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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医院医务人员聘用合同书医院医务人员聘用合同书1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聘用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说明
1、本合同由聘用单位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双方各执1份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聘用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本合同中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待遇等金额一律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大写填写
3、本合同所列项目没有约定内容时填写“无”
4、本合同可以打印,也可以使用蓝黑墨水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5、除本合同所列条款外,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经聘用单位与应聘人员协商一致,可以增减约定条款
6、合同编号由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依次为年度、单位代码、序号,共15位其中,年度长度为4位;单位代码参照事件期间,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期满且确定不再续聘的,甲方应当提前日将终止本合同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第三十四条乙方在甲方涉密岗位工作,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后的流动,执行国家和军队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与乙方的聘用关系自动解除第三十六条聘用关系解除后,甲乙双方应当自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日内,办理人事档案、党团组织、社会保险等转移手续乙方逾期不办理转移手续的,甲方可以将有关手续转交当地人事代理机构,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后果第三十七条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符合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退休条件的,甲方按照文职人员的退休办法为乙方办理退休手续乙方退休后的管理服务和生活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第八章经济补偿、违约责任和人事争议处理第三十八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约定提出与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者依据第二十八条第
(二)、
(三)项约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按照乙方在甲方每聘用年,支付乙方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月补偿金数额最高不超过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乙方聘用时间不满年的,支付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其数额以实际聘用月份的工资平均数计算第三十九条甲方无故拖欠或者克扣乙方工资、住房补贴、房租补贴的,或者解除本合同后,未依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条约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参照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赔偿规定,除向乙方支付拖欠、克扣的工资、住房补贴、房租补贴或者经济补偿外,还应当加付25%的赔偿费用第四十条乙方违反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一)甲方招聘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二)甲方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的费用,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甲方岗位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或者提供他人使用甲方知识产权,或者以甲方人员的名义从事各项活动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甲方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甲方上一级单位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章其他事项第四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下列内容(如培训、继续教育、知识产权保护、保密要求等)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条例》及有关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依法订立,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0医院医务人员聘用合同书2甲方幼儿园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聘用期限自20__年1月1日至20—年5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后,即聘用合同终止
二、工作职责和工资待遇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1负责幼儿园夜间治安巡逻与防范,保障财产安全;2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严格并详细登记备案;3协助学校处置发生在园的突发事情、应急事件,并及时控制各类紧急情况;4完成学校交给的其它工作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资待遇工资为150元/月,不另外建立社会保险且不支付社会保险费用,解除聘用合同时也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本合同自从鉴订之日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年月日医院医务人员聘用合同书3编号:___________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受聘人名称姓名性别:学校性质籍贯年龄法定代表人学历职称单位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人原工作单位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严格遵照执行第一条合同期限
(一)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正式聘用期自一年一月—日至一年—月—日
(三)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聘用合同第二条工作岗位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专业技术职务为—,乙方的工作岗位为—O
(二)聘用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德、能、勤、绩的综合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需征得乙方的同意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按时获得劳动报酬;
2.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3.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4.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5.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6.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幼儿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4.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爰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5.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制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6.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7.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8.首次受聘人员,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第四条工作报酬、福利及社会保险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元/月每月一日为上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应在合同期满日的次日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二)甲方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工资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三)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施市、区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上缴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五)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工作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和甲方的主管部门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乙方如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1.有违反法律的行为,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2.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4.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5.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不完成分配的任务,给学校(幼儿园)工作造成损失的;
6.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7.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未违反第六条第
(一)款规定,但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第1项中,医疗期限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不满一年的,为累计十五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但最长不超过九十日医疗期内甲方应按规定支付乙方的博伤假工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
1.依第六条第
(二)款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
2.依第六条
(四)款第
2、3项的规定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的,发给乙方一个月的工资,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属第六条第
(一)款规定情形的,甲方不予经济补偿
(六)为保证用人单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不能获取甲方任何形式的奖金
2.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除不能获取甲方任何形式的奖金外,还应赔偿给甲方金额为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三倍的违约金第七条合同争议的处理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逐级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无法协调解决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其他事项军队干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有关规则确定,长度为7位,不足7位的最后补0;序号长度为4位,从1开始,不足4位的前面补0o
7、签订本合同前,应聘人员应当认真阅读《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合同所列条款聘用单位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他们是军队聘用的社会人才,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双方的聘用关系自动解除甲方(聘用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输入“聘用信息系统”以磁盘存储),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在三十天内,到宝安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见证备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磁盘存储的聘用合同交宝安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备案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施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三)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3.o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一年—月—日—年—月—日医院医务人员聘用合同书4聘用机构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受聘岗位_________________受聘人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兹有聘用单位(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期年,聘期满前壹月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待遇与奖惩
1、聘用期间,甲方对乙方进行相关医疗按摩技术免费培训I
2、乙方在此期间所进行的进修学习由甲方具体安排,并且进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学习所需的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3、五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婚嫁,不得擅自离开
4、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违约责任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于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
六、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三方各份甲方负责人(签章)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医院医务人员聘用合同书5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具体部门电话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受聘岗位医生()护士()技师()其他()受聘人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兹有聘用单位(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月聘期满前壹月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待遇与奖惩
1、试用期月—为医生元、护士元、技师元、其他元
2、正式聘用期月—为医生元、护士元、技师元、其他yG o
3、考虑到医疗风险及工作的持续、稳定,每月—扣除50元作为保证金,至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后双方交接无异议一次退还
4、试用期与正式聘用期月—中均包含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具体手续乙方自行办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科室)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在本院连续工作时间长短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6、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正式职工相同
7、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
2、及时按相关标准向乙方兑现—及奖惩资金
3、试用期根据工作表现可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同时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等费用兑现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对财物、信息等特殊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参照本条款
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医生、技师由医务科,护士由护理部,其他人员由院办公室协助指导)
5、聘用期内如乙方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能力强,或对本院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符合用人调入标准,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考虑办理调动手续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试用期内乙方可根据情况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项交接工作,交接后30日内领取相应—等报酬,但保证金不再退还
2、试用过程中有意继续聘用者,须在试用期积极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
3、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4、工作时间同本院在职职工,除法定的节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本院请假制度办理,根据具体时间扣除相应_未经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内按旷工对待,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聘,当月—奖金及全部保证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扣除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及其他关系,并保证这些关系不会影响其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7、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工作用品带回家使用,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其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必要时甲方单方面解聘,扣除保证金
五、违约责任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并对乙方因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无丙方时则甲乙双方签字之日始)
2、合同终止于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
七、合同签署与争议
1.份证复印件交医务科、护理部或办公室甲方具体部门负责人与乙方商定—标准并签字认可,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连同乙方各种证件复印件留甲方人事处备存,其余由甲方具体部门、乙方、丙方(无丙方时省略)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或三方协商解决,若各方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各方应首先选择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效可考虑由仲裁机构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体部门、乙、丙三方,甲方人事处各一份(无丙方时为一式三份)甲方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具体应聘部门负责人年月日乙方(签)年月日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科室安排
2、医生必须是正规院校毕业的本科或大专生,护士必须是正规院校毕业的中专以上学历
3、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师、技师资格,毕业不足一年者除外医院医务人员聘用合同书6甲方乙方
一、续订聘用合同为聘用合同(空白内选填短期、中长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止(空白内选填年月日、完成任务)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补充约定事项:
1、乙方不得泄漏医院管理、重要技术等方面的机密,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甲方有权根据单位情况在合同期内调整乙方岗位及从事的相应工作乙方可根据自己的,执业资格和能力向专业科室方向发展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如工作能力强、表现出色、成绩突出,工作满5年左右甲方根据需要可公派乙方进修学习
4、乙方表现优秀,在享有国家规定的职称晋升范围内,甲方可优先推荐晋升在医院管理中,也可发展乙方为科室管理者和医院管理人员
5、根据劳部发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第20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之规定,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主动要求辞职、离职的、调出的,甲方不得支付经济补偿金,且乙方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6、乙方中途离职外出脱产学习,学习期满后不再回单位上班的,且未提前1年申请的、甲方不得支付辞职补偿金
7、乙方由甲方出资进修及培训的人员或由甲方出资引进设备后开展工作未满8年的人员,不得提出解除合同,否则由乙方支付进修费、培训费、设备费、学习进修期间的工资等
8、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工资实行全浮动,奖金、福利待遇根据效益,按当年的经管方案和岗位合同工资执行
9、甲、乙双方同时履行岗位合同书甲方乙方(盖章)或者法定监护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章聘用岗位及其职责第一条甲方根据本单位文职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从事岗位工作岗位等级为第二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岗位职责第二章合同期限第三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试用期计入合同期限第四条根据国家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实行见习期的有关规定,乙方见习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见习期计入合同期限第三章岗位工作要求、条件和人事代理第五条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享有《条例》规定的权利,乙方必须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义务第六条甲方根据国家和军队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建立与岗位聘用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做好对乙方日常行政管理,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及遵纪守法、保密要求、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第七条乙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保持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第八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工作安排,参加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军事训练,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业务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军事素质第九条甲方依据军队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乙方调整工资待遇、实施奖惩和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第十条甲方依据文职人员奖励和处分的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惩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第十二条乙方的工作时间,除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外,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人薪发[1995132号)执行乙方因工作原因节假日值班或者平时加班需要补休的,参照甲方单位同类岗位现役军官和文职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乙方为招聘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流动人才,且符合当地人事代理条件的,其人事关系以及档案、社会保险等有关事宜,由甲方委托代理,相应的代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四章政治生活待遇、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第十四条乙方参加党团活动、看文件、听报告、工作用车、乘坐车船、休假、探亲办法,按照文职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甲方按照文职人员工资政策、本单位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专业岗位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有关情况,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工资的项目、标准及其计算办法为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为元乙方有见习期的,见习期的工资为元(试用期与见习期重叠的时间,乙方只享受试用期的工资)第十六条甲方按照文职人员住房保障的有关规定,每月为乙方随工资发放住房补贴元,房租补贴元甲方每月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元,乙方每月缴纳住房公积金元乙方应当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第十七条甲、乙双方按照文职人员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参加保险具体方式为第十八条乙方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期间的生活待遇和医疗保障,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因执行上述任务和军事勤务伤亡的抚恤,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九条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军队和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项待遇即行终止第五章合同的变更第二十条甲方或者乙方提出变更本合同的,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但聘用岗位的类别、等级一般不得变更乙方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被聘为文职人员的,聘用期间上一级岗位出现空缺时,乙方可以申请应聘该岗位,并与其他人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乙方被聘用到上级岗位的,应当变更合同的岗位等级及其相关内容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修订或者废止的;
(三)乙方的工资等具体数额发生变化的第二十二条变更本合同必须符合《条例》和国家、军队的有关规定,并签订《文职人员聘用合同变更表》第六章合同的续订、顺延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满需要续订的,乙方应当在合同期满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甲乙双方应当于本合同期满日前签订《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续订表》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
(二)、
(三)、
(四)项约定的,合同期限应当自动顺延至该情形结束为止
(一)乙方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任务尚未完成的;
(二)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乙方为女性文职人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第七章合同的终止、解除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且不再续聘的;
(二)乙方达到本级岗位最高工作年龄的;
(三)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
(二)严重违反军队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工作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二)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三)甲方移防或者被缩编、撤销,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在文职人员岗位工作期间患职业病的;
(二)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三)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乙方为女性且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依法服现役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第三十一条除本合同第三十条约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是从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聘用的文职人员,合同期限未满的,不得依据前款约定解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条乙方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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