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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可为方便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可为方便不签劳动合同「篇一」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模板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模板1同志(先生、女士)—年—月—日与甲方签订的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由于—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或者不符合)发给经济补偿,发给相当于本人月工资一元人民币整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一年一月一日注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失业职工管理机构各一份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模板2因,公司决定于年—月日解除与你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劳动法》及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中,针对劳动者违规违纪、工作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必须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和确认客观事实,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让其确认或提出异议在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之前必须收集充分的证据,在此以如何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为例,阐述举证要求
1、如何收集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证据?现实生活中此类案件情况千差万别,因此违规违纪证据各不相同,不可能公式般的套用通常下列形式的资料可作为证据
(1)违纪员工的“检讨书”、“求情书”、“申辩书”、“违纪情况说明”等等;
(2)有违纪员工本人签字的违纪记录、处罚通知书等;
(3)其他员工及知情者的证词;
(4)有关事件涉及的物证(如被损坏的生产设备,如物证不方便保留,则拍摄清楚的照片,同时照片上还应当显示时间年月日时);
(5)有关视听资料(如当事人陈述事件的录音、录像);⑹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处理记录及证明等书面证据是最有力的证据,尤其是有违纪员工签字的书面证据,应尽收集和保留
2、收集证据的方法
(1)建立日常书面行文制度和档案保管制度;
(2)对“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的违纪行为,应注意平时记录在案每次违纪时,企业都作出相应的书面处理材料,要求员工签字如员工不愿在处理材料上签字,则可以扣罚工资的处罚方式,在工资单上注明处罚内容,由员工在领取工资时一并签字,并在工资单上注明对工资数额有异议的,应当在7日内提出;
(3)对有违法行为(如赌博、盗窃、打架、吸毒等)的员工,可以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结论或者记录,就是有力的证据
(四)特殊程序特殊程序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不同而有所区别如员工因不能胜任原来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时必须事先为劳动者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必须为劳动者培训或调岗;情势变更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裁员前,必须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此处的“先另行安排工作”、“先培训或调岗”、“先协商变更合同”和“预先报告”就是特殊程序,应注意与法定条件相结合,在此不再赘述
(五)后义务程序用人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的证明,并有义务在15天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材料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况
(1)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预告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的程序应注意,工会要发挥作用《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不可为方便不签劳动合同「篇五」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续签原劳动合同(合同编号),并签订本劳动合同续订书
一、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于期满,本次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第种形式
①固定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②无固定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止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制度、劳动报酬和劳动纪律等按照原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三、双方协商变更或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除本劳动合同续订书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约定外,其他内容与原劳动合同的内容一致并持续有效,甲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各自约定的义务若原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与现行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现行的法律规定执行
五、本劳动合同续订书私自涂改无效,若要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六、本劳动合同(续订书)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交乙方档案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签字)用人单位不可为方便不签劳动合同「篇六」请问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劳动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一名劳动者从到单位上班之日起,就形成了和单位的劳动关系,因此,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单位使用劳动者为什么一定要订立劳动合同呢?因为劳动合同记载着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对劳动者保护的一系列条款,例如合同期限,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有关福利待遇的亨受等等,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又是对双方当事人的一种法律约束违反劳动合同要承担法律责任目前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以试用期为名不订劳动合同比较严重,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不订劳动合同的不能设置试用期,订了劳动合同的,试用期的设置也不能随心所欲,而要根据合同期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限合同期六个月以内的’,不准设试用期;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只能设一个月试用期;合同则期一年至三年的,只能设三个月试用绷;合同期三年以上的,试用期至多不能超过六个月因此,单位不订劳动合同,单设试用期的做法也是违法的如果你是一名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你应该向单位提出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劳动者担心和单位交涉会砸掉饭碗,那么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劳动监察部门会对举报人姓名实行保密对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监察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补签劳动合同,并按每人500元至1000元处以罚款;也可以在单位停止使用你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诉劳动仲裁部门将按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待遇规定,裁决用人单位从开始使用你之日起缴纳所有社会保险费用,支付你相关待遇和赔偿损失劳动仲裁部门的裁决是有法律效力的,单位不执行的,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请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你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不可为方便不签劳动合同「篇七」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文篇一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编号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条项之规定和劳动合同第十八条项之约定,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即行解除(终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月发给,计人民币元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盖章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劳动用工登记机关盖章劳动用工登记日期年月日本证明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入乙方档案一份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篇二云南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编号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条项之规定和劳动合同第十八条项之约定,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或的劳动合同于年月日(终止)乙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的工作岗位为,在甲方工作年限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甲方按月支付乙方,计人民币元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盖章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劳动用工登记机关盖章劳动用工登记日期年月日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存入乙方档案一份篇三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存根)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存根)编号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盖章)用人单位不可为方便不签劳动合同「篇八」
一、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1>适用范围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适用于用人单位的全体员工
3、适用程序
(一)经过工会程序
(二)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送达解除决定
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
1、适用范围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并非适用于所有员工,即排除以下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适用程序
(一)经过工会程序
(二)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送达解除决定
三、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有关劳动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你进行离职结算请你于—年—月—日前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用人单位盖章)年月日签收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模板3编号被通知人所属部门因下列第一项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本单位决定从_年_月一日起解除或终止与您的劳动合同关系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4、单位依法进行裁员;
1、适用范围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并非适用于所有员工a、即排除以下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b、即优先留用以下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C、必须符合的人数要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3^适用程序
(一)提前3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二)认真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三)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裁员方案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实施步骤、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经济补偿办法等;
(四)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基于以上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对相关的诸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事实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在对上述概念的解释存在争议时,用人单位切忌任意解释,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公平合同的原则,作出合法解释和适用用人单位不可为方便不签劳动合同「篇九」用人单位书写解除劳动合同书时应注意什么?
1、要简要说明解除劳动合同即辞退员工的理由,这涉及到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
2、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明确解除时间,这关系到劳动关系终结时间、工资支付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起算等
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的事实必须有证据予以证明,没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不仅在法律上无意义,还可能给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纠纷处理过程带来困难
4、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简明扼要,但文义应清楚、无歧义
5、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6、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9、因员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无效;
10、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1、劳动合同到期;
12、员工已达退休年龄
13、其它您可领取经济补偿金—元,其它费用—元请您于前述劳动合同解除之日前一周内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和工作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责任自负特此通知!(公章或负责人签字)年月曰用人单位不可为方便不签劳动合同「篇二」在试用期内,单位能随意与新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这个月我们切身利益的问题,下面一起来看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构成违法解除1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新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新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新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新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从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6新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新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新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另外,需要提醒各位朋友注意,用人单位依据前述第
7、8项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而不论是否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可为方便不签劳动合同「篇三」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范本用人单位(甲方)地址(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员工姓名(乙方)身份证住址身份证号码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二)已经过试用期六个月(20xx年02月10日至20xx年8月19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济南市,(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一个为周期,每周工作40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作工资按月份时间工资形式执行,每月工资金¥元/月,奖金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人力资源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每月10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人力资源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六、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人力资源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七、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八、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需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五)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20年月日20年月日用人单位不可为方便不签劳动合同「篇四」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仅要严格按照一定的法定条件,而且还要履行相应的程序否则,程序不合法,也会导致败诉的结果,增加解除劳动合同的成本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履行什么程序
(一)事先通知工会《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上报劳动部门,即工会对用人单位裁员有知情权和建议权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若用人单位违法或违约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要将处理的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即工会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共决权,在不合法或不合理时有权否定,且对再处理结果的进一步的知情权这一要求在深圳市司法实践中尚未真正实施,但笔者认为有必要向用人单位告知有这样的规定存在,也许不久就会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进一步贯彻
(二)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出具书面通知且送达劳动者,否则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生效但实践中很多情况是劳动者拒不签收通知,而用人单位又没办法强迫劳动者签收建议可采取如下应对方法
1、制作员工入职登记表时,增加一栏,内容为”公司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本人时,本人确认本表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
2、《劳动合同》中增加一个条款甲方(用人单位)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劳动者)时,乙方确认劳动合同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一旦发生劳动者拒不签收的情况,即按照上述劳动者家庭地址邮递相关文件,并保留邮递凭证作为证据
(三)用人单位内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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