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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刑法学
(2)期末复习资料一.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1.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体只能是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
2.刑法军人违反职责罪一章的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3.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相勾结,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构成背叛国家罪
4.对于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应当依照武装叛乱、暴乱罪从重处罚
5.叛逃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6.刑法分则条文通常由罪状和法定刑两部分组成
7.由于刑法分则条文对罪状描述方式的不同,罪状一般分为简单罪状、叙明罪状、引证罪状和空白罪状四种
8.以罪名的效力为依据,罪名可分为立法罪名、司法罪名、学理罪名
9.以罪名包含的犯罪构成内容为依据,罪名可分为单一罪名和选择罪名
10.法定刑一般可分为绝对确定、绝对不确定、相对确定等三种
11.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危害丕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12.在犯罪既遂的几种类型中,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均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
13.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犯罪主体是已满14周岁的人
14.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火车、汽车、电至、船只、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
19.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
15.组织、领导和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应当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5万元以上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20.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21.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22.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的食品、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等特定产品,不构成各特定犯罪,但销售金额在瓯元以上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23.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物品的,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
24.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在数量方面要求偷逃应缴税额在贵万元以上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位,后者只能是单位
17、什么是盗窃、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答是指秘密窃取或者公然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行为构成特征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本罪的犯罪对象为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物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物质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⑷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7]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物的行为盗窃爆炸物罪与盗窃罪的相同点是
(1)犯罪的主体相同,都是一般主体;
(2)犯罪的主观要件相同,都只能由故意而不能由过失构成;
(3)犯罪的行为方式相同,都是秘密窃取盗窃爆炸物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
(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主要是公共安全,后者侵犯的主要是财产所有权;
(2)犯罪对象不同,作为前者犯罪对象的爆炸物是国家严格控制管理的危险物品,不是一般商品、财物,而后者的犯罪对象泛指一切公私财物因此,从广义上说,后者犯罪对象包括前者的犯罪对象,但是立法者强调前者的特殊性质,一旦被他人非法取得,就会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需要加以特殊保护,因而把它从一般盗窃罪中分离出来,单独规定罪名和法定刑,予以特殊保护
18、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答概念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直接故意界限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罪的界限如果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是为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那么按照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择一重罪处罚即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罪,否则定本罪
19、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在处理这类案件中,如何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如何理解“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答概念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特征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如何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另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则就不应以本罪论处
(二)本罪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界限交通肇事罪与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在主观方面都出于过失;在客观方面,都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但它们是不同性质的犯罪,应严格划清它们之间的界限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
(1)前者的主体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虽然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构成该罪主体,但他们也必须是在操纵交通工具、交通设备,与交通运输人员不同的,仅是他们不具有交通运输人员身份;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前者发生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严重后果是由于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引起的;后者的发生与交通运输活动无关,严重后果是由于行为人在交通运输活动以外的日常生产、生活中马虎草率、粗枝大叶,不细心谨慎引起的
(三)本罪与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的界限两者都会出现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后果,但交通肇事罪中行为人对于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结果的发生,表现为过失的心理态度;而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则表现为故意的心理态度,这是区分两者的关键所在
(四)本罪与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两者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都可能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但两者存在明显区别一是主观方面不同交通肇事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以驾车撞人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二是客观方面的要求不同交通肇事罪在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的违章行为必须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才构成为犯罪
(五)本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界限交通肇事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不之处在于,一是侵犯交通运输安全的侧重点不同交通肇事罪侵犯的主要是公路、水上交通运输的安全,重大飞行事故侵犯的是航空交通运输的安全,铁路运营事故罪侵犯的是铁路交通运输全二是在客观方面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内容略有不同三是犯罪主体不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交通运输人员和非交通运输人员;重大飞行事故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航空人员,包括空勤人员与地面人员;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铁路职Xo如何理解“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一所谓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20、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时,应划清哪些界限?答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过失界限
1、重大责任事故罪与一般责任事故的界限区别是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所造成的事故是造成了重大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2、重大责任事故罪与自然事故、技术事故、科学研究失败的界限
3、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4、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失火罪、过失爆炸罪、过失决水罪及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界限
21、什么是生产、销售伪劣产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答指生产者销售在产掺杂、掺假,以假允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特征
1、客体是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市场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3、主观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又包括单位,具体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界限
1、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非罪的界限一是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二是要严格界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含义;三是看销售金额大小
2、区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等特定种类的伪劣产品犯罪的界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是不特定的,而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等犯罪对象是特定的
3、停止形态的认定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4、共同犯罪的认定
5、数罪的认定
22、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是什么?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有何区别?答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牲
1、侵犯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和国家对药品生产、销售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区别
1、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仅限于药品,后者包括所有的产品;
2、认定标准不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在5万以上即构成是一种结果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没能具…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出于故意,且必须具有牟利或者传播的目的界限
1、区分走私淫秽物品罪与非罪的界限一是正确界定淫秽物品的犯围二是应当从主观方面区别行为人主观上有无牟利或传播为目的
2、区分走私淫秽物品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
3、间接走私的认定
4、共犯的认定
23、什么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注意划清哪些界限答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境,偷逃关税,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口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关税征管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24、什么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划分本罪与受贿罪的界限?答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特征:
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不分侵犯了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而且也损害了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业务活动的廉洁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即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且有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目的本罪与受贿罪的界限:关键在于主体身份不同,本罪主体是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而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指出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贿赂的,应当按受贿罪论处
25、伪造货币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如何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答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我国人民币或外币的图案、形状、色彩,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特征
1、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包括本国货币管理制度和外币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伪造货币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
4、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界限;本罪在构成上属于行为犯,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伪造币的行为,就构成伪造货币伪造款额多少伪造货币目的,反映危害大小,如伪造数额很少或行为人显示自己的特殊才能,数额不大,仅大朋友间出示、炫耀,并未让其在社会流通使用,不按犯罪处理
26、集资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如何划分本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限?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特征;
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对集资活动的正常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出于故意界限
1、犯罪目的不同集资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集资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营利活动
2、行为方式有所不同集资诈骗是用诈骗方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则不要求必须使用诈骗方法
3、侵犯的客体不同集资诈骗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还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而非法吸收公存款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仅限于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7、代款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如何划分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货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货款的所有权,还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货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界限
28、信用卡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如何划分罪与分罪的界限?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特征
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对信用卡业务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用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界限
29、保险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答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人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保险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保险活动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构成
4、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界限
1、区分保险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2、区分保险诈骗诈骗罪的一罪与数罪
30、什么是偷税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哪些问题?答指纳税人或者或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行为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欺骗、隐瞒等各种虚假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工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包括个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而且具有偷逃应纳税款的目的注意以下问题
1、区分偷税与漏税的界限
2、区分偷税与避税的界限
3、区分偷税罪与一般偷税行为的界限
4、根据2002年《解释》第2条第5款的规定,纳税人、税款扣缴义务人因同一偷税犯罪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又被移送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31、什么是抗税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本罪?答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应缴税款的行为特征
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又侵犯了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必须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或者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
4、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认定本罪
1、区分抗税罪与一般拒不缴纳税款行为的界限
2、区分抗税罪与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拒缴错征税款的界限
3、区分抗税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4、抗税罪共犯的认定
32、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答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也损害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界限
1、区分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非罪的界限
2、数罪的认定
33、侵犯著作权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如何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答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或与著作权有关的人的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而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特征
1、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要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个人或单位可构成主体
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界限首先应当查明复制、出版或制作行为有无合法依据合法复制、出版或制作行为包括
1、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行为2虽未经著名作权人许可,但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使用其作品的作为
3、作品超过权利保护期的其次,应录划清本罪与一般著作权侵权行为界限同时,应当掌握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数额标准
34、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答指违反商业秘密保护法规,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制度和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拥有的合法权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商业秘密保护法规,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出于故意
35、什么是虚假广告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本罪?答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的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才能构成本罪
4、主观是故意认定本罪,应当注意划清虚假广告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别在于确认利用虚假广告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毒、有害食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6、什么是强迫交易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本罪答指以暴力、威胁手须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得的行为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市场的管理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须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认定本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犯罪
37、故意杀人罪的概念和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答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特征
1、侵犯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界限
1、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的界限
2、致人自杀或帮助他人自杀案件中罪与非罪的界限
3、“间接杀人”问题的认定和处理
38、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概念和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那些界限?答概念指因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特征
1、侵犯的客体,与故意杀人罪相同,主他人的生命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实际上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认定本罪应划清那些界限?
1、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自信能够避免发生死亡结果,结果却致人死亡,就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行为对于是否发生死亡抱着无所谓的放任态度,即使并不希望结果发生,但凭借的也仅是侥幸心理,就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2、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意外事件的界限二者区别就在于查明行为人在当时情况下是否应该预见或者是否能够预见死亡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应预见但疏忽大意没预见,导致他人死亡,就认定为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行为人不负有预见责任或者根本不可能预见结果死亡,就应认意外事件,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39、什么是故意伤害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它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主要有哪些答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情况下是已满16周岁的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画关键在于查明行为人有无伤害的故意如果行为人虽无杀人故意,但有损害他人身体键康的故意,以致造成他人死亡的,属于故意伤害致死如果行为人既无杀人的故意也无伤害的故意,完全是由于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的,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40、什么是过失重伤罪?其本主要特征是什么?它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主要有哪些?答指行为人过失致使他人受重伤的行为特征;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的过失行为损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并实际上造成重伤的结果行为人的过失中给被害人造成轻伤,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被害人因重伤而死亡,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危害结果的差异,正是本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所在
41、什么是强奸罪?其本质特征是什么?奸淫幼女的行为如何处理?答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不知抗拒的状态下,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特征
1、侵犯客体是妇女的性行为自主选择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人实施了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下,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奸淫幼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2、怎样区分强奸与通奸与强奸与强制猥亵的界限?答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人格、名誉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能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而强制猥亵或侮辱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界限通奸是指双方有配偶的男女之间或者已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之间,基于双方自愿发生性交的行为,与强奸有着本质区别强奸强制猥亵的界限
1、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强奸罪是以与妇女发生性交行为为目的;强制猥亵罪则不是以妇女发生性交行为为目的
2、客观方面的行为不完全相同强制猥亵罪是对妇女实施性交以外的猥亵没有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实施了性交行为,认定为强奸罪
3、主体范围不完全相同强制猥亵罪实行犯罪即是男子也可以是妇女;强奸罪目的行实行只能是男子
43、什么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答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人格、名誉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而强制猥亵或侮辱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丽:
1、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别是看行为人是使用强制性手段和方法,以及这种强制性是否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如果行为人对妇女实施猥亵、侮辱行为并未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的强制性手段,就不能以犯罪论处
44、什么是三嗨拘禁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如何区分本罪与非罪、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答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特征;
1、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2、客观要件非法拘禁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主体要件非法拘禁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主观要件非法拘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非法拘禁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如果非法拘禁行为构成犯罪,拘禁过程中的其他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独立犯罪的,如一般殴打等就只能以非法拘禁罪定罪从重处罚如果非法拘禁行为与其他犯罪存在牵连关系,如为勒索财物而绑架他人并加以关押、禁闭的应按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依其中的重罪绑架论处如果非法拘禁行为与其他行为均构成犯罪如收买拐卖的妇妇等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拘禁罪,即应实行数罚并罚
45、绑架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答指以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非法劫持、控制他人的行为特征侵犯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非法劫持、控制他人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情况下是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构成,在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况下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丽:
1、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区别侵犯的客体有差异绑架罪侵犯只是他人的人身权利而且往往还有他人的财产权利或其他权利;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则只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行为方式有所不同绑架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并且使用暴力等手段;非法拘禁罪则既可以是作为方式也可以是不作为方式,暴力色彩不太浓厚;主观方面目的不同绑架是以勒索财物或其他非法利益为目的;非法拘禁则以索取债务或者被害人受拘禁之苦为目的
2、绑架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在绑架案件中往往会出现被绑架人受伤、死亡等情况,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不发生数罪问题,因为刑法已将其作为结果加重犯作了明确规定通常说的撕票只能依绑架罪一罪处罚,而不应另定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等
46、什么是拐卖妇女、J使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本罪?答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獐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买、接送或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情况下是一般主体即满16周岁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认定本罪获利为目的
47、什么是诬告陷害罪、报复陷害罪?它们各自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和区分这两种犯罪?答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向国家机关或有单位告发,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是直接故意报复陷害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举报权等民主权利,同时也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它们区另
41、犯罪主体不同报复陷害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诬告陷害罪的主体则可以是任公民
2、对象不同诬告陷害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民;报复陷害的对象则只能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
3、犯罪的方式条件不同诬告陷害罪的构成必须是行为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加以告发;报复陷害罪则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滥用职权才能构成
4、犯罪的目的与可能造成的后果不同诬告陷害罪行为人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而且可能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报复陷害罪的行为人则不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通常是为了使被害人受到政法、经济、人身等方面的损害
48、什么是侮辱罪、诽谤罪?它们各自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和区分这两种犯罪?答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江散布某种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虚假事实,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捏造并散布某种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虚假事实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幽
1、行为的内容不同诽谤罪是捏造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名誉;侮辱罪则不捏造事实
2、行为的方式不同诽谤罪只能以口头或者文字方式实施,不包括使用暴力,而且多是不当着被害人的面前进行;侮辱罪则既可以是以口头或者文字方式实施,也可以是以暴力手段实施,而且多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
49、什么是刑讯逼供罪?它有什么特征?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答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睡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逼取口供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就是具人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丽: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二者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情节轻重不同
二、刑讯逼供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区别在于
1、犯罪对象不同刑讯逼供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民
2、主体不同刑讯逼供罪只能由司法工作人员构成;非法拘禁罪可以由任何公民构成
3、主观目的不同刑讯供逼罪是以逼取口供为目的;非法拘禁罪则不要求以逼取口供为目的
4、行为方式不同刑讯逼供罪是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非法拘禁罪则是以非法拘禁或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由
三、刑讯逼供罪与暴力取证罪的界限区别
1、侵害的对对象不同刑讯逼供罪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暴力取证罪侵害的对象则是证人
2、行为的发生场合不完全相同刑讯逼供罪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暴力取证罪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中,也可以发生在民事、行政诉讼中
四、刑讯逼供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在刑讯逼供案件中,如果被害人因不堪忍受肉刑而自杀,对行为人应当以刑讯逼供罪一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因未能获取口供或者对所获取的口不满意而一气之下将被害人杀死的则应当以刑讯逼供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
50、破坏选举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答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以及国家的选举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编造选举结果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是直接故意破坏选举罪和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1、客观方面不同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其中的代表职务,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的人民代表在其所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的职务只要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代表行使其上述代表职务的,就构成妨害公务罪,并且没有情节严重的要件限制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构成破坏选举罪的仅限于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侵害代表依法享有的选举权的情形,不包括对代表依法享有的其他职权的侵害
2、从犯罪客体上看,妨害代表执行公务的犯罪侵犯的是各级人大代表依法享有的各种职权,同时也侵害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制度破坏选举罪中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侵害客体仅限于代表的选举权和国家的选举制度
51、什么是重婚罪、破坏军婚罪?它们各自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和区分这两种犯罪?答重婚罪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表现为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有配偶而又与第三者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破坏军婚罪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特征客体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家庭关系
2、客观方面表现为同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区别
1、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破坏军婚罪侵犯的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家庭关系;重婚罪侵犯的是一般婚姻家庭关系
2、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破坏军婚罪表现为民居和结婚两种行为形式;重婚罪仅表现为结婚行为,而不包括同居行为
3、法定刑轻重不同破坏军婚罪的法定刑重于重婚罪的法定刑
55、什么是虐待罪?它有什么特征?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答指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等方法,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害人的身体和精神进行以常性摧残迫害的行为
3、犯罪主体必须是与被害人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成员
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摧残和折磨家庭成员仍有意为之丽:
1、虐待罪与非罪的界限其一虐待行为与一般的家庭纠纷的界限其二,虐待行为构成犯罪的情节标准
2、虐待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出于伤害的故意,在一次行为中对被害人实施暴力伤害造成重伤的,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在虐待被害人的过程中产生了杀人的故意而将被害人直接杀害或
25.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普通货物、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
26.武装掩护走私的,从重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8.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0.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应当依照伪造货用罪定罪从重处罚
3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32.内幕交易、泄漏内幕信息罪的犯罪主体是知情人员或者内幕信息的人员
33.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的犯罪主体是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金融单位本罪的主观方面是以牟利为目的
34.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以各种方法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35.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的主观方面都必须是以韭法占有为目的
37.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以骗取较大数额的保险金,且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38.投保人、受益人为骗取较大数额的保险金,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等四种行为中的一种
46.合同诈骗罪是指以三骷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47.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
48.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对象是有生命的活人尚未出生的胎儿和人死后的尸体,都不能成为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对象
49.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主体是已满坦周岁的人
50.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构成过失重伤罪致人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51.已满14周岁的人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53.构成强奸罪,必须是已满口殳周岁的人
54.奸淫不满不周岁的幼女,以强奸罪论,从重处罚
56.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已满上£周岁的女性
60.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儿的,以绑架罪论处者放任死亡结果发生的则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52、什么是抢劫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应划清哪些界限?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用权也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界限
1、抢劫罪与非罪的界限抢劫罪既侵害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其客体的双重性决定了本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
2、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刑法典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未遂标准,一是认为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应当以是否抢得财物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二是认为抢劫罪虽然是侵犯财产罪,但同是也侵犯了人身权利三是认为抢劫罪是双重客体,应当在不同的情况下以不同的标准区分既遂与未遂如果抢劫行为造成伤害或者死亡结果,则不论是否取得财物,都成立抢劫既遂
4、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为抢劫而预谋杀人或抢劫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而故意杀人的应认定为抢劫罪,而杀人是其为达到劫取财物的目的
5、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所属类罪不同;侵才困象不同;手段行为不完全相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和地点不同;犯罪主体不同
6、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犯罪客体不同;在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对犯罪结果的要求不同;在主观内容上有所不同
53、如何理解和执行刑法第269条关于转化型抢劫罪的规定?答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依照第263条规定是由盗窃、诈骗、抢夺犯罪转化成立的抢劫罪,即转化型抢劫罪条件
1、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犯罪行为,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
2、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肋%
3、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捕或者毁灭证据
54、盗窃罪的概念与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诀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邈盗窃罪与非罪界限盗窃数额;盗窃次数
2、盗窃罪与某些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如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盗窃的,应构成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但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实行盗窃行为却窃取枪支、弹药的应当认定为盗空罪盗窃正在使用的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等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相应犯罪论处
55、诈骗罪的概念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界限本罪与民事债务纠纷的界限;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凡是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使采取了欺骗的方法,也属于民事纠纷,不应以诈骗罪论处如果行为人骗借钱物用于挥霍或者非法活动而不能如期偿还,并有赖账行为的,或者本无偿还能力而骗借钱物的,则表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诈骗罪论处
56、什么是侵占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与哪些犯罪的界限?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困
11、侵占罪与非罪的界限,表现在非法侵占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如果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必须是没有法律依据而占有他人财物的才构成本罪,如果有法律依据而占有或者处分他人财物的不构成本罪;本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2、侵占罪与不当得利的界限表现主观内容不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方式不同;行为性质不同
3、侵占罪与盗窃罪;界限表现在犯罪对象不同;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犯意形成的时间不同
57、职务侵占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是什么?本罪与侵占罪的区别何在答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即在本单位中担任一定的职务而主管、管理或者经手财物的人员H;
1、侵犯的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行为人所属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而侵占罪的对象是和行为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
2、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3、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
58、挪用资金罪的概念和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那些界限答概念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构成特征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出于故意界限|
1、挪用资金罪与非罪的界限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不论时间长短,只要数额达到较大,便构成犯罪
3、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用于进行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的则必须挪用资金数额较大,并超过3个月未还才构成本罪
2、挪用资金罪与职力侵占罪的界限表现在侵犯对象不同;客观方面表现有所不同;犯罪目的不同
3、挪用资金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的界限表现在直接客体不完全相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用途不是;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犯罪主体不同
59、什么是敲诈勒索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与哪些犯罪的界限?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特征;
1、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迫使他人交付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丽:
1、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如果行为人使用威胁、要挟的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并交出财物的,则构成敲诈勒索既遂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了威胁、要挟的手段,被害人却未产生恐惧也没有交出财物的,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恐惧,行为人却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取得财物的,则是敲诈勒索未遂
2、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威胁的内容不同;威胁侵害的对象不同;威胁的方式不同;实施威胁内容的时间不同;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威胁的程度不同;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
3、敲放勒索罪与绑架罪的国界限主要客体不同;客观方面不同;威胁内容和对象不同;勒索财物的对象不同;构成犯罪的标不同
60、什么是妨害公务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与哪些犯罪的界限?答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的后果的行为特征本罪具有如下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公务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而加以阻碍认定本罪应当划清以下界限
1、妨害公务罪与非罪的界限
2、妨害公务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3、妨害公务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答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特征
1、侵犯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规定在现行刑法典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而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止匕限制,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进行,由此骗取被害人信任,“自愿”交出财物
(3)行为人犯罪的目的不同,诈骗罪中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行为人的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目的的内容广泛得多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对所骗取的财物数额没有什么要求,因为此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为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影响和破坏;而诈骗罪的构成则要求只有诈骗数额较大的,才以诈骗罪论处
62、什么是破坏计算机系统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构成本罪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本罪具有如下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
63、什么是聚众斗殴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答指聚集多人相互殴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特征;
1、侵犯客体是社会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聚集多人相互殴斗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界限
1、聚众斗殴罪与非罪的界限
2、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64、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及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有何区别?答是指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滋生是非、横行霸道,或者故意骚扰和伤害无辜,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及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多是无事生非、寻求精神刺激;交通秩序罪的行为人往往是事出有因,寻求个人特定目的的实现
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通常是人体行为;聚众优乱社会秩序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秩序、交通秩序罪则是群体形式,是必要的共同犯罪
3、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65、什么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答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或者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界限
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普通的集团犯罪的界限表现在两个概念的性质不同、犯罪目的和侵害的对象范围不同、组织结构的严密性不同
2、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行为人只要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有其他犯罪就构成数罪,不论其所犯其他犯罪的性质、轻重如何
66、什么是伪证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诬告陷害罪有何区别?答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活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陷害他人或者陷匿罪证包庇罪犯罪的目的
67、窝藏、包庇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它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伪证罪、徇私枉法罪有何区别?答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主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追诉犯罪和执行刑罚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现表现为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是故意区别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是犯罪人,窝藏转移收购对象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
68、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怎样区分本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答指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判决裁定的正常执行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寂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是特殊主体即负有执行判决、裁定义务的人
4、本罪主观是故意邈二者区别是
1、犯罪客体不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判决裁定的正常活动;妨害公务罪侵犯的客体则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公务活动
2、犯罪主体不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3、行为方式不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行为是以非暴力的方式实施;妨害公务罪的行为则一般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
4、犯罪对象不同拒不执行判决、裁决罪的犯罪对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判决、裁定;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对象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69、什么是脱逃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答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脱司法机关的羁押和监管的行为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监管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从监管场所和押解途中逃走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在认定本罪时,划清本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界限区别的关键就在于确定行为人使用暴力手须脱逃时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程度行为人使用暴力手段脱逃,造成监管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轻伤的,应以脱逃罪处罚
70、什么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区分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犯罪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界限?答指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行为画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界限|
1、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过程中,造成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2、骗取出境证件并使用骗取的出入境证件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
3、组织并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的
71、倒卖文物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它与走私文物罪有何区别?答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gg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保护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划清本罪与走私文物罪的界限,区别主要在于|
1、侵犯的客体不完全相同倒卖文物罪侵犯的是国家对文物的保护管理活动;走私文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国家海关对货物、物品进出境的监管活动和国家对文物的保护管理活动
2、行为方式不同倒卖文物罪表现为境内非法倒卖;走私文物罪则表现为非法将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贩运到境外
3、犯罪目的不完全相同倒卖文物罪的成立必须具有牟利的目的;走私文物罪则不要求以牟利目的为必备要件
4、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倒卖文物罪的对象是国家禁止非法经营的文物;走私文物罪的对象是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
72、什么是三吃组织卖血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三嗨组织卖血罪应划清哪些界限?答概创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构成特征|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采供血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w]i与非罪界限.区别违规组织献血关键在于确定组织者是否有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者委托以及是否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2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非法组织卖血造成他人伤害(应是重伤)的,定故意伤害罪
73、什么是医疗事故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时应当划清的界限有哪些?答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是复杂客体,即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和医疗单位的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就是就诊人
(2)在客观上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合法从业的义务人员构成
(4)主观上必须是过失即对所发生的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结果是过失,但对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而言则可能是故意的邈与非罪区别构成犯罪的必须严重不负责任并造成严重后果意外事故,医疗手段或者技术水平的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定犯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只能是医务人员,后罪是生产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工人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是特定的就诊人,后罪是不特定多数的人和公私财产
74、什么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重大责任事故罪有何区别?画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特御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1犯罪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是国家对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正常管理秩序,后者侵犯的是公共安全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是违反国家规定向大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的行为,后罪是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3犯罪主体不同本罪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后罪是特殊主体,生产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工人,不包括单位
75、什么是三嗨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三吃狩猎罪有何区别?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特征|1)客体是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是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区别|
1、犯罪对象不同非法狩猎罪的犯罪对象是陆生的一般野生动物;本罪犯罪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既包括陆生的,也包括水生的
2、行为表现不同非法狩猎罪表现为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本罪则表现为未经合法许可擅自猎捕、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且不受时间、空间以及工具、方法等方面的限制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指违反水产资源保护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76、什么是盗伐林木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与滥伐林木罪、盗窃罪有何区别?答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构成特征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与滥伐林木帮的西1)侵犯的对象不同前者是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或管理的森林或名-其他林木,后者限于行为人所有或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2)行为方式不同前者以半秘密采伐,后者一般公开采伐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后者只具有违反森林法或采伐许可证的规定人以采伐的故意,不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与盗窃罪的区别卜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对林木资源的管理秩序和国家、集体或他人对林木资源所有权,后者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对象是森林资源即生长过程中的森林和其他林木,后者对象是以被伐倒作为财物形式存在的林木,不属森林资源3)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擅自砍伐,可以秘密也可以公开,后者只能秘密4)犯罪主体不同本罪包括单位和自然人,后者只能是自然人
77、什么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答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特征
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是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同时也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
3、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单位
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仍然进行走私、贩卖、运输或者制造界限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经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进口、运输、供应、使用或者生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不能以犯罪论处对于不知道是毒品而接受委托为他人携带、运送的也不能认定为犯罪,但物主或者知情的委托者构成本罪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与其他罪的界限第一,本罪与走私罪的界限第二,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78、什么是三吃持有毒品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其他毒品犯罪有何区别?答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数量较大的行为特征
1、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较大数量毒品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毒品而故意持有区别关键在于正确认定行为人的意图和目的
79、什么是组织卖淫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答指组织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特征
1、侵犯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善良的社会风尚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界限
1、组织卖淫与聚众淫乱罪的界限区别
(1)客观表现不同
(2)主观内容不同
2、组织卖淫罪与拐卖妇女罪的界限
80、什么是强迫卖淫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组织卖淫罪、强奸罪有何区别?答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特征;
1、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善良的社会风尚和他人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是直接故意本罪与组织卖淫的界限|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往往与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相互交织组织者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手段,逼迫卖淫的,应当依照处理想象竞合的原则择一重罪论处本罪与强奸罪界阑:
1、犯罪客体不同本罪是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利;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行为自主权
2、对象范围不同本罪对象是任何他人;强奸对象是妇女
3、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使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性服务进行性交易;强奸罪则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交行为
4、主观故意不同本罪一般具有营利的目的,强奸罪则具有与妇女发生性交行为的目的
81、什么是传播性病罪?构成本罪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指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条件
1、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他人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
3、主体只能是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人
4、主观是故意
82、什么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构成本罪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指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买、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条件;
1、侵犯的是国家对文化市场管理秩序和善良的社会风尚
2、本罪在表现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
3、本罪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
4、主观是直接故意
83、什么是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答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军事职务的行为特征
1、侵害的直接客体是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是故意
84、什么是阻碍军事行动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答指故意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特征
1、直接客体是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
2、客观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阻碍军事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是故意
85、什么是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答指故意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特征
1、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军队战斗力物质保障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信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86、什么是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答指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入伍,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征兵工作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入伍,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只能是那些在征兵工作中负有征兵职责的征兵工作人员
4、主观是故意
87、什么是贪污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本罪?答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特征
1、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的廉政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一类是国家工作人中;二类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个人贪污在5000元以上,或者虽然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才构成犯罪
88、什么是挪用公款罪?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如何区别本罪与贪污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答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要件
1、本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廉政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3、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4、主观是故意本罪与贪污罪界限区别于
1、主观目的不同
2、主体范围不同
3、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一同本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
2、犯罪客全和犯罪对象不同
89、受贿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答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谋取利益的行为特征
1、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制度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界限
1、受贿罪与非罪的界限
2、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3、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4、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界限
90、什么是行贿罪?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本罪与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的区别是什么?答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要件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区别在于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行贿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对象只能是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91、什么是私分国有资产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答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特征
1、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有资产所有权和国家廉政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国家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构成
4、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界限
1、私分国有资产罪与非罪的界限必集体私分国有财产必须达到较大数额才构成在10万元以上的应立予案
2、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界限区别于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主本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客体和对象不同本罪客体是国有资产所权,对象仅限于国有资产;贪污罪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
3、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国有财产,在单位内部往往具有公开性;而贪污罪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92、什么滥用职权罪?它具有啊些特征?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答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特征
1、本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滥用职权,致使公财产、国家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
4、本罪主观一般是间接故意界限;
1、滥用职权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别是在于滥用职权的行为是否造成了重大损失
2、滥用职权罪与其他滥用职权犯罪的界限
93、什么是玩忽职守罪?它具有哪些特征?认定本罪应注意哪些界限?答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
4、主观是过失界限
1、玩忽职守罪与非罪的界限二者区别本罪行为是否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如果玩忽职守行为没有造成重大损失,不能构成犯罪
2、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区别;犯罪主体不同、客体不同、犯罪发生的场合不同
3、本罪与滥用职权罪界限区别犯罪主观方面不同、犯罪行为方式不同
4、本罪与其他玩忽职守罪界限
94、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答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
1、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泄露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是故意界限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一是从客观上看和教育界人的泄露行为是否严重二从主观上看行为人是否存在罪过
2、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界限区别于行为人主观的罪过形式不同前者是故意;后者是过失
3、本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控、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界限区别犯罪主体不同、对象有所不同、客观不同、主观方面不同、主体不同
4、本罪与数罪的界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后故意向行贿人泄露国家秘密的,如果受贿行为构成犯罪,可以按照牵连犯的处理原则处罚
95、徇私枉法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答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
62.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等行为之一
6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结果加重犯定罪处罚
65.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6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的,从重处罚
67.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并散布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侮辱罪或者诽谤罪
70.暴力取证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其犯罪对象只能是证人
71.报复陷害罪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其犯罪对象是控告人、申请人、人、举报人
73.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74.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构成破坏军婚罪
75.虐待罪的对象只能是行为人家庭的成员
77.抢劫罪的主体,必须是已满剧岁的自然人
78.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79.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脏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81.以牟利为目的,盗窃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窃、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罚
84.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遗忘物、埋藏物
92.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犯罪对象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维和应用程序
93.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概括起来有三种,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或者干扰;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操作;制作、传播计孰病毒
95.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应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96.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97.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构成赌博罪
101.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窝藏、包庇罪
103.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犯罪对象是犯罪历得的赃物
104.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与窝藏、包庇罪的显著区别在于犯罪对象不同
105.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有能力执行法院已生效的
108.倒卖文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114.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界限
1、本罪非罪的界限区别是看行主人主观上是否具有徇私枉法的故意
2、本罪与窝藏、包庇罪的界限二者都是破坏司法活动的犯罪都可能使有罪的人不受追诉主体不同、客观主面不同
3、徇私枉法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96、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答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
1、客体是人民法院正常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
4、主观是故意界限
1、本罪与非罪界限区分一是行为人主观上上否存在枉法法裁判的故意二是枉法裁判行为是否情节严重
2、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与徇私枉法罪的界限区别于发生场合不同、主体不同、客观方面构成条件不同
97、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答指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特征
1、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军事利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违反军人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和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一是现役军人,二是执行事任务的预备人员和其他人员
4、主观方面多数是故意、少数罪是过失
98、什么是战时违抗命令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答指军职人员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特征
1、客体是部队的作战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3、主体是战时参加作战、接受作战命令的军职人员
4、主观方面是故意
99、什么是战时临阵脱逃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答指军职人员面临战斗时贪生怕死,脱离战斗岗位,逃避参加战斗的行为特征
1、客体是军队的作战秩序和军人的作战义务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面临作战是脱离战斗岗位,逃避参加战斗的行为
3、主体是参战的军职人员
4、主观方面是故意
100、什么是逃离部队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答指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
1、客体是国家兵役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现役军人
4、主观方面是故意
101、什么武装备肇事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答;是指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的,因而发生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严重后果的行为特征
1、客体是军队武器装备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
3、主本是军职人员主要是武器装备的使用管理人员
4、主观方面是过失
102、什么是盗窃、抢夺武器备、军用物资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答是指军职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或者公然夺取军队的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行为特征:
1、客体是军队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所有权和国家军事利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军职人员
4、主观方面是故意
四、分析案例案1张某,男,34岁,某厂业务员王某,男,25岁,出租车司机一天晚上,王某载着张某在街上转悠,遇到卖淫女李某张某让王某把车停下并与李某谈起“生意”谈妥后,张某让李某上车,李却要张先给钱然后才上车两人僵持丁一会儿,李说“那就算了”,转身要走张某立即下车,一把抓住李的头发说“拿我开心啊今天就是不给钱,你也要陪老子玩玩!”,并将李强行拖进车内,然后让王某把车开到郊外王某下车后,张某要李脱衣服,李不干,并打了张一耳光张某恼羞成怒,掐住李的脖子,打了李几拳,并让王某从其车后备厢中拿来一根绳子,将李的双手捆绑在身后,随即脱下李的衣服与其发生了性行为事后,张某将李扔在路旁,并丢下100元钱.随后让王某开车离去李某因奋力挣扎反抗,脖子、手腕被造成轻伤试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张某、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
1.张某、王某的行为属于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2.张某在李某不准备向其卖淫后,违背李某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劫持李某井与之发生性行为,其行为符合强奸罪的构成特征,因而构成强奸罪
3.张某强奸李某造成其轻伤的行为,属于构成强奸罪的暴力行为,不应单独定罪,因而张某的行为只构成一罪而不构成数罪
4.王某从张某的言行中已明知其是在实施强奸犯罪,却仍为其提供交通、犯罪地点、犯罪工具等方面的帮助,致使张某犯罪得逞,其行为符合共同犯罪中帮助犯的构成特征,因而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5.王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案2钟某,男,28岁,矿山工人.钟某与女青年李某曾经关系密切并多次发生两性关系.后来,李某离开钟某而与王某确立了恋爱关系钟某对此无比愤恨,遂蓄意报复李某.钟某用自己工作使用的雷管和炸药自制了一个装有定时起爆器的炸弹.一天晚上,钟某发现李某在其单位露天电影场看电影,觉得机会来了,遂回家将事先准备好的自制炸弹取出拿到电影场,定好时间后放置在李某坐的板凳下面.炸弹爆炸后,李某当场被炸死,同时,在场观众多人被炸伤,其中2人重伤钟某被抓获后交待,之所以选择在电影场炸李某,是因为他觉得电影场人多,事后可以不被发现.经查,事发时钟某正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试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钟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1.钟某的行为构成爆炸罪.
2.钟某为了杀害李某,在电影场这样的公共场所实施爆炸,不仅造成李某死亡,而且造成周围群众受伤,其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因而构成爆炸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3.钟某非法制造爆炸物的行为本已构成犯罪,但由于该行为与爆炸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依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应以爆炸罪定罪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4.钟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实施新的犯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所犯爆炸罪作出判决,并将新罪所判刑罚与前罪所判刑罚实行并罚.几年的鳍
一、填空题
2.纳税人采取各种手段借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占应纳税款的——以上且偷税总额在一以上的,构成偷税罪10%1万元
3.伪造货币并出售伪造的货币的,应当依照一定罪~~处罚伪造货币罪从重
4.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故意伤害他人,致人一或者一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重伤死亡
6.以~~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J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而使用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罚.^IJ电信设备、设施
8.贩卖毒品罪犯罪主体的最低^龄是已满一周岁;走私毒品罪犯罪主体的最低^龄是已满一周岁
14169.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
一、一的,构成传播性病罪
10.民事、行政枉演捌罪只能姓在一•福中民事、行政审判二选择题
1.叶某捐去向走私分子王某颇骐走私进口的彩电、黝瞅等价值50多万元(偷逃关税近6万元)的物品后倒卖,获利近80万元叶某的行为构成(D.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3.刑丽共罪侵犯的又惨是()A.犯罪嫌疑人B.被告人
4.王某和张某发现某单位出纳员从银行出来时手提包内装有大量现款,遂商议行抢王乘出纳员不备突然从背后用双手将其拦嚼刨主,弓蹂机将出纳员手中的提包抢走王某和糅的行为构成()B.抢劫罪
5.某甲为车站存包处工作人员旅客某乙将一牛皮公好育存放后存包单遗失,某甲即拒不承认收存过该箱后某甲将公文箱取趣为已有某甲的行为构成()B.侵占罪
6.某县民政局干部丸城从自己掌管的救灾款中挪用了1万元,注其弟作流动资金去广州进I跳半个月后,刘某之弟将借款本息全部归还刘某的行为构成()A.挪用公款罪0
五、分析案例案情李某,男,1989年11月10日出生,某校学生2005年10月23日,李某与同学吴某因TM谭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扭打起来李某被吴某打倒在地,头碰到水泥地面,磕出一个大包李某极为恼怒,从地上爬起来后便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水果刀(刃长12cm)猛地向吴某腹部捅去,致使吴某脾脏脚瞰(法医鉴定为重伤),倒地休克李某随后扬长而去吴辉医随饿脱离危险,一个月后痊愈李某颂获后主动交待,一个月以前在同学王某家,以“畛家”为名与王某之妹(12岁)发生了性行为,离开时还偷拿了王某一台黝瞅,卖后获款800余元,经查属实试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1.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和强奸罪
2.李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属于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应当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和强奸的行为负刑事责任
3.李某明知用水果刀捅人会致人受伤,却不计后果,将吴翦甬成重伤,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特征,因而构成故意伤害罪
4.李某明知其同学王某之妹不满14周岁,而采取哄骗手段与之发生性行为,其行为符合奸淫幼女的强媚1的构成特征,因而构成强奸罪
5.李某盗窃他人财物,数糠大,其行为符合盗窃罪客观方面的构成特征,但因其不满16周岁,不符合盗窃罪的主体条件,因而不构成盗窃罪
6.李某出于不同的故意,实施不同的犯罪行为,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和强哪,应当依照数罪并^的规定处罚;鉴于李某所犯强奸罪是其自己主动交代的,属于自首,因而在对其强奸罪量刑时可以从轻或幡处罚卷
二一、填空题2-------------周岁一周岁的人实施放火、爆炸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即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不满
165.过失伤害他人,造成他人死亡的,构成一o过失致人死亡罪
6.强制麋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对象是一周岁的女性已满14(周岁)
8.构咫舱持有毒品罪必须出㈱有鸦片一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一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行为200克10克二畴题
1.信用卡诈骗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有(ABCD)A.使用伪造的(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B.o使用作废的信用卡C.冒用他人信用卡D.恶意透支2某甲受过某乙的羞辱,一直意画艮复一天,某甲雌某丙等十余人与某乙等六人在一酒吧内相互斗殴,结果造成某乙O死亡对某甲的行为应当依照(C)定罪处C.故意杀人罪
4.王某和张某发现赵某从银行出来时手提包内装有大量现款,遂商议行抢王军赵某不备突然从背后用双手将其拦腰抱住,张韩机将赵某手中的提包抢走王某和张某的行为构成(A)A.抢劫罪
5.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应当以(D)处罚D.走私罪和^害公务罪合并
6.某甲等炀在螺箱内OW,朝Oms寸,为防止歌咳嗽W暴露,便将其口鼻擒主,结耨成吴某窒息死亡对于某甲的行为,应当依照(D)处罚D.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故意杀人罪合并
7.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是(ABCD)A.国家机关B.事业单位oC.国有公司、企业D.人民团体
五、分析案例案情张某,男,30岁,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2001年3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3年2月开I满释放2007年10月的一天晚上,张某驾车在街上揽活时,避犊淫女李某张某便停车与李某谈起“生意”o谈妥后弓煤让李某h车,李某却要张某先给蟋后才上车两人僵持了一会儿,李某说“那就算了转身就走糅立即下车,一把抓住李某的头发,并说“拿珊心啊今天就是不给钱,你也要陪老子玩玩!”然后将李某强行塞进车内,镇上车门,将车开至胶矽卜停车后,煤要李某脱衣I艮李某不干,并抽了煤一耳光糅恼怒无比,便用一只手使劲掐住李某的脖子,另一只手脱下自己和李某的衣裤,与李某发生了性行为由于张某用力过度,当其放开李某准备穿衣时才发现李某已窒息死亡张某随即将李雌下车扔在路旁后驾车逃离请分析并说明理由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罚(只答处罚原贝D
1.张某的行为构成弓新罪
2.强奸罪的概念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育蝴巨、不蜥拒或者不知捅巨的状态下,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在李某不准备向其卖淫后,张某使用暴力手段劫持李某并与之发生性行为,其行为院全符合刑渤院的强奸罪的构成特征,构成强奸罪
4.钙的死亡是由于张某使用暴力手酶施强奸造成的,属于提高法定刑标准的情形,不应单独定罪因而犍的行为只构成一罪,不构疑罪
5.张某在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的a薪愀行完毕后5年以内又孑附当被判处有期徒刑凡t刑罚的强奸II,符合累犯的构成条件,因而属于累犯根据刑渤监,应当依照强干罪定罪从重处罚卷
三一、填空题
1.犯维R、领导和参加恐I稀渤维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南廊行为的,应当依照一^规定处罚数罪并罚
5.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一的,以纨架罪论处偷盗婴幼儿
6.转假批劫罪行为人使暴力的目的在于
一、一或#毁灭罪证窝藏赃物抽助牖
9.对一的判决、裁定有能力W亍而一,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雌罪人民法院拒不执行
10.徇私枉法罪只能由一构成司法工作人员
二、选择题
1.王某驾车时不小心潞李融至马路边沿上,李某当即失血休克王某怕被人发现,忙驾车逃离结果李某失血过多死亡对王某的行为应当以(B)论处B.交通肇事罪
3.过失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根本区另庭于(C)C.造成的危害结果不同
4.某甲为存包处工作人员某乙存包后离去,却将一牛皮公文箱遗忘在存包处,某甲即将该福罐当某乙返回寻找时某甲拒不承认并拒不交出某甲的行为构成(D)D.侵占罪
5.某仓库被盗时,吴某正与刘某一起吃饭玩耍,没有作案时间但当侦查人员向刘某调查时,他却瑚尔当时吴某并未与自己在气,网:公安机关将吴某作为重点嫌卿象进行了长时间的调查刘某的行为(B)B.构成伪证罪o
五、分析案例(17分)案情吴某,男,17岁,无业2005年6月,某市公安机关发现吴某有向他人兜售毒品的嫌疑(后鳍证1实),但在侦查过程中,吴某突然失踪原来,吴某觉得转手买卖赚钱不多,便于7月12日从云南省某地偷偷出境^缅甸境内,购买了一些海洛因,准备“赚大钱”当吴题带毒品回到国内乘车前往昆明时,被我公安人员查获吴某见势不妙,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押^其下车的公安人员扎伤后逃跑,但随即就伽获经检验,吴某所带的毒品共6000克,纯度为30%请分析并说明理由吴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只答处罚原则)L吴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和走私毒品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2.吴某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兜售毒品,其行为符合郦炭于贩卖毒品罪的规定,构成贩卖毒品罪
3.吴某偷越国(边)境,将国家禁止进口的毒品偷带回国,准备在国内贩卖,既违反了海物规,也违反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法规,其行为完全符合走私毒品罪的构成特征,构成走私毒品罪走私毒品的数量应以查实的6000克海洛因计算,不以纯度30%折算
4.吴某采用暴力手段逃跑的行为包含在走私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内,属于提高法定刑的情形,不应另行定罪
5.吴某偷越国(边)境的行为与走私毒品的行为之间存在牵连关不应单独认定为偷越国(边)境罪
6.吴某出于两个犯罪的故意,实施了两个犯罪行为,构成两罪,应当以贩卖毒品罪和走私毒品罪实行数罪并罚
7.吴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且不育纯用酒出
116.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118.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犯罪主体均为单位和仝人
119.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120.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查证属实计算
121.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回玉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122.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主体是已满16周岁的自然人和单位;贩卖毒品罪的犯罪主体则是已满14周岁的自然人和单位
123.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必须是非法持有鸦片迎面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1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行为
124.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犯组织卖淫罪或者强迫卖淫罪的,从重处罚
127.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131.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13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三吃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论处
13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137.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主体均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38.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39.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构成间谍罪
二、名词解释U状J是指刑法典分则罪刑式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的描述区逊刑J是指刑法典分则罪刑式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适用刑罚的种类核幅度
3、简单罪状即在条文中只简单地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
4、叙明罪状即在条文中较为详细地描述具体犯罪的构成特征区同述罪状」即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核确定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
6、空白罪状即未在条文中直接表明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而是指出确定该罪需要参照的其他法律、法规
10、武装叛乱、暴乱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
11、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也」型罪J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13、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5、爆炸罪是指故意引发或者制造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
23、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2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25、走私淫秽物品罪是指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违反海关法规,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境,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
27、三吃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其他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28、弓虽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37、诬告陷害罪简称诬陷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38、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9、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种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虚假事实,情节严重的行为
41、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
43、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44、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时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45、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等方法,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46、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49、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50、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54、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56、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58、寻畔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滋生是非、横行霸道,或者肆意骚扰和伤害无辜,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65、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70、斗嗨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71、斗啮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水产资源保护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72、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7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
75、三吃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数量较大的行为
76、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官制法规,故意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82、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是指故意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83:、接送不合格兵员罪是指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入伍,情节严重的行为
89、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92、故意泄漏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泄漏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94、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军人违反职责罪是指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95.法定刑——就是指刑法典分则罪刑式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适用刑罚的种类和幅度
96.罪状——是指刑法典分则罪刑式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的描述
三、简答题和论述题L怎样理解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开U法学体系由刑法总论和刑法各论两大部分构成刑法总论研究刑法的宏观理论问题和刑法总则规范的基本原理与共性问题;刑法各论则研究刑法分则规范和具体犯罪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刑法总论和刑法各论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抽象与具体、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2、怎样认识罪状的几种形式?1)简单罪状2)叙明罪状3)引证罪状4)空白罪状
3、什么是法条竞合?法条竞合时适用法律的原则是什么?
(一)法条竞合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
(二)法条竞合时适用法律的原则
(1)通常情况下,采取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适用特别法条
(2)特殊情况下,采取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适用法定刑重的法条
4、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答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的行为特征
(1)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
(2)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3)本类犯罪的主体分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一般主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责任能力的;特殊主体,如背叛国家罪的主体只能是中国公民
(4)本类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
5、什么是背叛国家罪?它有何特征?答指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主体是中国公民,而且通常是中党和国家机关中职位较高、掌握党和国家重要权力的人,或者有较高社会地位、较大政治影响的人;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目的
6、分裂家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是什么?答:是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特征: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统一;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7、武装判乱、暴乱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什么?答: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要件侵犯的客体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行为人一般应具有推翻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
8、间谍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什么?答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
9、危害公共安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答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特征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类犯罪的主体,既有一般主体,又有特殊主体本类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两种罪过形式
10、放火罪?它的构血立当具备哪些条件?如何划分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答
(一)概念和条件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条件1)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放火焚烧公私财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
(二)如何划分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放火罪与失火罪的界限(区别)|1主观方面不同放火罪是故意犯罪;失火罪是过失犯罪2在客观方面成立犯罪既遂的标准不同放火行为只要发生足以造成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的危险,即使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也构成放火罪既遂;而失火行为必须实际造成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才能构成失火罪放火罪与以放火方法实施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放火是一种具有相当破坏性的危险方法,经常被犯罪人用作进行破坏性犯罪的手段这就应当注意划分放火罪与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根据特别规定优于普通规定的原则,对以放火的方法实施法律明文规定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以法律规定的罪名论处,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等,而不能认定为放火罪放火罪与以放火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等其他犯罪的界限区分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等其他犯罪的关键在于第一,在主观方面,是否具有放火的故意,即行为人是否明知其放火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该结果的发生第二,在客观方面,放火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放火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区分放火罪一罪与数罪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第一,放火行为既造成人员伤亡,也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这时所发生的结果,都是放火罪结果加重犯的成立要件,故只成立放火罪一罪第二,行为人基于特定的犯罪目的,以放火手段实施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既发生了行为人预期的危害结果,又危害了公共安全的,属于想象竞合犯只能成立一罪第三,在司法实践中,放火行为往往用以在实施犯罪后毁灭罪迹,如果犯罪人毁灭罪迹的放火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则成立放火罪,对犯罪人应当以其所实施的犯罪与放火罪实行数罪并罚;否则,不成立放火罪,该行为是其犯罪行为的继续,可作为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
11、什么是爆炸罪?其构成特征有哪些?如何划分本罪与以爆炸方法构成的其他犯罪的界限?答指故意引发或者制造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造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本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界限
1、爆炸与以爆炸方法实施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爆炸罪与以爆炸方法实施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是由于法条竞合而发生界限混淆的
2、爆炸罪与爆炸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等其他犯罪的界限区别主观方面行是否有爆炸的故意;客观方面爆炸行为是否足以危及公共安全
3、爆炸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界限主观方面不同,爆炸罪是出于故意而危险物品肇事则是出于过失;客观方面表现不同,爆炸罪表现为行为人故意制造爆炸而危险物品肇事罪则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3、犯罪既遂的成立条件不同,爆炸罪是危险犯而危险物品肇事罪是结果犯
12、什么是投放危险物质罪?其构成特征有哪些?如何划分本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答是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界限
1、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界限区分关键是看行为人实施的投放危险质的行为是否足以危及公共安全
2、投放危险物质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侵害的客体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侵害的是公共安;重大环境污染罪侵害的是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足以危害公共安,就构成犯罪既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必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犯罪
3、犯罪主体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只能以自然人为主体;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主观方面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只能出于故意,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只能出于过失
13、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如何区分破坏交通工具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答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般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般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特征
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交通运输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进行破坏,足以造成上述交通工具发生覆或者毁坏危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包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界限;当侵犯的对象者是交通工具时区别是侵害的客体不同,破坏交通工具罪侵害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故意毁坏财物罪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不同,破坏交交通工具侵犯对象必须是正在使用中;而故意毁坏财物罪则无此限制主观内容不同,破坏交通工具必须具有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直接故意或者间接故意;故意毁坏财物罪只能出于毁损、破坏公私财物的直接故意,必须是直接故意
14、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如何区分本罪与一般犯罪集团的界限?答指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界限本罪以恐怖活动组织为核心我国刑法典分则将组织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即只要行为人组织、领导或者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就构成犯罪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15、劫持航空器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劫持航空器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答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航空安全,即旅客和机组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及航空器的飞行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具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强行控制航空器的犯罪目的界限
1、劫持航空器罪的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2、劫持航空器罪的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3、劫持航空器罪与航空器为对象的破坏交通工具的界限
16、三吃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怎样区分本罪与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界限?答指违反国家管理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法律法规,擅自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爆炸物的管理规定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怎样区分本罪与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界限?1)主观上故意的内容不同本罪在主观上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仍然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后罪主观上必须以非法销售为目的2)客观上的表现不同本罪表现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行为,而后者表现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或者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的行为3)犯罪对象不同前者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后者只是枪支4)犯罪主体不同前者自然人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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