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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模板集合篇5工程合同篇1编号北京市装修施工工程合同甲方乙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工程总造价(金额大写)¥元北京市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就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内容
3、工程期限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
4、承包方式一切材料乙方自备第二条工程做法及合同价款注1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依据合同单价进行结算注2以上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利润、税金追偿;无因果关系的,不能追偿工程合同篇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结算(预算)的审核(编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委托项目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受托业务范围、内容所有项目内的结算审核第一条受托人依委托人的委托,对项目的结算(预算)进行审核(编制)第二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公平、公正第三条委托期限自20—年7月17日至20—年月日止第四条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预算编制或者施工结算审计审核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2、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需要外出调查、取证的,费用由委托方负责;
3、因委托方原因影响审计审核(预算)工作时间的,受托方不承担责任;
4、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受托方结清服务费第五条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受托人有将委托项目实施情况向委托方通报和报告的义务;
2、依照法律、法规,对委托项目实施必要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3、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行业准则,保护委托方的商业机密和经济信息;
4、非委托方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必须由委托方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证;
6、按照约定时间完成业务,出具相关报告书第六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委托项目审核后的工程造价的%计收基本审核费,按该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核减(核增)总额的%计收效益审核费(编制标底、预算时,按该项目工程总造价的无%计收标底、预算编制费);
2、双方签定本业务协议书时,委托方须预交无元审核费(标底、预算编制费),在受托方交付审核表及资料时委托方付给受托方审核费的80%(含预交审核费),其余部分待出具报告书时一次结清;编制标底、预算时,在受托方交付标底、预算书时委托方一次付清受托方标底、预算编制费
3、支付方式双方约定的服务费用结算支付方式为转帐支付第七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方式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1、因不可抗力或出现不可预见的事项,致使委托项目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如期完成的,或者需要提前出具报告书的,双方在客观、现实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2、本约定书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
3、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第十条本业务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受托方出具报告书,委托方结清服务费后终止本业务协议书一式五份,委托单位执三份、受托单位执二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工程合同篇5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长春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市区路号_楼室
3、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其中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税金
4.00%其他费用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一日竣工,工期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o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1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定金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2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天支付65%,元3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30%,元4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剩余5%,元5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100%,元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一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注3工程竣工后,由甲乙双方测量核实所发生的工程量并提供结算清单注4本工程保修期为三年第三条付款方式
1、签合同人员进场甲方付乙方30%的工程款
2、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及保修
1、严格按照《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及国家现行规范施工及验收
2、进场先进行原材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施工
3、整体工程完工,乙方自检合格后报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在限定时间修改后重新报验验收结论以甲方出具的《竣工验收通用表》为准
4、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施保修,竣工验收合格后签订保修合同,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五条甲方工作
1、由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施工监督工作
2、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
3、甲方街道报验通知时,及时验收第六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1、由组织过硬的施工队伍,保证所有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并能按操作规程、规范及有关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全面负责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条款
一、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代,对本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1、督促本组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炒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会
3、对新调入工人做好现场安全教育
4、经常检查所管人员及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及时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危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二、工地安全员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本工地人员和新上岗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经常化教育
2、督促本工地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负责督促和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情况
4、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本工地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5、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与工地负责人一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协助工地负责人组织安全活动,制订或修订安全制度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即日起生效)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工程合同篇2合同编号__________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省市签署甲方公司乙方公司甲乙双方因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设计内容乙方为甲方设计工程并编制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主要内容包括a.甲方厂区总平面布置;b.甲方第
1、
2、3期工程生产规模、产品、技术方案分析与规划;c.甲方技术经济效益分析与预测第二条设计期限乙方于收到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后天内向甲方交付工程总体规划文件第三条设计报酬及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报酬人民币元,分两期支付,具体如下a.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元;b.乙方提交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元第四条各方义务a.甲方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编制工程总体规划文件所需基础资料;
(2)如期向乙方支付报酬b.乙方义务
(1)按期交付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及其相关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资料;
(2)及时解决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中涉及有关的‘技术问题第五条工程验收a.乙方编制的工程总体规划文件需经甲方专家委员会审核b.甲方专家委员会须于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甲方专家委员会未于前述期限内提出意见,视为甲方接受乙方编制的工程总体规划文件c.甲方专家委员会对工程总体规划文件提出异议或意见的,乙方须于接到甲方或其专家委员会异议或意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对工程总体规划文件进行修改后提交甲方专家委员会审核;经甲方专家委员会次审核,工程总体规划文件未获通过,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不向乙方支付第二期报酬第六条其它本协议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盖章)公司乙方(盖章)公司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工程合同篇
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4条中,人民法院可依职权收缴当事人非法所得,若为仲裁案件,仲裁委员会有权收缴吗?答有权作出非法所得收缴裁决后,由法院执行
2、施工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合同价款,过后承包人又以补充协议违反招投标法为由,要求认定补充协议无效,此时,应如何确定合同价款?答应以中标合同为准因为合同价款为实质性内容,而《解释》第二十一条明确表明,实质性内容应以备案合同为准这并不是说不能对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只是说如果对其进行变更之后,要重新备案
3、若施工合同约定“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事项后的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若承包人在14天内未提出变更价款报告,但是有双方签字确认的变更事项记录,月进度款报告中也括了该月发生的变更工程价款金额,是否可视为承包方未违约?答关键看签证内容若签证对具体价款变更明确记载,则作为合同结算依据加入即可;若只是对具体事实确定而未确定变更价款的,则以图纸为依据确定变更价款,按《解释》
16、19条操作,即当事人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提交鉴定单位确定
4、当事人仅约定“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后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约定“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如何处理?答视为没有约定实践中一般处理为如果双方对结算不能协商一致,可提交鉴定单位,以鉴定结论为判案依据
5、签合同时无图约,边设计边施工的合同,又约定了“一口价”,发生结算争议时,是依《解释》22条不予工程造价鉴定,还是依16条参照定额重新审价?答以施工图纸据实计价无施工图纸的,按承包人实际施工量计算对价
6、合同没有约定计息,但有滞纳金计付标准,可以吗?《解释》17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欠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如果没有约定利息计付标准,而约定了滞纳金计付标准,对于这种情况如何适用?标准是否有限制?答可以约定,而且利息与滞纳金可同时约定,且两者标准也没有限制只是在对方提出约定标准过高要求降低时,是否降低、降低多少,则由法院或仲裁员自由心证决定同理,违约金、赔偿金、双倍利息等,均可自由约定,且一般没有标准限制
7、当事人未对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作具体约定,如何处理?答无约定,依法定依《合同法》违约责任规定;依《解释》第8条解除合同,依《解释》第10条进行解除善后事宜处理有关违约赔偿损失由守约方举证,也可将利息作为损失计算,利息起算依《解释》18条
8、因实际施工人原因(如质量、工期、材料),转包施工企业被判承担连带责任后,是否可以起诉实际施工人?答《解释》25条仅规定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才可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亦即可以在承担连带责任后起诉,向实际施工人追偿而工期和材料应分情况对待工期和材料问题与质量问题有因果关系的,也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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