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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篇一」申请人被申请人请求事项请求确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XX年X月X日到被申请人山东冠成机械有限公司小件班从事钻床工作,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被申请人按月给申请人发工资,申请人给被申请人提供劳动,受被申请人管理,依法形成劳动关系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委申请确认与被申请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此致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此致XX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人:20XX年X月X日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篇九」申请人:应,男,汉族,1979年4月15日出生,住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五新组号申请人:会,女,汉族,1920xx年12月25日出生,住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五新号被申请人:上海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青浦分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华徐公路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平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事实及理由20xx年初,平进入上海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青浦分公司(又名上海建材经营部)工作,岗位是装卸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也没有为陈购买综合保险20xx年9月18日17时40分,其在公司仓库和工友崔流选装货后从车上跳下时摔倒昏迷不醒,被送往上海中山医院青浦分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申请人和会分别为死者平的儿子和母亲平死亡后,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无法确认,被申请人不肯确认工伤并按法定标准赔偿原告,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向贵院提起劳动关系确认仲裁,望裁如梭请!此致上海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人年月日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篇二」申请人申请人被申请人诉讼请求请求确认平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事实及理由20xx年初,平进入xx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xx分公司(又名xx建材经营部)工作,岗位是装卸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也没有为陈购买综合保险20XX年9月18日17时40分,其在公司仓库和工友崔xx装货后从车上跳下时摔倒昏迷不醒,被送往xx中山医院xx分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申请人和会分别为死者平的儿子和母亲平死亡后,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无法确认,被申请人不肯确认工伤并按法定标准赔偿原告,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向贵院提起劳动关系确认仲裁,望裁如梭请!此致xx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人:应,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XX市XX区XX镇XX申请人:会,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XX市XX区XX镇XX被申请人:XX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XX分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XX市XX区XX镇XX o诉讼请求请求确认平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事实及理由20XX年初,平进入XX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XX分公司(又名XX建材经营部)工作,岗位是装卸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也没有为陈购买综合保险20xx年9月18日17时40分,其在公司仓库和工友崔xx装货后从车上跳下时摔倒昏迷不醒,被送往xx中山医院xx分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申请人和会分别为死者平的儿子和母亲平死亡后,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无法确认,被申请人不肯确认工伤并按法定标准赔偿原告,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向贵院提起劳动关系确认仲裁,望裁如梭请!此致XX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人年月曰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篇四」申请人被申请人请求事项请求确认申请人与孙A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事实和理由孙A出生于20XX年X月X日,死亡时间为20XX年X月X日,孙A死亡时其年龄为65岁,已超过《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的“男年满六十周岁”的法定退休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申请人与孙A(生前)从未建立过劳动关系,况且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关系终止因此,孙A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也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从孙A生前的从事的是简单的送水工作,申请人与孙A生前为雇佣关系,不应按照处理劳动纠纷的程序处理双方产生的争议综上所述,申请人与孙A生前不存在劳动关系,请求贵委予以确认此致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篇五」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事项
1、请求确认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期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补缴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期间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五项保险,具体数额由社会保险征稽部门确定;
3、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期间加班工资人民币111384元
4、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23045元
5、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人民币544707L o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XX年X月X日经人介绍,入职被申请人处工作,工种为环卫工在职期间,申请人每天均严格遵守被申请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尽心尽责,按时上午
7.00—
11.
00、下午
16.00—
20.00上下班在水果市场交易旺季,为了完成当日工作任务,每天均不得不工作至
20.00后才可下班;从来没有节假日,也没有休息日,这样的工作状态一直持续至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下午,被申请人突然口头通知申请人“水果市场内的路面正在整修,用不了那么多人,你明天暂时不要来上班了,两个月后等路面整修完毕后再回来上班”一个月后的20XX年X月X日,申请人询问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邱天灼何时能回来上班,他讲“路面还未修好,暂时还不能上班”之后,见到工友的.工作量多时,申请人就主动与他(她)们一起参加劳动至20XX年X月X日,因为路面已经修好,申请人再次询问被申请人何时能上班,得到的答案却是“路搞好了,不用人了”!至此,申请人被被申请人强行辞退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申请人在为被申请人兢兢业业工作的这些年里,被申请人即没有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从未给申请人购买过任何种类的社会保险,更没有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申请人为此曾多次向被申请人主张合法权益,要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交纳社会保险费及加班工资,但是均未果综上,鉴于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迫于无奈,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决定依法向贵委提起劳动仲裁,恳求贵委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此致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20XX年X月X日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篇六」申请人:潘某,男,1966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湖北省XX县XX镇腰庄村9组村民联系电话:被申请人:河北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正定县恒山西路000号法定代表人:韩XX联系电话请求事项请求确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于20xx年5月23日经老乡介绍来到河北XX工程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的工地上务工,20xx年6月7日早上上班走到该工地地下室门口时带班长张XX叫申请人清理地下室模板,清理完毕后又让申请人把墙上的模板撬下来,在撬的过程中由于用力过猛从铁管上摔下来,随即被工友们送往河北省人民医院,经河北省人民医院诊断确定,申请人构成腰椎骨骨折,发生该事故后工地上给医院交了11000元后就停止了与申请人的联系申请人多次与工地负责人陆经理联系,其表示申请人受伤住院与工地摔伤无关,申请人与其多次协商无果,由于无力负责沉重的医疗费用,现只得回家养伤综上,申请人在被申请人承建的工地工作受伤,而申请人对其承包的工程应当履行管理和安全保障义务,据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此致河北省正定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人:潘XX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篇七」申请人XXX被申请人XXX申请事项依法确认被申请人和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事实和理由年月份申请人通过到被申请人处工作,被安排做,月工资元,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年月日时,申请人在上班中发生事故,造成申请人的当场送往医院事故发生后,因单位没有给申请人缴纳工伤保险,也不为申请人申请工伤,致使其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给申请人造成重大伤害及损失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向贵委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望贵委依法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此致XXX20xx年xx月xx日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篇八」申请人: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请求事项请求确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某勘察院是时代阳光工程的承包人,在其承包该工程后,又将该工程的部分项目转包给了无相应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的“包工头”李某20XX年X月,为了加快工程进度,而工地又缺少人手,于是“包工头”李某在承包工程项目后,招聘了包括申请人刘某在内的多位民工进行施工进入工地后,申请人刘某被安排从事钻机小工工作,双方约定工资按100元/天计算20XX年X月X日15时左右,申请人刘某和几个工友负责钻机打孔,申请人刘某当时抓住钻机皮管由于钻机出现故障,申请人刘某右手和皮管一起被转入钻机立轴上,导致右手多处骨折和损伤,随后被送往198医院住院治疗,住院25天后出院,至今花费医药费2万多元由于被申请人湖南省地址工程勘察院和“包工头”李某均不愿支付任何费用,而申请人又刘某来自农村,为了前期的住院治疗申请人已经负债累累,面对巨额的后续治疗费用,申请人刘某已无力承担无奈之下,申请人刘某只好被迫出院,然而,医院出院医嘱:继续住院治疗为了继续治疗,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和包工头催讨,然而,二人均分文未付综上,申请人某勘察院是涉案阳光时代工程的承包人,申请人刘某在其工地工作受伤,而申请人对其承包的工程应当履行管理和安全保障义务,据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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