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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年市建筑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3XX行动实施方案为持续净化建筑领域营商环境,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招投标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全省建筑领域规范市场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多措并举,聚焦应招未招、围标串标、“三包一挂”、关键岗位不到岗履职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常态化防范监管机制,营造公正清朗的建筑市场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联合督查行动
1.督查对象2019年1月1日以来,全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各方主体和招投标监管部门
2.督查内容对招投标实施过程中的围标串标、应招未招、支解拆分、规避招标、不合理条件设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关文件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的查处情况进行复核
3.抽查数量原则上按督查范围项目总数的5%随机抽查,每县(市、区)不少于20个
4.实施单位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5.时间安排2023年6月底前开展督查,具体安排在督查前另行通知
(二)开展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联合整治行动
6.整治对象2019年1月1日以来,参加全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评标的专家
7.整治内容对项目评标专家不公正、不专业、不遵守评标纪律、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未主动提出回避、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敷衍塞责随意评标、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报酬或者其他好处等问题进行抽查
8.抽查数量原则上按检查项目总数的5%随机抽查,每县(市、区)不少于20个项目
9.实施单位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10时间安排2023年7月底前开展检查,具体安排在检查前另行通知
(三)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行动
1.检查对象全市参与投标的建筑施工企业(含外地进金企业)
2.检查内容对建筑业企业净资产、技术装备、主要人员达标情况和技术负责人经历、职称或执业资格等内容进行核查
3.抽查数量按照随机方式选取全市不少于30家企业
4.实施单位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时间安排2023年8月底前完成,具体安排在核查前另行通知
(四)开展建筑市场与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联合检查行动
1.检查对象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方主体
2.检查内容对项目监督机构履职情况、有关责任主体市场行为(含招投标行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名制落实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况、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息化过程管理情况等进行抽查
3.检查数量每个县(市、区),每次检查不少于4个项目(市直、磐安不少于3个),受检项目严格按照随机方式选取
4.实施单位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时间安排2023年9月底前开展,具体安排在检查前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须进一步提高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重视自查自纠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公管办(或交易中心),要在管辖区域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排查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加强部门联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与纪委监委、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动,移送问题线索,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落实履责监督我局将根据统一部署对各县(市、区)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进行重点督办和约谈提醒,对态度消极、简单应付或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的单位责令重新整改,并对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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