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采购机构名称)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编号.项目采购活动,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承诺无以下负面清单
1.在军队工程活动中组织或者参与围标串标的;
2.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采取操纵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违规手段谋取中标的;
3.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诬告乱告、恶意申诉,扰乱军队工程发包秩序的;
4.挂靠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承揽工程的
6.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者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的;
7.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情节严重的;
8.擅自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或者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批准擅离职守,情节严重的;
9.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设备材料,或者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情节严重的;
10.未按工程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或者在检验检测中弄虚作假,指使或者直接伪造鉴定结论,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报告或者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
11.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12.因承包人违法违规,导致发生劳资纠纷、商务纠纷或者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3.发生较大以上(含)质量事故的;
14.违反保密约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发生失泄密问题的;
15.向军队人员行贿,或者向利益相关方行贿索贿的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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