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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模板锦集六篇工程合同篇1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委托代理人(姓名)营业执照号:民族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住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手机号联系电话本工程设计人联系电话施工队负责人联系电话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
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o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
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
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0市场主办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工程合同篇2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的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以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乙方按工程施工的‘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一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年月日
3、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工程合同篇3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结算审核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20—年月Ho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的义务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委托人的权利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咨询人的责任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委托人的责任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咨询业务的酬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
二、三)
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O金额大写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其他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工程合同篇4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必须与中标通知书名称一致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称承包人(全称)与中标通知书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必须与中标通知书名称一致)工程地点应填写详细工程地址结构形式层数_________建筑面积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由发包人填写资金来源应填写财政拨款或银行贷款或单位自筹以及外商投资等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必须填写齐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施工范围如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给排水、采暖、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电气、通风、煤气、通讯、消防以及室外道路,土石方、围墙、绿化等工程(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工期日历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工程为准)竣工日期—年—月—日(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工程为准)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大写)(小写)¥元(其中工程暂列金额依据招标文件发包人给定金额填写元,计日工依据招标文件发包人给定金额填写元,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依据招标文件发包人给定金额填写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依据投标报价书中的具体金额填写元,总承包服务费如承担总承包责任,必须计取该项费用元)
2、综合单价详见承包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见附件4)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本专用合同条款;5本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件49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10其他合同文件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有关洽商、变更、签证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必须在中标日期后,开工日期前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分公司经理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
1.1合同
1.
1.
1.1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发包人承包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1.
1.
2.合同协议书指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1.
1.
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
1.
1.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
1.
1.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含商务标和技术标等内容
1.
1.
1.6通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所需要的,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条款
1.
1.
2.7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
1.
1.8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
1.
1.9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并包含在合同中的所有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和有关资料
1.
1.
1.
11.
1.10工程量清单表现拟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1.
1.
1.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1.
1.
1.12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包括发包人承包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
1.
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
1.
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承包人
1.
1.
2.2发包人指协议书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中签字并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
1.
2.3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并与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
1.
2.4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派驻施工场地具有执业资格,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全权负责人
1.
1.
2.5分包人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
1.
2.6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本工程监理、合同履行实施管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
1.
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本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
1.
2.8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负责本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
1.
1.
2.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2.
1.3工程和设备
2.
11.
3.1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工程合同篇5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建筑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明确双方责权利等事项进行协商,并按照公平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境有好协商达成以下人工承包合同条款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长庆油田靖边气田第四天然气净化工程
2、工程地点陕西省志丹县
3、工程内容木工混凝土工(包括楼木工支模板、混凝土浇筑门窗及过洞梁除外)
4、承包范围人工费
5、开工日期20—年9月23日
6、竣工日期20—年10月31日(若遇到天气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可顺延)第二条工程名称、数量及人工费承包价格
1、长庆油田靖边气田第四净化厂中控楼食堂、木工、混凝土工人工费
2、数量按实际设计图纸及实际施工工程核算
3、木工人工费价格为展开面积(即沾灰面积)每平米元
4、以上承包费用包括设计图纸内及甲方要求的缩影的工作内容及厂内材料装卸倒运、现场清理以及零星工作第二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说明书,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石油工程建设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关于基本建筑项目竣工验收的暂行规定》及其它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将验收内容,时间、地点和甲方及时联系,甲方通知建筑单位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到场验收,验收合格,建筑单位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签字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工程师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3、无论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验收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以顺延
4、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和标准及长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验收标准,所有工程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第五条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对乙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
2、甲方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待种作业人员的证件、上岗证及技术登记证必须进行严格审查,真正达到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2.2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3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_的要求
2.4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全生产章程及管理制度执行,年度安全事故考核为零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否则按制度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重罚
5、乙方在工作期间山于违章操作、渎职等给甲乙双方曹诚经济损失、人身意外伤害的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工程开工时施工队人员必须购买社会劳动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若乙方在开工前不购买,甲方可强制性代购买,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第六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如果不按建筑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及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技术人员及甲方现场技术人员提出问题未得到及时改正或拒不接受的,甲方有权利要求停工情节严重或已造成不良后果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2、甲方负责办理该项工程开工的各项手续
3、甲方负责组织建设单位技术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向乙方现场技术交底工程合同篇6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天以上(每次连续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双方同意按下述第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元人民币(大写)任何政o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3、余款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第二种方式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年月日支付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留%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二、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三、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第七条安全施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质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的‘劳务费乙方保修联系电话;乙方保修联系人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yc©
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四、保密事项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第十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也可通过和解、调解的方式解决,非诉方式无法解决争议时,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H■一条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市区签订第十二条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三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四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甲方(盖章):签约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签约日期年月日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
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⑸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第六条工程变更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_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l-43-—;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o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I支付次数I支付时间I工程款支付比率I应支付金额|I第一次|开工三日前|50%||I第二次I工程进度过半|45%||I第三次I竣工验收合格|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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