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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1-
1.1合同
1.
1.
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01.
2.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无o
1.
3.
2.4监理人本项目无监理单位
1.
1.
2.5设计人名称O资质类别和等级0联系电话O电子信箱0通讯地址O
1.
1.3工程和设备
1.
1.
3.7作为施工现场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o
1.
1.
3.2永久占地包括无
1.
1.
3.3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同通用条款O
1.4标准和规范
1.
1.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同通用条款
1.
1.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工程质量检测费用的约定:1发包人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签订本工程相关的质量检测业务委托合同并承担相应检测费用其中检测不合格工程的复测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发包人指示自行设立的现场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包括试验用所有材料,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
2.5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6.
2.6由承包人对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和工程试验和检验的种类、项目按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种类、项目按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
7.
2.7本条项下,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支付直接费用外的任何利润
8.3隐蔽工程检查
9.
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同通用条款.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二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0.1安全文明施工
10.
1.1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6.
1.
1.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1发包人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发包人对本项目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组织承包人和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6.
1.
1.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1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而导致停工,承包人应按停工时间支付2000元/天的违约金2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含消防人员扑救火灾,承包人应支付3000元/次的违约金罚款等费用除外3承包人应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违章现象提出整改,承包人接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每次支付违约金500元累计3次后,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如经发包人组织的检查达不到合格标准,每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4承包人必须每10天组织进行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并在2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汇报经发包人检查未进行的,每发现一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Lo5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发包人员参加,并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汇报,经发包人现场代表认同后方可开工对安全有特别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安全施工方案,方可开展后续工作相关方案如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组织专家论证的,承包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并承担相关费用6承包人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一切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安全事故一概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因事故给承包人自身及他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赔偿与事故处理费用;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5000元,并承担一切责任如果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7施工中若由承包人原因造成工伤事故,发包人将暂停付款直至承包人整改处理完毕,同时发包人有权根据事故大小给予承包人相应的经济处罚;如事故造人员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每死亡一人发包人有权扣除乙方承包款项的百分之零点五
0.5%作为承包人违反安全生产的违约金8如果经相关部门鉴定事故责任在第三方的,承包人先行垫付处理的费用后再向第三方追索9承包人编制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发包人的时间开工后7天内
6.L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协作约定承包人负责施工承包范围和项目管理范围内全部工程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含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第三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因安全事故、意外事故或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由承包人独自承担责任,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阻工、伤亡赔偿、补偿等二切后果人其责任由承包人完全承担一…公用事业部门承担的项目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与发包人无关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
6.
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⑴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发包人要求清理出工地⑵施工现场各类垃圾应当天清理,否则由发包人指派人员清理,清理费用按实际发生额xl.5倍从工程款中扣除严禁随地丢弃各类垃圾,一经发现即扣除违约金500元/次,且无须任何确认手续即可生效⑶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违章现象提出整改,承包人接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每次支付违约金500元累计3次后,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7.
1.
5.1环境保护环保工作内容的约定承包人须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办理相关环境保护行政职能部门的审批等手续上述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7.
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无论承包人采取哪种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只要其满足有权部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且确保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发包人按湘建价
[2014]113号、湘建价
[2016]72号、湘建价
[2017]134号文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和支付,造价不予调整7工期和进度
7.2施工组织设计
7.
2.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
7.
2.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天内
7.2施工进度计划
8.
2.1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承包人编制详细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内容、编制时间,报送发包人的时间约定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工期编写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合同进度计划,在开工后7天内提交发包人审核后方可实施合同进度计划应当内容全面详实,针对工程的全部或分项施工作业和特点提出施工方法、安排、顺序和时间表,并标注有相应的工程量及材料消耗量2双方在确定本合同竣工日期及各节点进度要求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雨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等不利因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3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合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落后合同进度计划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经发包人代表批准后执行4工程实际进度落后进度计划有可能造成工程不能按期竣工,而承包人没有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采取措施赶上合同进度计划的,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发包人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约定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合同进度计划后7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发包人审核认可若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应发出书面确认函通知发包人并应在书面通知函中明确告知发包人本次书面确认函系按照本条约定发出,发包人应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72小时内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7.
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前提承包人或发包人认为已无法按原合同进度计划执行时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人修改后的合同进度计划后7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审批是为了进度管理和各方配合协调、发包人规划资金和后续经营等,不影响承包人对工期延误责任的承担
7.3开工
7.
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报审表中约定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报审表中约定
7.
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蚀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时间约定开工前3天
8.5工期延误
9.
5.1发包人的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发包人给予相应的顺延时间,并由发包人确定是否给予相关费用补偿,但不补偿利润
10.
5.2承包人的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项目总工期延误时,因承包人影响的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的移交竣工报告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每延期1天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此违约金的扣除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11.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同通用条款O
12.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气候条件是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必须以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
13.8暂停施工
14.
8.2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承包人应承担除合同通用条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责任的约定1发包人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发包人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竣工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停工责任在发包人,相应顺延工期,并承担发生的费用;停工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如承包人不按合同、规范、设计要求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发包人代表有权勒令承包人暂停施工,承包人必须立即停工整改,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一周内停水停电累计不超过8小时引起的暂停施工
7.9提前竣工承包人提前竣工,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奖金的计算方法无8材料与设备
7.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8.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将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供货人、供货时间报送发包人审批,并提交质量证明文件各项主要材料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应在材料进场前报发包人认可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增加
15.
3.3具体要求1部分材料、设备发包人在招标时推荐了品牌,投标时承包人响应了推荐的品牌或高于推荐的品牌,合同实际履行中,由发包人确认品牌、品质后,承包人方可采购发包人因特殊需要变更产品品牌或型号时,价格以实际签认的价格为准,与招标控制价的差额部分计入价差,但只计取规费和税金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负责完成本工程施工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所有材料设备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要求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凡承包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主材和设备的生产企业、品牌、质量标准、质量证明、规格、出厂合格证和生产日期等,发包人认为必要时还应承担材料指标化验单,由发包人核定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承包人方可采购进场使用对于需做二次试验或检测的主要材料及安装成品,应按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与此相关的费用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
14.2条约定由相关方承担,上述试验报告应报送发包人4发包人认为对建筑物安全、质量有重要影响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有权查阅承包人与合格的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的供应协议书5如果发包人、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发现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或相关厂家或经销商举报承包人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经有关质量技术部门核实后,承包人须承担违约责任,按本专用条款第
16.2条关于承包人违约的约定处理6对于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或永久设备,发包人有权随时发出下述指示
①指示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不符合规定的材料、设备从现场搬走;
②用合格、适用的材料取代不符合规定的材料;
③承包人不执行上述指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如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全额赔偿损失
8.4材料与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9.
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通用条款要求
10.6样品
11.
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012.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3.
8.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施工设备使用费的约定无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无
14.验与检验试验与检验费用的约定由承包人完成的试验与检验,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款内;须送发包人委托的检测机构检验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0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10.2变更权⑴除非经采购人提出,工程不做变更⑵发包人对图纸、工程量清单提出的任何变更,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变更要求
10.4变更估价
10.
4.1变更估价的原则变更估价按照本款约定处理⑴当变更的工程项目,投标清单中已经有综合单价的,则变更的工程量按照投标时的综合单价计价⑵当变更的工程量,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投标清单中无相应的综合单价时,其综合单价应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取费标准、计费程序、人工工资单价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或双方签证的市场价确定,但投标人投标报价时的优惠比例应予保持⑶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调减的工程量以及因设计变更被取消的项目,其综合单价按原综合单价确定
10.
4.2本工程措施费包干使用,不因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而变化
10.
5.1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工期或者提高了经济效益的,发包人给予承包人奖励的计算方法发包人鼓励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但不为此支付件可奖励
10.7暂估价无
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价格调整方式,调整原则、计算方法的约定本项目工期较短,施工期间主要材料价格不作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1.
1..2人工工资调整本工程人工单价按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的人工单价执行,施工期间如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市场人工单价进行政策性调整,则人工工资相应进行调整,其调整方法为新文件规定的市场工资*优惠率优惠率按施工方投标人工工资与投标时公布的市场人工工资之间比率,新的政策文件发布以前完成的工程其人工工资不予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合同价格形式采用1固定总价方式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0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各自自行承担0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除人工工资因政策性原因调整外,其他主要材料施工期间均不作调整
12.2预付款无
13.4工程进度款支付
14.
4.1付款周期1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款的75%;2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后结算价款的97%;3结算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4如在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安全文明措施不到位,管理不善,造成事故或受到相关单位处罚,影响发包人建设,在未按发包人要求处理事故或消除影响前,发包人暂停支付工程款因承包人付款申请资料的缺失,而造成付款延迟,发包人不承担相应责任5每次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合法、合规且经本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按照一般计税法计算税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3.2竣工验收
15.
2.1竣工验收条件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的内容和份数的约定内容符合相关规范和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完整完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四份1承包人在完工验收通过后30日内向发包人移交完整的工程完工资料四套2承包人移交的工程完工资料、竣工图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和政府相关部门要求3如因承包人未能按时提供应由承包人提供的完工验收备案资料导致发包人不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从而导致发包人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先行赔付后向承包人追偿
13.
2.2竣工验收程序6实际完工验收日期的填写约定以发包人在完工验收记录或完工验收备案登记表中签认的时间为准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发包人依约签认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的时限和内容要求实施完工清场工作;承包人完工清场工作未完成之前,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剩余应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4日内,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向发包人交付已完工程7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完工验收申请报告28天后未进行验收的,承包人应发出书面确认函通知发包人并应在书面通知函中明确告知发包人本次书面确认函系按照本条约定发出,发包人应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14天内进行验收,否则视为验收合格,实际完工日期以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但发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进行验收的除外
13.
2.3竣工日期整个工程应按投标函中规定的全部工程从开工日算起的时间内完成,或者在发包人允许的延长的工期内完成在承包人无权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发包人认为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进度太慢,不能按竣工时间完成时,有权通知承包人采取发包人同意的必要措施,加快进度以便按时竣工承包人对采取这些措施无权另收费用如承包人为履行本条款规定的责任所采取的措施,使发包人增加监督费,这些费用应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回,也可由发包人从承包人应得到的金额中扣除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同时提交一份副本给发包人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竣工,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验收之日,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竣工或经发包人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13.6竣工退场
13.
6.1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O
1.
4.3发包人对工程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O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安全协议、廉政合同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
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开工前7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两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由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作其他用途的使用,或提供、泄漏用于或转给任何第三方
1.
6.4承包人提供的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相关规定和发包人要求执行;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为按相关规定和发包人要求执行;承包人报送发包人文件的数量一式四份;工程扫尾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须在10天内对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包括市政道路、小区道路、临时道路进行全面清理、清扫;并在7天内将所有的施工机具、材料、设备、车辆等清退出施工场地;所有临时设施和临时用地恢复原状或者清退出施工场地否则,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处理,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14竣工结算
14.1竣工结算申请
14.
1.1完工结算编制、审查、审定时限的约定除按通用条款约定外,另1承包人应在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出完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办理完工结算承包人完工结算书必须按国家及xxx省工程预结算有关规定和本合同要求进行编制,同时必须提供工程量计算底稿、完整的变更签证等所有相关的结算资料2根据政府造价文件规定需计入工程总造价但实际上由发包人代缴的费用,发包人在工程款支付及财务决算时据实扣除3任何一项因承包人自身的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办完相关手续的工程变更均不能计量支付和办理结算
14.
1.2完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为按通用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4份向发包人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的时间工程已完工验收并移交发包人使用且工程完工结算审核完毕后28天内
14.2结算送审施工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完毕后三个月内提交全部竣工验收资料和评审结算资料,若三个月内未提交,则不予接受和支付以后的所有款项,并以当前所支付的金额确定作为施工结算金额
14.3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自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初步审计在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核对无异议后六十日内向发包人、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结算时,签证计时工单价由甲乙双方协商其他情况按专用条款
10.4条确定
15.4最终结清
16.
4.1最终结清申请单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时间和份数工程质保期满且完工结算审核完毕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4份最终结清申请单
14.4,2竣工结算申请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的14天内,审核后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承包人应发出书面确认函通知发包人并应在书面通知函中明确告知发包人本次书面确认函系按照本条约定发出,发包人应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14天内予以审核或提出具体意见,否则承包人提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视为已经发包人同意15缺陷责任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15.
2.1缺陷责任期的约定按国家规定执行修补缺陷发包人在保修期满之前,批示承包人重建、修补缺陷、差缩损失或其他毛病时,承包人应在保修期内或期满后的14天之内实施发包人批示的上述所有工作修补缺陷的费用如果发包人认为修补缺陷的必要性是由下述情况造成,则全部工作应由承包人自费完成⑴未按合同规定使用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或者⑵承包人负责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出现了缺陷;或者⑶由于承包人的疏忽或者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如果发包人认为修补缺陷的必要性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在合同价格上追加相应的费用或向承包人支付这部分承包人在合理时间内未能执行发包人修补缺陷的指示时,发包人有权雇用其他人来完成这项工作如果这些工作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自费完成,那么发包人和承包人商议之后确定所有有关的费用,从承包人质量保留金扣除
15.
2.2本条项下,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支付直接费用外的任何利润
15.
2.3本条项下,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支付直接费用外的任何利润
15.
3.1质量保证金的约定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3%o
15.
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办法采用⑵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15.
3.3质量保证金的退还质量保证金在结算审核完成、未发生第三方保修事件且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后退还
17.4保修本工程的保修范围承包人承建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本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期限和责任按本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及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执行
18.
2.1承包人违约
16.
2.1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1承包人不得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变更工程的设计,如因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变更而引起成本的增加由承包人承担,出现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并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开工或竣工日期、中途停建或缓建时间超过规定时间达一个月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实行先清退后结清算的原则,同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更换其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施工管理人员,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更换项目负责人,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任外全体必须保证出勤天数不少于22天/月,未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缺勤的,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管理人员违约金200元/天项目负责人的出勤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
3.
2.1条5承包人违反通用条款第
5.4款的约定,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贰万元,并应立即进行整改;如承包人拒绝进行整改的,发包人有权请他人进行整改,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发包人直接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项中扣除6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如存在违反的,必须改正;否则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并将相关费用扣除,直接支付7因承包人违约,发包人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情况,实行先清退后结清算的原则,同时由承包人承担责任,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17.
1.1不可抗力是指⑴
6.5级以上的地震;⑵风力10级含10级以上台风以xxx市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⑶日降雨量达到80毫米的大、暴雨以xxx市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⑷战争、动乱、洪水、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水灾以上情况应对施工造成实际影响为准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事故发生起24小时内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对方,并应在7日内提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7.
3.1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原则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18保险
17.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的约定1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名义投保的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由发包人投保的按通用条款执行3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以其他形式投保的按通用条款执行
18.5保险凭证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的时间约定工程开工前20争议解决
20.4仲裁或诉讼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委托中介机构或专业部门鉴定、检测、审核、也不提请调解,或不接受鉴定、检测、审核结论或调解意见时,向X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5补充条款
25.1如无特殊原因,发包人与承包人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开标前发出的设计变更、招标答疑)、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谈判时承包人无权对上述文件明确的内容作实质性修改本合同专用条款为正式合同文本,若投标人认为合同条款有歧义,请在招标澄清时提出,否则视为已认可本合同条款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3建设工程廉政合同承包人提供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认可的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合同中无明确约定的应在7天内予以批复
1.
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图纸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3天提供
1.7联络
1.
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工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
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0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O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O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O
1.10交通运输
1.
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应办好车辆通行证,进入学院应遵守学院的有关规定
2.
10.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边界的约定以发包人批准的工程施工围墙围挡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场内施工道路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2发包人使用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免费提供发包人已修建出入施工场地临时道路,若因承包人原因需另行发生相关费用则由承包人支付
3.
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
1.11知识产权
1.
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同通用条款
1.
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同通用条款
1.
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同通用条款L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本工程为招标范围内总价包干,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0身份证号0职务O联系电话0电子信箱0通信地址0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见合同通用条款
3.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4.
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7天内
5.
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同通用条款O
6.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且已经落实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由发包人、质量监督部门、设计单位、监理人共同按国家标准及安装工程验收规范最新版对工程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签署之日为项目竣工验收日期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为准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套数除上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竣工资料外,另交发包人三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移交时间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且正式竣工验收备案后两周内,承包人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求的内容将竣工资料交给发包人和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承包人不得以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尚未结清为由拒绝交付工程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形式要求按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和发包人的相关要求,与工程进度同步完成相应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①保证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竣工和保修等事项造成公众的便利和对公用道路、便道的使用和他人财产的占用遭受干扰时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
②开工前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问题
③应在开工前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供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
④承包人负责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有关部门要求,自费提供和维护所有灯光、护板、栅栏、警告信号和警卫,以及对工程进行保护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⑤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环境管理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施工过程所需有关手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以书面形式知会发包人、监理人
⑥承包人负责提供各类物资设备的进场计划,并于工程开工之日起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
⑦实行《周报》制度和周例会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报送发包人,《周报》包括下周计划和本周已完成的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⑧对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解决,服从发包人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
⑨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验收使用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损失的风险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⑩承包人应及时提出用水、用电申请,经批准后在发包人提供的水、电源设置点自费装表按表计量,向发包人缴纳相关费用承包人负责完成由设置点起至施工区域内的水、电、通讯线路的架设,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⑪承包人竣工后应及时拆除临时设施,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交接手续⑫承包人须负责检查发包人已有或提供的施工条件,确保与合同图纸相符,满足项目施工质量要求⑬承包人须准许、协助及配合任何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独立承包人于适当时间进入他们施工场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其他工程,或进行施工、保修等工作⑭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负责组织各专业独立承包人、公用事业部门及参与项目施工的各单位共同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督促各专业承包人、公用事业部门整理、移交竣工资料给承包人,并审核各单位移交的竣工资料直至合格为止,最后由承包人汇总、整理并移交工程资料,编制竣工报告交发包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3.2项目经理
7.
2.1项目经理姓名O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0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得少于20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按不在工地现场处理每月合计在场天数少于20天但多余15天(含)的,每少1天扣款1000元;每月合计在场天数少于15天但多余10天(含)的,每少1天扣款2000元每月合计在场天数少于10天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或终止合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
3.
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O
3.
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O
3.3承包人人员
3.
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3.
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3.
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3.
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工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投标时承诺的关键岗位及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承包人应对其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经发包人对替换人进行资格审核后,方可进行更换,替换人员相关资质、经验、能力等均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的标准1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2承包人因不可抗力提出申请替换项目负责人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并经发包人审核并书面同意的
3.5分包
3.
5.2分包的确定本项不允许分包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从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项目移交发包人之日止
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O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同通用条款O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同通用条款
0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O
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无5工程质量
4.1质量要求
5.
1.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约定合格工程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
5.
2.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1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时间约定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
5.
2.3发包人的质量检查发包人对工程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地点的约定质量检查工作以发包人要求为准,承包人无条件配合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承包人应在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每次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壹仟元,并且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发包人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未经发包人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都不能覆盖当任何部位的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已经具备条件时,承包人应在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参加对这部分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并且不得无故拖延但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通知验收时间24小时后仍没有批复,承包人可以覆盖这部分工程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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