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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符合《民法典》、《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四、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派遣在校学生实习
五、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六、本合同期限不得低于二年,合同期限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七、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使用本合同书订立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不需协商之处可写“无”或划掉订立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劳动者需本人签字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张
九、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妥善保管,乙方的劳动合同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甲方应及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交给乙方,并由乙方签收,甲方对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第一条甲方基本信息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住所注册地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及电话第二条乙方基本信息乙方(被派遣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现住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在用工单位符合法律规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岗位(工种)在合同中明确乙方应当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在相应的工作地点工作,但仅限于范围(所在市),具体工作地点在合同中明确第六条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并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遵守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执行相应的工时制度,具体工时制度在合同中明确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将许可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将工时制如实告知乙方第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法律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与身心健康,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乙方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当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乙方补休第九条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办法由甲乙双方与用工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五、劳动报酬第十条甲方应监督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方式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乙方的具体工资标准在合同中明确第十一条甲方于每月日(节假日、休息日提前到最近工作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第十二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第十三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第十四条乙方在劳务派遣期间患病、休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待遇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规定代扣代缴第十六条甲方跨地区派遣乙方的,应当为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办理社会保险第十七条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第十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二十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第二十一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二十二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二十四条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第二十五条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二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甲方因《民法典》第四十六条或者《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第三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三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一、违约责任及劳动争议处理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事项第三十五条甲方应当如实将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晓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且无异议第三十六条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双方应当协商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以劳动合同形式予以确认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劳动合同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甲方应及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交给乙方,并由乙方签收,甲方对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劳动合同续订书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起止日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起止日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饮料制造企业派遣劳务协议书篇3劳务输入单位(甲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地址劳务派遣单位(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年月日起派遣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年,试用期个月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用工单位的生产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七、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使用本合同书订立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不需协商之处可写“无”或划掉订立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劳动者需本人签字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张
九、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妥善保管,乙方的劳动合同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甲方应及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交给乙方,并由乙方签收,甲方对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第一条甲方基本信息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4.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务人员的体检费等
(二)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由甲方确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报酬单;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从以下两种标准中任选一种(J)
(1)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2)若由乙方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4.一次性费用标准为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其他一次性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承担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二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派遣月数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人数为准派遣期不超过半月的,派遣月数按半月计算,派遣期超过半月、不满一月的,派遣月数按一个月计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乙方以书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具体操作按委托书面条款执行)或由乙方直接为派遣劳务人员发放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提供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按期缴纳
3.劳务派遣服务费按(月、季)支付,由甲方于将当(月、季)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乙方开据正式单据交给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其他一次性费用,支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5.劳务人员个人需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按月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于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五)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委托书要求代为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一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甲方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一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日期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住所注册地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及电话第二条乙方基本信息乙方(被派遣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现住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在用工单位符合法律规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岗位(工种)在合同中明确乙方应当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在相应的工作地点工作,但仅限于范围(所在市),具体工作地点在合同中明确第六条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并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遵守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执行相应的工时制度,具体工时制度在合同中明确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将许可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将工时制如实告知乙方第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法律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与身心健康,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乙方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当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乙方补休第九条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办法由甲乙双方与用工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五、劳动报酬第十条甲方应监督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方式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乙方的具体工资标准在合同中明确第十一条甲方于每月日(节假日、休息日提前到最近工作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第十二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第十三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第十四条乙方在劳务派遣期间患病、休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待遇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规定代扣代缴第十六条甲方跨地区派遣乙方的,应当为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办理社会保险第十七条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第十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二十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第二十一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二十二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二十四条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第二十五条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二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甲方因《民法典》第四十六条或者《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第三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三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H、违约责任及劳动争议处理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事项第三十五条甲方应当如实将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晓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且无异议第三十六条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双方应当协商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以劳动合同形式予以确认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劳动合同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甲方应及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交给乙方,并由乙方签收,甲方对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饮料制造企业派遣劳务协议书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一月―日签约须知
一、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合同书为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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