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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如何提升专业技能归纳,能力从上图中不难发现,律师的业务能力是其安身立命的基础那么律师的业务能力包含哪些方面,又该如何提升呢?在肖维茨的《致年轻律师的信》一书中,有这样一段话“美国法学院往往不去讲授——至少是讲得不够好的——是辩护基本技巧如何准备一个案子,如何与证人质证,如何在陪审团面前辩论,如何写案情摘要以及如何在上诉法官面前辩论”事实上,在各国的法学理论教育阶段,学校对于法学生的培养都相对侧重于学术能力方面而律师行业作为一门法律服务行业,执业人员若想快速提高业务能力,还需尽可能地接触案源,在法律实践中学习和成长
一、归纳总结的能力不同于理论学习阶段,律师在实务中接触的案子往往情节繁杂,涉及主体较多,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无关的细枝末节会对律师的思路形成极大的干扰这种情况下,如何在冗长的案卷中整合出完整的案件框架,简要概括案件事实、定性法律关系性质、确定请求权基础和案件的争议焦点,对案件进行细致入微的解剖然后概括提炼,是每一位律师应当首要思考的问题动划分为环环相扣的九个步骤,分别是:定权利请求邹碧华法官在其著作《要件审判九步法》中,将审判活定权利请求基础规范——确定抗辩权基础规范——基础规范构成要件分析一一诉讼主体的检索一一争点整理一一要件事实证明——事实认定——要件归入并作出裁判这一思维模式在为法官审理案件和制作裁判文书作出有力指导的同时,也为律师提供了换位思考的空间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律师的职能就是帮助当事人实现诉求,在法庭审判中有效地影响法官做出利于当事人的决策因此,律师要实现从律师代理思维向法官裁判思维的转变《要件审判九步法》对于律师分析整合案件、明确权利诉求、洞悉法官思维都有一定的助力,值得各位律师研读和参考
二、法律解释的能力在法理学的知识体系中,对于法律解释方法做了较为细致的划分,包括但不限于历史解释、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当然解释等而在实务中,律师要提升自己精准解读和适用法条的能力,则需要大量地精读参考资料,逐步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诚然,对于律师而言,机械地背诵法条并不可取但不可否认的是,一名合格的律师应该能够大致记忆他执业领域的法律概念和法律规则不过基础的记忆只是前提,律师若想准确地构建法律条文和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还需加深对于法条的理解,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正确地把握法条适用譬如,从事诉讼业务的律师,建议参考最高院出版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记录》的“理解与适用”系列
三、数据检索的能力在大数据时代,想从浩如烟海的信息中检索到相关信息并不难,难的是对于信息进行有效的筛选和甄别,提升信息检索的准确性律师不能只是单纯堆砌这些检索资料,更为重要的是,要从这些检索资料中提炼出对案件有利的要点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知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律师常用的法律检索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北大法宝、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中国法律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新法规速递、无讼、、国务院法制办公室OpenLaw等在法律检索过程中,律师要学会灵活地提炼和转换关键词若检索所得结果过多,难以人工筛选,则需要缩小检索口径,增多检索项在甄别检索所得法条是否有效时,首先应当明确法条是否已被废止、是否尚未生效、其标题和条文对适用事项范围如何界定等基本问题另外,在对于检索的数据进行整理时,可以借助思维导图等更为直观的呈现方式,化繁为简熟悉、keynotex xmindpython等工具的基本操作会提升律师整合法律检索信息的效率
四、案例比对能力德国著名法学家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说过法律职业人的工作是一种理智的工作,他通过概念的条分缕析来整理混乱模糊的人际关系对案件的分析和判断是律师的基本功,在这个基础上不同案例之间的比对能力对一位律师来说尤为重要诉讼就像一场战役,如果把原被告比作交战双方,那么律师就是交战双方的军师通过对同类案例的比对,在战役开始前,对战役结果做出预判,提前排兵布阵,那么这场战争的胜率将大大增加拥有足够多的数据信息是做案例比对的前提,以前由于信息的流通受阻一名律师想要做比对工作往往是有心无力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相关的司法案例信息平台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中国裁判文书网、法信、智审等平台上多提供了大量的案例,为律师进行案例检索提供了方便其中最具权威性的是中国裁判文书网截止目前,裁判文书网上共计公开近万篇法律文书,8000此庞大的文书数量为类案对比报告提供了基础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为类案对比报告提供了便利案例分析方法的展开其实就是运用形式逻辑三段论的过程案例比对对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作用,因为作用不一样,所以其必要性和重要性也不一样对于律师而言,应该把对比的重点放在争议焦点,代理思路以及最后的判决结果上面缕清不同案件中相同的法律关系以及该法律关系的性质从而预判判决结果,以此倒推相适应的对策方案
五、组织证据能力对于诉讼律师而言,除了对整个法律体系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有深刻的理解外,组织证据能力是决定一名诉讼律师诉讼水平的标志证据是诉讼证明的物质基础也是证明手段,证据同样是内容和形式的合体内容是事物一切内在要素的总和,形式是这些内在要素的结构和组织方式从证据需要证明的对象说,证据就是载有证明对象信息的载体,载体是形式,信息为内容而证据组织能力简而言之就是对这些信息的整合能力同样是为围绕证据展开的组织证据能力不同于法庭质证能力证据的组织更具有基础性,尽管听上去比较简单枯燥但无疑证据的组织是形成整个证据链条的根基如前所述,法庭质证不等同于辩论赛,即便是一名新手律师也总是能够在控方证据中发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否有必要对所有问题都说,该如何说,是律师质证前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如果缺乏证据组织能力往往会导致导致关键性、实质性问题被淹没在琐碎细节中把问题搅成一锅粥之后,也很容易把讨论的焦点引到无关紧要的问题上在实务操作中采用不分主次,不区分问题对证据认定影响大小都全面质证的方法,实际效果并不会太好,甚至可能弄巧成拙,引起法官的反感应该意识到,不同的问题对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影响不一样有的可能仅仅是程序或者形式上有瑕疵,无关于证据能力和证明力问题,只是反映出侦查机关执法的不规范、不严谨,有的则会直接影响到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这需要律师在质证之前,对证据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界定和区分,把质证的重点放在能够影响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问题上,对一些程序上和形式上的瑕疵,点到为止
六、法庭质证的能力证据是诉讼的灵魂,质证是法律庭审中的关键环节法庭质证的基本逻辑和要素就是对控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和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以及证明事实、证明目的、证据效力、证明标准来进行评价、质疑和辩驳但是在庭审中,仅仅刻板地套用证明力的“三性”公式,往往会导致质证力度的不足譬如,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模式是“印证证明的模式”,典型特征是将证据之间是否能够相互印证作为审查证据的关键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在质证过程中不能够单纯从情理、逻辑上对证据内容进行分析,而是要充分揭示证据之间存在的矛盾之处,指出由于这些矛盾的存在,导致证据之间不能相互印证,从而影响到证据真实性及其证明价值另外,尽管很多律师提倡“证据突袭”的技巧,但需明确的是,在法庭上临时提交证据或者临时当庭要求证人出庭,必然会打破既有的质证进度,延长质证的时间这种情况下,律师首先要向法庭承认错误,以良好的态度和法官沟通
七、法庭辩论的能力很多青年律师甫一执业,或许会产生一个误区,即法庭质证等于辩论赛但在司法实务中,律师并不会仅因语言技巧佳、个人气势强就在法庭辩论中占据高地相反,如果律师的辩论逻辑和陈述内容不能与其伶俐的口齿和强盛的气势相匹配,就会适得其反,引起法官的反感法庭辩论需要律师做的工作,大致可以分为两阶段开庭前和法庭上开庭前律师必须熟读案卷,明确辩护的方向,并在庭前收集和筛选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政策、指导性判例等,依照自己的诉讼思路拟定提纲,千万不可打无准备之仗如果律师从事的为刑事辩护,应通过正当程序会见被告人,对其进行庭前辅导,就案情细节、法庭讯问、庭审程序等方面内容与被告人达成一致而在法庭辩论环节,法律人一定要明确一个基本常识一—法律事实不等于客观事实律师在庭上陈述的法律事实,需要有证据链的支撑和逻辑的契合律师业务能力的基础要素就是正确进行案件与法条之间的构建与结合,分析法律关系、客观事实、法律事实、请求权基础等事实和法条之间要相互阐明此外,证据之间也要尽可能做到相互印证关于律师法庭质证的技巧,笔者将在下一部分进行详细阐述,此处不再赘述在庭审陈述过程中,律师可以先精辟总结,明确论点,再罗列论据,避免脱离案件事实抽象说理,也要避免过分冗长的叙述和事实的堆砌同时也要注意归纳对方表达的要点,根据法庭辩论的攻防情势及时调整辩论策略另外,在庭审中,尤其要注意避免“诱导性发问”这一禁区律师在盘问和反盘问环节中,要极力避免这种“答在问中”的发问方式,以防给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
八、结语古语有云“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广大青年律师要多多接触实务、广泛涉猎,才能总结出专属于自己的经验,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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