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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城市煤气及资源综合利用改扩建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设备材料名称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日期年月日2008标号:卖方名称:版次日期编制审核备注项0偏.差表日期年月日确认序号偏差项目招标文件原说明偏差说明变更埋由日期签字安装调试现场试运招标文件运设制正常操作包增值税非标设备材料费/指导试验、检转期间所特殊工具中所要求设备/材料名称计造所需备品装输17%及转让小计费费费安装调试验费需备品备费费报出的其备件费费其它税费费费件费它单项费用设备/材料分项报价表附件3单位:元合计大、小写设备/材料详细报价表序设备/材料单价元/台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及要求数量设备/材料重量吨/台运费元总价元备注号(元/吨)123456合计(大、小写)第三部分合同条款第一章定义在合同中,下列条款应被解释为
1.1“合同”指买方和卖方之间缔结的协议,即由两方签署的合同表格并包括所有附件、图纸、附录等文件;
1.2“合同价格”指完满地履行合同义务后,所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货物”是指所有设备、机械、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材料、手册及其它技术文件或其它按合同卖方应供给的物品;
1.4“服务”是指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在安装、调试时提供技术指导、培训等按合同应由卖方承担的其它义务;
1.5“买方”是指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1.6“卖方”是指按照合同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厂(商)或商业公司、经济实体;
1.7“最终用户”是指顾客(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1.8“现场”是指货物安装和操作使用的地方;即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城市煤气及资源综合利用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
1.9“验收”是按合同、技术文件及有关附件规定的方式和范围接受货物的程序和条件第二章合同的目的
2.1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出售给买方设备和相关的服务(下称设备和服务)以及安全稳定运行所需的材料和备件以及由卖方提供的设备的组装、安装、试运转、正常操作和维护所需的有关技术文件由卖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内容见合同附件
2.2卖方应派遣其有经验的,身体健康的和能胜任的技术人员到合同现场;对设备的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转及性能保证试验给予技术服务第三章价格
3.1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材料、技术资料及服务的合同总价为万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
3.2合同总价中包括运输费、各项税费及货物运到现场交货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3合同价格为最终合同价格,任何一方不得因任何理由或条件(设计变更除外)而调整价格第四章支付及支付条款
4.1对合同约定的供货范围内的货款支付
4.
1.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在收到并确认卖方交付的能满足设计需要的资料10个工作日内,支付
(30)%
4.
1.2支付货款
4.
1.
2.1当工作进展到工作进度表的一半时,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20%货款
4.
1.
2.2当合同货物全部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收到货物到达通知书且通过验收后1个月内,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20%货款;当合同货物全部现场施工安装完毕且试运转、联合试运转试验合格并顺利投产后1个月内,在卖方开具全额(合同总额)增值税发票后,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20%货款
4.
1.3质保金质保期(开工后18个月)满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10%质保金
4.2支付方式买方通过电汇或支票(含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卖方支付所有款项第五章交货和交货条件
5.1交货地点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城市煤气及资源综合利用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
5.2交货期在合同生效后的个月内即—年一月—日前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如因买方要求,卖方可将交货期后延,延后期另议在此期间卖方应对货物免费保管
5.3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卖方须向买方提交设备(材料)制造进度计划表,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设计、制造、检验、交货、包装、运输等卖方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变更则应及时通知买方
5.4本合同设备的所有配件及备件与主机一并发货
5.5发货前
(15)天卖方应通知买方派员赴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发货如买方不能按时派员赴厂检验,应在发货前
(5)日内通知卖方,并明确意见
5.6卖方须在设备交货期前
(30)天以传真形式通知买方交货日期,并将交货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件号、总毛重、总体积、待运日期及保管注意事项等)送达买方
5.7卖方应在货物装车完毕后
(1)个工作日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装车日期、货物名称、数量、箱件号、总毛重、总体积、运输工具名称等通知买方同时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邮寄下列资料(要求按A4格式装订成册)一式6份给买方a)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其中正本一份)b)各种安装调试、测试、验收等资料及竣工资料;c)所有设备随机资料(包括质保书、易损件图、使用说明书、原理图等)
5.8技术资料的提供
5.
8.1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图纸
5.
8.
1.1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供货项目提交开展工程设计及安装所需的技术文件和图纸,以满足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提供此项技术文件和图纸的数量为3份
5.
8.
1.2卖方提交的所有技术文件和图纸应是完整和正确的,否则买方有权退回,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5.
8.
1.3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图纸经买方检查,如认为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时,卖方接到通知后必须迅速修改直至买方认可由于修改数据和图纸而拖延的时间应由卖方负责
6.
8.
1.4买方审查卖方提交的技术文件和图纸,并不解除卖方应负的责任
7.
8.
1.5卖方提供的机械总装配图,装配详图应有装配及安装连接尺寸,总件编号、名称、数量和材料
8.
8.
1.6卖方提供机械、设备所必需的土建设计资料应包括有作用于基础上的动力负荷、冲击负荷、震动负荷和静力负荷设备底座和埋设件的详细资料,包括螺栓规格和分布位置,设备底座尺寸和标高等
9.
8.
1.7卖方提供设备的电气资料包括初步单线系统图、电动机资料、标出供应范围和端子接点
10.
8.
1.8卖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如设有程序控制或自动控制系统的应提供详细资料
11.
8.
1.9卖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如设有润滑系统和冷却系统的应提供管道和仪表流程图、安装图及说明
12.
8.
1.10卖方应按各单元单项设备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提供操作和维修手册,内容包括安装、试车、操作及维修说明,设备装配图(包括总装图、安装、维修所需的部件装配图、接线图、管线图等)和设备的易损件零件图一式各四份
13.
8.2买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图纸卖方需要按买方提交图纸及技术文件来进行制造的设备,买方将按进度规定时间向卖方提交上述技术文件和图纸,并在签订合同时确认第六章包装、标记及油漆
13.1了合同另有规定外,所采用的包装方法应适合丁•长途运输(铁路或内河运输)和汽车多次转运保证防止潮湿、水份、冷冻、撞击、生锈、野蛮装卸的损害,使货物不受损坏,安全地运到现场卖方应对由于提供不适当、不正确的包装,而引起的生锈、损坏、丢失承担责任在每个包装箱中,应存四份包装清单、产品质量证书、检验报告及有关的必需文件
13.2箱的和成捆的散件应在每件上至少标上两个标签,并应注明合同号、主设备名称、装箱单的序号、部件名称的相关装配图上的位置号如有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其包装箱上除应标出上述内容外,还应用中文标出“设备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字样
13.3物发运前()天,卖方应发传真通知买方,通知内容包括货物待运日期、运输方法、合同号、货物名称、件数、总重量、总体积(mb、最大件重量等,以便于买方安排接货和储存;对于有特殊储存要求的货物,卖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天,将储存要求说明书邮寄给买方的合同规定收件人
13.4头标记卖方应在每个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油漆以清楚、工整的字显著标上a)发货单位及发货人代号;b)合同号;c)工程项目名;d)收货单位及收货人;e)目的站(港);f)货物名称、位号、型号、规格、数量、箱号或捆号/件号;g)毛重/净重(kg);h)最大外形尺寸(长义宽X高),cm;i)设备名称、编号
14.5设备的名称应按下列缩略语进行分类和标志机械设备(ME)、电气设备(EL)、仪器(IN)、备件(SP)、专用工具(ST)
1.16每个重量超过3吨的设备和材料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标出重心和吊装点
1.7根据不同的设备和材料的特点以及对装卸及运输的不同要求,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上用中文明显标出“小心轻放”、“此面朝上”、“保持干燥”等标志
1.8在计算机、仪器、仪表、电气柜以及其它易损件的包装箱上应用中文醒目标出“易损”的字样和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符号和标志
1.9如果包装重量超过10吨(包括10吨),或长超过9米,或宽超过3米,或高超过
2.7米,则卖方应向买方额外提供每件包装的详细包装外形图一式三份
1.10如果有危险货物,卖方还应提供给买方标有危险货物性质、运输注意事项及事故处理办法的说明书一式六份
1.11凡由于卖方对合同设备和/或技术资料包装不善和/或保护措施不当,致使其损坏或丢失,卖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并负责修理、更换、补齐或赔偿
6.12油漆
7.
12.1对不按买方图纸制作的非标设备及标准设备,按卖方的厂标,但至少应保证a)非加工金属面应在彻底除锈后涂防锈底漆二遍,面漆二遍,如有特殊要求另行通知;b)加工金属面根据情况作出良好的防锈处理
6.
12.2对于按买方图纸制作的非标设备,其涂漆按买方图纸的具体要求第七章标准、检验与监制
7.1本合同项目下合同设备的所有供货和服务都应严格遵守买方招标文件及卖方最终投标书中涉及的所有标准和规范其中未包括的内容执行现行的国家和行业适用于该设备的相应标准、规定、规范卖方有责任了解并严格遵守这些标准、规定、规范
7.2卖方在交货前应对合同设备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产品质量合格证以及检验和试验记录这些文件将视为合同中规定的质量保证的合格证合同设备的检验和试验中所发生的所有卖方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7.3买方有权自费派遣其检验人员到卖方的制造厂对设备或材料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在设备组装和检验前
(30)天卖方应通知买方检验日期
7.4如果不是卖方的原因,买方不能按期派人员参加检验,卖方有权独立地进行组装和检验
1.15买方检验人员在制造厂的检验并不能取代开箱检验及在买方现场对合同设备进行的试验,也不能解除本合同第八章中卖方的责任买方的检验人员将不签发与此有关的任何合格证
1.26设备安装前买方与最终用户及卖方将在现场或买方的仓库对合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卖方应自费派遣其代表参加此开箱检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前
(3)天通知卖方,如卖方未能按期派员参加开箱检验,则买方与最终用户有权自行进行开箱检验,并视为卖方承认其开箱检验结果
7.7在开箱检验中,若发现合同设备损坏或质量与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时a)如果属于卖方责任,则卖方要尽快予以更换、修理或补供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责;b)如果属于买方责任,则卖方也要尽快的予以更换、修理或补供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买方负责
7.8上述开箱检验并不能解除本合同第八章中卖方的责任
7.9买方有权自费对合同设备的制造进行监督检查如果此类检查发现了任何缺陷或不合要求之处,则在买方的要求下,卖方应自己承担费用进行校正,直至买方满意为止卖方应对买方的监制人员提供食宿及交通的便利第八章质量和保证、索赔及罚款
8.1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设备是技术水平先进、质量安全可靠、崭新的、造型符合工业技术要求以及正常、安全运行和长期使用的要求
8.2卖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图纸是完整的、清晰的和正确的,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试生产和性能试验的要求以及合同设备的长期正常、安全操作和维护的要求
8.3卖方保证所派遣的人员是有经验的、身体健康的和称职的
8.4由于卖方的技术人员或代表的错误指令,或由于买方按照卖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进行施工、安装、操作等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责任
8.5合同设备的保证期为买卖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
(18)个月
238.7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转让或部分分包给第三方如经买方同意转让或部分分包,也不能解除卖方在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8.8由于卖方责任导致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交货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规定如下货物每迟交两周不足两周以两周计算,由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以后每迟交两周,按1%继续罚款,当罚款总金额达到合同总价款的5%仍不能交货时,则买方有权提出取消合同,并追回预付款,责任概由卖方自负
8.9买方提前一周通知卖方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如果由于卖方技术服务的延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延误工期一周,卖方将向买方支付合同设备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合同设备这部分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4%以上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o第九章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与保证
9.1买方依据《质量管理体系/T19001-2000idt IS
090012000、《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IS014001-2004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的要求,建立了《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保持、实施和持续改进
9.2卖方在设备、材料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4/IS0140l-
2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减少和控制环境污染,以及保证相关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9.3对超限或有危险害性的设备和材料运输,卖方须向买方提交货物运输方案,经审查、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
9.4需境外采购的部件或产品应满足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并取得主管部门的审批和检验
9.5必要时,买方将派出人员对卖方在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和运输过程及其结果进行监督和检查
9.6卖方在将设备、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后,应严格遵守买方工程总承包施工现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管理要求及相关规定
9.7一旦出现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应由卖方负责处理并将受到经济等相关处罚第十章合同变更买方有权变更合同但由于买方变更合同而影响价格和交货期时,卖方应在收到合同变更通知单之日起的三周内,用书面形式通知买方,阐明合同变更后新的价格和交货期,若此期间买方未接到上述通知则仍按原合同规定的价格和交货期执行只有经买方和供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变更合同或变更合同协议,买方才承担义务未经买方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合同转让或部分转让分包给第三方第十一章税费
11.1根据中国政府现行税收法,对买方征收履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买方承担,对卖方征收履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承担
11.2按中国政府规定的“个人所得税法”及“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对卖方及卖方个人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或卖方个人承担
11.3卖方应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第十二章专利侵犯卖方应保证买方不受到由于使用卖方所供货物而引起的任何第三方对其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发生这类事件,卖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而买方不承担任何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第十三章保密买、卖双方均不得将合同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资料及相关信息,泄漏给执行业务负责人之外的无关人员和第三方第十四章不可抗力当事人的一方,由丁•遭受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灾、地震等)的损失,或由于国家调整工程建设计划,致使工程项目被修改、推迟或取消而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各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事故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当事人应以传真或信函通知另一方,并附上合法证件第十五章仲裁
15.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15.2仲裁地点在,仲裁机构为o
15.3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5.4除仲裁另有规定外,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15.5仲裁期间,除正在仲裁过程中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第十六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一年—月一日在签字并盖章签字并盖章后标志合同正式生效
16.2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任何条款的修改与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才能生效,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44本合同的有效期将持续到双方完全执行完合同的义务为止
16.5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将合同的任何权力或义务转让和/或分派给第三方
16.6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七章法定地址买方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地址邮编传真电话开户行及账号通讯地址卖方:地址邮编传真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第四部分合同格式本合同于一年—月—日由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和(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货物和伴随服务,即而邀请投标,并接受了卖方以总金额为万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上述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解释顺序如下1)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合同附件以及合同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
3、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4、考虑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双方在上述日期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买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卖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第五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第一章总技术要求L1标准和规范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机械、设备、电力装置、仪表、管道、配件等)的材料、制造和试验应符合下列标准和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ISO国际标准•行业标准投标人也可按国际惯用的其它标准和规范设计和制造设备,但所选用的其它国际标准必须高于上述所列的标准当选用其它国际惯用的标准和规范时,投标人应作出说明并在投标前得到买方(业主)的确认,并提供给买方(业主)使用上述标准必须是最新版本
1.2计量单位计量单位采用公制并响应技术规格书中采用的计量单位
1.3质量保证体系、试验和验收
1.
3.1投标人的所有供货和服务都应严格遵守买方(业主)招标文件及卖方最终投标书中涉及的所有标准和规范,其中未包括的内容,执行现行的国家和行业适用于该设备的相应标准和规范,卖方有责任了解并严格执行这些标准和规范
1.
3.2投标人的供货厂商必须有质量保证体系各设备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的检验、试验程序说明书和质量保证计划及验收合格标准
1.
3.3投标人的供货厂商提供的货物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机械、设备、电力装置、仪表、管道、配件等)必须是结构先进的、操作性能良好的、全新的、质量合格的、安全可靠的,在投料验收后的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投标人应负责维修、更换和赔偿经济损失质量保证期为投产后签发最终验收证书24个月134投标人对其供货应负责解决在出厂试验、交付、安装、试车及开工期间由于设计、材料和制造不合格引起的供货质量问题
1.
3.5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机械、设备、电力装置、仪表、管道、配件等)都需按规定的标准或技术规格书、设计标准进行出厂前的检查与试验
1.
3.6买方有权自费派遣其检验人员到卖方制造厂对设备或材料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查,投标人应为买方人员提供食宿方便条件在设备组装和检验前15天,卖方应通知买方检验日期
1.
3.7买方参加制造厂的检查和试验,投标人不能另外要求买方提供试验所需电力、燃料、材料、仪表和人工费用
1.
3.8买方参加制造厂的检查和试验,并不解除投标人对供货质量应负的责任139如试验出现性能和质量问题,投标人应对检查和试验项目进行解释,而且必须重复进行试验,直至买方满意
1.
3.10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机械、设备、电力装置、仪表、管道、配件等)安装完毕,经检查、检验达到要求后即转入试车全部试车工作完成后,将进入开工投料试验阶段投料试验期为连续72小时,在此期间内当供货达到技术要求、操作稳定,双方即可进行验收试验当验收试验合格后,即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当验收试验达不到技术要求时,如属于投标人方面的原因,投标人应负责修理或更换任何一供货项目在现场进行试压、试运转或验收试验时,出现由于投标人的设计、制造或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在3天内到达现场解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
3.11设备运抵交货现场后24小时内,买方和最终用户将在现场或买方仓库对合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投标人有权自费派遣其代表到现场参加开箱检验如果投标人的代表不能按期到达现场参加开箱检验,则买方与最终用户有权自行进行开箱检验,并确认卖方承认其开箱检验的结果当发现供货在质量或数量上与合同规定不同时,卖方要尽快予以更换、修理或补充供货,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1312投标人在交付货物(机械、设备、电力装置、仪表、管道、配件等)时,应同时提供货物的质量证书和试验证书包括采用的材料检验、制作质量、出厂试验数据和试运转记录等
1.
3.13所有的液压系统必须保证运行5000小时以上无渗漏现象,并提供业绩证明
1.
3.14液压系统的软管连接采用快装接头
1.4备品、备件及特殊工器具
1.
4.1投标人按标书要求,有关供货项目要同时提供备品、备件、特殊工器具等,其数量应满足一年正常操作及维护使用上述备品、备件、特殊工器具的数量及价格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清单,并计入供货总价格中交付的备品、备件必须提供制造图及技术说明各3份
1.
4.2应承诺投标人在设备使用期内向买方提供的备品、备件、特殊工器具价格不高于原投标书所提供的单价必要时并负责提供安装、调试及控制软件修改等必要的技术服务
1.5偏差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机械、设备、电力装置、仪表、管道、配件等)的部件以及整体生产能力偏差、性能偏差、制作和安装的偏差等应符合有关标准以及该项技术规格书上的规定L6包装、涂漆、交付和贮存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六章
1.7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图纸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五章
1.8买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图纸投标人需按买方提交的技术文件及图纸要求进行设计及设备制造双方在签定合同时确定上述技术文件和图纸的交付进度
1.9中间检查及验收为了确保供货质量,有关设备要求在制造厂进行中间检查及出厂前的验收,投标人应为买方提供检查及验收大纲,并为买方人员提供食宿方便条件L10培训投标人或买方对某一供货项目如果认为有必要派出买方人员到投标人建设的工厂或有关公司接受技术培训,投标人应列出培训人员数目、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应付费用清单,此项费用应单独列出,并计入该项目总价格之中
1.11技术服务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二章
1.12其它
1.
12.1有些在制造厂完成设备本体及部件加工,然后运至现场焊接安装的设备由投标人负责组装完毕,且投标人应分别列出设备本体及部件交付进度和现场焊接安装进度
1.
12.2投标人或制造厂应提供以往所供同类商品的使用业绩报告及证明
1.
12.3投标人对供货产品的涂漆方法,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1.
12.4投标人在投标前请详细阅读供货项目的技术规格书,如对供货有附加技术要求时,可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指出第二章技术规格书详见附件QE0-08A-05R(续页)设备/材料拟定供方资格审查报告(供应商填写)厂商名称法人或法人代表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企业性质()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个体企业营业执照颁发机构企业资质种类等级建厂时间占地面积(m2)固定职工人其中技术人员注册资金固定资产年合同额年营业额主要产品或业务范围产量或业务能力优势产品或服务执照执行标准质量管理体系()IS09001;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运输条件()无限制;()有限制重量_____________吨;宽度_m;高度_________m与外围铁路相连()无;()通过厂内铁路;()通过公路货运海运港空运港主要生产设备及规格主要检验设备供应商签章版次编制II期批准II期第一部分招标邀请书日期2008年月日招标号()
1、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承担项目管理的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城市煤气及资源综合利用改扩建工程范围内的设备及材料进行招(议)标采购
2、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将邀请合格的卖方就下列设备或材料及相关服务进行招(议)标设备或材料名称()具体供货范围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3、受邀请的合格卖方在收到传真的招标文件后,请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报价
4、投标人必须在2008年8月12日上午90()前将投标书送达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部(鞍山焦耐总院502室)
5、开标时间2008年8月12日,上午
936、开标地点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7、评标时间2008年8月12日至2008年8月14日
8、受邀请的合格卖方可以从2008年月日起,至2008年月日止,于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与联系人联系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00元(现金),售后不退
9、卖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书送达,过时不候
10、通讯联系地址招标单位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288号电话0412-5510107传真0412-5510091联系人曹培城邮编
11400911、投标单位如不在我公司合格供货商名录内,请在投标时填写设备/材料拟定供方资格审查报告并由法人签字盖章,一并附在投标文件内特殊注明
12.a.本工程为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实施项目管理,并非总承包项目,中冶焦耐与业主方(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共同进行设备材料采购的过程控制,由业主方与卖方签订招标采购合同并付款,中冶焦耐仅在技术附件上签字,合同商务部分中冶焦耐不负责签字盖章b.合同货物由卖方发至施工现场,买方不负责短途倒运及到火车站或配货站提货c.投标文件必须同时附电子版(U盘或光盘)并单独密封,电子版中应包含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第二部分卖方须知
1、投标书分为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为一式正本一份和付本三份,商务部分一式一份单独密封计量单位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合格卖方(即供方)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货商均为合格的卖方
3、除非另有规定,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产品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卖方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4、若卖方同意完全遵照招标文件所有的要求时,则应在投标书中声明“卖方保证完全遵照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并在“偏差表”中注明“无偏差”
5、若卖方对招标文件的某些条款有异议时,应在偏差表中逐条列出,说明变更原因并声明除这些条款外,卖方保证投标完全遵照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要求
6、投标截止日期见招标邀请书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内,卖方若不能按时送达标书时,将作为废标
7、招标人有权部分采用投标书中的内容或完全不采用
8、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索取投标费用
9、设备价款为卖方负责将设备包装、发运到指定交货地点为止的不变价格(固定价)
10、若卖方的产品涉及侵犯第三者的专利、技术秘密或商标权益等事宜,概由卖方负责
11、标书技术部分除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c)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d)银行资信证明;e)特殊设备生产许可证或资格证明;f)对应于招标文件的投标书编号;g)投标设备的供货范围(不含价格);h)技术说明书,包括设计、制造、检验等所执行标准,制造工艺说明、简图等;i)主要外协、、外购件项目、名称、数量及价格,外协、、外购件厂商名称;j)卖方业绩表,该表应包括买方名称、设备规格、主要材质、购买日期;k)综合进度表(见附件1);1)偏差表(见附件2);m)一年期备品备件清单;n)随机备件清单和专用工具清单;o)产品的毛重、净重及包装体积(m3)及长、宽、高尺寸,并对供货产品的涂漆方式提出说明;P)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代理厂商的授权书;q)卖方提交给买方的资料清单及提交时间;所有提交的装箱资料均要求提供中英文对照版(非常重要);r)产品检验项目及制造过程中买方会同检验的项目即给出检验大纲(非常重要)
12、投标书商务部分除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a)投标总价,并按附件3要求列出分项价格;b)投标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之后
(60)天;c)是否含分包商;d)包装方式及包装方案说明提供包装方案简图,适合长途海运、港口吊装、集装箱装运、多次倒运的技术说明;e)运输方式;f)交付地点及方式;(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骡子坳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城市煤气及资源综合利用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g)所投标设备/材料是否全部或部分响应标书;h)投标方全称及详细地址、传真、电话、工作联系部门及工作对口负责人姓名,法人授权委托书;i)投标设备/材料的供货范围,包括名称、数量、重量、价格(在附件4中填写、禁止填写在技术标书中);j)售后服务承诺;k)投标书电子版文件1)设备/材料拟定供方资格审查报告(见招标文件附表)
13、卖方提交的设备,若需要部分在现场加工或安装调试,卖方应在标书中说明工作内容、范围、派出何种专业人员及人数、派出时间以及要求用户准备的机器具、材料等并在标书中列出单项费用
14、招标文件的修改a)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招标方可主动或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方回函确认b)为使投标方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方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15、标书的评审招标方将对按期送达的投标书进行商务评价和技术评价,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中标人
16、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投标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而且不对因此受影响的卖方产生任何责任,并且没有义务向受影响的卖方解释原因
17、中标通知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18.支付条款
18.1对本合同规定的供货范围内的货款支付按下面的条款执行
18.
1.1预付30%合同签订生效后,在收到并确认卖方交付的能满足设计需要的资料15个工作日内,支付
(30)%o
18.
1.2支付货款70%当工作进展到工作进度表的70%时,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20%货款当合同货物全部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收到货物到达通知书且通过验收后1个月内,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20%货款当合同货物全部现场施工安装完毕且试运转、联合试运转试验合格并顺利投产后1个月内,在卖方开具全额(合同总额)增值税发票后,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20%货款
18.
1.3质保金质保期(开工后18个月)满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10%质保金
18.2支付方式买方通过电汇或支票(含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卖方支付所有款项
21、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些要求,如果投标者要求加以说明,必须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提出,发标方将予以书面答复
22、特殊要求(非常重要)
1.投标者必须对所投标的各个设备进行单独报价,并汇集成总价
2.明确提供采买设备的易损件、零部件图纸、通用件规格,确保与所供设备的一致性
3.明确提供采买设备的易损件、零部件、通用件价格明细,并承诺二年内以优惠价格保障供应
4.明确质保期内外的技术指导和检修服务
23、投标文件附件内容附件1综合进度表附件2:偏差表附件3:设备/材料分项报价表(含易损件、另部件、通用件价格明细表)附件4:设备/材料详细报价附加5供货范围及设备技术规格附件6设备保证值及检验方法附件7备品备件、随机备件、随机工具和专用工具清单附件8卖方向买方提交的设计数据、设计资料清单和交货资料清单(包括数量和时间)综合进度表附件1:标号:日期年月日卖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时间卖方向买方提供资料买方向卖方提供资料通过设计审查主要图纸发送日期确认日期主要外协件订货焊接工艺试验制造组装提交联合检验大纲试验包装发运运至港口到货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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