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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规章制度
5.其他设备第十四条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第十五条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第十六条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第十七条凡单项债权帐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第十八条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损益表(年、季、月);
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
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5.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
6.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7.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
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9.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
10.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第四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第一条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第二条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第三条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第四条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经理私章和会计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第五条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各单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第六条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报上级审批的项目,上报单位应先提出初审意见;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先报总会计师审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第七条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现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凡委托其他单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报总经理批准第八条各单位应建立资金回笼情况的跟踪制度凡付出款(物)5万元以上的,各单位财务必须逐项跟踪基1资金回笼情况,并按月汇总后上报计划财务部、总会计师和总经理对到期的应收资金,各单位应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催收;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上报请示处理第九条各单位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禁止坐支营来收入现金第十条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第十一条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钱柜第十二条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第十三条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第十四条各单位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第十五条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视金额大小按第六十四条审批规定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第十六条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外,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第十七条探亲旅费、医疗费等按国家的规定报销第十八条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费等在福利基金列支,2000元以下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50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第十九条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报经批准后才能购置其中,属专控商品的,还必须报经专控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非专控商品,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购置第二十条各单位对中、长期投资要选好投资项目,节约投资费用,缩短投资回收期,提高投资效益各单位财务必须对投资的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并加强对投入产出资金的管理任何投资,均须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投入第二十一条下属公司、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原则上自行解决其贷款需公司担保的可报计划财务部审查金额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下属公司、企业如资金周转困难需向公司临时借调的,应先报计划财务部签署意见后,50万元以下的总会计师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部经理审批借款按期参照银行贷款计收本息本系统内的相互借款均计收本息第二十二条严禁下属公司、企业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第二十三条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第五节工资及奖金第一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第二条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资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第三条员工的工资标准和奖励方法,由总会计师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审定第四条下属公司、企业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制度,具体办法由总会计师拟订,报总经理审定第五条下属公司、企业的资金按下达的利润基数及实际完成的利润额分别提取,采取平时预提、年终结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总会计师拟订,报总经理审定第六条实行全员抵押承包经营与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下属公司、企业,其工资及奖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书》的规定执行第六节税收及利润分配第一条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不准偷税漏税第二条税后利润的分配按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七节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第一条各下属公司、企业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违者以发票额15%以上的罚款和扣发1-2个月的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第二条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第三条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帐簿,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15年第四条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第四章人事管理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第三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第四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第二节编制及定编第一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第二条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第三条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第四条因工作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
二、第三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第五条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员工的,必须提前1个月作出计划报总部办公室审批第六条总部办公室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第一条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第二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第三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第四条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下属公司、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总部办公室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第五条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总部办公室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总部办公室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进行招聘第六条新聘(雇)员工,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总部办公室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1至3个月第七条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总部办公室负责员工试用期间,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第八条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离第四节工资、待遇第一条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第二条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第三条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第四条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第六条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第七条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第八条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第九条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第五节假期及待遇第一条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第二条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第三条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有福利待遇第五条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第六条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7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第七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第一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第二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办公室提出辞职报告,到办公室办理辞职手续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办公室办理辞退手续第三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第四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单位签署意见,经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予办理辞职手续第五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第六条员工或部门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办公室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第七条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第八条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办公室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办公室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办公室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第九条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第十条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办公室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第十一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第十二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第十三条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第七节附则第一条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执行办公室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第五章行政管理第一节总则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制度第二节文件收发规定第一条公司文件由指定的拟稿人拟稿,属董事会秘书核稿,属公司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第二条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内容编号后,送文印室打印第三条文件由文印室负责校对,并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后,方能复印、盖章第四条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第五条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保密(档案)室存档第六条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后即时报送第三节文印室管理规定第一条文印室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禁止非文印室人员进入文印室,不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第二条打印文件,应按文件收发规定由主管领导签署,电报、传真、复印由部门主任签署打印文件,发电报、传真、电传,复印文件资料,均需分类逐项登记,以备查验文印室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每项打字、电报、电传、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迟误工作任务紧张时,应加班完成工作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第三条电报、电传、传真、文件、复印件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迟误而致工作失误、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第四条复印机由专人管理,非专管人员不准乱开机复印第五条原则上不接受外单位、个人的资料打印、复印,如确定需要,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办理登记收费手续收费标准按市场价格由财务部确定收据由财务部出具所收取的费用按旬上交财务部第六条文印室应每月统计核算费用上报办公室,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企业管理制度第一章管理大纲---------------------------------------------------------------------------------1-第二章员工守则---------------------------------------------------------------------------------2-第三章财务管理-3-第一节总则-3-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3-第三节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6-9第四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9-12第五节工资及奖金-11-13第六节税收及利润分配13第七节利润上交和库存物资财务管理13第八节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14第四章人事管理14第一节总则15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16第四节工资、待遇17第五节假期及待遇18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20第七节附则20第四章行政管理20第一节总则20第二节文件收发规定21第三节文印室管理规定22第四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23第五节电话使用规定23第六节车辆使用管理规定24第七节集体宿舍管理规定24第六章合同管理24第七条文印室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对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第八条严禁私事使用传真电话违犯者除补交电话费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第四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第一条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第二条各部门专用的表格,由各部门制度格式,由办公室统一订制第三条办公室用品用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第四条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第五条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第五节电话使用规定第一条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私事打市内电话不得妨碍联系公务第二条禁止员工为私事拨打长途电话违者给予罚款处理确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并按通信部门规定交长途电话费第三条联系业务时应尽量减少挂发长途电话,降低费用第六节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公司车辆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赂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领导先向办公室(车队)报告,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车队)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第二条职员因公务需要经车队安排可以派车第三条下班后或节假日需用车的,必须事先报送用车计划给办公室(车队),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第四条公司领导出差外地时,其车辆归车队统一保管(使用)第五条外单位借车,需经办公室同意,总经理批准后由车队长安排第六条凡有配有摩托车的员工外出办事,原则上不再派车第七条车辆驾驶专人专车,专车专管第八条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指定的地点停放,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第九条车辆如需送厂修理,须事前报主管领导批准第十条司机必须凭主管部门的派车通知出车,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第十一条使用车辆应办的各项手续由司机本人负责办理否则,由此所引起的罚款、处理、损失等由本人负责第七节集体宿舍管理规定第一条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服从管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注意安全第二条住宿员工应爱护宿舍内各项公物及设施,损坏、遗失公物者必须照价赔偿第三条集体宿舍内不得私自留宿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处理特殊情况需留宿的,须先报告办公室或宿舍负责人同意第四条不准在宿舍内高声喧哗;宿舍内各项文娱活动应在晚上11点前结束,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不准在宿舍内干违法乱纪的事第五条员工搬离集体宿舍时,须将所领用的公物交还给公司第六条凡调出公司的员工,必须在办理调动前退还住房,否则公司有权不办理调动手续第六章合同管理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第一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第二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第三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第五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第六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第七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第八条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第九条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经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托收承付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赊销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万元至50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第十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第三节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第一条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第二条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标的超过100万元的;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联营、合资、合作合同;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标的超过500万元的;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4.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5.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第三条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第四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第五条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第四节经济合同的履行第一条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第二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经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第三条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五节经济合同的变更、解除第一条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的,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第二条对主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第三条变列、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第四条变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第三节的第二条及第三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经上报主管领导批准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报原领导批准经上级主管在见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办公室备案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第五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第六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第七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第八条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第六节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第一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第二条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第三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第四条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第五条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L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4.经各企业处理解决不了的;
5.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第六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1.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第三节第二条的规定报批
2.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3.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第七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记拆的足够时间第八条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1.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2.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第九条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第十条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第十一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十二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第十三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第七节经济合同的管理第一条本公司对经济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及基础管理制度第二条本公司经济合同的二级管理具体是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凡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归口管理管理部门为法律顾问室下属公司一级由经理、副总理负责,归口管理人为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各法人委托人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的合同签订、履行工作第三条公司主管房地产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房地产、建设合同第四条法律顾问室的主要职责是L负责管理公司的各类合同;
2.负责检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实行法律监督;对公司审批或签订的合同负责把关,对下属企业审批的合同负责抽查,提供法律帮助;
3.负责对法人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考试、提高法人委托人的法律素质;
4.负责考评各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配合下属各企业办理合同的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6.配合各企业处理合同纠纷;
7.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第五条下属公司、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本企业签订的合同;
2.负责审查本企业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对须报请公司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签证或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3.负责本单位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年终审查的初审;
4.根据法律及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采取切实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5.负责修理本企业合同纠纷;对难度较大单位经济合同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保管及合同台帐的设立、统计、上报等基础管理工作第六条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是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4.对所签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好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
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第七条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发给法人委托证书
1.政治思想好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帛;能拒腐蚀,不贪污贿,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2.业务工作好熟悉本职工作,能够良好地完成本人的业务工作,并以公司利益为重,择优签约,严格履约,节约资金,增加收益,取得一定成绩,无遗留问题
3.法律意识强对《经济合同法》等经济法规认真学习,初步掌握并能运用有关法规第八条公司根据各部门和下属公司、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法人委托人的设置及数额,具体人选由各单位确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法人委托书第九条法人委托书应于每年终重新审核一次审核的主要内容是法人委托人在本年度的工作、学习及思想情况,取得什么成绩,发生什么问题,有无违纪行为等审核后,法定代表人可根据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授权范围、变更授权范围、撤销授权及吊销法人委托书等决定第十条法人委托证书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不准将法人委托证书转借他人或用作其他证明,否则,除吊销其法人委托证书外,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法人委托人工作调动时,应向所在企业交销其法人委托证书第十二条签订合同专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属保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各企业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术拒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员承担,还可以予以处罚第十三条合同专用章由各单位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严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第十四条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的范围使用,不准混用、代用或借用第十五条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第十六条公司各企业都必须认真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和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各企业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经济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每个企业必须设一个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第一节总则25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26第三节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28第四节经济合同的履行28第五节经济合同的变更、解除29第六节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32第七节经济合同的管理34第一节房地产开发40第二节房产销售41第三节物业管理43第八章审计、监察43第一节总则44第二节审计45第三节监察46第九章考勤47第十章保密工作49第十一章安全保卫50第一节总则51第二节分则52第十三章奖惩52第一节总则52第二节奖励53第三节处罚55第十四章岗位职责第十五章附则65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3.填写“经济合同情况月报表”应在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月报表填好后报送总经理,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和法律顾部室第七章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第一节房地产开发第一条计划、立项
1.计划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制项目的年度房地产开发计划和预测本年度在建工程完成情况,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报总公司统一上报国家主管部门,申报建设计划对未列入年度市有关部门办理补充计划和立项手续,关负责跟踪与落实建设统计报表,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制与上报
2.立项凡自有土地或合作、合资、投标等土地的房地产开发,均由办公室负责立项报批,工程部予以配合,并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的立项,投资总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由经理批准100万元至200万元的(含200万元),由总工程师批准200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凡未按上述规定和审批程序批准的,不得立项,不得签定合同或协议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二条前期开发与规划、设计
1.前期开发办理用地红线、征地、合作或合资的谈判,联系缴纳地价和市政配套费、拆迁,委托测量与勘探、委托规划与设计(扩初阶级)等前期工作及有关报批事项,均由办公室负责与此有关的合同(协议),亦由办公室草拟,按审批权限规定上报审批
2.规划、设计
(1)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凡公司设计室自己能够承担的均由设计室承担,设计室承担不了的,才委托设计院进行设计
(2)委托设计采用投标方式规划设计委托前,办公室要编写设计项目委托书,经经理批准后,才正式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由工程部负责,直至完成施工设计及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无论是扩初阶段,还是施工阶段,未经经理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设计标准3设计室进行设计应遵守建设程度,对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居住小区、工业区规划及市政工程等,在设计室级别范围的,均应积极地承担设计任务对公司的工程项目,更应积极组织力量完成4设计室对外承接设计任务时应与建设单位办理设计项目任务委托手续建设单位需向设计室提供下列资料当处基建计划指标或其他有效文件,建筑红线图、设计要求与工艺资料,地形图和工程地质勘察资料等设计室设计收费标准,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5设计室建立工序管理体系阶段名称责任人员说明设计工程设计任务单经理包括设计项目情况及总进度安排情况准备现场踏勘记录建筑、结构设计者扩本阶段各专业进度及配合计划主任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需符合总进度安排初事前指导记录主任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本阶段及下阶级的事前指导,分专业进行设建筑方案评义主任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宜邀请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计扩初方案评议主任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包括校对、审核与审定记录本阶段各专业进度及配合计划主任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施事前指导记录主任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含市县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方案的信息反馈情况工中间检查记录主任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按需要图校对与合签记录校对者各专业设计图纸会审含设计概算设各专业设计质量评定审核者计审定记录经理按需要施工设计施工交底项目负责人等及时修改不利于施工或设计不合理的设计配合工地服务记录设计者及时设计设计文件及图纸归档项目负责人工程验收后15天内结束使用回访6统计管理由经理主持,每年11月份制定第二年度的工作计划和经营计划,要求全员关心、促进经营计划的完成,生产统计报表应保证其准确性和及时性,经设计室负责人审核后上报7凡修改设计,必须经项目负责人与主管工程师联审,报经理批准后执行8设计底图、文件及图纸,一经归档,一般不予调用确实需要,必须经设计室负责人和经理同意方准调用第三条招标、合同、订货
1.开发项目施工队伍的选择、资格审查,由工程部负责调查、摸底,经经理批准后,再向市(县)主管工程招标部门推荐,若属公司自行招标,则由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定标工程合同正式签定之前须按审批权限规定上级报准
2.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组长由经理担任,成员5人或5人以上(其中2名工程师、1名办公室负责人、1名预决算人员、1名会计)
3.标底的确定,依规定标底认定权属市(县)招标办、定额站、建设主管或有关部门公司招标小组人员对标底必须保密
4.零星工程、单项工程或某些议标项目,由承包单位编制预算,预决算人员和工程部负责人审核,报经理批准施工合同及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合同,均由预决算人员拟稿,工程部负责人审核工程、施工合同金额在100万元经内的(含100万元)由经理审批,100万至200万元的(含200元元)由总工程师审批200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工程、施工合同必须按规定经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6.大型机电设备、高级卫生洁具和高级装修材料等物资的订货,工程部将报价、产品质量和供应商的资信等情况汇总,提出订货方案,订货总额在50万元以下的(含50万元)由公司经理批准,50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经批准后再由工程部负责实施以上所有合同在签定后1周内需交财务部办公室备案第三条工程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法令、规定和规范,按图施工,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
2.组织实施项目(场地)的三通一平,联系并办理水电进场,争取办理电讯进场
3.负责组织项目施工前的图纸会审,负责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的验收、施工质量的检查与监督、重要施工措施的确定以及有关的签证工作
4.督促施工单位作好工程材料的取样检验工作,检杳施工单位所用材料的合格证
5.督促施工单位作好分部、分项的自检、互检工作
6.督促施工单位作好安全施工的各项工作,并组织施工单位防火问答,质安员每月进进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7.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处理对质量事故,必须向公司及有关上级部门反映,合理处理属现场管理人员人为造成的工程事故,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奖罚制度进行奖罚,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8.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进度,并实事求是地对工程进度作出签证
9.解决协调好2个以上建筑、安装单位的施工交叉和矛盾
10.对机电安装工程的验收,认真组织调试,严格把关
11.负责工程维修督促施工单位对竣工验收时提出的维修(返工)项目要及时完成,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合同保修期内出现的因施工质量引起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第四条预算、决算
1.编制和复核零星工程、单项工程、设计变更项目或某些招标、议标项目的预算
2.复核工程决算书工程部负责人先审,再由经理审查后,报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总会计师、市(县)审计站或建设银行审定
3.投资计划内的室外工程、零星工程,总造价在5万元以内的(含万元),由工程部和办公室负责人联合审批,5万元经上的由经理审批第五条工程款
1.工程款根据已按审批权限批准的合同所规定的时间、金额按程序由经理签署后方可汇出
2.工程部会同财务部根据工程进度和市计划局下达的年度计划,编制投资工程项目的年度、季度用款计划,由经理审定,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或计划财务部组织资金
3.工程部根据工程进度,在季度前10天,提出下季度用款计划,经财务部复核,经理审定批准后,由财务部根据合同拨款
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进度用款(含备料款、实物量和形象进度),须经工程部复核,经理审定后批准后,财务部才能拨款
5.工程决算按预、决算程序逐级上报审批并经经理批准后,财务部才给予决算第六条竣工、验收
1.工程项目竣工后,工程管理负责人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含工程、设计人员)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办公室向建设局等有关部门申请验收,并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进行验收
2.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工程部负责将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包括重要施工日记、图纸会审记录、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材料化验与试验报告、现场验证、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竣工图等)移交办公室,办公室将有关资料综合整理后按规定时间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经审查验收后按分级管理范围进行管理
3.验收后的工程项目,由办公室根据集团公司指示分别作出商品房销售、自用、合资合作或出租等经营安排,并授权物业管理部门实施物业管理第七条技术档案管理技术档案(包括合同、协议)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1.收集、保管工程项目的原始资料,包括用地红线图、征地协议、合作用地协议、拆迁证、建筑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有关证件资料
2.工程开工前向市(县)城建等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工程竣工后,按规定向市(县)建档案馆报送档案备案
3.协同工地现场管理人员,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保管工程项目的全套竣工资料(包括设计变更、机电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第二节房产销售第一条商品房的销售,由经营部组织,办公室予以协助,销售的策略、平均售价、售楼日期等由经营部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第二条商品房的销售,除按规定售楼花一次性付款、享有九折优惠成品房(以工程开工后计算)一次性付款享有九五折优惠外,其余均不得享有优惠特殊情况,一次性付款九折以下(不含必折)、成品房一次性付款九五折以下(不含九五折),分期付款享有折头优惠的,一律经经理核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办理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第三条销售方案由经营部牵,会同工程部、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共同制订,根据楼层、方向等因素确定每单元的明细价格,经经理审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第四条售楼的所有宣传资料,包括售楼书、售楼广告等,由办公室同经营部拟稿,原稿由经理核准,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委托打印第五条销售商品房的申报手续,含预售许可证、对外销售批文、房管局批文、公证、按揭委托和产权证等,由办公室负责会同经营部、财务部办理第六条房产销售结束后,由办公室、经营部、财务部共同负责写出工程项目投资效益总结报告,由经理审定后,上报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总经理第七条样板房根据经理的意见,由工程部负责会同经营部、办公室拟定装修和施工方案、工期,组织施工及购置家私、花草等样板房完成后,开放给客户参观,由经营部保管,直至售楼结束样板房及一切家私由经营部会同办公室制定方案报经理批准后作出处理第三节物业管理第一条工程项目确定以后,物业管理部门应派有关水、电等专业人员,参与专业工程的现场管理,了解和熟悉设备及管道、线路安装调试情况,以便于今后进行管理第二条购房业主提出修改房屋的,在工程竣工前不予受理;在工程竣工后业主入伙前,经经理同意,按如下办理
1.业主入户前,由经营部通知工程部安排施工施工队伍由工程部安排,不得由业主选择并向业主收取总造价5%的施工管理费
2.物业已移交给物业部门管理的,由物业部通知工程部安排施工施工队伍由工程部安排,不得由业主选择并向业主收取5%的施工管理费第三条工程竣工后,在1年的维修保养期间,物业部门发现工程质量等问题时,应及时向工程部反映,由工程部责成施工单位及时修缮第四条正常使用期(不含保修期),业主装修,应先报物业部门审查批准如有大的改动影响结构安全或影响相邻住房使用功能的,先由物业部门会同工程部审查,报经理和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施工使用期间业主反映工程质量问题的,物业部门应立即通知工程部于24小时内派人进行维修,不得推迟拖延,影响信誉第五条公司根据各住宅小区的特点,建立各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对各住宅小区进行统
一、有效的管理第六条各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处配备必析基层领导、管理员、保安员、水电工、清洁工等,对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承担全部责任第七条住宅小区的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小区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管理业务,为住户提供优质服务,把小区管理好第八条物业管理处要保证住宅小区总体的美观、整洁和符合规划,严禁各种违章改建和搭建第九条物业管理处负责对住宅小区内的道路、楼梯和公共场所(设施)进行管理和清洁,设立果皮箱和垃圾收集清运点,保持住宅小区清洁卫生,创建文明卫生小区第十条住宅小区的绿化(树木、花草、草地等)设专人进行管理(负责淋水、施肥、喷药、剪枝、补种等)第十条各住宅小区按实际需要配备若干名水电工,维护供水供电,保证住户用水、用电和电梯正常运行,统管小区内水电的总表和分表,每月定期向住户收缴水电费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处负责维护和管理住宅小区内各项市政公用设施(道路、排水、排污、路灯、供气、消防等)和生活服务设施,确保各种设施有效和安全第十二条各住宅小区建立保安队伍,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和治安,确保小区交通安全和生活安全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处每月定期向住宅小区内各住户、用户收取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改费标准由公司按规定制定,物业管理处执行物业管理处每月收取的管理服务费及停车费费、水电费等应按规定及时上交公司财务部,不准贪污,不准截留挪用,违者依法处理第八章审计、监察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避免和制止各种违章违纪现象,促进公司及全体员工依法照章办事,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设立监察部,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进行审计监察工作第三条董事会监察部行使下列职权
1.对公司属下各单位进行制度、纪律、财务及法律监督;
2.对董事会任命的职员进行监督和违纪审查;
3.定期不定期对公司财务状进行审计;
4.指导监察部的工作,受理员工不服监察部处分决定的申诉;
5.受理员工对董事会任命的职员检举、控告第四条监察部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监督各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政策、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和纪律的情况;
2.对除董事会任命以外的所有员工进行监督和违纪审查;
3.定期不定期对下属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4.受理员工对总经理任命的职员的检举、控告第五条监察部设审计师、审计员,专门负责审计工作第六条监察部和审计师进行审计、监察时,所有审计监察对象有义务按要求予以协助,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及资料第二节审计第一条审计每季(或半年)审计公司财务状况1次主要审计专项基金和重大资金使用、成本费用、经济效益以及财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第二条审计师负责配合注册会计师进行年度决算审核第三条经董事会决定或批准,审计师可以对公司任何财务活动进行专项审计第四条审计员应定期检查公司及下属企业对财务规章制度、财物和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监督业务部门在经营中遵纪守法,依法纳税,监督下属企业贷款和银行帐户的使用情况,杜绝为他人代转、代汇的现象第五条审计员每季(或半年)组织审计下属企业的财务账务1次,内容包括
1.审核固定资产实有数的所有权;
2.审核原材料、商品购销各个环节的真实性及效益;
3.审核生产企业的产品库存和生产经营效益;
4.审核销售和债务情况,,促进销售收入和帐款及时回笼;
5.检查专项基金和流动资金使用情况,成本核算、行政费用开支、业务费用开支等情况审计对象应如实向审计人员提供其经营管理计划、合同、会计统计报表、帐簿、凭证、业务记录等有关资料第六条审计员根据《承包合同书》的要求,对承包进行事前和事后审计,落实承包合同的权、责、利内容包括
1.审计任期目标责任指标,承包方的资格、承包合同;
2.审计承包方的财务帐目、年度决算;
3.承包方任期或承包期满后,进行终结审计或离任审计第七条未经审计不准进行承包,终结审计或任审计期间,承包经营者不得调离其所在企业第八条每一次定期或重点审计完成后,审计人员应及时制定审计报告审计人员有权提出整改措施或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责成有关单位实施第三节监察第一条监察部每半年对公司下属各企业进行一次法纪检查,主要检查各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政策、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及董事会决定的情况第二条监察部负责对董事会任命的职员进行考察、监督对优秀者予以表扬奖励,对不合格或行为不良者予以批评处罚,报董事长批准后实施第三条监察部负责对董事会任命的职员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审查,审查应经董事长批准审查后应及时作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不服监察部处理意见的职员,可在接到处理意见后10日内向董事会申诉,由董事会另行审查处理第四条监察部负责受理员工不服监察人员处分决定的申诉监察部接到申诉,应在10日内进行审查,15日内作出决定原决定正确的,予以维持,不正确的予以撤销或变更监察部作出决定,应通知申诉人和办公室执行第五条监察部会同办公室对总经理聘任的员工进行监督、考察对优秀者予经表扬奖励,对不合格或行为不良者予以批评处罚,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第六条监察部负责对总经理聘任的员工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审查审查应经总经理批准审查后应及时作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不服监察人员处理意见的员工,可在接到处理意见后10日内向总经理及董事长申诉,由监察部和办公室审查处理第七条监察部查处员工违法违纪问题时,接受调查的员工有义务按要求予以协助,如实在提供情况及材料第八条对员工的审查必须公正、客观,作出的处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第九条党员员工违犯党纪应受党纪处分的,由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处理第十条员工违法应负法律责任的,监察部或办公室应将案情转报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十一条员工不服公司处分决定的,可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第九章考勤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下班按规定实行登记、或其他考勤方法第三条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第四条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考勤检查,每天检查迟到、早退、旷工人员,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每月将员工出勤奋情况汇总后报财务部门扣罚工资、奖金第五条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主管部门的领导批准,4天以上的,报上一级领导批准,公司部门主任、经理、下属公司经理(含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并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第六条员工请假到国外(含港、澳、台地区)旅游、探亲、访友,一律需报总经理批准第七条旷工1-2天的每天扣发2天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3天至5天的,扣发半个月的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6天至10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11天至14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和2个月的奖金对旷工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按规定予以除名等处分第八条上班时间禁止对外出私事、饮茶、或未经批准接待亲友,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处理企业管理制度内部管理细则内部管理细则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总纲,它是根据章程的规定对企业管理提出的具体化、规范化要求内部管理细则不同于企业章程内部管理细则着重于调整企业内部关系,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它只能靠行政管理权力保证实施企业章程不仅调整企业内部关系,而且还要调整企业的外部关系,对内对外都具有法律效力,国家权力要保证它的实施内部管理细则是企业规章制度的一种形式,但它同其他单一的规章制度也有一定的区别单一的规章制度只能调整局部关系和行为,内部管理细则调整的是企业全局的关系和行为第一章管理大纲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第三条公司的财产属股东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第九条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达3次按旷工1天处理第十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探产假、婚假、产育假、节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第十一条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工资,具体按如下执行
1.病假在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的按下列标准发放(按现行工资标准计算)1年工龄(指参加工作后的工龄,以下同)的发80%,2年工龄发90%,3年工龄发100%;
2.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三十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放1年工龄发50%,2年工龄发60%,3年工龄发70%,4年工龄发80%,5年工龄发90%;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十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工龄不满5年的发50%,工龄5年以上的发80%第十二条公司经总经理批准、决定,下属公司、经经理批准,决定加班工作,加班1日增发给1日工资或安排补休1日;加夜班的,1个夜班按1日计第十三条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第十章保密工作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第三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第四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第五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第六条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第七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第八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第九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第十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第十一条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第十一章安全保卫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企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第三条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第四条公司设保卫专员,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第五条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全培训第六条对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任,要敢抓敢管,不能无原则放任告迁就签约时要定明凡人为造成我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第七条所有的固定资产应接保险要求购买保险,确保固定资产安全第八条落实防火措施
1.办公室、仓库和宿舍楼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各企业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
2.办公楼、仓库和宿舍楼要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
3.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4.仓库未落实消防措施的,不得开工、使用;
5.进行明火作业(如电焊等),应先报领导批准,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准放任何物品者塞防火通道;
7.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拾建筑物;
8.宿舍与仓库应分开,保持安全间隔,严禁混杂在一起第九条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接驳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室、集体宿舍和生产志所使用电炉;
3.配电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第十条落实防盗措施
1.仓库、办公大楼应设有门卫;
2.财务室、保密室、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3.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铁闸铁窗,办公房间无人在内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4.公家财物不能随便乱放,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5.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第十一条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条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三条下属公司、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制度第十二章晋升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员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第三条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第二节分则第一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都予晋升工资一级;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1年以上且表现良好者;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2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100万元以上者;
4.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5.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拘回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者;
6.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2年创利200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
7.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管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对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大者,可给予晋升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职务一级第二条晋升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部或办公室会同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第三条晋升名单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发布,公开表彰第四条晋升手续办公室负责办理第十三章奖惩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第四条董事会监察部和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第二节奖励第一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第二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第三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部或监察人员会同办公室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和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第三节处罚第一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第二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30姒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总部办公室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第三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节第一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总部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第四条监察部或总部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总部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第五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第六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第七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第八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领导申诉第九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第十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总部办公室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第十四章岗位职责第一条董事长职责
1.召集、主持股东代表大会;
2.领导董事会工作,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3.签署本公司的股票、债券、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4.提名总经理人选,供董事会会议讨论和表决;
5.在董事会会议闭会期间执行董事会决议,处理董事会权限内的事务,重要问题应向下次董事会会议报告;
6.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时,可对一切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种裁决权和处置必须符合本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会议报告;
7.指导本公司的重大业务活动;
8.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可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负责第二条副董事长职责
1.协助董事长工作;
2.负责分管的领导工作;
3.负责董事会委托的工作;第三条董事职责
1.处理董事会事务工作;
2.负责董事会委托的工作;
3.调查研究公司的发展问题第四条董事会秘书职责
1.负责董事会会议的记录工作;
2.负责保管董事会的会议记录、文件和起草董事会的会议纪要、文件;
3.承办董事会或董事长交办的工作第五条总部办公室主任职责
1.主持总部办公室全面工作;
2.领导研究公司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规划和布局;
3.领导投资项目的决策研究;
4.领导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汇编和发送工作第六条总部办公室副主任职责L负责主任工作;
2.负责分管的发展研究工作第七条总部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1.承办具体项目(课题)的研究工作;
2.承办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汇编和发送工作;
3.承办总部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第八条监察部经理职责
1.主持监察部全面工作;
2.领导对各单位实施制度监督、财务监督、纪律监督和法律监督;
3.领导监督各单位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
4.主持对各单位定期不定期进和财务审计;
5.主管对董事会任命的职员进行监督及审查其违法违纪问题;
6.主管对员工不服监察部处分决定的复查;
7.审核董事会任命的职员的奖励、晋升或处分决定;
8.受理员工对董事会任命的职员的检举、控告第九条副经理职责
1.协助经理工作;
2.负责分管的监督、审计、审查、复查和审核工作第十条监察员职责
1.承办具体监督、审查、复查和审核工作;
2.承办监察部日常事务工作第十一条审计师职责
1.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综合审计或专项审计;
2.研究公司财务状,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
3.监督各单位执行财经制度和财纪纪律第十二条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主任工作;
2.负责分管的股票和债券发行、登记、咨询及调研工作第十三条办事员职责
1.承办股票和债券发行、股东登记及咨询工作;
2.承办股市运作情况的调研工作;
3.承办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第十四条秘书职责L承办、起草董事会文件;
4.承办会务、公关及日常事务工作;
5.承办董事会及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五条总经理职责
1.执行公司章程,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3.组织和制定公司生产、年度经营、发展、财务、人事、劳资、福利等计划,报董事会批准实行,主持制订公司年度预、决算报告;
4.根据董事长的授权,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和协议;
5.定期向董事会提交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报表等;
6.向董事会提名任免公司高级职员、部门经理(主任)及子公司、企业的经理;
7.任免和调配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以及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业务员等;
8.决定员工的奖惩、定级、升级、加薪、招工、调工(干)、雇用或解雇辞退;
9.提出聘用专业顾问人选,报董事会批准;
10.提出机构设置、调整或撤销的意见,报董事会批准;
11.签发日常行政、业务和财务等文件;
12.由董事会或董事长授权处理的有关事宜第十八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职责
1.协助总经理工作;
2.负责分管部门工作;
3.总经理不在时,受总经理委托代总经理行使职权第十九条总会计师职责
1.执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会签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拨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联合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第十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第十二条公司尊重知识分子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收入、住房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第十四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第十五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第十六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o第十七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第二章员工守则第一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第三条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第四条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第五条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第六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第二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8.对各级财会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交付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100万元以下的贷款担保书.第二十条总工程师职责
1.主管房地产业务,负责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过程中的技术工作;
2.负责提出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大、中型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和审定小型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3.提出设计要求,委托设计,审查方案,主持图纸会审工作;
4.确定招标、投标的标底,主持招标、投标工作;
5.协助设计部门处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签发、处理重大技术问题的修改通知书;
6.对较大的工程质量事故,提础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7.主持大型工程验收工作;
8.总经理授权委托的其他工作.第二十一条法律顾问职责
1.对公司的重大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或建议;协助董事会和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法;
2.参与制订、修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参与重大经济技术贸易谈判,审查重大合同和涉外合同,审核公司的法规性文件和法律事务文件;
4.为各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配合各单位办理合同的报、见证、签证和公证,经委托配合或代理参加诉讼、调解、仲裁及其他非诉讼活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5.主持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和培训;
7.办理公司其他法律性事务;
8.总经理授权委托的其他工作.第二十二条办公室主任职责
1.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
2.领导文印室、电脑室、档案室、资料室、保密室、车队、保卫以及公关工作;
3.处理公司日常行政事务,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4.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当好领导参谋;
5.处理公司的公关事务,接待户、客人,负责公司对外的联谊联络工作,策划公司的对外宣传、广告等大型活动;
6.领导起草公司文件、报告和编制资料;
7.负责安排公司的会议及活动;
8.做好后勤工作,关心员工的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员工后顾之忧;
9.管理勤务工作和环卫工作;
10.协助做好员工培训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11.总经理授权委托的其他工作.第二十三条办公室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主任工作;
2.负责分管的办公室工作.第二十四条办公室职员职责
1.负责会议记录工作;
2.负责起草公司的文件、报告;
3.协助主任做好办公室工作.第二十五条保卫主管职责
1.主管“三防”及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三防”措施和安全保卫、值班制度;
2.领导保卫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安全责任制,确保财产及生产安全;
3.负责与公安部门联系,做好内保工作.第二十六条保卫员职责
1.服从分工,听从指挥,执行安全保卫,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懂法,精通保业务;
3.熟悉保卫目标的环境,经常检查消防,安全设备、器材是否安全,定期更换失效的灭火药物和其他设备;
4.值班时坚守岗位,勤巡、勤看、勤听、勤查,密切注意各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5.对违反治安管理和扰乱工作秩序、生产秩序的人员及时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第二十七条统计员职责
1.承办统计工作;
2.按制度及要求及时搞好各种资料、数字统计;
3.按时上报统计报表;
4.分析统计资料、提出整改意见,当好参谋;
5.保守统计机密;
6.承办其他办公室工作.第二十八条资料员职责
1.承办资料工作;
2.做好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通报分发、保管保存工作;
3.负责图书资料的购置、登记和保管工作;
4.承办其他办公室工作.第二十九条档案保管员职责
1.承办档案工作;
2.做好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借阅、移运移交、保管保存工作;
3.保守档案秘密;
4.承办其他办公室工作.第三十条文印室人员职责
1.按时保质打印、复印文件和接发电报、电传、传真并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不得积压延积;
2.爱护设备,认真保养,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3.节约能源、纸张,降低消耗;
4.遵守保密规定及工作制度,防止泄密和差错失误;
5.承办其他办公室工作.第三十一条车队队长职责
1.主持车队全面工作;
2.安排、调配车辆出车,带领司机完成;
3.带领司机做好车辆清洁、保养、维修、保管工作;
4.组织司机学习交通法规和驾驶技术、维修技术,提高技术水平,安全行车.第三十二条司机职责
1.努力学习,不断提高驾驶技术和维修技术;
2.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安全行车;
3.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清洗、勤保养,及时发现和排除保障,保证车辆时刻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停放车辆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4.准时上班,服从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
5.负责办理车辆车检、保险等各项例行手续;
6.发生事故时,及时向车队长报告;
7.车辆送厂修理,须报车队长批准;
8.不擅自出车,不准将车辆私自交给他人驾驶.第三十三条电工职责
1.钻研业务,掌握办公楼各种水、电设备的运行操作和维修技术;
2.定期检查、保养各种设备、线路、管道,保证供水供电正常和制冷设备正常运转;
3.按各部门维修要求及时做好维修工作,及时更换损坏的灯管灯泡;
4.注意安全,消除供电设备和线路的火灾隐患;
5.爱护公物,保管好工具,节约消耗材料;
6.按时上班,听从指挥,完成工作任务.第三十四条审计员职责
1.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综合审计或专项审计;
2.研究各单位财务状况,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
3.监督各单位执行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第三十五条(下属公司)经理职责
1.全面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
2.确保国家的法律、法及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在本企业得到贯彻执行,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3.签署本企业文件并代表本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协议;
4.组织制订和落实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财务、人事、劳资、福利等计划,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向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5.提出本企业机构设置、调整或撤销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6.向总经理提名任免副经理等管理人员以及财务人员;决定调配安排其他员工的工作;
7.决定本企业员工的工资级别、加薪、升级、奖励,审核对员工的处分、聘用或解雇辞退,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8.定期向总经理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表等,接交公司各职能部门的领导、监督和检查;
9.制订本企业员工的岗位责任制,报总经理批准后贯彻实施.第三十六条副经理职责
1.协助经理工作;;
2.负责分管的经营管理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
3.经理不在时受经理委托代经理行使职权.第三十七条办公室主任职责
1.负责本企业的日常行政事务、公关事务和工作联系,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2.负责起草或收发文件、办理人事手续、统计、保密、文印、会议、保安、后勤、勤务工作;
3.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掌握了解各方面的情况,当好领导参谋,监督岗位责任制的贯彻执行;
4.协助经理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
5.管理司机、安排使用车辆;
6.关心员工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员工后顾之忧;
7.协助做好青年工作、妇女工作、工会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第三十八条财务部经理职责
1.主持财务部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第十五章附则第一条各下属公司企业可根据本管理细则规定的原则、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第二条本管理则自2010年01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本管理细则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公司.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第一条公司会计师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管、会计、出纳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第二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第三条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第四条财务部经理领导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财务部主管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5.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第五条财务部下属人员协助主管工作,负责公管的财务管理工作第六条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设主管,在主管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主管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第七条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八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第九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第十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第十一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下属公司、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经理进行监交;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计划帐务部经理会同本单位领导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第三节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第一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第二条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第三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帐本位币第四条合资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同时应选用一种货币为本位币,将所有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帐和编制财务报表第五条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第六条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第七条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第八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第九条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顾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第十条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k第十一条公司对境外的投资或在境外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行第十二条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第十三条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脑、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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