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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保全财产申请书推荐篇7申请保全财产申请书篇1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与因经济合同纠纷一案,你会正在审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特请你会采取保全措施,如因采取保全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由申请人承担责任申请保全财产申请书篇2担保人被担保人—有限公司被担保人与有限公司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担保人现向贵院申请诉前保全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300万元的财产如果贵院受理被担保人的该诉前保全申请,依法保全有限公司本担保书中注明的财产,担保人愿提供—作为担保财产,赔偿因该财产保全之错误给被有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此致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财产申请书篇3申请人,男,1987年5月19日出生,侗族,贵州省天柱县人,住天柱县凤城镇龙泉巷31号被申请人,男,1966年H月24日出生,苗族,农民,住天柱县凤城镇老干区22号请求事项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坐落在天柱县凤城镇老干区22号的房屋一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凤城字第a300696号)
二、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事实和理由20—年7月23日,被申请人—以做工程为由向申请人借款161680元,还款期限到后,被申请人拒绝归还为此,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天柱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和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被申请人—应偿还申请人借款161680元,并承担债务利息和诉讼费被申请人见败诉后,为了转移财产,于20—年11月28日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以阻碍申请人实现债务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贵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的房屋此致天柱县人民法院申请人—20_年8月13日申请保全财产申请书篇4申请人李,男,一年一月—日生,汉族住址省市路4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被申请人段,男,—年—月—日生,汉族住址:省市路65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申请事项查封被申请人段—位于—省—市一路65号的房产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李与被申请人段—合同纠纷一案,已有贵院受理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查明,被申请人段—在—省—市一路65号拥有一处房产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贵院判决的顺利执行,申请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贵院提出上述请求同时,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申请人愿意提供位于省市路4号的一套自有房产作为本次诉讼财产保全申请的担保以上申请,请予批准—市人民法院,申请人李年—月0附
1.证据材料1份;
2.担保书1份
3.担保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申请保全财产申请书篇5
一、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应具备的条件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这与诉讼财产保全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不是必须提供担保,只有在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时候,提供担保才成为必要条件,而且这种担保必须与所保全的财产相适应,不能小于所保全的财产
3、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4、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二、诉前财产保全管辖法院
1、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3、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4、申请人提起诉讼时,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5、诉前财产保全与案件管辖
三、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应具备的条件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这与诉讼财产保全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不是必须提供担保,只有在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时候,提供担保才成为必要条件,而且这种担保必须与所保全的财产相适应,不能小于所保全的财产
3、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4、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四、诉前财产保全管辖法院
1、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3、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4、申请人提起诉讼时,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5、诉前财产保全与案件管辖申请保全财产申请书篇6申请人刘某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镇63号被申请人王某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小区四区7号楼1单元601号申请事项立即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的其他财产事实及理由申请人已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争议向贵院提起诉讼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房产(位于某市某区某某小区四区7号楼1单元601号,房产证号―135600如因采取o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此致某市某区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财产申请书篇7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被申请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申请事项申请对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进行保全,包括冻结其银行账户中与争议金额等值的资产,或冻结被申请人其它等值财产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货款纠纷,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已依法受理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财产进行俣全,贵院于出具了号民事裁定书,并于年月日对被申请财产进行了保全,保全期限截止年月曰鉴于保全期限即将届满,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继续对被申请财产进行保全望贵院予以核准申请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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