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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共篇)6目录篇
一、教育系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2篇
四、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16篇
五、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21篇
(二)治理非法接送学生幼儿车辆
1.县(区)政府及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情况
2.县(区)政府及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否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3.对取得校车许可的车辆是否建立档案,并纳入公安、教育、交通、安监部门监管范围
4.辖区内是否存在未取得校车许可的车辆集体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行为,是否存在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幼儿现象
5.公安部门是否建立违规接送学生车辆检查巡逻制度,对举报或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车辆处理是否到位
(三)学校安全隐患大检查
1.校舍安全对学校所有建筑物(教室、宿舍、办公楼、食堂、厕所及其他房屋)和附属设施(围墙、道路、栏杆、锅炉、库房、文体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立即整改
2.消防安全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重点检查学生寝室、学校食堂、危险化学品保管室、仓库等场所是否按规定配齐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是否良好;是否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灭火自救演练及紧急疏散演练
3.交通安全检查学校、幼儿园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人行道斑马线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乘座安全交通工具;公路沿线学校路口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4.食品卫生重点排查学生食堂、餐厅卫生条件是否达标,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是否齐全等;是否对食品及原料采购、餐具消毒和食品加工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学校,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5.安保工作重点排查学校是否有专人负责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内部每个岗位是否有明确的安全责任制和严格的门卫、保卫值班制度;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制度;有寄宿生的学校是否有专人管理学生宿舍;是否杜绝了学生携带管制器具现象,防止暴力事件的发生
6.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制定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学生上下学时段领导带班、值班是否到位;是否定期对学生开展防溺水、交通、食品卫生、防火、防震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是否严格实施外出集体活动审批制,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严格执行《中小学安全管理日志》等5类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情况
三、实施步骤专项整治时间7月12日至9月30日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7月12日至7月20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加大对专项活动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任务,迅速组织力量,成立专项行动组织机构,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对辖区的所有非法办学机构、非法接送幼儿车辆和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隐患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并下发整改通知,特别是要对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监管责任部门和整改要求、整改时限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7月21日至8月10日)各县(区)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集中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内容、整治重点,确定整治措施,依法开展整治清理整顿非法办学机构要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对具备办学条件但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先关停,然后限期整改,对经整改提高后基本达到办学标准且无安全隐患的办学机构,要限期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对不认真整改或通过整改仍达不到基本办学标准的办学机构和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幼儿园的,按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由教育、民政等部门依据有关法规下达依法取缔的行政处罚决定;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执行处罚决定或取缔后再次擅自开办幼儿园的,由教育、民政等部门强制取缔,并做好学生分流等相关工作对已获得校车许可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且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准许其运营;对未取得校车许可的非法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要由公安交警部门查扣停运对排查出的学校内部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3年8月11日至8月31日)各县(区)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认真研究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对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研究和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相关安全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对好的经验和好的工作方法要及时进行交流和推广,逐步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总结考评阶段(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纳入对各县(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专项行动工作期间实行“日报告、周通报、月排名、”工作制度,各县(区)要于每周五上午12点前上报一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阶段结束要报阶段工作总结对专项整治行动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县(区)和部门,将重点整治、重点管理,多次督导仍无明显改进的通报全市批评U!市政府及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市直学校和市直管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清理整顿和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学校和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清理整顿和专项整治工作
1.县(区)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内的专项整治工作
2.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联合民政等部门依据有关法规对非法办学机构下达依法取缔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或取缔后再次擅自开办幼儿园的强制取缔
3.民政部门配合教育部门对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幼儿园的下达依法取缔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或取缔后再次擅自开办幼儿园的进行强制取缔
4.安监部门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
5.公安部门负责校车整治和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检查民办教育机构、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车况、驾驶员资格等情况,重点查处不合格、无证、报废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查处、打击检查过程中的违法、抗法行为
6.消防部门负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及民办教育机构、幼儿园校舍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7.住建部门负责检查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幼儿园的房屋设计、建筑质量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8.卫生部门负责加强对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幼儿园饮食卫生及周边地区饮食店的监督管理,对学校及周边餐饮门店卫生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9.发改部门负责对有合法办学手续的民办学历教育机构核定收费标准,办理收费许可证;负责对有合法手续的非学历教育机构进行收费备案,不办理手续、收费许可证,采取属地管理,检查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依法对非法办学者做出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相应处理
10.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未经审查备案,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上发布的各种招生广告
11.文广新部门依法查处各类非法教材和教辅读物;对民办教育机构和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宣传,宣传好的代表,曝光差的典型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维护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的具体要求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各县区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排查辖区内各类非法办学机构、非法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和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全力完成好此次集中清理整顿和检查工作任务
(二)分工负责,加强协作各县(区)政府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针对清理整顿非法办学机构治理非法接送幼儿车辆暨学校安全隐患大检查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研究制定本县(区)、本部门集中整治的具体办法和整改措施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三)全面排查,彻底整改各县(区)对每所被清理整顿的非法办学机构和非法接送学生幼儿车辆都要明确责任人,落实清理整顿任务,责任人名单由各县(区)汇总后报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排查出的学校安全隐患,要抓紧梳理分类和整改,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跟踪督查、指导服务,督促学校认真治理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整治效果
(四)严格督查,落实责任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对各县(区)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专项整治行动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因领导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辖区内非法办学机构、非法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不彻底,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发生重大影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篇
四、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公司“129”爆炸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市教育局《教・育系统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县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月底,在全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近期县内外安全事故教训,深入扎实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严格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构建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
(一)校园安全管理着重检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落实情况;学校(园)内部岗位安全责任制和领导值班制度落实情况;专职保安和门卫情况;寄宿生宿舍管理、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落实情况;学生携带管制器具现象是否杜绝;校园监控探头数量是否覆盖校园重要场所、记录资料是否完整等情况
(二)校舍设施安全重点检查专业人员鉴定为D级危房是否存在教学活动;鉴定为C级校舍的,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措施;楼梯、走廊护栏高度达标情况,室内楼梯栏杆、室外楼梯及水平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体育设施及幼儿园大型玩具牢固情况;新建校舍验收情况;校舍防范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落实情况,校舍安全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校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校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情况
(三)幼儿园规范整治重点检查园舍设备、消防设施、教师持证上岗、师德师风及日常园务管理情况要加强幼儿园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形成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各幼儿园要合理安排一日生活作息,积极推进课程游戏化,禁止“小学化”倾向,坚决杜绝简单粗暴命令式管理,坚决防止幼儿园伤害幼儿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幼儿安全健康同时,要加大辖区内无证幼儿园的整治力度,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转变一批”的原则,采取“关、转、并、建”等办法,妥善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要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对符合看护点标准的无证幼儿园,要指导其转为学前儿童看护点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对照《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风险点、危险源,着重检查学校实验实习实训人员培训管理、规范操作,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储存、领用、登记制度以及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等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实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等
(五)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学生寝室、学校食堂、危险化学品保管室、仓库及木结构房屋等场所,特别要彻底检查容易引发火灾的电器、线路;人员集中场所是否按规定配齐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并有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所有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是否良好;检查相关工作人员是否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检查是否真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无违章使用电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乱搭乱建和使用泡沫夹心板现象;检查是否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灭火自救演练及紧急疏散演练
(六)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和疾病防控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和学校饮用水是否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是否坚决执行食品的采购、索证、试尝、留样等制度;是否做好从业人员的定期体检工作;学校小商店是存在“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各学校要认真做好与卫生防疫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保持联系,对季节性高发的传染性疾病要做好相关准备,搞好校园消杀,积极预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园的传播,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
(七)道路交通和校车安全重点排查校门口道路应有的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是否齐全;校车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存在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各学校、幼儿园要要全面普及和强化交通安全常识教育,组织学生观看宣传教育片,上交通安全课等形式,教育广大学生出行时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要求学生拒绝乘坐非标车辆,送达致家长一封信,并签字留存各学校要全面掌握已颁发校车许可的车辆运行状况、学生乘坐情况、随车照管人员配备情况
(八)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排查重点排查校园周边是否存在暴力伤害、敲诈勒索、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严重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流氓滋扰、寻衅滋事等影响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的违法活动;校园周边出租屋、网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等场所;非法营运的“黑校车”“马自达”等车辆;流散在学生中的管制刀具和其它危险物品;学校出租的房屋是否与承租方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
(九)应急管理体系重点检查各类应急预案、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制定和落实情况;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和应急设施的维护、检测情况;应急管理领导机构的组建情况;各项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应急安全知识学习、宣传情况(+)其他隐患上述9项隐患以外的隐患点
三、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时间安排本次专项行动分为自查自改、集中整治、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各学校要按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教职工、落实到每个岗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本校(园)安全隐患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无证幼儿园整治,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中心小学牵头,会同村(居)委会,在当地乡镇政府领导下按要求清理整顿各学校专项行动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无证幼儿园整治材料,于2017年12月25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局安稳办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学校专项行动部署、隐患排查、集中整治等情况进行检查各检查组和学校的相关材料于12月31日前报送局安稳办
(三)巡查督查,巩固提高阶段县教育局将按照“四不两直”篇
一、教育系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为坚决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全国、省、市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压紧压实各方面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我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治理校园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创新手段,加大力度,不断提升校园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和公共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管科,负责日常工作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大排查大整治扎实有效开展
三、整治范围、内容、时间
(一)整治范围整治范围为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排查重点
1.学校周边环境的要求,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形式,加强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巡查督查,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各学校的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2023年2月10日前报送局安稳办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切实做到“全覆盖二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清当前校园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排查、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制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克服松懈、厌战情绪,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督促,严禁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搞形式、走过场
(二)突出重点,细查实改,切实做到“零容忍:各学校(幼儿园)要把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细抓实要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没有遗漏,真正消除“死角”和“盲区”要加大落实自查自纠,建立隐患台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以“零容忍”的态度做好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切实做到“常态化”各学校(幼儿园)要健全校园安全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加大安全投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教育培训,注重设施建设,强化排查治理、消防通道畅通和消防演练等工作,开展全员、全覆盖、全过程安全管理,常态化推进校园安全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灌南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篇
五、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根据11月6日全市冬季校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并结合《全县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日常监管、校园消防、食品饮水、传染病防控和预防煤气中毒等各项安全工作,切实保障校园稳定和师生安全,制定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排查整治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排查整治内容
1.安全责任学校幼儿园日常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预案是否完善,是否落实所有教职员工“一岗双责”并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是否认真落实校园安全日排查、周总结、月研判,解决校园及周边突出安全隐患;是否落实学生上学放学、早晨和午后早到校、课间等重点时段校园各个区域的人员管理职责;校(园)长是否亲自检查各时段各部位人员值守履职情况;本学期以来是否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夯实家长责任,提醒家长加强学生上放学期间和到家后的安全监管
2.消防安全是否加强消防“四个能力”和制度预案建设,推进校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学校幼儿园消防栓、应急灯、灭火器、疏散标识等是否齐全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定期检修消防设施,确保随时有效,台账齐全;是否加强师生宿舍用电、食堂电气操作、实验实训、在建工地电气安全管理等;是否对学校幼儿园电气线路及设施进行检修;是否对超负荷用电、私拉乱接、飞线充电、使用“三无”电气产品等问题及时处理;是否落实冬季森林防火教育
3.交通安全是否常态化对学生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各班是否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进行了摸排、建立了台账;学校幼儿园是否定期摸排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推送信息;是否经常提醒教师对驾乘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遵守交通法规;是否建立完善校园内部交通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师生车辆
4.预防煤气中毒学校幼儿园是否对燃气管道、设施等进行定期检修,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师生宿舍、教室等是否有煤炉、火盆等不能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的取暖设施;是否经常性开展安全取暖、预防煤气中毒及煤气中毒自救知识教育;是否加强对校外随家长租房居住学生的管理,与家长签订《冬季安全承诺书》,落实家长监护职责,严禁学生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
5.校园安全保卫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是否规范履职;是否按规定配备有效的安防器械“十件套”,安保人员是否掌握器械使用方法;是否安装一键报警装置;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是否严格执行门禁、来客来访查验和学生出入请销假登记等制度;是否定期开展管制刀具和危险品清缴活动;是否在上放学期间,落实保安、护校队、家长志愿者等,加强校门口及周边安全巡护;是否落实值班教师、带班领导在学生就餐、课间休息等时段,加强安全巡逻和秩序维护
6.校园周边治理是否积极主动汇报联系当地政府,配合开展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是否存在危险建筑物、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生产及存放场所等隐患;是否深入排查校内外突出矛盾纠纷、精神病人和心理异常人员;是否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公安、司法等部门报告排查信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落实有效安全防控措施;是否与公安部门沟通联系,做好上放学期间安全防范,确保学校幼儿园门口及周边见警车、见警灯、见警察
7.饮食饮水安全学校幼儿园是否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公示《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操作流程》;校园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是否齐全有效;食堂环境及设施是否干净整洁;操作间、储藏间等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是否严格落实供水设施清洁、消毒和日常安全监管,记录齐备;饮用水是否定期检验;水质是否合格
8.传染病防控学校幼儿园是否建立卫生(保健)室;是否配备专兼职校医;是否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追踪、疫情报告、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等制度;是否加强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的通风和环境消杀,严防结核病、流感、手足口疾病、腮腺炎、水痘等冬季常见疾病的传播扩散;是否对特异体质学生进行摸排,对师生进行健康体检,落实疾病防控措施
9.预防校园欺凌学校幼儿园是否公示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机构信息,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工作职责,欺凌事件预防与处置流程;是否在校园门口醒目位置公示校园欺凌举报信息;是否设置预防校园欺凌宣传专栏;是否结合校规修订完善防治校园欺凌事件规章制度和考核方案;是否建立学生欺凌事件惩治、矫正机制,增强学生的法纪意识
10.校舍及设施设备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厕所、围墙、护坡等建筑物,水、电、体育器材、教具、玩具、实验用品等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测、维护保养;校建工程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
11.安全教育演练日常是否落实“1530”安全教育,学校幼儿园安全教育课是否做到计划、教材、教案、教师、课时、考核“六落实”;是否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冬季安全教育,常态化开展主题演练,修订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和制度;是否在节假日前后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是否结合冬季特点开展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常识等宣传教育;是否及时对心理异常学生进行心理疏导;校园安全健康宣传教育档案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12.宿舍安全管理寄宿制学校是否规范实行住宿学生信息卡制度,坚持午休和晚休点名、查铺登记、缺宿追踪和请销假、领导带班巡查制度;女生宿舍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管理员为女性U!
(一)学校幼儿园自查(2023年11月9日至16日)对照排查整治重点,并结合城教体发〔2023〕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十七项冬防工作内容,转作风强担当,“镇不漏校、校不留白”,真真实实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校(园)长亲自组织人力集中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规范建立排查整改台账
(二)中心校集中检查(2023年11月17日至20日)各中心校组织力量对辖区学校和公民办幼儿园进行集中检查,学校幼儿园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以问题为导向,真查真改,抓早抓小,切实把一切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督促学校细化措施,全面抓好冬防安全
(三)教体局分组督查(2023年11月21日至30日)教体局抽调专人划分片区分组(分组见下)对各学校幼儿园大排查大整治情况及中心校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切实推动冬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相关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履行校园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求真求实、从严从细开展好学校自查、中心校集中检查工作凡在教体局督查过程中发现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细不实、贯彻市局视频会议精神和县教体局工作布置打折扣现象,将在全系统通报,问题严重的予以追责问责篇
六、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攻坚化解重大风险、整治重大隐患,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教育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迅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坚持学校(幼儿园)自查自改,行业部门专项检查限改,属地政府集中抽查督改相结合,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举措,抓实抓细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入脑入心,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常怀民本之心、常思隐患之痛、常悬执法之剑、常筑安全之基”指导性要求牢记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压紧压实,全力打好打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战,确保实现年内全市校园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组织分工市教育局成立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各区、县(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和市教育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兼任,负责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协调、指导调度和督查考核各区、县(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是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地区、各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入查找、坚决整改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确保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党委(党组)层面
1.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否组织定期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党总支和党支部参照执行)
2.是否传达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逐条对照检视,逐条制定任务、措施和时限,逐条严格落实,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3.是否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市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
4.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否主持党委常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5.是否将安全生产(含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是否将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内容;是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应急处置、防灾减灾救灾等法律法规要求纳入干部培训内容
(二)部门层面
1.是否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
2.是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列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
3.是否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布并认真落实
4.是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是否存在“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情况,是否擅自降低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门槛
5.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交办和重大安全风险提示制度,跟踪督办各级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举一反三改进提升
6.是否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是否采取精准措施严厉打击封闭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各种典型非法违法行为
7.是否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等
8.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情况各有关部门是否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是否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从严追究责任等
(三)学校(幼儿园)层面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学校(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是否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保障安全投入,是否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2.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危险岗位是否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重大危险源是否落实登记建档、风险辨识、安全评估、监测预警等措施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是否处于完好投用状态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滚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整改落实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
5.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对危险性较大的检维修、动火等特殊作业履行审批制度,并事先进行危险因素的辨识分析及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6.吸取事故教训情况是否学习近年来学校(幼儿园)典型事故案例,并对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7.应急管理情况是否编制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开展总结评估,是否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
五、工作安排本次大检查从2023年5月至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改阶段(5月10日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细化检查内容,提出工作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力量对照党委(党组)及部门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及时研究解决自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学校(幼儿园)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清单、自查自改、动态清零各地区各学校(幼儿园)要在5月初前完成首轮自查自改工作,治安环境:重点了解影响校园和谐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校园周边高危流动人口、易肇事惹祸的精神病人、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等;饮食安全:调查违规的商业摊点、流动摊贩及“小餐桌”经营运行情况等娱乐场所:重点了解违规经营的网吧、歌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室、彩票投注点、音像书刊点、成人用品商店等场所周边建筑物:重点了解小旅馆、小商贩、出租房以及违规建筑、违规施工、违规用电、乱搭或占道经营、其他危险物等
2.学校上下学交通秩序:重点调查学生自备交通工具、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社会上无牌无证接送学生、幼儿的“黑车”及“超载”现象以及开展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3.自然灾害、溺水隐患点:重点调查溺水事故多发河段、湖泊、溪流、水库以及警示牌和警示标语;校园及周边设施应对台风、强降雨天气可能引发的洪灾、泥石流、山体滑坡、雷击等自然灾害的防范情况
4.校园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重点自查本单位门卫管理、值班巡逻等治安保卫工作,“三防”措施,安保机构,保安人员管理,侵害师生人生事件、侵害师生财产事件
5.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消防设施、线路、电气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道问题
6.食堂食品安全:重点排查校园内食堂食品采购到备餐整个过程的规范落实情况、水电气及其他安全管理
7.校舍及其他安全:重点排查校园内部校舍、围墙及其他教学设施并于5月16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和自查自改问题清单
(二)严格执法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9月30日)各地区在学校(幼儿园)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基层开展对表检查对大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隐患台账清单,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督改部门责任,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7月20日前将本地区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和重大风险隐患清单报送市教育局
(三)严格开展督查督导阶段(10月1日至31日)各地区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学校(幼儿园),要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市教育局将结合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对各地区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和“回头看”检查
(四)巩固提升和考核评估阶段(11月1日至12月25日)各地区要动态评估大检查工作质效,动态梳理分析问题,动态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动态调整工作措施和管控重点市教育局将于12月底前,对各地区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区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推动,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务求实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推进,加强问题整改跟踪督办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大检查工作期间,市安委会、市教育局将结合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督查考核开展综合督查和“回头看”检查,各地区、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整理归档相关工作材料,做好迎检准备
(二)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区、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情况交流,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及时消除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通过大检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查暗访、举报核查等方式方法掌握大检查工作实情,发现真实问题,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推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三)加强舆论宣传,加强信息报送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要拓宽举报渠道,建立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落实案件查处和奖励制度,动员教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县(市)教育局和直属学校要于每月20日前,报送大检查月工作小结(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并于2023年12月6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书面总结评估报告,包括部署推动、主要成效、典型经验、追责问责等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安全教育处联系人电话学前教育处联系人电话设备的安全
8.在建工程:重点排查建筑施工队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施工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施工现场管理是否符合规程、标准要求,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是否至I位,是否安装隔离带和警示标志,是否安排人员值班防止学生进入施工现场
9.各单位安全稳定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单位内部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层层签订责任书情况、落实“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组织机构、行动方案、过程台账等)
10.隐患整改情况:各校园要以月为单位,由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至少一次的全方位安全检查,形成书面的学校安全管理风险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科室、责任人,依照时序要对整改情况及时整理汇总,每个月形成一份完备的过程资料
11.校园管理“六个一律”及电动车充电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通知和文件要求落实工作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集中排查整改时间:从现在到六月底
(一)自查为主各学校、幼儿园都要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校园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填写《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列表》,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督查并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局将对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及时进行督查,对重大隐患将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校(园)长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切实负起指挥之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大排查大整治扎实有效推进
(二)全面排查,务求实效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自查工作,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安全台账、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等重点工作环节,确保大排查取得实效
(三)严肃纪律,实行追责各中小学(幼儿园)主要领导要亲抓,对思想不重视,工作马虎应付,行动迟缓,措施不到位,排查不彻底,存在隐患、或死角盲区的,将严肃追责
(四)加强值守,及时反馈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旦发生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按规定时间上报,启动相应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篇
二、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全市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对全县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全面消除全县幼儿园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幼儿园和教师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推动全县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重点
1.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2.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管理制度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警示标志
6.是否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是否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8.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9.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
10.电器产品等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1.使用燃气的厨房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三、工作安排本次整治行动为期1个月,即从2022年2月上旬至2022年3月中旬,按照部署阶段、排查阶段、整治阶段、总结阶段进行
1.部署阶段(即日起-2月21日)各有关部门及各幼儿园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治行动方案,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工作部署会
2.排查阶段(2月21日-2月28日)对照工作重点,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逐一整改销号
3.整治阶段(3月1日-3月10日)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春季开学半个月内全部按相关要求整改到位,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
4.总结阶段(3月11日-3月14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幼儿园消防安全治理常态机制
1.提高思想认识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一刻也不能放松,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采取切实有力举措,认真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县幼儿园消防安全
2.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形成治理合力,督促全县幼儿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检查,提升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3.确保排查质量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不漏一园,不漏一处”工作要求,做到治理全覆盖、不遗漏全县幼儿园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隐患自查,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确保幼儿园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4.强化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县级相关部门将组织联合暗访行动,对排查工作不实,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处理并予以全县通报
5.落实整改到位各有关部门对排查的安全问题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推动责任单位和人员照单履责和如期销账因督促指导整改不到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倒查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材料报送请各园于3月12日前将本园整治情况书面材料连同附件
1、附件2报县教体局安稳办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篇
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持续开展“一创双优”活动为动力,以促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为目标,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校车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建立完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学校内部安全隐患得到消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显著增强,全社会对中小学生幼儿的安全保护意识明显提高
二、工作任务全面清理整顿全市范围内非法办学机构和非法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彻底排除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防范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一)清理整顿非法办学机构清理整顿范围为全市范围内未经审批注册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及培训机构
1.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凡符合办学条件的,限期办理相关手续
2.对基本达到办学条件,但需进一步整改的,限期整改
3.凡不具备办学基本条件的,一律关停取缔(当场下发取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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