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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请书集锦(24篇)行政申请书集锦(通用24篇)行政申请书集锦篇1申请人一有限公司地址—市—镇—村电话法定代表人被申请人—市社会保障局地址_市—大道168号行政复议请求
1.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一社保工伤认字第GSRD2_87148号认定书”
2.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作出张受伤不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事实与理由20—年10月29日,申请人对在工作期间实施斗殴行为的职工张给予辞退除名,不予任何经济补偿的决定张因不服此决定,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了劳动仲裁,仲裁院于20_年12月4日作出了仲裁裁决书,依法支持了公司对张辞退除名的决定嗣后,张又因斗殴受伤向社会保障局谢岗分局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社保分局在20—年1月8日,向公司送达了《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张斗殴之伤为工伤这有悖于常理的工伤认定,不符合《—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原则,同时会令到企业陷于管理混乱的
四、《答复》中提到要申请人提交“有效继承证明,难道我们提交的“继承证明”不是有效的吗?你房管部门怎么能断定我们提交的“继承证明”不是有效《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继承证明”,这个继承证明就自书遗嘱,这个自书遗嘱就是有效的,如果没有效,申请人承担一切责任《房屋登记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无需你登记部门和登记人员负责
五、《答复》中强调《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尚有效,这个《通知》的法律效力连“部门规章”都称不上的文件,我们并不否认无效
(一)、该《通知》与《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矛盾《房屋登记管理办法》20_年7月1日生效,本办法并未提出要求“继承证明”(自书遗嘱)公证
(二)、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前置许可由法律、行政法规设置,部门规章无权设置,何况连部门规章都不是这个《通知》更无权设置前置许可
(三)、20_年7月1日生效《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这个《通知》既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如何依照这个《通知》办理房产权转移?此致敬礼!申请人—年—月—日行政申请书集锦篇7申请人,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O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事项
1.撤销《腾空告知书》
2.制止被申请人将要实施的非法拆迂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八十年代成立的合法企业,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被申请人于20—年3月19日以《腾空告知书》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在年月日1730分前做好房屋腾空,否则年月日将进行强制腾空由此造成的损失后者自负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上述告知书是违法的,理由如下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含义是申请人有财产及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被申请人要对申请人的不动产进行拆除或者通知申请人房屋腾空的前提条件是:
1.被申请人具有法律上的职权范围
2.执行的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3.对被拆除的房屋必须合理补偿安置.结合本案第
一、被申请人依据什么法律规定,具有通知他人房屋腾空或强制拆迁的职权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不是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机关都可以对任何公民、组织行使上述权利中国的公民和企业的财产处于没有法律保障的状态这社会不就成了无法无天的社会了吗?第
二、什么叫违法建筑,违法建筑由哪个部门认定,人们对于违法建筑的认定不服,是不有权利提出异议,按照什么程序提出异议,结合本案申请人从来没有被具有法定的权威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也没有经过法定的程序对申请人的房屋作出违法建筑的认定如果这些都没有,是不是任何部门任何人都可以有权利认定他人的房屋是违法建筑第
三、申请人的房屋要遭遇违法强拆,并且对拆迁后的补偿和安置至今没有达成任何协议也没有经过仲裁和法院判定,这完全违反了法律申请人坚决予以抵制为了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将以生命的代价予以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人申请以上复议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年月0行政申请书集锦篇8申请人、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O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务_________________O委托代理人:职务:联系电话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年月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O事实及理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致__________________行政机关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行政申请书集锦篇9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不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三土环资察2067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拟处罚决定,现向贵局申请听证,以便申辩理由,澄清事实事实与理由贵局于20年4月28日送达的.三土环资察2067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国有储备地建设经营餐饮项目的行为属于违法占地,拟对申请人作出处罚申请人于20年9月8日经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海新法执字第55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该土地使用权变卖给申请人所有,申请人据此投入使用贵局三土环资察2067号行政处罚事先贵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事实认定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特申请贵局举行听证,以便申辩理由,澄清事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此致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行政申请书集锦篇10申请人,男汉族—年9月19日出生被申请人,法人原由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年9月29日作出的《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6号),申请复议申请事项
1、认定被申请人作出的《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6号)违法
2、撤销《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6号)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人房产为证件齐全的商品用房申请人于—年购买沙埃村开发的商用房一套,并相继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舒国用[1997]字第0306号)和《房地产权权证》,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
二、被申请人未能出具征收土地审批文件,其土地征收行为是违法的20—年,人民政府作出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的决定该决定确定征收总面积1742亩,征收范围包括申请人房产所在的国有出让土地以及周边大片的农用土地人民政府指定县住建局为该项目中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部门,县住建局委托县房地产管理局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征收1742亩农用土地,审批权是国务院,应经国务院批准并取得附属建筑物拆迁许可证,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征收但申请人多次要求出具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均未果20__年房屋拆迁工作启动后,申请人多次要求相关单位出具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涉及1742亩土地的审批文件及拆迁许可证,但作为实施及监管单位的人民政府和县住建局,始终没有出具而且,国土局工作人员还声称“先拆迁再办理审批手续”(有录音证据)20—年9月2日,申请人再次向人民政府提出出具1742亩土地的审批文件及拆迁许可证的书面申请,但其在法定的时间内并未回复由此,被申请人未能出具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1742亩土地征收的审批文件,其征收行为是违法的
三、申请人房产所在区域用于商业性房产开发建设,被申请人出具征收补偿决定书的行为是非法的20__年9月29日,人民政府向申请人出具《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6号),其主要内容为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经北京宝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首先,申请人房产所在地为二类住房用地,不属于公益性用地范畴根据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申请人房产所处土地性质为二类住房用地从南溪河综合改造规划平面图来看,申请人房产及周边大面积土地都不在该项目规定的公共用地范畴,而是进行商业性的房产开发因此,对申请人房产的征收应该是属于商业化行为,而非类似公路、医院、学校等公益性建设需要其次,对申请人房产的征收不适用国务院590号令的相关条例,应按照物权法的相关条例进行平等协商人民政府在未出具国务院土地审批文件的前提下,擅自作出1742亩土地征收的决定已属于违法而且,在违法征收的前提下,再次单方面对申请人的房产进行评估并出具强制执行的决定书,更属于非法的强盗行径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政府无权凌驾于法律之上,对申请人的私有财产单方面评估作价和强制执行,而应该是建立在市场化平等基础上的公平协商综上可知,人民政府在违法的基础上作出的《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_】6号)是不合法的土地是国家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恳请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撤销《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6号),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此致人民政府申请人日期行政申请书集锦篇11—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因贵局在今年9月对申请人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11项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给予行政处罚70000元由于市场的疲软的冲击,企业经营状况也不太乐观,还望贵局在行政处罚上能给于酌情照顾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是遵照国家相关法律生产和经营,在社会上也有良好的口碑申请人隶属国家社会福利企业,现有职工20人,其中残疾人n人,占职工总人数的55%主要盈利还是靠销售公司产品目前申请人在经营上发生重重困难因申请人生产的产品在销售上与钢厂有很强的关联性,现在武安各大钢厂正是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造成申请人的产品销量剧减,虽经申请人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但还是无力挽回现实的.经营情况目前申请人已处亏损状杰经营,资金供应链短缺,已严重影响到申请人的正常生产和销售通过此次贵局安全生产检查,申请人深刻认识到此问题的严重性,决定认真整改,把贵局提出的11项问题坚决整改到位鉴于目前经营状况恳请向贵局提出减免行政处罚申请,希望贵局领导能切实了解和关切申请人的具体状况,给予申请人力所能及的最大帮助申请人感激万分申请人—有限公司20_年10月8日行政申请书集锦篇12申请事项人基本情况介绍住址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住址申请事项境地,是不利于企业投资环境和社会的健康发展的首先,张受伤是其不服从其上级主管的合理工作安排而发生相互斗殴受伤不服从主管的合理安排,已经是错误的行为;继而发生口角,证明了张当时的态度恶劣;最后升级为斗殴,也说明了张等无视厂纪及法规这都证明了张在此事件中的主观性其次,在此《认定工伤决定书》中,“申请人”是—有限公司,而非张—个人事实是在20_年n月1日张以个人名义向被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被申请人的相关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处了解事情经过与真相试想,申请人已经将严重违反厂纪厂规及违反国家治安管理条例的张除名了,又如何会为其受伤申请工伤认定呢?申请人认为张受伤是在车间斗欧所引起,其行为藐视了公司的厂纪厂规,更严重的是与国家治安管理条例作对,与法律作对,这样的行为是不能被任何方式支持的‘!社保分局将违法斗殴受伤认定为工伤,不符合正常社会价值观和公平正义原则,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这应该也是《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者所不想看到的!为此,公司特向你部请求依法查明事实,对“一社保工伤认字第GSRD号认定书”重新定义,撤消对张工伤认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让《条例》也能健康发展此致求撤消_铁民初第1158号对申请人座落在齐齐哈尔市北关小区1层房屋的查封裁定事实与理由本人并未提供任何“借款担保”手续和任何“抵押”给c,其理由如下一关于“承诺”条1c手中的那张“承诺”条是W写好拿来让我签的“格式条款”,并且W明知我有脑干出血,和脑萎缩等脑部疾病的前提下,趁我神志不清醒时,十分匆忙的骗到我的签后并匆忙离去,期间非常短暂,没有任何思考余地2事后在法院复印来的那张“承诺”条上我发现,该“承诺”条已经被严重改动过,他们擅自添加的话后还以逗号结尾,明显还要继续添加;并且该“承诺”条上有明显的“涂改”痕迹,签名左方被明显地全部涂黑此条落款日期是一年10月13号,如果真为其被申请人抵押,那么房照应该在被申请人c手中,而此房照是于—年10月16号才被w借走而且w还签了借具,证明房照是借,而非担保,此房照根本就没在c手中怎么能有“承诺”条中的“绝不抽回”迹,明显是c,w二人串通的结果,来欺诈我们3房产是我和我爱人王黎共有的财产,未经王黎同意,我是没有权利用这共有财产来给w做任何担保的,王黎也没在w出具的那张“承诺”条上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此条未经共有人王黎同意,并且没有王黎签名所以此条无效4至此期间,本人并未与c有过任何接触,根本就是不认识可见,W和C合伙趁我脑袋有毛病期间来骗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担保法》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以我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撤消此存在严重欺骗和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合同《担保法》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同时“主合同中无保证条款,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担保主债合同的实现,若没有主债合同的存在,就没有必要设立担保合同因此,担保合同必须以主债权债务合同的设立为其存在的前提条件,而且与之共始终我并未与c,W签过任何主合同,和提“担保”一说?因为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不存在,从合同就自然也就不存在,所以,C告我“担保”也就是无稽之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合同是无法律效力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二关于“房照”1此房照是是王某借去的,而且打了借条,证明是借不是c所说的“担保”2《担保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担保法》第四十二条“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此房照并未办理过任何登记抵押,未抵押不生效,何谈抵押之说况且房照有借具证明是借的《担保法》第三十八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我们没有订立过任何抵押合同对于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均有强制性规定,所谓强制性,是指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行为,不管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愿意,客观上都必须执行的行为即,法律明文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中无保证条款,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我国《担保法》规定以不动产和一些特殊动产为抵押物订立的抵押合同,非登记不能生效而针对法律明文规定的强制性条款,c均未出具相应证据,所以c无理地要求对我夫妻共有的,座落在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西大桥街道北关小区44号楼1层的房屋,其价值远大于32万的房产进行查封是没根据不合理的因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三关于“银行收款留联”1:诉讼方虽有银行收款留联,但着并不意味本人和诉讼方有任何责任关系,因为不能省去中间过程,而去断章取义,实际是W借我从银行贷的款到期,他要还款给我,于是他借到原告C的钱还款,拆东墙补西墙地周转资金,而法律程序上W还我款本人可以不去银行,即w直接把还款打到我贷款户头上即可所以,W拿着C的钱还银行而收据就在他们手中了所以C手中的收据只能证明王某借过他的钱还银行,并不能证明本人违约和欺诈本人并不认识C根据以上事实,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_铁民初第1158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对申请人座落在齐齐哈尔市北关小区1层房屋的查封裁定,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申请错误造成申请人的经济损失此致—区人民法院申请人1申请日期行政申请书集锦篇13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请求撤销编号《—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事实和理由20—年—月—日(星期日)中午12时08分许,本人将车牌为鲁车停在大寺街与育才街十字路口东面十余米处,临时接人上车,在即将驱车离开的时候被交警警车拦下当时一民警未表明身份,直接说“驾驶证,行车证,有保险吗?”本人将证件交出,出面的两位警察二话不说拿了证件,转头就走本人急忙上前询问理由和表示需要开车回乡下老家吃午饭,希望取回证件民警这才表示本人违章停车需要交罚款,本人在争论时强烈表示立即驶离的意愿并提出这种情况下应该先警告,民警却说警告不过来而当本人指出附近另一辆违章停车在十字路口拐角处为何无警察管理时,该民警这样回答忒忙,管不过来本人在辩解被无视后只能交付罚款才拿回证件该民警在没有对本人所指的违章车提出异议的同时,除了以太忙为由推脱并没有管理本人所指违章车,随即开车往东面谷山路方向离去(另,该民警自始自终都没有提出让本人驾车离开让道路畅通,而且拿走本人相关证件的行为只能逼迫本人把车依然停在原位该民警警车就在本人面包车前几米处停驶,在缴纳罚款时,该民警称所在副驾驶位置不能缴纳,让本人在靠近路中心的主驾驶位置的第三名未下车民警缴纳(该民警原话南边交不了,向北边交去)该民警不考虑本人和其他车辆道路安全和道路畅通问题,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他作为一个交警应尽的职责)申请人认为
一、该民警的执法程序违反了20_年—月—日公安部部长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_年—月一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第十条规定、第四十二条
(一)
(二)款规定
二、该民警所开具的《—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中所填违法行为代码为10390,处罚依据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为《道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且不论民警同志所开处罚决定书所填处罚依据为《道法》第九十条,民警同志并没有警告本人驶离,还以本人相关证件要挟本人缴纳罚款
三、具体对照而言
1、该民警违反《规定》第三条第三款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根据该民警开具的《—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所填违法行为代码10390,在驾驶员在场且有驶离意愿的情况下,本人被拦下且被罚款,民警对本人违法行为的处理并没有以事实依据;
2、该民警违反《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两名警察不但没有表明身份,而且在要求本人出具证件时态度极其傲慢;
3、该民警违反《规定》第十条交通警察查验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询问驾驶人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并与驾驶证上记录的内容进行核对;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必要时,可以要求驾驶人出示居民身份证进行核对该民警在拿到本人出具的证件后转头就走,并没有核对;
4、该民警违反《规定》第四十二条
(一)
(二)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极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诉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该民警不表明身份,不说明本人违法情况,以“有保险吗?”为由索取证件,拿到证件转头就走同时对本人辩解不予理睬,在本人强烈表达驶离愿望的情况下仍以代码为10390的违法行为开具《—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严重违反了《规定》中简易程序处罚的实施程序
5、再次强调,该民警在本人在场并主动表示愿意立即离开的情况下,依旧坚持开具《—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与《道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符,违背立法本意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警号为
086632、姓名为民警于20—年—月—日(星期日)中午12时08分许对申请人车牌为鲁车停放在大寺街与育才街十字路口东面的违章停车一事的处理程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三款、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四十二条
(一)
(二)款之规定;执法依据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应认定为执法程序有严重瑕疵,执法依据适用不当据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望复议机关能查明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支持本申请人的申请复议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督促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此致敬礼!申请人—年—月—日行政申请书集锦篇14申请人杨,男,1936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居民,—县人,住—市—区友谊二村36号楼3单元502室,电话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裁定中止审理[20_]_民初字第57号杨诉倪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事实和理由贵院受理的杨诉倪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原告杨目前尚在治疗之中,无法进行伤残鉴定,赔偿数额无法最后确定为此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对本案中止审理,待赔偿项目最终确定后再申请恢复对本案的审理申请人20_年—月—日行政申请书集锦篇15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市建湘路号负责人,该公司总经理—市人民政府申请人—有限公司20__年一月—日行政申请书集锦篇2申请人:,年月日出生,性别,住址,联系方式o(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其职务和联系方式等)委托代理人:,性别,工作单位,职业,联系方式O被申请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O行政复议请求O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此致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具状人____________—年月日被申请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市得胜南路,负责人,职务局长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岳市劳工伤认字□516《工伤认定决定书》,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岳市劳工伤认字[]516《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李国清不属工伤事实及理由、两人在一年11月挂靠申请人的名下在岳化05厂接了个小工程,申请人并没有收取任何的管理费用他们于该月的22日将没有技术含量的SBS车间变压站土建工程交由陈施工队承包施工,签订《工程包工合同》该《工程包工合同》约定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概由施工方自己承担李不是、两人请来的民工,更不是申请人的职工,与、两人及申请人都不存在劳动关系李是由施工方陈请来临时做事的民工李受伤,应属雇员工伤,而非劳动法范畴的工伤申请人认为,李只是被临时受陈.雇佣,为陈工作,在工作中受伤应属雇员工伤,属人身损害赔偿范畴,并非属于劳动法范畴的工伤其受伤只能向雇佣者主张权利,与、并无关系,更与申请人无任何关系到目前为此,申请人也从未收到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人虽然在一年6月24日在—市仲裁委出庭时向该委提出过此事,但并未得到该委的说明直到一年9月17日该委向申请人送达《仲裁裁决书》后,我们到被申请人处查阅复制相关资料时才发现、两人在《—市工伤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一栏内,冒充申请人名义签署“同意申报工伤认定”意见,并加盖伪造的申请人印章并在毫无申请人任何授权的情况下私自签收《工伤认定决定书》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之规定,特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岳市劳工伤认字[]516《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李不属工伤的决定此致—市人民政府申请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H--月H■一日附
1、本申请书副本一份;
2、岳市劳工伤认字[]516《工伤认定决定书》一份;
3、证据四件件《工程包工合同》;陈出具的《证明》;真假公章对比图、《工伤认定书送达回证》行政申请书集锦篇16申请人,女,土家族,—岁,身份证号被申请人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年负责人,职务:劳社月曰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号),向—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认定为工伤复议请求《工伤认定决定书》关于不属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决定并重新认定
一、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决定
二、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作出田明会的受伤属于工伤的认定决定事实与理由是在上班途中受的伤申请人在工作,因工作需要(—年_月_日有晚自),须—年一月—日回,乘车至,在横过公路的途中,被秦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撞倒,造成受伤受伤是在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受伤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综上所述,、受伤符合认定为工的条件,被申请人的决定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当予以撤销,请求复议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重新作出认定,支持申请人的全部复议请求此致一县人民政府申请人20_年一月-日行政申请书集锦篇17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定代表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基本情况)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案由因对(单位一年一月一日一号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
①事实应客观地陈述引起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案件事实,指出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所认定的事实与客观情况不符
②证据为证明所陈述的事实,应列举出有关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以及其他证据材料,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职业和住址
③理由应在概括事实的基础上,授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过推理,论证复议请求的合法性此致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行政申请书集锦篇18申请人四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址成都市—街广场_1楼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被申请人—县房产管理局地址成都市—县—街法定代表人王、局长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拒不提供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查询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现提起行政复议复议请求责令—县房产管局限期内提供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查询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委托了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代为催收“绿地”部分业主拖欠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等相关事务,但是在完成相关事务中需查询部分欠费业主的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于20—年3月2日上午指派律师持律师证、介绍信、委托书,代理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请求依法查询“绿地”部分业主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但被申请人以没有法院受理通知书、房产业主基本信息属于个人保密信息以及害怕承担泄露业主信息责任为由,拒不查询3月3日,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申请人三次要求其依法履行其查询职责,并提供相关规定请求他们依法履行查询义务,但被申请人仍以同样的理由拒绝由于“绿地”部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的行为已经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有权对该部分业主房屋登记记载信息进行查询同时,建设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也规定,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单位和个人可以自己查询,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询因此,申请人可以自己也可以委托律师对部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的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进行查询,完全符合法律程序被申请人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查询服务,拒不履行其法定职责,其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其行政复议,请求责令被申请人限期提供查询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服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此致敬礼!申请人一年—月—日行政申请书集锦篇19撤诉人王,男,岁,汉族,农民,住县乡村二组委托代理人曲,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诉县乡人民政府()—号文[关于拆除王违章建筑的处理决定]一案,于年月日诉至你院,现请求撤回起诉,其理由于下我与县乡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纠纷一案,已诉至贵院经人民法院和委托代理人重复给我学习宣传法律知识和[土地管理法],我最终明白了法律规定精神,熟悉到了我自己的错误,认为乡政府对我的处理是正确的合法的,故向县人民法院依法申请撤诉,接受乡人民政府的处罚,请法院准许此致________人民法院撤诉人(名称)年月0附行政撤诉的条件
(1)前提条件行政撤诉的原告必须具有申请撤诉的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原告申请撤诉的意思表示有两种:
①明示的意思表示原告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人民法院明确表示放弃诉叔,申请撤诉体此刻[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中归纳起来,原告主动申请撤诉,原因主要有以下五种第一,诉讼程序开始以后,原告意识到自己确有错误,同意接受行政机关对其行为的管理和调整,自愿履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设定的义务而申请撤诉第二,行政机关利用其地位,不依法履行行政诉讼义务或滥用诉讼权利,使原告产生打官司费时费力又受气的看法,从而申请撤诉第三,被告行政机关对原告直接或间接实施胁迫,恐吓等手段,使原告产生畏惧心理,从而申请撤诉第四,在诉讼过程中,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有所熟悉,改变或撤销原行政决定后,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第五,原被告暗中达成协议,以伤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为代价,并且双方都从中获得某种好处后,原告申请撤诉
②默示的意思表示原告不明确表示要放弃自己的诉讼权利,但依其行为可推定其有申请撤诉的意思表示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第一,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第二,原告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第三,原告逾期不交纳案件受理费又没有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⑵根本条件行政撤诉的根本条件是人民法院行使撤诉准许权,审查撤诉申请,确定其合法性,然后作出准允撤诉的裁定,行政撤诉方可成立人民法院在审查中应注重以下问题
①提出撤诉申请的人只能是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原告特殊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②申请撤诉必须出自原告的自愿;
③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或者意图逃避其应负的‘责任,不得使行政行为处于严重违法状态;
④撤诉申请必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行政申请书集锦篇
201.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是一般情况下,说明理由即可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2.
11.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行政主要性质
1.行政复议是具有一定司法性因素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的司法性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借用法院审理案件的某些方式审查行政复议,即行政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2.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对下级或者政府对所属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一种监督和纠错行为
3.行政复议是国家行政救济机制的重要环节行政救济包括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复议、行政监督行政复议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种
4.行政复议过程中,复议申请撤回复议申请后,能否以同一事行政申请书集锦篇3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法定(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住址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名称地址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现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此致敬礼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行政申请书集锦篇4尊敬的领导您好!首先感谢您给我机会到公司从事行政文员工作我于20—年1月9日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现试用期已满,根据公司的规章实和理由行政复议过程中,复议申请撤回复议申请后,不能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申请复议,但如果是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是重新申请复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如下
1、第三十八条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2、第三十九条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扩展资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制度,特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现对试用期间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作以汇报总结自入职为立丰公司的一名员工起,就一直本着学习的态度尽我所能,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保持优点,改正缺点,充分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公司、为自己做出最好的成绩在试用期间,我认真及时的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在遇到不懂的问题时虚心的向同事学习请教,积极沟通,不断的充实提高自己,希望能够尽早的独当一面,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当然,期间难免出现一些小差错需领导指正,但这些经历让也我不断的成熟,之后在处理各种问题时也考虑的更加全面,杜绝以后类似失误的发生行政这一职务是我以前没有接触过的,和我的专业知识相差也较大,记得刚到公司的时候,对公司的一切都感到新奇,自信十足,对新的工作充满了热情,坚信自己可以作好行政工作,经过3个月的工作与学习,在领导和同事的耐心指导下,使我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也熟悉了公司的整个操作流程,对自己的岗位及工作职责有了新的认可同时也让我感觉到自己的工作水平得到了大程度的.提高,进一步对于公司的行政工作有了更深入地认识行政工作是涉及到公司内部上上下下,里里外外的沟通和协调,现在我已能够处理好本职位的日常工作及领导所交代的工作针对自己,一定严格要求,从小事做起,逐步前行使工作和学习融为一体,积极争取每一次学习机会,培养自己的工作协调能力,提高应有的职业道德,不断进取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也希望领导能批准我的转正申请此致敬礼!申请人申请日期一年—月-日行政申请书集锦篇5申请人市有限公司,地址市西城路25号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被申请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市市府路9号,负责人,职务局长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年3月14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十人社工伤认字
[20]1620号),向市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十人社工伤认字
[20]1620号)事实及理由于20—年1月21日向被申请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称其本人在20—年12月6日下午16时左右在申请人市有限公司车间干活时受伤,请求认定工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该案件后,仅以现场目击证人的电话录音作为唯一的认定工伤的核心证据,申请人市有限公司认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的证据严重不足,理由如下现场目击证人的电话录音从证据类型来讲,很明显属于证人证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若采纳本证据认定工伤,必须应当找电话录音的证人当面核实证人身份真伪、证言证言真伪,且众所周知录音证据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录音证据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的概率非常大,其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局限性极大,无论是在行政诉讼还是在民事诉讼中,录音证据都应有其他证据佐证才能作为证据被采信据此,申请人认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以一份未经核实的录音证据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明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三款第
(1)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的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撤销该工伤认定行为综上,恳请复议机关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十人社工伤认字
[20]1620号)此致____市____申请人(公章)—市有限公司—年一月—日行政申请书集锦篇6申请人,性别,出生年月—年—月—日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被申请人,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局长行政复议请求责令办理房产权转移事实和理由近日,到诸城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房管部门以自书遗嘱需公证为由拒绝受理
一、自书遗嘱,遗嘱人死亡后,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就生效,因此这份自书遗嘱是一份有效文书
二、《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四)继承、受遗赠;该条规定了遗嘱继承生效后或者遗嘱继承这个事实发生后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无需自书遗嘱公证
三、被申请人的《答复》中提到“其真实性与合法性尚需提供其生效的有效的证明”,也就是说被申请人对自书遗嘱真实性和合法性产生怀疑,《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也就是说,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申请人负责,房管部门及登记人员不担责对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能保证的情况,《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九十条也做了规定,具体如下“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证明当事人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获取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撤销原房屋登记,收回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或者公告作废;申请人提交错误、虚假的材料申请房屋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继承法》第七条也做了相应的规定“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登记部门对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产生怀疑的,《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也作出了规定登记人员就“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申请人询问,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归档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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