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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生产用电及安全技术管理,确保在施工生产现场用电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并使施工生产现场用电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做到安全可靠,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依据及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DL
5009.1-2014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对施工用电的管理第三条项目施工用电应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用电设备在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以下时,应编制550kw第四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一)现场勘测;
(二)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三)进行负荷计算;
(四)选择变压器
(五)设计配电系统、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1
(二)项目部施工用电线路(变压器以上部分)应由取得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施工用电工程作业应按要求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三)项目部场区内的用电线路(变压器二次侧以下部分)及配电设施的建设,由项目部专业电工组织施工
(四)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
(五)配电箱、开关箱及漏电保护开关的配置应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箱内电器设置应按“一机一闸一漏”原则设置
(六)施工用电线路、设施、设备等安装完成后应分项、分类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七)进行邻近带电体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安排专人监护第四十二条施工用电日常使用、维护管理:
(一)项目部用电场所应配置适用于电气的灭火器材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二)进行电气设备、设施检修,必须设置警戒区,悬挂安全警示标识严禁用电器具带“病”运行
(三)现场电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四)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五)项目部负责保护用电器具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配电箱、开关箱的完好和整洁
(六)现场作业面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器具(如振捣器、电焊机等)的电源线必须使用匹配的电缆线,不得使用塑料线
(七)项目部临近带电体作业应实行工作票制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监护,并填写监控记录
(八)项目部对用电设备、设施、器具进行维护、检修活动结束后,应进行检验和验收合格后应填写相应的维护、检修记录,并在检查合格的设备、设施、器具上注明相应的设备名称、检查单位、检查人员和有效日期等内容,严禁带电检修作业
(九)项目部专职电工应每日对现场施工用电进行巡查,填写巡查记录第四十三条施工用电监督检查:项目部应定期检测建筑物、构筑物,尤其是易燃易爆场所的避雷、接地装置,并满足安全防雷击的要求
(一)项目部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在用电设备、设施投入运行前,应对操作、使用人员进行一次专项培训,指导施工队进行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
(二)项目部工程管理人员应组织电工,每月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电气设备安装完毕投入使用之前或可能受到损坏时,必须进行一次检查)
(三)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应组织一次临时施工用电专项安全检查活动
(四)项目部专职电工每周应对施工现场配电箱、开关箱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项目部在雨季到来之前,用电管理单位应对所有的防雷设施进行一次测量、检查
(六)公司对项目部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对临时施工用电进行专项检查
(一)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用电安全、触电急救知识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项目部触电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活动
(二)现场发生员工触电,首先应切断电源,或用绝缘材料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立即采用人工呼吸等急救方法进行抢救如触电者在高处,在切断电源时,应采取防止坠落的措施同时作业班组负责人应立即上报项目部应急管理办公室,并与医疗机构进行联系,进行医疗救治
(三)现场触电员工得到医疗救助后,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对触电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发生电气设备火灾时首先要先切断电源,使用电气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十五条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二)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三)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四)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五)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六)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七)定期检(复)查表;十六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由项目Ui()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A部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第六章附则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十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2、设计接地装置;
3、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4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六)设计防雷装置;
(七)确定防护措施;()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A第五条参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安装、运行、维护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检查无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聋哑、色盲和其它不适合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二)具备必要的电气理论知识及操作技术,持有有效证件;
(三)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法第二章职责第六条各施工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工作,设置专人负责管理,并持证上岗;项目部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编制;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审核;总工程师负责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批准第七条项目部电气技术人员负责电气工程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交底;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工程建设,负责组织临时用电工程使用前的验收和维修的施工作业管理第八条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用电设备、实施管理台账第九条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作业过程进行安全巡视监控;负责对电气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检查、验证第十条公司按规定组织开展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用电进行专项检查第三章临时用电一般性规定第十一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一般应架空,线路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埋地敷设宜选用铠装电缆;当选用无铠装电缆时,应能防水、防腐架空敷设宜选用无铠装电缆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三相五线制配电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第十二条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
(一)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0m,3m
(二)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台及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22
(三)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四)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裂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
(五)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
(六)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七)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电气装置、盘柜处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配A置相应数量品质的电气灭火器具第十三条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一)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二)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俣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三)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四)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
(五)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第十四条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当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是具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第十五条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图第十六条每一台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载、短路、漏电保护电器外,还应装设隔离开关或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正、反向运转控制装置中的控制电器应采用接触器、继电器等自动控制电器,不得采用手动双向转换开关作为控制电器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动力与照明线路应分开架设在坑、洞、井内作业、夜间施工或厂房、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料具堆放场及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第十八条施工现场的发电机、电动机、电焊机、配电盘、控制盘及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钾工、焊工的工作平台和铁制的集装箱式办公室、休息室、工具间等设施的金属外壳均应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第十九条现场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起重机、金属井字架、龙门架等机械设备,以及钢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属结构,当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装防雷装置第二十条用于加工、运输、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设备及乙烘、氧气、氢气管道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和防雷措施第二十一条轨道式起重机应在轨道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轨道的接头处作电气连接,较长轨道每隔设一组接地装置,20nl接地电阻不大于禁止将接地线直接焊接在轨道上4Q,第二十二条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鸨灯等第二十三条从事电气安装、维修作业的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体检第二十四条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潮湿场所、金属36V,容器及管道内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行灯应有保护罩,其电源12V线应使用橡胶软电缆第四章临时用电强制性规定第二十五条临时用电设备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及以上者必须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并履行交底程序后方50KW可实施第二十六条严禁未验收合格的临时用电工程投入使用第二十七条严禁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用电材料、设施、电器和工器具第二十八条严禁使用护套线、敞开式碘鸨灯、民用插板、倒顺开关第二十九条严禁将电缆直接挂设在金属结构和构架上,电缆与金属结构物接触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用规定颜色区分第三十条严禁将二级配电箱当开关箱使用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第三十一条严禁同一开关箱直接控制台及以上用电设备,2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开关箱与固定用电设备的距离不大于米3第三十二条严禁非电工作业人员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必须有人监护第三十三条施工用电设施拆除中,当一条直埋电缆沟中有若干电缆,其中有带电电缆时,严禁拆除作业第三十四条架空线路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第三十五条熔丝应有保护罩,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第三十六条严禁隔离开关带负荷拉合第三十七条严禁带负荷插拔插头第三十八条严禁使用碘鸨灯等高能耗灯具第三十九条严禁使用的灯具作为行灯使用220V第五章工作程序第四十条施工用电技术管理
(一)经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进行技术交底,并应向监理单位报备
(二)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应将“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转换成作业指导书,施工前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三)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变更时,必须重新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施工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完善补充,经相关部门审核及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十一条施工用电设备设施建设管理:
(一)项目部进行场区临时用电设施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根据“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详细的采购计划;物资设备管理部门应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电气设备、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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