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1、每年5月至10月开设腹泻病门诊,要求专人、专室、专设备,24小时值班
2、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3、腹泻病门诊只准接诊腹泻病人,不得接诊其他病人
4、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需抢救治疗及留床观察病人另做详细病历记录
5、做好腹泻病人监测与统计工作,做到“逢泻必检、逢疫必报”
6、对中、重型腹泻病人应在门诊积极抢救治疗或留床观察
7、对漏报、瞒报、缓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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