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41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第4条根据我市教育局20xx年1月1日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5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第6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第18条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学年度初由校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计划超预算支出项目,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主任及财务副主任共同签字确认、由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第19条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第20条学校的费用支出管理制度第六章年度净收益及其分配第21条年度净收益是指学校年度收入扣除办学成本后的余额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第22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学校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学校发展资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奖学助学基金,用于支付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报酬及困难学生补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风险保证金,用于学校发生意外事故和学校终止的善后处理本条各项资金提取累计未使用总额达到本年度预算支出总额的70%时,不再进行提取各项基金的使用须在年度预算内做专项预算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剩余部分按国家相关规定,由校董事会决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第七章资产管理第23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第24条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第25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会款项、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第26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
二、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和陈列品,折旧年限为10年;
三、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5年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可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调整第27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校董事会批准第28条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第29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二」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结合我区中小学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
1、根据我区现行的财务管理模式,局属各学校(园)对所辖中小学财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乡镇学校只设报帐员,在中心学校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财务活动区直学校需设主办会计与报账员,在区财政局监督与学校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财务活动
2、各学校(园)的专兼职财务人员必须选派原则性强,廉洁奉公,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有一定专业知识,爱岗敬业,全心为教育事业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人员的人员
3、各学校(园)财务人员的配备必须按规定上报教体局审核备案,学校不得擅自更换财务人员
二、会计核算管理
1、各学校(园)必须按照《中小学会计制度》和《政府预算收支科目》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2、各学校(园)每月5日之前向区教体局计财股上报上月财务报表
三、预算管理
1、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包括普通初中、职业初中、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分、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和特殊学校农村中小学预算以财务独立核算的学校为基本预算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的中心学校统一编制
2、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要求
(1)学校应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合理编制年度收支计划
(2)学校应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预算的内容要全,预算的数据要实,预算的安排要细,预算的执行要严
四、票据管理
1、票据的发放票据由财政部门统一供应,区直学校在区财政局统一领购,乡镇学校在教体局计财股统一领购学校要严格执行“专人保管、限量领购、以票管费、票款同行”的规定
2、票据的使用各校必须明确票据种类及使用范围,各类款项必须使用《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经区物价局批准许可性收费项目须使用《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据,严禁票据混用
3、票据的核销区直学校由区财政局核销,乡镇各校票据由计财统一核销,当年已使用过的票据均要核销,未使用的票据登记转为下学年使用
五、收入管理
1、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需要增加的收费项目应向物价部门申报,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学校不得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代收费项目,实行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及时结算预收费用
2、学校收费实行许可证和公示制度,增强收费工作透明度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收费票据的管理制度,发生收费行为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不得使用自制票据、三联单、白纸条,严禁不开票收费
3、严格执行“校收、区(局)管、校用”原则,学校收费必须在开学后15日内缴入财政专户
六、支出管理
1、支出范围中小学(含幼儿园及高中)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的费用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邮电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校舍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2、支出票据要求一是票据合法,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发票或正规收据(工程预付款必须凭发票支付),严禁白条列支;二是内容清楚,应写明商品和服务的详细内容,不能只写大类;三是要素齐全,包括日期、发票单位名称、商品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签名、填制单位公章;四是无涂改现象,随意涂改原始凭证即视为无效凭证
3、支出审批学校各项支出,实行“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重大开支项目(非正常性支出单笔业务10000元以上)必须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决策,超过20xx0元以上的工程需报教体局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每笔经济业务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即审核人)、审批人签字
4、采购管理制度学校购买物品达300元以上必须先做计划审批,然后购置购置的物品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有关规定填写入库单,由经办人、证明人、收货人共同签字后,予以报销
5、考察管理制度学校严格控制考察费用支出,团体考察活动实行报批制度每项考察活动实施前,须将活动主题、参与对象、人数姓名、考察地点、费用金额和委托办理单位等以书面形式向教体局申报,经教体局批复同意后才能实施,批复后作为考察费用报销入账支出附件
6、绩效工资管理制度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区教体局、人事局、财政局、监察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财综(20xx)288号],严禁利用公用经费和其它收入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严禁在绩效工资外发放任何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严禁违反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5、出差管理制度职工外出公务严格按照《铜陵市义安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规范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义教[20xx]18号)文件执行
6、业务招待管理制度公务接待严格按照《铜陵市义安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规范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义教[20xx]18号)文件执行,严格控制招待费,实行月报制和通报制
7、校内零星维修制度学校发生的零星修缮,超过2万元须报教体局办理报批立项手续,基建工程严格按照《义安区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办(20xx)10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七、资产管理
1、各学校总务处指定专人管理,财务上以价值管理为主,设置总帐和明细帐
2、新增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入帐,坚持做到与会计核算同步
3、固定资产的报废、报销,必须报区国资委批准,方能核减调帐
4、每学期结束后,必须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总务人员、保管人员、会计人员共同参加,核对实存数与帐面数
八、档案管理学校的会计档案,包括票据,应按照国家财政部、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九、严格财务监督制度
1、会计人员按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有权向单位负责人提出意见
2、各校经费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主动接受教职工监督,年终向教代会报告财务收支决算情况,及时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十、严明财经纪律,坚决惩处违法违纪行为
1、各单位应严明纪律,把握好政策依据,学校负责人应带头执行各类财经纪律,执行各项收支标准
2、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帐外帐和私设小金库情形出现
3、对收入不及时入帐或收不入库、坐收坐支及私设帐外帐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出,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同时停止对被查学校的各类资金补助
十一、本制度由教体局计财股负责解释本制度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同的,以此制度为准本制度如有与上级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上级规定执行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三」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中小学校特点,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维护学校声誉;如实的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第四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如住宿费、其他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如利息收入等)第五条学校的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单位预算;学校收取的各种代收费、农村学校收取的幼儿经费都要纳入学校经费帐户统一核算所有经费都不得截留或隐瞒,事项发生后15天内不办理经费解缴手续的视为挪用教育经费,对单位领导人和经办人进行通报并处以违规金额3-5%罚款情节严重的上级部门处理第六条学校面向学生收取的各项费用,除出具收费票据外,一律要填写收费情况统计表,必须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核实签字后,随票据报财务人员记帐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第七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主要包括事业支出、专项支出第八条各项支出应分清性质和类型,正确列支和归集专项支出要与拨入专款配比第九条单位支出按下列口径办理
(1)购入的办公用品可直接列报支出,购入其他各种批量物品在领用时凭出库单列报支出
(2)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第十条人员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人员编制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发放奖金、福利、补助凡发放奖金的,首先要考虑有资金来源,不得举债发奖金;其次要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并严格按考核结果发放并将考核结果随奖金发放表报财务部门备查第十一条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应在教育局核定的预算额度内,根据单位实际业务支出需要,按月有计划、合理地使用凡因实际情况,超出全年预算指标的需打报告,经县局同意,方可列支支出时要严格坚持开支标准对不该报销的项目,做到坚决不报如发现不该报销的而报销,由经办人和审批人负责追回所报资金追不回的资金,由校长和财务人员各承担50虬学校重大支出要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会办,会计人员根据财会制度把住报销关,不办无计划开支,不办理超标准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大宗物品购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购置方案;一次支出小学在20xx元以上,初级中学在3000元以上第十二条基建工程项目必须先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先立项后预算再招标,最后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应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办理工程造价决算,报有关部门审计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项目,会计不予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承建单位必须持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专用发票第十三条校舍维修、装璜项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维修和装璜方案,打报告送县局计财科,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办理有关手续第十四条业务招待费管理业务招待必须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对各类活动或来客确需招待的,原则上安排在学校食堂就餐,所有业务招待费必须在事业支出一公用经费一业务招待费目节科目中核算并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一次第十五条差旅费用管理县内不发出差补助费,县外按规定标准执行外出开会办事原则上不得使用出租车,差旅费报销要一事一单注清楚事由,所有差旅费用必须在事业支出-公用经费-差旅费目节科目中核算第十六条培训费用管理凡是要报支培训费用的,在按有关经费开支标准执行的同时,都必须附有县教育局通知或相关的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第四章资产管理制度第十七条流动资产指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借出款、存贷等第十八条学校收取的各项经费都必须在当日解缴银行,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一、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1、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7、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8、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9、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第十九条学校报帐员根据业务开支情况,及时结报,补足备用金各学校应记好现金日记帐第二十条各学校都要健全固定资产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在支报固定资产购置价款时要同时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固定资产按性质进行分类,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分为教学用房、生活用房、办公用房、其他辅助用房)和建筑物(分为道路护栏、绿化景点、围墙、运动场、其他建筑物);专用设备(分为实验设备、实习设备、文体设备、其他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分为办公设备、车船、医疗设备、炊事设备、服装、其他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价、运杂费、安装费等记帐,购置车辆按支付的车辆购置费及附加费计入购价之内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帐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中的材料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帐
(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学校必须提出申请,经县教育局和县国资局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财会部门即时作资产核减的帐务处理,对因布局调整需要撤并的学校资产的处置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学校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存盈亏毁损表”,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处理,财会部门要根据处理意见及时进行帐务调整第五章财务监督制度第三十四条各学校要成立5—7人的民主理财领导小组,财务单列的学校,每学期结束,进行一次民主理财,并把招待费用、差旅费用以及一学期末的收支结余情况,向教代会做一次报告理财小组对一学期来的收支情况作出评价农村中小学每月进行一次民主理财合理的支出发票和收费统计表,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后,再由报帐员按程序报帐第三十七条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四」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正确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活动,管好、用好各项资金,保护国家财产,维护财经纪律,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会计、出纳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规、政策、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认真贯彻财务管理制度,办理会计、出纳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二、热爱本质工作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向一切贪污、盗窃、铺张浪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会计要认真做好计帐、算帐、报帐工作,认真审查各项收支业务做到手续完备,符合制度;出纳人员要严格审查各种收、付款凭证,对不合法、不合理、不合规定以及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原始凭证不予报销
四、坚持领导审批、会计审核、出纳付款的报帐程序
五、各种原始凭证的报销,经办人必须签字,说明报销用途,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第二条差旅费报销
一、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教职工培训,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二、差旅费报销,必须按现行差旅费规定标准执行,不得突破标准,超标准和绕道的费用由个人自理第三条医疗费报销
一、凡在医院门诊看病、购药者,医疗费自理
二、确需住院治疗者,需本人提出申请(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的检查、诊断书),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住院治疗报销时,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住院证明、发票,方可按规定报销(纳入“两基”办报)第四条招待费报销
一、接待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一般工作人员或来宾时,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根据情况安排招待(接待标准不超15/元人次)接待原则上不安排酒水和饮料,确需用烟酒的,不使用名烟名酒,坚持节俭原则
二、不经主要领导批准,擅自请客或到外地请客的,一律不予报销,费用自理第五条借款制度
一、出差或其他原因需向财务借款的,先由借款人注明用途,由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借出,但必须在出差回来3天内将借款还清,原则上,300元的借款必须经主要领导批,1000元以上的必须经会议讨论通过
二、一般情况下,教职工一律不准借公款,因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公款的,借款人必须写出还款计划,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
三、一律不允许将公款借给非本单位人员
四、凡欠款未还清者,不允许再借款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五」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c)学生学杂费收入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e)其他杂项收入等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a)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a)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b)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c)财务部门各经办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d)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雹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e)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1、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会计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4、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5、财务人员有责任帮助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学校领导违反《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指出的不改正的,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六」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第3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4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5条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学校只设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账具体实行何种体制,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第6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第7条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第三章单位预算管理第8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第9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中小学校特点、学校收支状况、事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第10条预算编制原则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第11条预算编制方法收入预算,应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第12条预算编报审批程序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第13条预算执行和调整中小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项目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第四章收入管理第14条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第15条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学费;借读学生缴纳的借读费;住宿学生缴纳的住宿费;按照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其他费用等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时足额上缴,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独立核算的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第16条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第五章支出管理第17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10、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12、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二、财务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财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指派,不驻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财务主任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情况、税务申报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3、可不定期进行账务与报表等资料的对照复核,必要时向财务主任进行相关情况的咨询;
4、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预算;
5、协助财务主任作好学校的财务经营建议;
6、做好学校董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第18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建设性支出,即中小学校用于建筑设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等新建、改扩建建筑设施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中小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第19条中小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济收入配比第20条中小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第21条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主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习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第22条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法规,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教育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东流镇所有学校及幼儿园第二条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资金供给与事业发展需要、改善办学条件和为师生提供服务的关系第三条主要任务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经济秩序;对小学校及幼儿园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第四条收入是指各单位开展教学及其它有关教育工作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如幼儿园保育费等)及其他收入第五条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入单位预算;预算外资金必须及时全额缴入财政预算外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代收服务性费用要纳入单位账户实行往来结算非财政拨款的学前班收费《安徽省政府非税专用收据统一发票》,收费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管理第六条中心校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独立核算要通过辅助账等形式记载所属办学点的财务活动,同时做好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第七条各项支出应分清性质和类型,正确列支和归集专项支出要与拨入专款配比,要做的专款专用第八条支出要按下列原则办理
1、购入办公用品要由单位财务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办理(两人以上),履行验收审批手续后可直接列报支出,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如大宗物品购置、房屋修缮等)要实行政府及东至县教育服务中心统一采购
2、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4、严格控制发放奖金和超标准搞职工福利禁止用上级补助资金发放奖金、搞职工福利,招待费按东至县财政局、教育局规定比例标准支出,有预算外收入的学校和单位搞职工福利和开支招待费要控制在上级规定的比例之内
5、公用经费要在核定的预算额度内,根据单位实际业务支出需要,要按计划、合理地使用支出时要严格坚持开支标准对不该报销的项目,做到坚决不报重大支出要经中心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财务人员根据财会制度把住报销关,不办理无计划开支,不办理超标准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大宗物品购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购置方案年初编制经费支出预算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日常经费支出情况和年末经费决算情况,要定期向教职工公布并对外公示,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6、基建工程项目必须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先立项再招标,最后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应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办理工程造价决算,报有关部门审计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项目,会计不予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承建单位必须持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专用发票
9、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维修和改造方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办理设计、招标等手续报支经费时要把有关批准手续附后,没有批准手续的财务人员不得办理结报手续
8、差旅费用管理要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次数,出差补助费按规定标准执行外出开会办事原则上不得使用出租车,差旅费报销要一事一单注清事由,履行审批手续方可报销,有预借差旅费的要在出差结束后一次结清
9、学习培训费用管理学校领导和教师应按计划、有目标的参加义务培训,进一步学习掌握国家政策法规和教育教学义务,报支学习培训费用时,在按有关经费开支标准执行的同时,都必须附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相关的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第四章资产管理制度第十条流动资产管理流动资产是指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和库存备品
1、银行存款是在当地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存储的款项,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
2、对已经发生的应收款项,应组织专人清理结算及时收回,不得长期挂帐以后原则上不准出现新的应收款项
3、库存备品要登记造册,要有专兼人员保管,要建立出入库和领用发放签字手续,并要定期进行清查盘点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交通工具、家具用具等单价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但使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学校的图书、课桌椅、办公桌椅、卷柜等按固定资产管理
1、各单位都要健全固定资产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在支报固定资产购置价款时要同时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2、固定资产的计价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价、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账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中的材料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价值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3、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单位必须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和国资局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财会部门即时作资产核减的账务处理
4、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各单位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存盈亏毁损表”,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处理,财会部门要根据处理意见及时进行账务调整第五章负债管理制度第十二条严格控制负债规模,防止债务的膨胀因自然灾害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举债的,必须经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各学校经批准所筹措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第十四条定期清理负债,对各种负债都要整理列出还款计划对未经审批而举债和造成财务赤字的学校,校长和财会人员予以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校长和财会人员责任第六章财务监督制度第十五条各学校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财会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师代表民主理财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民主理财,集体审核财务收支及结余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特别是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的拨入、使用情况要按要求进行公示第十六条各学校及幼儿园每学期结束后要把本学期的公用经费收入、支出情况大宗支出要附文字说明,填报汇总表,上报中心学校第十七条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地方按上级规定执行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八」
一、预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学校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年春期开学和秋期开学,再视其情况,具体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处书面报告交中心学校校长,在中心学校校长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计划外的开支,未经校长中心校批准,不予以报销
二、统一审批制度
1、审批权限
1、开支200元以内,由校长审批;
2、开支200元以上,原则上需经教代会表决通过,由校长负责审批
2、审批程序1所有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证明人签字,最后由校长签字报销2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报账员不得付款,报账员不能入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不得无理纠缠报账员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
(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教代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后,校长批准后方能开支
(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必须由校长同意,并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帐,并签字(写明事由、就餐人数)费用由报账员每月支付一次,并带回附件,发票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律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3)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
(1)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去城内办事应提前报告学校以便统筹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以报销差旅费差旅费、住宿费、车船费按以下标准报销
1、出差六安车费报20元/来回1趟每天生活费20元
2、培训、学习、考察、参观需集体生活、住宿、坐车、培训费按发票报销
四、财务原则
1、账目日清月结,期末整理公布
2、压低、紧扣支出,民主理财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九」为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市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家资产损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二、财务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3、学校要自觉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各项经费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学校,做到票款同步
(二)、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建设性支出、经营性支出
2、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3、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
4、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和批准权限10000元以下支出,由校长审批;重大资金使用,根据“三重一大精神”须由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然后再由校长审批;维修、基建、绿化、设备添置,由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后报上级部门备案或审批
5、支票领用必须由部门主管领用并交于经办人员,领用前必须在财务处作好登记
(三)、财会人员职责
1、学校会计解结算中心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数字准确、及时记帐、按时结帐、如期报帐、经常分析、如实反映情况并运用会计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做好学校领导参谋做好学校的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
2、出纳人员应熟悉、掌握财务制度和收支标准,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原始凭证,以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为收入和支付的依据,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办理和报销或要求退还补正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控制库存现金限额(本文来自于范-文-先-生-网)及时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及应收票据,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和现金使用范围,不得以白条子抵充现金,也不得坐支现金严格空白支
2、银行划款缴交学费发票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3、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
6、财务主任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
4、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财务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票和票据管理,银行印鉴分人保管,确保资金安全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3、报帐人员负有出纳的职责外,还应做好以下几点⑴、及时将学校收入解缴银行,并将收入记帐联和银行存款回执交学校会计人员入帐;⑵、在500元备用金范围内支付学校各项支出业务,并及时向学校报帐;超过500元的支出业务应按批准权限规定,报校长审批后支付
4、财会人员应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记帐凭证每月应连续编号、认真复核、及时打印、妥然粘贴,发现有错及时更正,确保会计核算资料的准确性由于凭证录入错误而导致会计帐簿发生错误,只能通过调整凭证的方法进行调整,即另编记帐凭证以红字冲错误凭证,重新编制正确凭证,任何人不得通过其他操作对机内帐簿作无痕修改
5、报表是进行会计信息综合的重要手段,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会计报表必须实行全市统一格式,不得随意修改报表格式和确定报表文件名称,并按规定要求报送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6、做好财务分析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财务管理以及事业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三、固定资产管理学校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须的物质基础学校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财产总保管员负责财产明细帐的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颁发、调拨、登记、维修工作,定期检查核实分管的财产当分保管员调换时,负责监督交接工作财产保管员分管财产、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随时记录分管财产的变动情况,定期(每学期一次)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学校财产、设备由总务处统一调配使用,专用设备要专管专用,财产设备的‘使用须有领用、借用、回收手续,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学校教职工调离,必须办理公物归还移交手续,经财产总保管员签字后,学校行政才可办理调动手续
2、资产的帐、册财产分保管员应对分管固定资产建立财产登记清册,记录所分管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值等学校必须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3、固定资产减少的鉴定、报批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和转让,一般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和7人资产处置小组讨论房屋、建筑物、车辆等的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报损和转让,要经过有关部门技术鉴定,经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予以核销固定资产经鉴定不能使用且无使用价值时,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单,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和7人资产处置小组讨论方能报损,并作相应的帐务处理,申报表一份交会计作记帐凭证收回的变价款上缴财政学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四、收费管理严格收费管理,加强行风建设,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常抓不懈,严格要求,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和声誉健全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必须在收费前依据有关文件及时向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的申领和变更手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规定亮证收费,公开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规范学校收费票据,严禁自制或代用其他票据,票据的结报实行“向谁购领向谁结报”的办法加强代管费的管理,代管费要按规定统一收缴,集中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按规定项目列支,每学期结束前必须按实结清,列明细向学生公布,余额退还
五、内部牵制制度为了在经济业务处理中查错防弊,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和学校财物的安全完整,各校应制订学校内部牵制制度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过程,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负责经费的报销需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报校长按权限审批后才能办理重大经济业务须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帐、钱、物相互独立分管货币资金实物形态保管和反映货币资金增减变化记录完全独立财产物资保管和反映财产物资增减变化的记录完全独立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印鉴,有学校领导和学校报帐员分别保管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增强学校财务工作透明度学校应建立财务审查小组,对学校经费收支情况每月进行审查,公开学校经费收支的项目和内容,加强群众性的财务监督学校年度收支预、决算应向教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审议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务政策、法规,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把好财权,使经济更好地为教育服务,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各项资金的使用必须根据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在切实贯彻〃量力而行,力行节约〃思想指导下,坚持以下报销原则
1、按核定核算,计划办理
2、按定员、定额开支标准办理
3、按合法的原则凭证办理
4、按规定资金渠道办理(不得预算、预算外混用)
5、按资金的支出口径办理(不得〃以领代报〃或〃以拔持支〃)
二、学校资金的收入要妥善安排使用,要遵循分清主次,合理安排,坚持首先保证教学,量力而行、力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资金渠道,促进学校各项有计划的全面实施
三、学校预算内,预算外资金都必须按国家规定,执行预决算制度,接受财政监督;必须坚持〃量入为上,先收后支,自求平衡,留有余地,以补欠〃的原则学校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必须按照不同来源和用途分别设立账户,分别进行换算,严格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收入凭证制度,加强收入管理
四、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学校一切经济开支,要坚持按照规定手续审批,学校财务人员,会计和出纳分工明确,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线不管账对经费的交纳、核对、报销都应严格审查、复核要分清来往款项,严格防止制度不严,手续不清,用款混乱现象
五、行政费用不得他人借用
六、校长要经常加强对财经工作的检查,督促、定期抓汇报,定期作检查,实行专职管理与民主管理相结合,定期组织教师代表和领导进行审检,使学校财经工作规范化
七、做好经济民主管理,搞好学校财务公开工作
八、学校领导和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经费开支不得突破预算,现金要按规定送银行,帐目日清月结,报表要按时送报
九、设立银行支票专用户,资金使用要经学校领导,财务专管人员和财务人员统一监证使用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况,必须及时上报财务主任
7、做好员工膳食收费系统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第三章学校预算管理第7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的主要内容是支出预算第8条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代支款项不纳入学校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项应纳入“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第9条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学年度预算应在每学年开始的暑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年度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批准下学年度的预算为保证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董事会一般应于每学年度开学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准学年度预算方案如因故未获批准,校长有权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待预算方案获得批准后,先行支付的费用应纳入批准的的预算方案校长在批准的预算资金范围内,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决定预算内资金的第10条预算的调整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相关政策或法规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学校董事会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学校根据董事会的相关批复,重复前款相关程序第四章收入管理第11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学杂费收入第12条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财政(教育)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按学校收取的公办学生的学位数拨付学校的事业经费
二、学杂费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价部门核准收取的应收费用,主要是学生缴纳的学杂费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等第13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账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第14条学校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
一、学校收费项目的规定
1、学杂费,即向学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费
2、学习、生活用品费(即代收款项),用于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的用品
3、其他费用,指未纳入上述收费项目,但按政府部门规定、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费用
二、收费人员的规定
1、教育成本费、代收款项统一由财务部或由学校授权招生办收取,其他人员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学生零星款项(如校服、红领巾款)由生活教师(走读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时交到财务部
3、学生的市外交通费由校车长代为收取,电话磁卡费由总务处代为收取,统一交到财务部
4、对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确需由非财务部收取的费用,必须事先征得财务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才能收取,否则作违规处理
5、其他费用的收取按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收费金额的规定
1、成本费按学校规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项按家长选择的就读方式收取
2、对于本花园的物业业主子女,须持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证明,按规定享受优惠
3、教职员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学,其成本费收费按学校规定办理,先到人事部办理预审手续,经校长批准同意后,按批准的金额收取
4、其他费用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批准、由学校公示的价目表收取
四、收费流程
(一)学费及代收费
1、老生家长选择就读方式一一>财务派发缴费通知一一>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一一>财务汇总学生就读方式统计表并报总务一份一一>总务制作就读卡片一一>学部、总务提供服务一一>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一一>财务计算补退费一一>总务更改就读卡片一一>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2、新生家长选择就读方式一一〉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一一>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一一>总务制作就读卡片一一〉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一一>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一一>财务计算补退费一一>总务更改就读卡片一一>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二)市外交通费校车长期统计学生乘车考勤一一>校车管理员汇总一一>校车长签字确认(电子表格发财务)一一>财务审核汇总一一>校车长定期收取车费并上交财务
五、其他
1、财务部于每学期开学前按规定制定价目表,置于校内网,以供查阅
2、财务部每学期定期(如一个月一次)提供学生就读方式明细表给学部,学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应认真进行核对,如有学生交费与服务不符的,应通知家长向学部办理转档手续
3、学生临时休学的,学部应于三天内书面通知总务及财务,以便办理暂停服务手续,待最终确定结果后,再按规定办理正式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学部相关负责人员承担
4、校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学生交费情况进行现场核对,将核对结果告知校办校办应将核对情况作为当月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如现场核对结果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将对直接责任人员(如生活老师、班主任、学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直接从其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费管理,参照现有相关规定办理第五章支出管理第15条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第16条学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营业务成本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其内容包括与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教研活动支出、教学资料支出和其他费用等
(二)管理费用包括教师以外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修缮费、取暖费、物业费等
(三)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
(四)营业外支出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的盘节等第17条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