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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的申请书范文(14篇)仲裁的申请书范文(通用14篇)仲裁的申请书范文篇1申请人杨某,男,汉族,1981年2月2日出生,驾驶员,身份证号,住连云区宿城乡宝山村宝山组一号,被申请人连云港宁海建材有限公司,住连云港市宋跳工业区振兴路一号法定代表人徐请求事项
1、请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20_年3月至劳动终止日的社会保险
2、请求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给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鉴定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欠发工资、二次手术等费用共计338187元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年3月1日到被申请人处从事驾驶员工作,并于上班当天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两份合同都被被申请人拿走,工作至合同解除,被申请人都没按法律规定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综上所述,被申诉人相应的违法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今特依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能为我主持公道,谢谢!此致申诉人年月曰仲裁的申请书范文篇5申诉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被诉人(劳务派遣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被诉人(用工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元(司法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年月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月的工资赔偿共计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年一月―日仲裁的申请书范文篇6申请人,男,48岁,住地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公司地址O申请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医疗费
15690.5元,伙食补助费756元,交通费1000元,停工留薪期间工资13650元,护理费5178元,后续治疗费6000元,以上共计
42283.5元
2、赔偿申请人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上述具体数额待结果出来后确定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于年月日承包了正阳小区1号楼施工工程,申请人自年月日开始为被申请人施工,年月日晚9时许,被申请人强令申请人冒险施工,致申请人从三楼顶坠落,造成申请人趾骨骨折和右根骨骨折申请人于年月日向开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12月被认定为工伤从事故发生至今,被申请人拒绝赔偿任何费用,无奈向贵院申请仲裁综上所述,申请人因工受伤,依法应享受公司待遇,请贵院支持申请人的申请请求,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此致敬礼!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年月0仲裁的申请书范文篇7申请人张三,男,汉族,—年1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联系电话被申请人扬州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扬州市邢江区一,法定代表人李四,系该公司总经理,联系电话O请求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元(元/月11月二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元(—元/月一月二一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0—年防暑降温费元;
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__年4月份工资元;
6.裁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工作服押金—元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张三20—年2月份入职被申请人扬州—有限公司从事—工作,由于被申请人一直没有给申请人缴纳社保,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加班费、支付防暑降温费等原因,申请人在20年4月30日向被申请人邮寄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要求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加班费等为了维护申请人的权益,至此向贵委提出上述劳动仲裁请求,还望得到贵委支持此致邢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年月日仲裁的申请书范文篇8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住址被申请人—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81400元;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600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600元;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400元
5、护理费10000元;
6、住院伙食费2400元;
7、返还押金5000元以上合计人民币1384000元事实和理由20_年5月9日,被申请人聘请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从事司机兼送货员的工作,工资加提成约2200元/月20__年5月10日19时左右申请人驾驶号货车从至路段经一市,往一县一镇方向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_年4月6日认定为工伤,20—年4月3日—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九级伤残第一次医疗终结时间至20_年2月10日止,第二次医疗期从20—年4月4日起至20—年5月4日止,所有的医疗费都是由被申请人支付了,但从20__年5月直至现在20_年5月30日没有给申请人支付工资,每次找被申请人要求支付工资时,被申请人却要求申请人写借条借钱用于平时的生活开支,现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81400元(20—年5月至20_年5月30日)由于被申请人没有给申请人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以被申请人还要支付申请人工伤保险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600元(2200元/月_8个月);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600元(2200元/月_8个月);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400元(2200元/月_2个月)申请人住院、治疗10个月都是由申请人老婆进行护理,应该支付护理费10000元(1000元/月个月);申请人住院共计80天应该支付住院伙食费2400元(80天_30元/天),被申请人还应该返还押金5000元;合计人民币1384000元现具申请,请求你委依法仲裁此致敬礼申请人20_年—月—日仲裁的申请书范文篇9申请人,男,—岁,住—县—乡一村5组委托代理人,河南辽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开封市中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公司地址开封市三里堡90号申请请求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医疗费—元,伙食补助费—元,交通费—元,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元,护理费—元,后续治疗费—元,以上共计—元2赔偿申请人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上述具体数额待结果出来后确定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于20_年承包了正阳小区1号楼施工工程,申请人自20—年10月8日开始为被申请人施工,20—年3月19日晚9时许,被申请人强令申请人冒险施工,致申请人从三楼顶坠落,造成申请人趾骨骨折和右根骨骨折申请人于20_年7月向开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9月被认定为工伤从事故发生至今,被申请人拒绝赔偿任何费用,无奈向贵院申请仲裁综上所述,申请人因工受伤,依法应享受公司待遇,请贵院支持申请人的申请请求,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此致开封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人20_年9月24日仲裁的申请书范文篇10答辩人_______________公司住址市区路号,电话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有限公司(担任职务)被答辩人,女,年月日出生,族O住址省县乡村组答辩请求
1、请求贵委驳回被答辩人提出的仲裁请求事实与理由被答辩人于年月日进入答辩人单位工作双方最近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年月日,期限为一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O被答辩人于年月日,向其所在生产部门主管请假,期限为一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0O请假期限到期后,被答辩人未到答辩人单位上班,或再办理请假手续,一直到同年月日,被答辩人才再次出现在答辩人单位,声称自己患病回家治疗答辩人要求被答辩人出具相关的治疗和病休证明资料,被答辩人无法出具答辩人要求被答辩人补齐相关治疗和病休证明,被答辩人不但不去补齐相关证明,还到答辩人生产车间无理大肆吵闹,已严重影响到了答辩人的正常生产,也造成了部分损失由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日这段时间,答辩人四处找寻也没有找到被答辩人,使被答辩人的工资无法支付被答辩人于年月险事宜,20_年4月10日中午时分,申请人在驾驶被申请人的苏G82509号货车往开发区中粮直属库送货途中,行至黄海大道与242省道路交叉路口处时,被一辆苏G86331号重型自卸货车撞到,并经交通巡逻支队开发区大队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致申请人受伤,后申请人被送到解放军一四九医院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等费用近60000元,被一四九医院诊断为右股骨干骨折,右胫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导致申请人不能独立正常生活,需要专人照料日常生活,至今腿脚还行动不便,病情稳定后申请人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处申请了工伤认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处依法作出了连人社工认字[20]第499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受伤部位及伤情为工伤,20—年5月17日连云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连劳鉴通【20_】578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认定申请人为八级伤残由于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宜,致使申请人在受伤后不能得到相关保险待遇,为此申请人找被申请人多次协商具体赔偿事宜,可惜至今申请人仍没有得到被申请人一点应有的赔偿综上,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特向贵委提起仲裁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全部请求此致日来答辩人单位后,答辩人要求向被答辩人支付上述工资,也被被答辩人严词拒绝被答辩人的社会保险,由答辩人一直缴纳至今,并未中断并且答辩人至今为止,从未向被答辩人口头通知,或者书面通知,或者暗示,要与被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综上所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劳动合同并未终止或解除,被答辩人的.申诉事实纯属捏造,子虚乌有请求贵委依法仲裁,予以驳回此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答辩人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仲裁的申请书范文篇11申请人,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申请人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申请请求
一、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签订的赔偿协议无效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年月至年月期间的社会保险;不能补缴的,赔偿损失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元
五、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
六、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712o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年月入职被申请人在有限公司工作年月日凌晨时许,申请人在工作过程中,开包装机时,不慎被机器夹伤左手无名指,经劳动能力委员会评定为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人依法应当享有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另外,被申请人并未依照《劳动法》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或足额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每天工作个小时,也从未支付过加班费;每年也没有给予申请人休带薪年休假被申请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申请人作为一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已于年月份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仲裁申请,望裁如所请!此致敬礼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仲裁的申请书范文篇12申请人,男,19—年8月12日生,汉族工作单位山西省—县—公司用工性质聘任制住址山西省—县—镇—村.被申请人山西省—县—公司地址山西省—县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工受伤的相关费用,合计105000元具体如下
1、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000元」8月;
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3000元_9月;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00元_8月事实与理由年8月6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作业时腿部严重受伤经—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左小腿多处软组织擦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伤势进行了治疗及护理,同时认定为工伤在被申请人的组织下,申请人于年1月经—市劳动能力委员会为九级伤残由于被申请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给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此致—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人时间:年一月-日仲裁的申请书范文篇13申请人,男,1967年9月生,籍贯湖南,住址联系电话被申请人一公司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请求事项
一、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自20_年1月29日依法解除,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480元(1740元_2月)
二、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工伤7级而产生的工伤待遇170112元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其中工伤医疗补助金39886(14月_2849元)
(二)伤残就业补助金38976(80元_2L75天_
0.7_32月)
(三)伤残补助金22620元(80元_
21.75天」3月)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伤期间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20880元(12月」740元)
(五)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伤期间的护理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5750元其中护理费80元_50=4000元,伙食补助50元_
0.7_50夭=1750元、
(六)交通费用20—元
(七)康复费用40000元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于20—年2月10日开始为被申请人提供劳动劳动岗位为新办公楼零杂工,用工时被申请人没有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按每天80元计,发放工资时间为每月月底,被申请人以现金给申请人发放工资发生争议的事实20—年11月4日1500左右,申请人依照被申请人的工作安排与同事共同操作一台机器,整理新办公楼地面残渣,由于地面障碍物导致机器失控,将申请人右脚吸到机器内致残,被申请人事后给予了申请人相应的医疗,但否认申请人的受伤事故为工伤并拒绝相关赔偿申请人无奈之下根据相关法律,向省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省劳动仲裁委仲裁确认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被上诉人不服提出上诉,后又经人民法院判决确认为劳动关系,目前判决已生效申请人依据判决向省社保局提出工伤申请,经审核,确认申请人20_年11月4日发生的受伤系工伤事故,并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7级伤残由于被申请人未给申请购买社会保险,并拒绝支付工伤待遇现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
(二)、
(五)项提出仲裁申请申请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
(三)项,第四十六条第
(一)项之规定,依法于20年1月29日解除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为20—年2月10日至20_年1月29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3480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
(一)项,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
(一)、
(二)、
(三)、
(七)项和一省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等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伤待遇170112元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请省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给予支持此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年月日仲裁的申请书范文篇14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被申请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00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_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一年6月至一年6月加班费共
54455.15元,其中
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
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
4667.58元;
2、休息日加班费
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
6223.44以上二项合计一元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20—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
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
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一年6月至一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倪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940元(20—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20—年6月至20—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
18670.34元(940元/
21.75_
1.5倍_3个小时_4周」2个月_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
24893.79元(940元/
21.75_2倍_8个小时_3天」2个月_2年)未付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20—年—月一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此致敬礼申请人(签名)年月曰连云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杨某20—年9月12日仲裁的申请书范文篇2申请人王某,男,汉族,一年11月15日生,住湖北省咸宁市沿河大道35号被申请人武汉新星通信有限公司住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负责人联系电话请求事项
1、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解除;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4291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和各项补贴9600元;
4、裁判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6480元;
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费160元;(20—年4月份加班费)
6、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年绩效工资
6066.67元;
7、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第13个月工资2211元;
8、裁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_年12月25日至20—年9月份社会保险费;
9、裁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代理费1000元事实与理由20—年12月25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正式工作,并于同日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份,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限为20—年12月25日起至20_年12月24日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工作内容为工程师;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报酬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约定为年基本工资,共计36400元,按13个月发放,第13个工资参照当年业绩评定进行发放,约定月度基本工资为2800元,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约定为年绩效工资,共计9100元,在财年度发放;《劳动合同》还对其它事项进行了具体约定合同签订后,由于申请人工作表现出色,被申请人于20—年1月5日提前转为正式工并提升为用服部经理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努力工作,但被申请人自申请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办理社会保险且自20—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请人足额发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误餐补助,300元的.电脑补助);更为气愤的是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协商一致,于20—年6月25日未擅自变更了申请人的工作岗位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此致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仲裁的申请书范文篇3申请人,身份证号,住住址,通讯方式,代理人,电话O被申请人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住所地,通讯方式O被申请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住所地,电话O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交申请人于年月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n月的工资赔偿共计元的赔偿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给申请人经济补偿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7、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年月至年月的加班工资元事实与理由20—年2月申请人应聘到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年月申请人被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年月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年月日被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评定为工伤伤残级年5月3日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元”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申请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00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元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此致申诉人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仲裁的申请书范文篇4申诉人,女,出生—年—月,现住一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特别代理)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O被申诉人—住所地―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系公司—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拖欠的基本工资1800_125%=2250yG o
2.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0.5_3000=1500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资2896(
300021.75_(103天7)_2}+1931(
300021.75_7_2)=4827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000+3000+1200=7200元
5.请求责令被申诉人为申诉人补缴20_年7月1日-20_年10月—日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事实与理由我叫_,我是20—年7月1进入被申诉人—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公司)工作的,20—年10月—日提出辞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大致如下
1、新兴公司没有依法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我购买任何社会保险
2、双方只是口头约定工资3000元/月,实行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
7.5小时的工作制度(法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而新兴公司实行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又没有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
3、20_年8月1日-20—年10月12日,被申诉人不仅没有及时支付基本工资,还在约定的工作日外安排我加班7天,也没有给我支付任何加班工资20—年10月—日,鉴于被申诉人新兴公司迟迟没有依法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和为我缴纳任何社会保险,我感到自己的权利严重地受到侵害,于是向被申诉人新兴公司提出了辞职,但在离开新兴公司的那天,新兴公司既没有按照《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第十三条之规定及时支付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也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只是一个月后向我补发了2400元的基本工资,尚欠基本工资1800元、加班工资4827元,对经济补偿的事更是只字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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