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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6.11-2012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1部分机动车停车场GB/T26770-2011停车诱导信息集GB/T28181-201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35070.1停车场电子收费第1部分CPU卡数据格式和技术要求GB/T
35070.2停车场电子收费第2部分终端设备技术要求GB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A36-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JGJ100车库建筑设计规范GA/T36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497-2016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761-2008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GA/T992-2012停车场(库)出入口控制设备技术要求GA/T1202-2014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规范GA/T1302-2016停车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通用技术条件3术语和定义GA/T1302-201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某些术语和定义
1.1路外停车场(库)信息管理系统具有停车场(库)停车信息采集、传输、发布、管理和应用功能,并能同公共停车基础信息平台进行数据交互的信息系统注改写GA/T1302-2016,定义
3.
21.2出入口管理子系统对进出停车场(库)的车辆进行识别、处理相关信息,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实现对车辆放行、拒绝、收费、记录和管理等操作的电子系统
3.3车位车辆检测器在停车场(库)车位上方或车道上安装的感应线圈、微波检测器、超声波检测器、视频检测器等,用于检测是否有车辆停放或通过的装置4路外停车场(库)信息管理系统
4.1路外停车场信息管理系统架构路外停车场(库)信息管理系统由停车场(库)管理子系统、出入口管理子系统、车位引导及反向寻车管理子系统和充电桩管理子系统组成停车场(库)管理子系统可独立或与其他任意一个子系统组合工作
4.2停车场(库)管理子系统
4.
2.1停车场(库)管理子系统的组成和功能应符合GA/T761-2008中第4章、GA/T1302-2016中第5章的相关要求
4.
2.2停车场(库)管理子系统应设置不同级别的操作权限,并对操作者进行分级管理系统管理员能通过系统实现操作人员的授权、登录核准以及分级变更
4.
2.3停车场(库)管理子系统时钟应与指定的时钟源定期校时,并进行相应设备时钟同步,系统时钟与时钟源的日累计误差不超过±1秒
4.
2.4停车场(库)管理子系统应能实现系统日志查询、统计和管理等功能,系统的日志应包括运行和操作日志a)运行日志记录系统所涉及的功能运行信息及发生时间b)操作日志记录操作人员操作系统的主要情况
4.
2.5停车场(库)管理子系统应按要求向公共停车基础信息平台发送数据当网络故障时,应能实现本地存储,确保数据不丢失在网络故障消除后自动续传,保证上传数据的完整性
4.
2.6停车场(库)管理子系统应保存相关数据,出入停车场(库)的车辆信息(视频、图像资料和号牌信息)存储时间应不小于30天,公安部门另有规定除外
4.
2.7停车场(库)管理子系统宜配备UPS等电源冗余装置,保证断电时基础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出入口设备、收费系统设备)正常供电
5.3出入口管理子系统出入口管理子系统的设计和功能应符合GB50396-入07中
3.
0.1和GA/T992-2012中
5.2的相关要求出入口管理子系统可独立或与停车场(库)管理子系统组合工作
4.
3.1系统构成
4.
3.
1.1入口部分主要包括前端设备、控制部分、执行设备和显示部分a)前端设备包括票证打印,智能IC卡的发放、识别,视频车牌和车载电子标签识别等方式,实现对车辆身份的检测和识别,并将相应数据发送至控制部分b)控制部分根据前端设备发送的数据,经系统审核后向执行设备发出执行指令,允许/禁止进入c)执行设备接收控制部分发来的指令,做出相应的动作或指示执行设备应包含车辆检测器以用于检测车辆是否存在,车辆驶过后自动落杆,并具有防砸车功能d)显示设备用于入场前相应信息的发布
4.
3.
1.2出口部分的设备与入口部分基本相同,显示设备主要用于缴费金额的显示
4.
3.2系统功能
4.
3.
2.1出入口管理子系统应满足免取卡设置、进出场信息管理、车辆进出监控等相关管理要求,支持防跟车、防倒车、防砸车等功能
4.
3.
2.2实现至少支持视频识别、射频识别、蓝牙识别、票证识别其中一种车辆识别方式视频识别应能对GA36-2014中第4章和第5章的机动车号牌(除临时/摩托车/拖拉机号牌)、军车号牌、武警车号牌、新能源车辆号牌和应急救援车辆号牌的汉字、字母、数字、符号和颜色等信息进行识别,应能通过系统升级实现对新型号牌的识别
4.
3.
2.3实现车辆图片、车辆号牌、进(出)停车场时间等数据之间的绑定视频采集和传输应满足GB/T28181-2016中第5章、GA/T497-2016中
4.
3.2和GA/T1202-2014中
6.5的相关要求
4.
3.
2.4缴费方式应支持出口缴费、停车场中央缴费、自助机缴费、移动支付等一种或多种缴费方式,同时应支持电子支付缴费方式
4.
3.
2.5缴费成功后,应能按照实际收费金额提供发票,宜使用电子发票发票可包括停车场(库)编号、机器编号、进场时间、离场时间等信息,发票格式及开票规范根据税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4.
3.3系统性能
5.
3.
3.1计时误差设备的计时误差应<5秒/天,每日固定时间进行自动校时
6.
3.
3.2入口系统响应时间(不含自动栏杆反应时间)a)通过射频识别方式入场的车辆应W150毫秒b)通过车牌识别方式入场的车辆应W1秒c)通过取卡/票方式入场的车辆应W2秒
4.
3.
3.3出口系统响应时间(免费车辆或已缴费车辆通行且不含自动栏杆反应时间)a)通过射频识别方式出场的车辆应W300毫秒b)通过车牌识别方式出场的车辆应WL5秒c)通过取卡/票方式出场的车辆应<2秒
4.
3.
3.4系统识别率a)射频识别车载电子标签完好的情况下,射频识别率299%b)车牌抓拍、识别必须符合GA/T497-2016中
4.
3.3及相关技术要求,实现车牌自动识别功能,其用于车牌识别的字符库应齐全,机动车车牌在完整、清晰、安装规范,且无遮挡、无污损的情况下,车牌识别准确率应295%,宜达到99%c)车辆图像的文件格式采用JPEG、JPG格式存储;图像分辨率不宜低于1280X720,清晰度应能满足人工对车辆号牌信息认定的要求
4.4车位引导与反向寻车管理子系统
4.
4.1系统构成
4.
4.
1.1车位引导及反向寻车管理子系统主要由中央控制部分、车位引导部分以及反向寻车部分组成
4.
4.
1.2中央控制部分对系统设备统一控制管理,对车位占用信息、数据进行统一处理
4.
4.
1.3车位引导部分由车位检测器、指示装置和车位信息发布装置组成a)车位检测器对车位有无停放车辆进行检测,采用视频技术的可同时获取停放车辆的号牌信息b)指示装置通过灯光的颜色对车位有无停放车辆进行显示c)车位信息发布装置中央控制部分获取车位检测器及指示装置信息,统计出车位停放信息后,通过车位信息发布装置显示各区域内可停放车辆数量
4.
4.
1.4反向寻车部分通过视频图像识别或无线定位等技术,实现停车场(库)内车辆的定位,并通过系统生成反向寻车的路线
4.
4.2系统功能
4.
4.
2.1中央控制
4.
4.
2.
1.1应具有对停车场(库)进行区域划分、分区管理的功能
4.
4.
2.
1.2应能实现对各个车位占用信息进行采集、统计,并与车辆停放位置对应;能根据车位设置对整个停车场(库)和各分区的车位占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计算出各分区的剩余车位信息
4.
4.
2.
1.3当所连接的设备通讯故障时,中央控制部分应具备报警功能
4.
4.
2.2车辆引导
4.
4.
2.
2.1有号牌车辆,采用超声波、视频识别、地磁等技术,实现车辆停放后自动定位;无号牌车辆,可对采集图片、停放时间和车位编号自动关联
4.
4.
2.
2.2系统通过车位指示灯显示车位占用情况车位指示灯宜安装于车位上方,应能独立工作,保证在管理系统出现故障情况下能正常提示车位占用情况车位指示灯应采用不同的灯光颜色提示车位有无占用,红色表示车位已被停放,绿色表示车位空闲
4.
12.
2.3系统根据车位车辆检测器采集的数据,通过引导屏显示停车情况引导屏显示内容应包含分区编号和相应区域的车位占用情况,引导屏与停车场(库)电子地图配合实现车位导航功能引导屏式样、显示内容宜参照GB/T26770-2011中第5章执行
4.
4.
2.3反向寻车
4.
4.
2.
3.1通过视频图像识别、刷卡定位、二维码扫描、取票定位等方式,实现车位上车辆的定位
4.
4.
2.
3.2可在车辆查询终端上输入车辆号牌,查询车辆停放位置,也可通过车牌模糊查询车辆停放位置对无号牌车辆,系统可对采集图片、停放时间和车位编号自动关联
4.
4.
2.
3.3系统根据定位信息进行寻车线路规划及导航
4.
4.3系统性能
4.
4.
3.1车位状态识别准确率应不小于99%
4.
4.
3.2车位状态指示灯在车位状态稳定后的变化响应时间应W10秒
4.
4.
3.3引导屏数据误差应W1%
4.
4.
3.4引导屏空车位数据显示响应时间应W20秒
4.5充电桩管理子系统充电桩管理子系统应满足《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试行)》各项要求5停车诱导
5.1停车诱导的方式、内容、图形图案应参照GB/T
15566.11-2012中
5.
1、
5.
2、
5.5和GB/T26770-2011中
5.1的相关要求
5.2停车场级停车诱导内容宜参照GB/T26770-2011中第4章的相关要求
5.3区域级停车诱导内容宜参照GB/T26770-2011中第4章的相关要求6停车场(库)安防监控
6.1设置要求
6.
1.1停车场(库)监控设施设备宜与消防控制设备建立联动关系安防监控系统视频图像点位应与视频通道、停车场电子地图点位一一对应
6.
1.2根据JGJ100,对停车场(库)进行分类,见表1表1停车场(库)规模分类表规模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停车数〈5051~300301~
100010006.
1.3小型停车场(库)的下列位置应安装摄像机a)停车场(库)与外界相连通的车辆出入口b)停车场(库)内的主要人行通道c)与停车场(库)连通的人员出入口d)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应设置的位置
6.
4.4中型停车场(库)应安装的摄像机位置除应满足本部分
6.
1.3的要求外,还应在下列位置安装摄像机a)停车场(库)层与层之间的车辆通道b)停车场(库)内的主要行车通道
6.
4.5大型和特大型停车场(库)应安装的摄像机位置除应满足本部分
6.L3的要求外,还应在下列位置安装摄像机a)每个独立的消防分区(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安装1个点;建筑面积大于500nl2的,每500nl2安装1个点)ob)停车场(库)内分割区间的连接通道处c)监控中心控制室外门口
6.2技术要求
6.
2.1视频设备的基本要求
6.
2.
1.1视频图像分辨率、信噪比应符合安全防范相关要求和公安部门的要求
6.
2.
1.2传输方式符合GB50395-2007第7章相关要求
6.
3.
1.3设备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210000小时
6.
4.
1.4环境适应性温度T(TC552,湿度0~95%(非凝露)〜
6.
2.2图像质量要求
6.
2.
2.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图像显示应减少或避免出现逆光和照度不足现象
7.
2.
2.2监控显示屏应能完整和清晰地观察到出入人员的体貌特征和面部特征,并应清楚地观察到每辆进出车辆的外观、号牌以及在车场内的情况
8.
2.
2.3公共区域宜安装带有云台、变焦镜头的摄像机,通过监控屏应能辨别范围内的人员活动情况控制云台、变焦动作完成后,摄像机应在2±
0.5分钟内自动复位至原始设定状态
9.
2.
2.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图像质量,均应达到四级以上图像质量等级,五级损伤制图像质量评价标准见表2表2五级损伤制图像质量评价标准主观评价图像质量等级觉察不出图像损伤五(优)可觉察出图像损伤,但令人可以接受四(良)明显觉察图像损伤,令人较难接受三(中)图像损伤较严重,令人难以接受二(差)图像损伤极严重,不能观看一(劣)
6.
2.3图像存储要求
6.
2.
3.1所有摄像机的图像都应实时记录;图像存储时间不得小于30天
6.
2.
3.2车辆和人员出入口的图像像素不宜低于200万像素,其他部位的像素不宜低于100万像素
6.
2.
3.3存储图像的帧频率25帧/秒
6.
2.
3.4系统图像应具有图像来源的中文提示、时间、日期的显示、记录和调整功能,时间误差应在±30秒以内
6.
2.
3.5回放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不应低于四级,见表
26.
2.
2016.GB/T35548-201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某些术语和定义
3.1路内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具有对路内停车信息采集、传输、发布、管理和应用功能,并能同公共停车基础信息平台进行数据交互的信息系统注改写GA/T1302-2016,定义
3.
23.2地磁车位检测器通过磁传感器感测车辆对地磁的影响,可检测出停车泊位状态,并能将参数用无线或有线通信方式反馈给其他设备的装置注改写GB/T35548-2017,定义
3.
13.3无线地磁车位检测通过磁传感器感测车辆对地磁的影响,可检测出停车泊位状态,并能将泊位状态通过无线射频传输至中继器或网关的设备注改写GB/T35548-2017,定义
3.
13.4NBI0T地磁车位检测通过磁传感器感测车辆对地磁的影响,可检测出停车泊位状态,并能将泊位状态通过NBI0T传输方式传送至上层设备注改写GB/T35548-2017,定义
3.
13.5手持收费智能终端管理人员用以开展信息录入、系统故障信息上报等业务,实现停车管理和系统辅助纠错的手持移动终端4路内停车信息管理系统
4.1系统架构
1.
1.1路内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地磁停车管理子系统、视频停车管理子系统和电子标签停车管理子系统
1.
1.2路内停车信息管理系统结构和程序开发上相互独立,业务和数据的交互依靠接口实现
2.2地磁停车管理子系统
4.
2.1系统功能
4.
2.
1.1应能自动采集路内停车位状态信息,满足停车计时收费的要求,并实时上传至路内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应能自动采集设备状态信息,并上传至路内停车信息管理系统
4.
2.
1.2应能实现信息的自动采集,采集信息的种类包括泊位状态信息、设备状态信息,并能通过设备上传的温度、电压、电量等信息,确认设备处于连接状态
4.
2.
1.3应具有故障自检和故障告警功能,设备出现软件故障时,应能自动复位或告警提示
4.
2.
1.4应支持固件无线升级和参数无线设置等维护性操作
4.
2.
1.5应具有对采集的原始数据进行存储备份和对采集的数据实现断点续传的功能由于传输网络故障等因素,采集的数据未能及时上传,待传输网络恢复正常后应能实现历史数据的断点续传
4.
2.
1.6操作人员可远程对地磁设备进行操作控制
4.
2.2系统性能
4.
2.
2.1在系统正常运行和网络信号覆盖良好的情况下,采集的车位占用数据从车位检测器上传到路内停车信息管理系统的时间应不大于20秒
4.
2.
2.2车位检测器与中继器或网关之间的通信距离应不小于100米
4.
2.
2.3在车辆合规停放情况下,泊位状态检测准确率应不小于98虬
4.
2.
2.4系统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应不小于10000小时,系统平均修复时间(MTTR)应不大于30分钟
4.
2.
2.5设备全天候工作时电池寿命应不小于4年
4.
2.
2.6无线地磁车位检测器的其他要求应参照GB/T35548执行
4.
2.
2.7NBI0T地磁车位检测器的应符合GB/T35548-2017(除该标准
6.
4.1以外)的规定
4.3视频停车管理子系统
4.
3.1系统功能
4.
3.
1.1应能自动采集路内停车位状态信息,满足停车计时收费的要求,并实时上传至路内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应能自动采集设备状态信息,并上传至路内停车信息管理系统
4.
3.
1.2应具有对采集的原始数据进行存储备份和对采集的数据实现断点续传的功能由于传输网络故障等因素,采集的数据未能及时上传,待传输网络恢复正常后应能实现历史数据的断点续传
4.
3.
1.3应能识别符合GA36-2014中第4章和第5章的机动车号牌(除临时/摩托车/拖拉机号牌)、军车号牌、武警车号牌、新能源车辆号牌和应急救援车辆号牌的汉字、字母、数字、颜色等信息,黑、白、蓝、黄、绿车牌颜色识别
4.
3.
1.4具备自动检测并记录车辆驶入、驶离车位时间功能
4.
3.
1.5具备图像识别算法,采集并检测停放车辆图像信息,至少包括但不限于车牌颜色、车牌号码、泊位号、停车/驶离特写图、停车/驶离过程时序图、车牌特写图
4.
3.
1.6支持现金支付和非现金支付
4.
3.
1.7对车牌/部分车身被短暂遮挡时拍摄的图片有过滤功能
4.
3.
1.8具备自动校时、故障自查、抗干扰及自检状态定时上报
4.
3.
1.9具备视频回放功能
4.
3.
1.10具备车辆驶入至车辆驶出全过程车主(用户)信息推送
4.
3.
1.11应能对道路上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违法证据采集,针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假牌套牌、违法达到一定数量、涉嫌盗抢车等重点车辆,可快速预警并查找违法车辆停放位置
4.
3.
1.12应按公安机关要求接入公安缉查布控系统
4.
3.2系统性能
4.
3.
2.1车位状态检测准确率290%
4.
3.
2.2车牌识别率295%
4.
3.
2.3支持TCP/IP网络传输,支持全网通4G及以上,支持WLAN网络异常等离线情况下正常工作,网络恢复后能自动上传离线期间数据
4.
3.
2.4视频和图像分辨率不低于1280X
7204.4电子标签停车管理子系统
4.
4.1系统功能
4.
4.
1.1应能自动采集路内停车位状态信息,满足停车计时收费的要求,并实时上传至路内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应能自动采集设备状态信息,并上传至路内停车信息管理系统
4.
4.
1.2能对已录入系统的车牌进行识读
4.
4.
1.3能通过现场电子标签或电子围栏确定车辆位置
4.
4.L4支持现金支付和包括在线支付、一卡通支付、免密支付在内的非现金支付
4.
4.
1.5支持RFID、NFC、GPS、北斗等技术
4.
4.
1.6应具有对采集的原始数据进行存储备份和对采集的数据实现断点续传的功能由于传输网络故障等因素采集的数据未能及时上传,待传输网络恢复正常后应能实现历史数据的断点续传
4.
4.2系统性能
4.
4.
2.1使用GPS或北斗时系统识别准确率295%
4.
4.
2.2使用RFID、ETC、NFC时系统识别准确率》98虬
4.5手持收费智能终端
4.
5.1功能要求
4.
5.
1.1应能识别GA36-2014中第4章和第5章的机动车辆号牌(除临时/摩托车/拖拉机号牌)、新能源车辆号牌、军车武警车、应急车辆号牌的汉字、字母、数字、符号和颜色等信息
4.
5.
1.2车牌识别准确率,98%
4.
5.
1.3支持无感支付、电子支付和现金支付
4.
5.
1.4具备离场计费、延续计费、预缴费等功能
4.
5.
1.5具备拍照留存功能,照片应有时间、泊位号等水印
4.
5.
1.6终端应支持全市范围欠费追缴
4.
5.
1.7应能对道路上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违法证据采集,针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假牌套牌、违法达到一定数量、涉嫌盗抢车等重点车辆,可快速预警并查找违法车辆停放位置系统应按公安机关要求接入公安缉查布控系统
4.
5.2性能要求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丽水市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建设的术语及定义、总体建设原则、基本框架和总体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丽水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性停车场(库)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建设,非经营性停车场(库)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1502-2015信息安全技术电子支付系统安全保护框架GB/T51149-2016城市停车规划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51149-
2016.GB/T31502-201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某些术语和定义
3.1停车场(库)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及地上、地下构筑物一般由出入口、停车位、通道及附属设施组成注改写GB/T51149-2016,定义
2.
0.
13.2公共停车场(库)位于道路红线以外的独立占地的面向公众服务的停车场和由建筑物代建的不独立占地的面向公众服务的停车场(库)注改写GB/T51149-2016,定义
2.
0.
63.3配建停车场(库)依据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所附设的面向本建筑物使用者和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场(库)注改写GB/T5n49-2016,定义
2.
0.
53.4路外停车场(库)路外停车场(库)指道路红线以外,根据城市规划建造以及建筑配套专门建设的停车场、停车库或停车楼
3.5路内停车位在道路红线以内划设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空间注改写GB/T51149-2016,定义
2.
0.
73.6经营性停车场(库)向社会开放,为机动车提供有偿停放服务的停车场(库)
3.7电子支付采用数字化方式,在电子终端、信息传输通道以及相关系统的支持下,进行支付的行为[GB/T31502-2015,定义
3.1]4停车场(库)分类
4.1停车场(库)按规划管理方式划分为公共停车场(库)和配建停车场(库)
4.2停车场(库)按建设位置划分为路外停车场(库)和路内停车位路外停车场包括公共停车场(库)和配建停车场(库)
4.3停车场(库)按使用性质划分为经营性停车场(库)和非经营性停车场(库)
4.
5.
2.1处理器、内存、操作系统能应能满足停车业务管理的需要,并能保证数据实时传输
4.
5.
2.2显示屏应能在室外白天强光下显示清晰,雨天能正常使用
4.
5.
2.3通讯方式应能满足无线通讯服务要求,网络异常等离线情况下正常工作,网络恢复后应能自动上传离线期间数据
4.
5.
2.4支持GPS和北斗定位
4.
5.
2.5全天车牌照片均清晰可见,车牌能自动识别
4.
5.
2.6电池能至少满足12小时连续正常使用
4.
5.
2.7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4,具有抗摔落性能,1米以内自由摔落不影响使用
4.
5.
2.8打印机打印二维码应清晰,打印机电池应能满足12小时连续正常使用,打印速度满足现场需求丽水市智慧停车标准体系-第部分总则1丽水市智慧停车标准体系-第部分总则1丽水市智慧停车标准体系-第部分总则15总体建设原则
5.1规范性和适应性
5.
1.1停车场(库)信息管理系统(包括路外停车场(库)信息管理系统和路内停车位信息管理系统,下同)应符合国家相关信息化标准以及行业标准的要求,满足相互间联网通信的要求,支持应用平台的搭建,并具有良好的移植性、复用性
5.
1.2停车场(库)信息管理相关系统应尽量采用模块化结构,提高系统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
5.2安全性和稳定性
5.
2.
12.1停车场(库)信息管理系统应经过完善的设计和充分的测试运行,具备在较长时间内连续无故障的运行能力
5.
2.2停车场(库)信息管理系统应提供全面、有效的系统安全机制
5.
2.3停车场(库)信息管理系统应采用国内外主流的设备、技术和产品,保证系统不断升级和更新的需要
5.3准确性和实时性
5.
3.1停车场(库)信息管理系统应能通过现场设备准确采集系统所需数据
5.
3.2停车场(库)信息管理系统应能通过通信网络实时上传系统所需数据,并通过网站、移动终端、各级诱导屏等发布车位信息
5.4兼容性和易用性
5.
4.1停车场(库)信息管理系统应具备开放的标准化体系结构,可方便地与其他业务系统衔接,实现与其它业务系统间的无缝集成
5.
4.2停车场(库)信息管理系统应具备界面简洁、操作简单等特点6智慧停车信息系统架构
6.1智慧停车信息系统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对采集的停车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和应用,为使用单位和公众用户提供智能化服务的信息系统
6.2系统架构包括采集层、传输层、处理层和应用层a)采集层停车场(库)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现场的视频采集设备、车位检测设备等进行停车数据的采集b)传输层公共停车基础信息平台与停车场(库)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传输的运营商通信网络或专用网络c)处理层即公共停车基础信息平台,主要功能是停车数据汇集、清洗、分析和处理d)应用层将公共停车基础信息平台处理后的停车信息根据不同的需求分类应用图1智慧停车信息系统架构7总体要求
1.
1.1场(库)信息管理系统要求
1.
1.
21.1停车场(库)信息管理系统应能按DB5101/T
54.2-2019完成对相关数据的采集,生成停车数据,并上传至公共停车基础信息平台
1.
1.3停车场(库)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应符合有关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标准的要求,满足出入安全管理要求
1.
1.4停车场(库)信息管理系统应满足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停车场(库)的管理需求,应设置出入口和收费管理设施设备,应实现车辆充电、便捷缴费等功能
1.
1.5停车场(库)信息管理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软件标准的要求,界面简洁、操作简单
1.
1.
61.5系统功能性能应符合DB5101/T
54.3-2019和DB5101/T
54.4-2019的相关要求宜使用绿色低碳、技术先进的新型设备
1.
1.7传输要求
7.
2.1停车场(库)信息管理系统与公共停车基础信息平台的联网通信应支持多种网络方式(如互联网、专网)
7.
2.2联网传输协议应支持国内外主流协议的一种或多种
7.
2.3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应符合国家信息保密管理相关要求
7.
2.4数据传输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符合国家信息管理和本规范第2部分第5章、第6章相关要求
7.3停车电子支付要求
7.
3.1经营性停车场(库)宜支持多种电子支付方式,电子支付包括移动支付、银行卡支付、行业卡支付等
7.
3.2经营性停车场(库)宜实现电子支付专用通道,提高停车场(库)的通行速率丽水市智慧停车标准体系第部分停车数据联网规范
3.1车辆图像在停车场(库)出入口采集的车辆特征图像,包括车辆号牌、车辆颜色、车辆类型等4数据采集
4.1停车信息管理
4.
1.1联网接入公共停车基础信息平台的停车信息包括基础数据和动态数据
4.
1.2数据格式应符合GA/T1302-2016附录A和公共停车基础信息平台要求
4.2基础数据
4.
2.1路外停车场(库)基础数据见表1表1路外停车场(库)基础数据登记表序号数据名称序号数据名称1停车场(库)名称17车位更新时间2停车场(库)编号18总车位数3停车场(库)类型19固定车位数4停车场(库)地址20临停车位数5停车场(库)区域编码21充电桩总数622停车场(库)入口数停车场(库)位置类型
(1)(地上、地下、地上+地下)723停车场(库)出口数停车场(库)位置类型
(2)(室内、室外、室内+室外)8停车场(库)使用年限停车场(库)入口坐标249权属单位25停车场(库)入口N坐标1026停车场(库)出口坐标权属负责人名称11权属负责人联系方式27停车场(库)出口N坐标12运营单位28支持电子发票(是、否)13运营单位负责人姓名29营业时间1430运营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停车收费标准15运营单位税号31充电收费标准1632停车场(库)登记日期停车系统服务商
4.
2.2路内停车基础数据见表2表2路内停车基础数据登记表序号数据名称序号数据名称1停车场名称10车位更新时间2停车场编号11总车位数3停车场地址12充电桩总数4停车泊位排列形式13停车场四点坐标5停车位位置类型(是否占用人行道)14支持电子发票(是、否)6停车泊位编号15营业时间7运营单位负责人姓名16停车收费标准8运营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17充电收费标准918停车场登记日期停车系统服务商
4.
3.1路外停车场(库)动态数据见表3表3路外停车场(库)动态数据序号数据名称序号数据名称1停车场(库)编号12驶出车辆图像2车辆驶入停车场(库)流水号13停车时间3停车场(库)入口编号14停车费用驶入时间15充电时间45驶入车辆类型16充电费用6驶入车辆号牌17费用支付类型(包月、临停)7驶入车辆颜色18是否缴费8驶入车辆图像19支付方式(现金、非现金)920驶出时间剩余车位数10车辆驶出停车场(库)流水号21剩余车位类型11停车场(库)出口编号22剩余充电桩数
4.
3.2路内停车动态数据见表4表4路内停车动态数据序号数据名称序号数据名称1停车场编号10停车费用2车辆驶入停车场流水号11充电时间3驶入时间12充电费用4驶入车辆号牌13欠费信息5驶入车辆颜色14应缴费用6驶入车辆图像15实缴费用7驶出时间16支付方式(现金、非现金)8车辆驶出停车场流水号17剩余车位数918停车时间剩余充电桩数5数据传输
5.1基础数据上传
5.
1.1停车场(库)投入使用前,应根据本规范要求上传(登记)停车场所的基础数据
5.
1.2已投入使用的应在接到主管部门通知后尽快办理基础数据上传(登记)
5.2动态数据上传
5.
2.1路外停车场(库)动态数据的上传内容应按照本部分表3的要求上传至公共停车基础信息平台
5.
2.
22.2路内停车动态数据的上传内容应按照本部分表4的要求上传至公共停车基础信息平台
5.
2.3企业经营多个停车场(库)的,可由企业进行汇集后上传至公共停车基础信息平台
5.3数据传输准确性
5.
3.1停车场(库)上传名称、地址、编号等基础数据应准确
5.
3.2停车场(库)、路内停车位上传的剩余车位数等动态数据的准确率295%,车辆通行记录等动态数据的准确率299%
5.4数据传输完整性
5.
4.1停车场(库)上传基础数据、动态数据应完整
5.
4.2当通信链路因故中断时,停车场(库)管理服务器应进行停车信息保存在通信链路恢复后,将中断时保存的数据和恢复后的数据发送到公共停车基础信息平台
5.5数据传输时效性
5.
5.
15.1公共停车基础信息平台和停车场(库)管理信息系统之间数据传输分为定时和实时两种方式
5.
5.2定时传输,可自定义数据传输间隔,范围为1分钟24小时,调整单位为1分钟〜
5.
5.3实时传输,数据发生变化即传输6联网通信
6.1联网通信要求
7.
1.1停车场(库)信息管理系统与公共停车基础信息平台数据通信接口传输方式应采用统一的传输协议
8.
1.2公共停车基础信息平台应自动监测与路外停车场(库)信息管理系统和路内停车信息管理系统的网络连接情况,当网络连接断开时,应报警提醒
9.
1.3从停车场(库)信息管理系统发出数据到公共停车基础信息平台接收到数据,产生的数据平均时延410秒、丢包率《
0.2%、误码率
40.2%
6.2联网通信协议联网通信协议应符合GA/T1302-2016中
7.
1、GB/T29745-2013中
6.6的相关要求7其他要求
7.1停车场(库)信息管理系统支持接收停车信息平台时钟同步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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