约责任此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任何胁迫、误解和规避法律法规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除赔偿守约方损失外,另支付守约方违约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此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无需公正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二、此协议为第三人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场予以见证的情况下,双方自愿达成
十三、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周家镇龙虎村6组及周家镇龙虎村委会各执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商议甲方(签名捺印)乙方(签名捺印)第三人(及村民代表)在场人年月0荒地承包合同范本篇15订立合同双方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的经济效益目的,甲方将坐落在六组西北的大岛山东坡处的荒山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面积亩四至东西南北
二、承包期限50年(—年—月一日—一年一月—日)
三、承包价格每年10元每亩(合计金额小写)
四、付款方式逐年付款(乙方给甲方留欠承包款条)
五、植造树种梨树、松树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已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根据会议内容与乙方签订合同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的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必须保证原有柠条成活率,否则终止承包合同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改变该荒山的林业用途,该荒山所用权不变归甲方所有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承担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镇林业站一份甲方(盖章)代表(签字)乙方(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荒地承包合同范本篇16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为了增加土地数量及经济收入,我申请将琵琶沟(东至野场沟,南至琵琶节山,西至白肚子腰,北至现有土地边缘,全部治理成耕地为了稳定农村荒山、荒沟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四荒承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四荒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荒山、荒沟的用途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沟治理成耕地,再植树造林
二、承包时限从20—年7月1日至20—年7月1日,合同时限20—年
三、荒山、荒沟承包数量及费用甲方将琵琶沟约100亩的山沟承包给乙方治理、经营山沟承包费以现金方式支付,共计贰仟陆佰元,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合同约定收取荒山、荒沟承包费;#61570;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荒山、荒沟
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治理,使用承包的荒山、荒沟,帮助协调本村内与其他农户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治理、生产及经营活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承包的荒山、荒沟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置权和受益权;#61570;承包的山沟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沟承包费
3、承包的山沟被国家或本村集体占用,乙方应积极配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政府盖章年月日荒地承包合同范本篇17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发展农村社会经济,保护好生态环境,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顶集体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一、该幅集体荒山东面—为界,南面—为界,西面—为界,北面—为界
二、承包年限为叁拾年,从贰零壹壹年月日,至贰零肆壹年2乙方在每年月日前按时续订合同并将地租费用按时付给甲方,不得无故拖延注国家中小河流项目近期没有实施,荒地可一直由乙方承包,如中途项目开工实施,乙方无条件服从让出荒地,甲方不担任何经济补偿
3、承包期内,乙方不向甲方支付租地费以外的任何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要求增加地租费
二、甲方因保障乙方在承包期内经营良好的环境,有责任协调处理相邻关系,保证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如发生矛盾和冲突,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相关调解工作
三、乙方种植的意杨树归乙方所有甲方对此项种植项目不拥有产权和管理权在内的任何权利甲乙双方在维护荒地现状前提下,甲方拥有监督权
四、乙方在承包期间,如将承租地转租他人或转租、变卖他人,乙方在行使此项权利时,在事前征求甲方意见,不违背前三项前提下,甲方不得干预,并协助好乙方的相应工作
五、乙方经营荒地种植树木、如能享有国家相关政策和补贴、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享有任何权利
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不得违约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月日止
三、承包价款叁拾年共计万仟元整(元整),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开发的项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项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选择开发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自行处理群众工作,如有阻拦等矛盾影响乙方利益,甲方负责减低损失
六、乙方在开发中,如修建项目公路及其他临时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进行施工开发,所遇群众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样给予解决,不准任何人阻拦,甲方必须无偿让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后,如甲方继续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条件必须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议,如协商不一致,甲方无偿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归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有争议
九、如本寨有老人过逝选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积在宽6米,长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场折价
十、本协议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违约,如违约付违约金拾万元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村委会保留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日荒地承包合同范本篇18甲方乙方为绿化荒山,保持水土流失,造福子孙后代,在各级政府部门,林业部门的支持下经甲乙双方讨论协商决定,并向全村村民公开承包,党的小组一至同意决定,将所属小冲村十二组十三组的荒山石岩子(丰收公路两边)承包给乙方造林使用
一、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二、四至界线
三、石岩子荒山面积地属小冲村十二组十三组所有
四、承包年限自20—年元月23日至20_年元月23日止,伍拾年
五、承包费共计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
1300.00元)
六、乙方有权在所承包的荒山范围内植树造林,不得开荒种地
七、在承包期间如国家征占用,所得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
八、由于自然灾害人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九、如乙方需采伐木料,需要有关手续,甲方必须无条件的盖给公章,申请等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负甲方乙方荒地承包合同范本篇19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经清泉村青山队群众会议通过决定,特将本队的‘荒山荒地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同意协议如下
一、荒山总面积亩,包括山,该承包金额按荒山每亩元计,合计大写元备注经村民双方协商,年付款一次,承包期为年承包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甲方不优先承包给乙方,甲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本着不污染环境开办养殖业及种植果树等,有责任保护生态环境
三、荒山承包期间,若国家开发修路等,需征收其土地,土地归甲方所有,苗木及附属设施归乙方所有,同时承包款自征收之日起停付
四、山林改造,经营方式等管理自主权一切归乙方,但不得毁坏山上现有祖坟,但甲方自承包期内不得买卖坟地
五、在合同期内,任何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订本合同外的补充合同
六、如甲方重复发包上述林地或长时间停电停水,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承包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经营方式,如有违约,责任自负
八、付款方式与时间为年付一次付款时间为村民签名当日之内付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山和地,本合同作废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20—年一月—日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一日荒地承包合同范本篇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燕子墩乡蛟龙口村村民委员会委员经协商,愿将本村现有位于荒地亩承包给乙方建养殖厂,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1、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曰
2、付款方式,乙方于年月日一次性交清年位于亩荒地元整,甲方收到租金后应该给乙方出具收据并签村委会章
3、甲方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必须以本合同为依据,报本村村民委员会和燕子墩乡经营管理站备案登记,乡、村两级组织必须保证不干涉乙方和承包经营权
4、乙方在承包荒地期间,因建厂及后续生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负合同期满后,如再次发包,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5、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荒地的使用权由乙方所有可与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经营期不得超过本协议期限,流转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将土地发包给乙方,要保证发包土地权属清除,没有任何争议,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所承包土地,保证原有道路畅通如有遗留问题一律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乙方同时搞好生产场地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
6、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地,在承包期内,国家给予该承包荒地的优惠政策和各种补贴由乙方享受
7、承包期内国家永久性占地补偿款,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8、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在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影响此协议的执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该承包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生产用地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造成方负全部责任
9、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或单方解除合同,如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造成方全部承担
10、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经村委会盖章备案后生效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燕子墩乡经管站备案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月一日荒地承包合同范本篇4甲方乙方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o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乙方时间荒地承包合同范本篇5甲方乙方为推进乙方四荒的开发利用,提高乙方未利用、难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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