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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
93.16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T XXX-20XX国家水网工程智能化建设标准Standard forintel Ii gentconstruct ion of water networkprojects(征求意见稿)20XX-XX-XX发布20XX-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总体框架4一般规定
4.
11.
1.1总体框架应满足“总体安全、实用先进、需求牵引、赋能增效”的要求,并与工程的重要程度、需求复杂度、建设投入、地区发展情况进行匹配
2.
1.2总体框架中的各类体系应与建设单位已有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等进行有效衔接
4.
1.3国家水网工程智能化建设应与建设前后的自然河湖水系、水网工程及其管理和影响范围等物理水网要素相匹配
5.
1.4国家水网工程智能化建设应包含信息化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体系、保障体系及典型应用
6.
1.5国家水网工程智能化建设应用宜包括施工生产要素智能化、工程建设管理智能化及智能化建造等
7.
1.6网络安全体系和保障体系作为维护国家水网工程智能化建设成果持续运行的基础,应贯穿整个智能化建设的设计、实施及运行全生命周期主要内容
4.
24.
2.1信息化基础设施应包含监测感知体系、通信网络建设、信息基础环境、工程数据底板及模拟仿真引擎
5.
2.2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应满足国家水网工程数据的“采、存、管、用”需要,并为网络安全体系、典型应用提供基础的软硬件保障
6.
2.3典型应用应满足国家水网工程建设全过程在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方面的过程管控针对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开挖、锚固与支护、疏浚与吹填等)、混凝土工程、灌浆工程等重大施工专项,对工程施工安全有强制性条文约束的施工活动,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各类检查与验收程序,应在信息化基础设施支撑下,通过智能化设施设备,实现对施工生产耍素、管理要素及专项施工技术的全面赋能升级
7.
2.4网络安全体系应包含数据机房、主机、网络设备等物理实体安全;数据的传输与存储,用户鉴权、应用访问控制、安全审计、数据脱敏等应用层安全;运行维护、反渗透、技术提升、应急处置等运营及组织保障安全
4.
2.5网络安全体系应满足国家水网工程建设过程智能化建设及运行的总体安全需要,面向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国家水网工程智能化建设应用,提供涵盖国家水网工程建设期智能化建设系统的开发、实施、运行等全生命周期的,物理、网络、数据、主机、应用等方面的安全防护
4.
2.6保障体系应满足国家水网工程建设过程智能化建设、运行及维护所需的各类保障措施的落地,包括制度、组织、人员、技术方面的保障措施、体系建设等
4.
2.7智能化建设体系分为三级,从高到低为一级、二级、三级,具体分类标准如表
4.2-1所/JXO表
4.2-1智能化建设体系实施分级标准实施一级二级三级内容监测感知满足全域感知要求,具备充分监测感知满足典型应用要求,具备一定数监测感知满足典型应用要求;数据共享能力;据共享能力;网络通信具备网络备份能力;网络通信工区业务外网覆盖,满足典型应网络通信至少覆盖工程节点工区和典型应用区域;用需要;信息基础环境信息化基础环境完善,具信息基础环境以现有信息化环境信息基础环境具有独立信息基础环境;工信息化基有独立的建设指挥中心;升级为主;程数据底板主要工区及影响区覆盖,精度础设工程数据底板工区及影响区全覆盖,精工程数据底板典型应用覆盖,满足基础版要求,具备主要数据治理能力;施度满足提高版要求,具备完善的数据治理精度满足基础版要求,具备主要模拟仿真引擎以三维表达为主,提供主要及数据共享服务;数据的整合处理能力;业务数据建模和分析能力模拟仿真引擎以数字挛生技术为主,提模拟仿真引擎以二维表达为主,供实时动态可视化数据更新、智慧化分析提供三维可视化表达能力预测能力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三级评估和商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二级评安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三级评估和商用密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估,具有基本密码保护能力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在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体系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上有所创新具有相对完善的组织、人员、制度等方面的具有基本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保障具有完善的智能化建设保障体系,全面的保障措施,有一定的技术保障体系护保障制度体系组织、人员、技术、制度等方面的保障施工生产要素智慧工地全覆盖,有创新施工生产要素智慧工地主要工区覆盖;工施工生产要素智慧工地部分应应用;程建设管理除现场管理外,大部分实现自用工程建设管理基本实现工程建设管理所需动化采集,初步实现“四管三控一协调“智典型工程建设管理.减少人工采集,初全量数据的自动化采集,“四管三控一协能化;应用步实现“三管两控”线上化;调”智能化;智能化建造在质量、安全重点区域典型应智能化建造应用尽用,部分实现少人施用智能化建造:在典型工区上有应用工,持续建设典型应用创新信息化基础设施5一般规定
5.
15.
1.1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应适度超前,满足典型应用与建设进度相匹配的需求
5.
1.2对于省级及以上国家水网工程,应至少满足
4.
2.7节中智能化建设体系实施二级及以上的相关要求
5.
1.3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应考虑永临结合,对于硬件设施的布设应充分考虑对施工的影响
5.
1.
41.4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技术选型应充分考虑与数字挛生水网的衔接,应满足地理信息系统(GIS)、建筑信息模型(BIM)等地理空间数据在全生命周期传递的要求监测感知
5.
25.
2.1应围绕“空、天、地、水”四个方面,结合水网工程智能化建设需求,优化确定感知范围、感知要素、感知频率等
6.
2.2应加强引水、输水、供水、配水工程等的监测感知
7.
2.3宜采用一体化感知模式,在传统监测方式的基础上提升设备多要素感知能力,实现感知设备的集约高效利用
8.
2.4新型水利监测感知手段宜包括卫星遥感、智能高清视频、雷达、无人机、微机电系统、毫米波、光谱、无人船、地面机器人、水下机器人等
9.
2.5感知监测站网设计应根据建筑物重要性、地基条件、工程运行、过流能力等要求,确定监测部位、监测项目、合理布置监测仪器,选定主要监测仪器及设备数量
102.6监测站网的监测项目、监测断面以及监测点的布设、监测方法、精度要求、监测频次应按SL725执行
5.
2.7水量、水质等监测应参照SL430设计通信传输
5.
35.
3.1通信传输应根据工程实际需求合理建设分区,分为业务网、工控网等不同网络;工控网宜分为实时控制区和过程监控区(非实时控制区),业务网宜分为信息管理区和互联网服务区
6.
3.2实时控制区用于部署控制工程设备运行的系统、模块,PLC、SCADA、智能建造相关控制系统、智慧工地相关控制系统等应部署在该区域
7.
3.3过程监控区用于部署工控系统监测与管理系统、模块,运行监测系统、故障诊断系统、生产数据分析系统等应部署在该区域
8.
3.4信息管理区用于部署数字建管系统、数字质监系统、智能建造相关应用系统、智慧工地相关应用系统等
9.
3.5互联网服务区用于部署对互联网提供服务的系统,提供数字建管、数字质监、智能建造、智慧工地相关互联网应用服务,应与信息管理区之间通过网络安全设备进行物理隔离
10.
3.6关键网络设备冗余工作,其关键部件可实现在线更换(热拨插),故障的恢复时间在秒级间隔内完成
11.
3.7网络在设备、拓扑以及线路等方面均应具有较高的可靠性,以保证7X24小时正常运行
12.
3.8网络应具备灵活的端口扩充能力,模块扩充能力,满足网络规模扩充;支持高速以太网络,在数据中心所在内部网络支持万兆网络传输信息基础环境
5.
45.
4.1由远程集控、计算存储、应用支撑、调度指挥实体环境等组成
5.
4.2远程集控应满足以下要求1应建设远程集控系统,覆盖水网“纲、目、结”中控制设备设施,实现调度控制网络智能全覆盖2宜选用支持水源供应、水源切换等远程控制的智能化设施设备,满足多水源供水系统的科学规范、精准高效等调度控制要求3应加强远程集控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的融合应用,共享其他部门/行业现有视频监控资源4为满足远程集控需要,应加快水网已建自动化控制设施升级改造5应按照安全可靠的要求,加强远程集控系统安全性、可靠性
1.
1.3计算存储应满足以下要求1在充分共用数字挛生流域和数字学生水利工程计算存储资源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和建设云网融合、逻辑集中的计算存储环境,为数字挛生水网高保真模拟运行提供支撑2计算存储主要包括通用计算与存储、高性能计算、人工智能计算、灾备系统等,并预留冗余发展空间3通用计算与存储应满足基本应用的部署运行,宜采用云计算技术4高性能计算环境应满足水网联合调度的大规模数值计算、大场景推演分析、多目标优化、多方案比选等需求5人工智能计算应根据数字挛生水网的智能识别模型训练、知识学习推理等计算需求,配备必要的图形处理器(GPU)、神经网络处理器(NPU)等资源,具备AI训练、推理、智能分析和任务管理等能力6灾备系统应根据数字挛生水网高可靠性要求,具备本地备份和异地灾备等功能,实现重要业务数据容灾、关键业务应用容灾7宜按需部署“云、边、端”算力,以满足工程监测、智能安防等实时性高的应用需求
1.
1.4应用支撑应满足以下要求1应充分利用水利信息化应用支撑资源,配置必要的通用基础工具软件与运行环境,为数据底板、模型平台、知识平台与典型应用等建设提供应用支撑2应包括必要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地理信息服务、BIM轻量化服务、应用中间件、工作流引擎、门户、身份认证、报表管理等
1.
1.5调度指挥实体环境应满足以下要求1根据水资源调度、防洪和办公等多级业务通讯需要,调度指挥实体环境应包括融合通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集成显示系统、综合会商系统、联合值班环境等2应聚焦水网统一调度和远程集控等需求,提供联合值班、综合展示、方案预演、会商研判、应急指挥等一体化功能3应具备与水网工程管理单位和人员进行实时通讯的能力,满足重要决策研判、重大事件处置的研讨会商和调度指挥等需要工程数据底板
5.
55.
5.1工程数据底板由数据资源和数据引擎两部分组成
6.
5.2数据资源应包括基础数据、监测数据、业务管理数据、地理空间数据及外部共享数据等
7.
5.3应共享水利部L1级、流域管理机构及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L2级数据底板基础上,充分利用工程设计阶段测绘、地质数据及工程设计施工图纸、BIM模型等资料,按照附录A的要求对相关数据资源进行补充、汇聚,建设工程L2级、L3级数据底板
8.
5.4基础数据主要包括水网工程建设范围内流域、河流、水系、湖泊、山脉等自然对象,以及行政区域、道路桥梁、建构筑物、水利工程、监测站点等人工对象的基本属性,基础数据特征属性应按SL/T809的规定执行
9.
5.5监测数据主要包括工程建设期安全监测系统数据、视频监控系统数据、工程建设期设置的临时环境监测设施数据,以及水文站、气象站、环境监测站、地震监测站等永久性设施共享的水文、气象、环境、地震等监测数据,监测数据的汇集应按SL
486、SL
620、SL
651、SL/T427SL/T782及SL/T
812.1的规定执行
10.
5.6业务管理数据主要包括水网工程建设产生的各类施工生产要素数据、智能建造数据及工程建设管理数据地理空间数据主要包括数字正射影像Digital OrthophotoMap,DOM、数字高程模型Digital ElevationModel,DEM、数字表面模型Digital SurfaceModel,DSM、数字线划图Digital LineGraphic,DLG等地理信息系统GIS数据,倾斜摄影、激光点云、水下多波束等空间影像数据,以及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Model,BIM等数据
5.
5.7地理空间数据的采集、汇聚应根据工程建设区域类型分别提出对应的技术要求,具体区域范围参见表
5.5T,具体技术要求、更新频次等参见附录A表
5.5-1数据底板地理空间数据区域类型划分表区域类型区域范围永久设施施工所需区域工程主体设施设备、工程永久建构筑物及其施工永久占地范围非永久设施施工所需区域工程临时设施、工程临时建构筑物及施工临时占地范围与工程有关的非占地区域包括对外交通、周边环境等
11..8地理空间数据应实现模型在工程约定精度下的轻量化,采取逐级加载服务,保证可视化场景的运行速度和精确度的平衡
12.
5.9外部共享数据主要包括各类共享的数字挛生流域、数字挛生水网、数字挛生工程数据,以及气象、环境、社会舆情等各类跨部门共享的数据
13..10数据引擎宜分别针对实时数据和离线数据进行汇聚、治理、挖掘及服务设计,并根据应用对数据实时性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接口或服务
14..11数据引擎的技术方案应与工程建设数据采集量、典型应用类型相匹配,采取数据库、数据湖、数据池、数据仓库、湖仓一体化等不同形式实现
15.
5.12数据引擎宜具有一定的深度学习、大数据治理等功能,通过构建数据模型对数据加工实现自动优化,实现相关应用的持续改进
16..13数据底板应实现多维多时空尺度数据的融合,提供统一的可视化场景要素,并在模拟仿真引擎中进行表达模拟仿真引擎
5.
65.
6.1模拟仿真引擎主要功能为可视化场景配置、可视化模型管理及模拟仿真高保真可视化
6.
6.2可视化场景主要包括有自然河湖水系、水网工程和地理背景等可视化模型通过组合重构实现其中,自然河湖水系的建模对象应包括河流、湖泊、地下水等,水网工程的建模对象应包括引调水工程、取水工程、输配水通道、河湖水系连通工程、供水渠道、控制性调蓄工程等1自然河湖水系可视化模型应支持在模拟仿真引擎中直观表达水位、流量、水质等动态监测信息,以及水流特性、泥沙运动等流场信息2水网工程可视化模型应满足仿真模拟、综合展示、业务管理等需要3自然河湖水系、水网工程与地理背景等可视化模型应融合展示,直观表达水网“纲、目、结”关系
5.
6.3可视化场景配置宜通过对数据底板提供的地理空间数据进行构建,并根据典型应用的需要进行适当的组合,以满足各类应用的可视化表达需要
5.
6.4模拟仿真高保真可视化应具备基本的物理场碰撞、流体流态表达等功能,应实现针对特定场景的模拟仿真与结果可视化呈现,并提供虚拟建造、数据可视化、预演配置等服务,提供真实的空间渲染能力施工生产要素6一般规定
6.
16.
1.1施工生产要素宜涵盖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资源、条件和技术因素,重点关注“人、机、料、法、环、测”等关键要素
6.
1.2应利用智能监测系统对施工生产要素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和安全
6.
1.3智能监测系统建设宜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围绕施工现场作业与监管要求,开展信息技术与生产过程深度融合,实现施工现场各种生产要素智能高效运行
6.
1.4智能监测系统建设内容宜进行专项调研、交底和培训
6.
1.5智能监测系统宜具备实时采集、处理、存储、管理、服务、应用、分析决策功能
6.
1.6智能监测系统宜与其他管理系统实时交互和共享数据
6.
1.7智能监测系统宜利用数据处理与分析技术,收集和分析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数据,优化施工过程,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施工人员管理
6.
26.
2.1应具备实名制管理、考勤管理、门禁管理、薪资管理、培训教育功能,宜具备评价管理、人员定位等功能
7.
2.2应对人员基础信息、作业人员出勤率、用工数量、提示信息进行统计分析
8.
2.3应具备在移动端、电脑端管理人员信息的功能
6.
2.4宜选择人脸、虹膜、指纹等身份识别技术,实现人员信息的智能化采集
7.
2.5数据采集设备应具备自动读取、识别、记录、连接远程数据库、实时上传数据等功能施工机械管理
6.
36.
3.1施工机械管理对象应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盾构机等
7.
3.2施工机械信息数据应包括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机械设备备案证明、进出场记录等,宜通过二维码、RFID技术或访问其他管理系统采集
8.
3.3施工机械管理宜按时间段对施工人员、运行状态、维修保养等信息进行统计分析
9.
3.4施工机械应根据需要,加装身份识别装置采集特种作业人员信息,传感设备监控记录其运行状态,以及声光报警、自动记录等功能物料管理
6.
46.
4.1物料管理应包括钢筋、混凝土、装配式构件等,具备物料基本信息管理,以及入库、出库、跟踪、退场、库存管理等功能
7.
4.2物料管理信息采集设备应具备自动读取、识别、记录、连接远程数据库、实时上传数据等功能
8.
4.3装配式构件基本信息宜通过二维码、RFID技术或访问其他管理系统采集
6.
4.4物料基本信息应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以及生产单位、供应单位、进场日期、复试结果等
6.
4.5物料入库信息应包括入库时间、入库数量、库存总量、使用部位、收料人等
6.
4.6物料出库信息应包括出库时间、出库数量、库存余量、使用部位、发料人、领料单位、领料人等
6.
4.7物料跟踪信息应包括运输、存放信息等
6.
4.8物料退场信息应包括退场原因、供应单位、退场时间、退场数量、退料人等
6.
4.9物料管理数据信息应保存至工程竣工施工技术管理
6.
51.
5.1宜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施工过程、施工工艺、施工安全、施工质量等进行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
6.
5.2应利用BIM等数字化技术,对施工过程进行数字化建模和仿真模拟
7.
5.3应利用智能化技术对重难点施工工艺进行优化
8.
5.4应采用智能穿戴设备、安全监控系统等技术,实现施工现场的安全智能化管理和监控
9.
5.5应采用自动化检测设备、质量数据监控系统等技术,实现施工质量的智能化检测和管理施工环境管理
6.
66.
6.1环境管理内容应包括扬尘、噪声、气象等,系统应具备对环境信息的监测、统计分析、提示功能
7.
6.2环境管理信息应包括PM
2.5浓度、PM10浓度、TSP浓度、噪声值、温度、湿度、风速、风向等
8.
6.3当出现扬尘监测数据超标,噪声值超标,温度、湿度、风速超过规定值,应报警
9.
6.4宜按时间段对环境信息数据统计分析
10.
6.5环境信息数据宜保存至工程竣工检验检测管理
6.
76.
7.1应提前确定检验检测任务及所要求的准确度
6.
7.2应指定检验检测的责任人
6.
7.3应采用规定的检测工具,定期对所有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确认、校准和调整
6.
7.4应规定校准规程,其内容包括设备类型、校验周期、校验方法、验收方法、验收标准,以及发生问题时采取的措施
7.
7.5应按要求保存检验检测记录刖百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参照SL1-2014《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国家水网工程智能化建设总体框架的界定;——国家水网工程智能化建设所需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国家水网工程智能化建设的应用要求,包括施工生产要素、智能化建造技术及工程建设管理智能化的要求;——国家水网工程智能化建设所需的网络安全与保障体系的要求;——国家水网工程智能化共建共享的管理要求;——国家水网工程智能化工程的验收与交付的要求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信息中心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本标准参编单位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大学本标准出版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体例格式审查人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邮政编码100053;电话010-63204533;电子邮箱),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智能化建造技术7一般规定
7.
18.
1.1应综合考虑国家水网工程建设总体规划,以及智能化建造技术的适用性和经济社会效益,提高建造效率和质量,降低建造成本,按需选择,分阶段建设
9.
1.2国家水网工程智能化建造技术按施工领域可分为施工组织、土石坝、混凝土坝、地下工程、高边坡与深基坑、机电工程等,相关智能化建设设备宜包括安全监测传感器、视频监控系统、自动化控制单元、智能施工机械及辅助设备等常用智能建造技术
7.
27.
2.1常用的智能化建造技术包括智能碾压、智能温控、智能振捣、智能灌浆、智能化动态施工仿真、智能掘进、智能开挖、超前地质预报、智能通风、智能交通组织等
8.
2.2智能碾压应体现自主感知、分析、决策、执行的技术特征,实现对碾压面的实时、连续质量控制,土石坝和碾压混凝土坝宜采用智能碾压技术
9.
2.3智能温控应部署相关温控信息实时采集设备,对大体积混凝土施工信息以及原材料骨料温度、出机口温度、入仓温度、浇筑温度、混凝土内部温度、通水冷却过程、仓面温控等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和监控
10.
2.4智能振捣应集振捣设备、物联网、振捣质量智能分析于一体,在远程终端实时监控振捣过程,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宜采用智能振捣技术
11..5智能灌浆应遵循5以丁62和SL/T802相关技术要求,支持灌浆启动、升压、变浆、灌浆结束的自动化处理,以及对长时间灌浆不结束、有压力的大注入量、抬动等异常情况的报警和自动处理
12.
2.6智能化动态施工仿真应通过虚拟施工场景和模型,模拟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操作和活动,包括主体工程施工、设备运行、材料运输、人员操作等,以评估和优化施工计划、资源投入和施工方法
13.
2.7智能掘进应实现掘进机械的自动导航、自动控制、精确定位和自动监测等操作,应实时采集和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地质数据、位移数据等,用于施工过程的监测和分析,协助施工人员做出及时的调整和决策
14.
2.8智能开挖应实现开挖过程的监测、分析和控制,包括边坡监测预警、施工参数控制、开挖过程监控和开挖安全管理等
15.
2.9超前地质预报通过各种智能化地质勘察和监测手段,对隧道掘进面前的地质情况进行预测和评估,超前地质预报应包括隧道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地质问题,采取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6..10智能通风应实现对水工建筑物、洞室及其他封闭空间的通风管理,实时对室内空气质量、温度、湿度等参数的监测和通风设施设备的控制,实现空气温湿度控制、空气质量控制、能耗管理等
17.
2.11智能交通组织应实现施工厂区交通流量、信号、道路设施的监测、分析和控制,包括交通流量监测、信号控制、路况监测和事故预警处理等施工组织
7.
31.
1.
3.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充分利用智能化建造技术合理安排施工人员、设备和材料,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组织和协调施工活动的一系列管理和组织工作
7.
3.2人员组织和管理应根据施工计划和工程需要,提前模拟、优化施工人员配置,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的数量和工作岗位,制定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
7.
4.
3.3设备和材料管理应根据施工计划和工程需要,提前模拟施工工法、施工时间、设备和材料调度等情况,辅助合理配置施工所需的设备和材料,确保施工过程中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材料的持续供应
7.
5.4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应根据工程的技术要求,提前模拟施工方案可行性和效果,辅助制定详细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施工时间、进度计划、资源配置等内容
7.
6.5应基于智能碾压、智能温控、智能振捣、智能灌浆等常用智能建造技术,制定施工质量控制计划和措施土石坝施工
7.
47.
4.1宜采用先进物联网技术包括加速度传感器、倾角传感器、视频监控、气象监测、射频技术等构建智能监控感知网络
8.
4.2宜针对坝料生产对坝料掺和质量进行智能监控,实现掺砾土料均匀度与掺和比例有效控制
9.
4.3宜对坝料料源点、途径道路、卸料点位置进行全过程智能监控与调度
10.
4.4宜采用堆石料坝外智能加水技术,实现堆石料坝外加水量的智能化分析与加水过程自动化控制,确保坝料含水率有效控制
11.
4.5智能碾压技术应体现自主感知、分析、决策、执行的技术特征,实现对碾压面的实时、连续的质量控制1智能碾压作业应在项目实施开始时提出专项工艺要求,并应纳入项目整体施工实施方案2智能碾压应对碾压轨迹、碾压遍数、碾压速度等施工参数实现全天候、全方位实时监控预警反馈3智能碾压应控制压实程度、压实稳定性和压实均匀性,对碾压面进行连续检测,确定常规检测点的位置4智能碾压应收集包括填料数据、振动压实工艺参数和填筑体性能数据在内的各类施工数据5智能碾压质量报告应长期保存,并随工程验收移交业主和工程质量管理部门6在有条件的环境或地区,可采用无人碾压机群协同作业,实现坝面无人碾压机群作业路径协同智能规划、智能避障、精准循迹等功能混凝土坝施工
7.
57.
5.1混凝土坝浇筑宜采用智能浇筑监控平台和智能浇筑设备装备
7.
5.2混凝土生产监控宜包含拌合楼数据实时接入、拌合楼卸料状态智能感知、拌和过程信息实时统计分析与反馈
7.
5.3混凝土水平运输监控宜包含坝料运输过程定位、基于通讯网络的数据高效传输、数据处理和管理、车辆调度信息精准推送、车辆跟踪和监控、监控终端报警等内容
7.
5.4混凝土垂直运输监控宜包含基于高精度定位技术的缆机运输过程定位、基于通讯网络的数据高效传输、基于太阳能供电的缆机监控设备供能、基于数据接口的缆机施工数据实时获取、数据处理和管理、缆机调度精准推送和缆机运行监控和分析等内容
7.
5.
55.5混凝土平仓过程监控宜包含基于高精度定位技术的平仓机作业过程监控、基于通讯网络的数据高效传输、数据处理和管理、调度信息精准推送等内容
7.
5.6混凝土智能振捣施工完成后,应提供振捣实施报告、振捣整体以及单元体的质量密实性分层与集成可视化效果云图簇、密实性量化统计与质量分级表述、缺陷过程记录与处理效果分析统计、整体质量评价结论,同时留存振捣质量信息,并随工程验收移交业主和工程质量管理部门
7.
5.7混凝土温控宜采用智能化手段,从拌合、仓控、通水、保温等方面,控制每个环节的各个控温要素,使各个节点温度满足标准要求
7.
5.8应部署相关温控信息实时采集设备,对大体积混凝土施工信息以及混凝土原材料骨料温度、浇筑信息、出机口温度、入仓温度、浇筑温度、混凝土内部温度、通水冷却过程、仓面温控等信息进行实时采集
7.
5.9智能温控技术宜对温度应力进行正反分析,对混凝土温控施工情况进行评价,对海量实测数据及分析成果中的超标量进行实时预警
7.
5.10温控信息应长期保存,并随工程验收移交业主和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地下工程施工
7.
67.
6.1地下工程施工应根据项目需要,优先采用智能掘进、超前地质预报、智能通风等先进的智能建造技术
8.
6.2智能掘进应具有自动导向系统,具备测量、校正偏差、偏差报警、自动控制、数据采集展示、故障诊断等功能;应具备视频监视系统,对掘进机主要设备进行实施监控;可配备超前探测钻机,在刀盘正前方进行超前钻探
9.
6.3隧洞施工宜通过地质雷达、TST、TSP和超前水平钻等手段进行超前地质预报,针对不同的预报结果,进行预案处理
10.
6.4智能通风应具备环境实施监测功能,根据监测情况自动调节通风风速和风量;应具备通风设备实时监测功能,监测内容应包括电机电流、电压、运行状态、风速、风量、运行效率等,并具备在线故障诊断和报警功能高边坡与深基坑施工
7.
71.
7.1施工区宜采用无人机、激光扫描等技术建立全尺度、高分辨率、高精度模型,为施工计量和建设管理提供数据基础
7.
7.2宜基于钻孔、风化面、断层等地质资料,构建边坡或基坑地质数据库,建立并实时更新包含地表、地形、地质信息的工程三维地质模型
8.
7.3宜对高边坡、深基坑部位的勘测、设计、施工及监测信息进行管理,实现对工程施工进度、地质信息、监测信息及边坡安全状态信息实时查询和管理
9.
7.4宜构建边坡或基坑安全监控仿真与动态设计系统,利用数理模型、机理模型等多种手段实时分析边坡或基坑稳定性情况,并对开挖、支护措施合理性进行计算分析,并预测评价开挖支护状态下的边坡或基坑安全稳定性
10.
7.5宜解析监测效应量与环境(自然、施工)变量间的内在规律,建立边坡安全预警模型,基于边坡安全预警模型,多角度分析判断边坡或基坑的危险原因和级别,发出预警指令,提出相应的应急方案机电工程施工
7.
87.
8.1机电工程施工前应采用BIM技术和模拟仿真技术,提前进行施工场地规划、三维管线综合、模拟电缆敷设、排管设计、电站设备安装模拟等
8.
8.2施工场地规划应采用BIM、GIS等技术制定工程平面布置计划,统计工程项目的钢筋用量、混凝土量、钢结构构件数量,考虑大宗物资、大型机械设备等平面占用或运输路线需求,编制现场施工材料堆场和运输道路的初步计划
9.
8.3三维管线综合优化宜基于碰撞检测结果进行,使用BIM技术进行三维管线综合排布,完成后应再次进行碰撞检测,编制管线综合报告,实施方案优化,使三维管线排布达到最优
10.
8.4电缆敷设宜提前在虚拟环境下模拟施工,定制敷设路径规划,控制敷设质量
7.
8.5管道安装应进行排管设计,预制加工宜基于施工深化设计模型,根据加工方案和技术规范进行模型细部处理,管道模型应关联排产计划、构件属性、工序工艺、材料、工期成本、质量控制等预制加工相关参数信息,生成产品下料单及加工图,制作构件生产安装相关文件,辅助完成从加工生产到成品使用各环节的管理
7.
8.6电站厂房内水轮放电机组安装应考虑与土建的平行交叉作业和实际场地情况,宜在交互的环境下模拟运输、组装、吊装、安装等作业工程建设管理8一般规定
8.
17.
1.1工程建设管理宜包括质量、进度、安全、合同、投资、设计、技术、征地移民等
7.
1.2工程建设管理应基于信息化基础设施中的监测感知、通信传输、信息基础设施、工程数据底板和模拟仿真引擎等进行智能化管理
7.
1.3工程建设管理应构建统一的数字门户作为建设管理数据集成和展示的窗口,宜基于数据底板构建场景,分类可视化展现项目总体情况,包括工程质量信息数据、进度信息数据、安全问题数据、监测预警信息、工程投资数据等关键性指标和信息
8.
1.4工程建设管理应构建统一移动APP,应支持现场数据采集与录入、安全检查问题采集及上报、表单查阅与签批、巡检管理、质量评定管理、审批管理、进度预警及动态危险源信息发布推送、二维码管理、工程信息模型查看、图纸查看等应用质量管理
8.
28.
2.1质量管理宜基于数据底板,附加或关联质量相关信息,覆盖质量评定管理、质量问题追踪、原材料检测管理、综合信息展示等内容
9.
2.2质量评定管理宜通过移动端实现现场质量信息和质量等级在线填报与验评,在线上传验收现场工程影像资料
10.
2.3质量评定与质量问题追踪处理时,宜按工程部位、时间、人员、原材料检测结果等对质量信息和质量问题信息进行汇总和展示
11..4质量问题追踪宜通过移动端实现现场质量日常巡查问题记录、问题整改、问题复查全流程的闭环管理
12.
2.5原材料检测管理宜基于数据底板,按原材料使用工程部位关联相应批次原材料的检测结果,对相应资料进行电子化归档
13.
2.6综合信息展示应根据现场质量管理需要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及应用,辅助管理决策进度管理
8.
38.
3.1进度管理宜基于数据底板,附加或关联进度相关信息,覆盖进度计划管理、实际进度管理、施工进度对比分析、关键节点及关键线路进度跟踪、工程形象进度面貌展示等内容
9.
3.2进度计划管理实现总体、年度、月度计划编制与进度反馈以及计划调整,宜实现进度计划以及人工、材料、机械等相关施工资源配置在线编制、修改与审批,并与数据底板相应工程部位关联,应支持导入进度管理软件编制成果
10.
3.3实际进度管理宜实现按周、月、季度等在线填报实际进度和配置资源,并与数据底板相应工程部位关联,关联实际进度信息
11.
3.4施工进度对比分析宜基于数据底板进行进度时差对比分析的可视化展示,并根据设定的预警规则,发布进度预警信息,调整后续进度计划
12.
3.5关键节点及关键线路进度跟踪宜关联数据底板,实时展现项目关键线路和关键节点计划进度信息、实际进度信息和偏差信息,结合关联的施工配置资源信息进行分析,对关键节点滞后风险预判预警
13.
3.6进度管理宜基于数据底板直观展现工程形象进度面貌,实时展示工程进度、模拟计划进度,按照设定规则和时间节点将预警信息发送于指定人员,辅助现场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管理
8.4HSE
8.
1.1HSE管理宜覆盖监测预报预警、危险源管理、隐患管理、安全检查与整改、安全交底、安全可视化管理等内容
8.
1.2监测预报预警宜基于数据底板,展现各类安全监测设备设施布设位置,附加或关联监测点空间定位信息、属性信息和接入的监测数据,实时监控各监测点监测项目数据成果,并对分析后的异常数据进行预警
8.
1.3危险源管理宜基于数据底板,构建危险源信息库,按照工程部位、工序进展动态发布危险源类别、危险等级、危险点位置及应急处置预案,实现危险源的动态管理
8.
1.4隐患管理宜按工程部位、执行的工序、时间等对安全信息和问题进行汇总和展示
8.
1.5安全检查与整改宜基于通过移动端和电脑端,实现现场安全隐患点的巡检记录、检查、整改、复查全流程管理
8.
1.6安全交底宜使用数据底板向相关人员进行可视化交底,并将安全交底记录附加或关联到对应工程部位的数据底板元素中
8.
1.7安全可视化管理宜实时展示工程安全监测结果、危险源及隐患整改等安全信息,实现安全监测相关设备设施在数据底板中的准确快速定位、交互式浏览和监测信息的可视化查询,直观展现危险源的分布,定制化管理安全台账记录和报表,并根据安全管理需要自动整编和输出相关报表合同管理
8.
58.
5.1合同管理宜覆盖计量支付、痕迹管理、综合管理等内容
8.
5.2计量支付宜通过在线申报、审批与会签的方式,发起已完工的工程量计量签证单和现场计量单
8.
5.3申报计量签证单和现场计量单宜使用数据底板辅助进行工程量核算,并在此基础上申报工程计量
8.
5.4变更工程量计量宜根据审批后的变更指令申报,并附加或关联到数据底板相应工程部位
8.
5.5工程计量申报数额应与合同工程量进行比对,超过预设限额后进行超量预警,超量值与预警信息宜附加或关联到数据底板相应工程部位
8.
5.6痕迹管理宜能够实时查看自动汇总的工程计量和工程变更发起人、审核人、审核时间、审核意见、标识的审批状态等信息
8.
5.7综合管理宜将合同信息和文件等附加或关联到数据底板中,集成工程进度、投资相关数据信息,实现合同信息的分类存档、快速查找和信息追溯
8.
5.8综合管理过程中应预定义各类报表模板,根据管理需要自动生成各类报表投资管理
8.
68.
6.1投资管理宜覆盖覆盖资金计划管理、变更与索赔管理、结算管理等内容
9.
6.2资金计划管理宜实现月度、季度、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在线编制、调整与审批,进行偏差分析
10.
6.3变更与索赔管理宜包括在线申请与审批、记录台账、统计频次及费用等
11.
6.4结算管理宜实现进度款结算的在线申报、审核、审定与核定,自动统计应付项目、退还项目、扣款项目、变更项目、索赔项目等结算内容
12.
6.5工程进度款结算应支持自动导入计量签证单和现场计量单中申报的工程量列项,并将当期变更与索赔项目结算内容自动列入同期结算表中,实现结算表中基础数据的自动汇总统计
13.
6.6投资管理过程中各类资金报表宜以相关数据为基础预定义报表模板库,自动生成各类资金报表
14.
6.7投资管理宜按月度、季度、年度定期分析项目投资完成比例,获取总体投资动态设计管理
8.
78.
7.1设计管理宜包括设计成果管理、变更管理等内容
9.
7.2设计管理宜建立专题数据库,包含设计图纸、文档、BIM模型、多媒体、变更信息等,根据用户预设权限实现对设计成果数据的访问
10.
7.3设计成果文件宜包括文件名称、创建者与更新者、创建和更新时间、所使用的软件与版本,以及软硬件环境等可追溯和重现的信息
11.
7.4设计成果管理宜基于模拟仿真引擎,加载保持关联关系的BIM模型和图纸成果,通过
二、三维视角联动实现图纸与BIM模型同步关联与查看,辅助
二、三维可视化设计交底和指导施工
12.
7.5BIM模型设计成果宜利用模拟仿真引擎提供的视图查看、三维精准剖切、三维精确测量、模型放大与缩小、结构树查看、属性查看等操作功能,实现BIM模型的在线阅读和交互式查看
13.
7.6设计变更管理宜在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中进行沟通、协同解决设计变更问题,并同步更新相关设计图纸和BTM模型,确保设计成果与施工现场保持一致技术管理
8.
81.
8.1技术管理宜包括技术会审、技术交底、技术资料管理、标准规范管理等内容
8.
8.2技术会审管理宜提供施工单位或合作单位的协同会审功能,提供图纸、BIM、GIS等数据底板的轻量化处理与在线浏览、批注功能
9.
8.3技术交底宜对设计概况、设计意图、设计要求、工艺流程、结构尺寸和标高、材料规格、工程数量、施工过程中的特殊安全要求等的相关资料进行电子化处理,并结合电子签章技术,实现交底相关人员的电子签名,在线上进行归档
10.
8.4技术资料管理宜实现逐层管理机制,包括竣工资料、设计文件、设计论证评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管理日志、技术标准、技术总结等
11.
8.5标准规范管理宜对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规范、清单及文本进行管理,构建规范目录,形成标准规范库,并定期更新、公布、作废征地移民管理
8.
98.
9.1征地移民管理应包括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管理、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后期扶持工作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
8.
9.2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管理宜基于信息化基础设施中的监测感知、通信传输、信息基础设施、工程数据底板和模拟仿真引擎等,实现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实施阶段的智能化管理,建设实物指标调查、规划设计、方案及成果展示等模块,提供多种方式的动态化、场景化的交互式查询、浏览、汇总、分析
8.
9.3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宜包括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实物调查影像采集、实物调查数据采集及实物调查成果管理、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移民安置实施与管理、移民监督评估、移民资金使用、移民档案管理等模块,需按照信息的层次、移民项目建设工程的目标,将移民工作全过程的信息进行分类管理
8.
9.4水利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宜包括后期扶持人口上报、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后期扶持资金管理、绩效管理、档案管理等模块,系统权限应满足各级移民管理机构需要1县、乡级移民管理机构通过系统进行后期扶持人口的填报、提交后扶人口确定的辅助资料,系统可根据水利部后扶人口核定的相关规定自动复核后扶人口身份,自动提交省级移民管理机构2省级移民管理机构通过系统进行后扶人口身份的复核、相关资料的分析整理,并可提供接口接入水利部后扶管理系统自动提交相关数据信息
8.
9.
19.
1.1应充分考虑国家水网工程智能化建设特点,从实施组织、指挥调度、控制管理、运行维护等方面建立人事、责权、流程、质量、安全、科研等项目管理制度
9.
1.
21.2应依据SL803标准规范,构建完善的网络安全组织管理体系、安全技术体系、安全运营体系和监督检查体系,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全面保障水网工程智能化建设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
9.
1.3水网工程智能化建设应根据系统受到破坏时受侵害的客体和对客体的侵害程度,按照GB/T22240确定系统等级,大型和重要中型水利工程的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级原则上应不低于第三级,应按照GB/T25058的相关条款要求开展定级、备案、建设、整改、测评
9.
1.4水网工程智能化建设应按照GB/T39786的要求,同步开展密码应用,并进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9.
1.5应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础上,按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相关要求,实施强化保护数据安全
9.
29.
2.1应开展数据分类分级,识别和建立一般、重要、核心业务数据清单,严格权限资源控制
10..2应充分利用密码技术等手段,确保重要业务数据的静态存储安全和动态传输安全,不被非法访问、窃取、删除、修改等
11.
2.3应采用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传输、操作抗抵赖、过程追溯等技术确保数据交换共享过程安全
12.
2.4应规定数据最小化访问原则,不同网络区域之间的数据共享应采用网闸,应严格重要数据的访问范围,采用数据库审计对数据库操作进行记录分析研判
13.
2.5应定期对关键业务数据进行备份,实现重要数据备份与恢复
9.
2.6宜开展数据安全风险监控,全面监控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全生命周期安全网络安全
9.
39.
3.1应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应等级要求开展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和安全计算环境建设,涉及工控系统、云计算环境、移动互联和物联网等应用,应在以上基础上分别落实工控系统、云与虚拟化、移动互联和物联网扩展安全要求
10.
3.2应最小化水网工程智能化建设网络暴露面,严格控制管理内部信息和技术文档
11..3应严格工控网实时控制区与过程监控区的物理隔离,原则上仅允许实时控制区数据单向交换至过程监控区
12.
3.4应严格工控网与业务网的物理隔离,仅在工控网过程监控区设置专用的前置交换区用于数据交换
13.
3.5应对水网工程智能化建设核心系统设置独立的逻辑或物理区域,并根据业务功能、设备类型等划分子区域
14.
3.6应对网络设备、关键计算设备进行冗余配置,满足业务系统持续正常运行的要求
15.
3.7应具备安全审计措施,记录访问行为、异常告警、操作维护等,审计日志数据留存应不少于6个月
16.
3.8应在网络边界部署访问控制、入侵防范、恶意代码和垃圾邮件防范、安全审计和可信验证等防护措施
17.
3.9工控系统服务器和客户端均应使用安全加固的操作系统,宜采用进程白名单、数字证书认证、传输加密和访问控制等措施
18.
3.10应通过安全数据采集、多源数据关联分析、威胁情报联动等手段,准确发现识别网络威胁和内部脆弱性
19..11应能对多源数据进行关联分析,准确识别应用和系统漏洞、弱口令等内部脆弱性,发现拖库行为、暴力破解、数据泄露、漏洞利用、主机异常、恶意程序、探测扫描、账号异常、隐蔽信道通信等威胁,并对威胁严重性进行定级
20.
3.12应能及时发现针对工控系统的攻击行为,包括工业控制器异常指令告警、流量异常告警,工控系统的异常登录、非法设备接入、违规外联,以及工业网络攻击事件、工业安全设备预警
21.
3.13宜具备网络安全事件研判分析、事件响应处置、应急预案管理和网络安全设备或系统管理功能的网络安全应急决策指挥平台,可对网络攻击、内部漏洞等网络安全事件进行全过程管理,包括事件发现、分析研判、事件确定、指挥处置、分析优化等过程运营安全
9.
49.
4.1应对各类安全资源进行有效管控,从威胁预防、威胁防护、安全监测、响应处置等方面,建立闭环的安全运营体系
9.
4.2应对各类安全设备、安全系统、安全资源建立系统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审计管理员账户,并赋予相应权限
9.
4.3应对各类网络安全事件的运营活动制订符合实际的体系流程,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9.
4.4应对主机系统、网络设备、业务应用制定必要的安全基线并进行评估加固
9.
4.5应开展安全产品和系统运行维护、安全审计日志分析及配置备份更新等,保障安全产品高效可靠的运行,宜开展系统上线前及运行中周期性安全评估,通过代码检测、渗透测试、漏洞检测发现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风险
9.
4.6应开展应用失陷检测,发现存在的各类漏洞并进行验证,经确认后及时整改
9.
4.7宜不断优化安全监测预警,发现异常违规及可疑攻击,及时产生告警,并通过人工及风险识别工具进行风险评估
9.
4.8应从事件控制的角度,对出现的安全事件,开展安全事件研判分析,为安全应急响应提供决策依据1对重大安全事件,应直接按照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安全应急响应处置时,应进行抑制、清除、恢复等动作并形成处置报告;2对真实告警事件,视分析研判结果,进行自动化处置或通过通报流程进行人工处置,同时进行溯源和取证
9.
4.9应通过威胁情报收集安全漏洞、风险预警等信息;经审核验证确认后,应及时推送给相关用户,实现安全威胁预警在重要时间节点前应开展主机、网络、应用、终端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在重要时期安排技术人员安全值守保障全程安全
9.
4.10应在重要时间节点前宜开展攻防演练、渗透测试等演练,检验安全技术、管理、运营体系的健壮性,对重要时期安全保障要求
9.
4.11应强化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定期对水网工程智能化建设成果进行管理和技术的安全检测评估,掌握风险漏洞情况,并对在安全保护中履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9.
4.12应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网信管理部门、上级单位等单位部门组织开展的网络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及人员保障措施
9.
59.
5.1应在工程建设单位组建时设立相应的内部机构,统一组织、管理工程智能化建设相关工作
9.
5.2应指定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工程智能化建设的运行维护工作,保障智能化建设系统的运行安全
9.
5.
35.3应做好与勘察设计阶段和运行维护阶段在数据、技术、规范等方面的组织衔接,确保数据全生命周期完整一致技术及制度保障措施
9.
69.
6.1应建立和完善项目智能化建设规范体系,对于国家、行业、团体规范无法覆盖的智能化建设技术和实施方法,宜积极开展相关规范的制定,并在项目中进行实施,实现国家水网工程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等各阶段规范的协调统一
10.
6.2应充分考虑智能化建设的建设过程、运行维护中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等多边协作机制,做好数据安全控制、业务衔接控制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9.
6.3宜围绕工程智能化建设过程中的重难点,积极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共建共享10一般规定
9.
119.
1.11应从工程与所在流域的空间包含与业务协同关系出发,实现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之间智能化建设平台的互联互通、分工协作、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等工作
9.
1.22应按照国家水网工程纲、目、结的管理职责开展共建共享,根据履职需要开展跨级或相邻水网信息共享,编制共建共享建设方案,明确共建内容和共享清单
9.
1.33应共享有关数字挛生流域、数字挛生水利工程公共基础设施资源成果,开展计算、存储、机房、网络虚拟资源配置等各类设施的集约化建设,统一计算、存储和网络保障等资源配置、安全防护、运维保障服务
9.
1.44应共享有关数字挛生流域、数字挛生水利工程数据成果,共享数据应具备统一性、时效性和同步性
9.
1.55应明确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等各参与方的职责分工,共同建立共建共享体系,提出共享方式、共享工作任务、共享清单等管理要求,以及共享数据的频次、方式、精度等要求
9.
1.66国家水网工程智能化建设共建共享范围之外的其他数据、系统及成果,应在现有模式开展建设和应用的基础上,按需强化共建共享
9.
1.77应对信息共建共享管理工作开展定期评估定期评估和改进,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持续改进提高项目信息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9.
1.88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国家水网工程智能化建设共建共享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监督检查和审核评估共建管理
9.
2210.
2.1应说明国家水网工程数据底板、模型平台、知识平台、水利信息网、水利云等共建共享建设内容的基本原则、目标、方法,以及对数字李生流域、数字挛生工程等相关数据提出共建要求,并开展建设方案编制审核、建设实施管理、建设情况评估等工作
10.
2.2各参与方应共同制定数据标准和规范,包括数据格式、数据命名规则、数据质量标准等
10.
2.3各参与方应建立数据自动化采集、人工审核等步骤的有效数据采集和清洗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10.
2.4应采用数据加密、权限控制、数据备份等技术手段,确保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享管理
1.
1.
11..
3.1应建设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基础数据、监测数据、地理空间数据、跨行业共享数据及业务管理数据的共享,对数据格式、质量控制、数据分类、数据定义和编码等进行优化
10.
3.2各参与方应根据各自履职或协商,按照国家水网工程智能化建设所列的共建共享清单提供建设成果共享,认为不予共享的应出具有关依据
11.
3.3各参与方提供建设成果共享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数据交换、调用服务、离线拷贝等方式
12.
3.4各参与方应及时组织梳理水利信息资源,完成资源目录的编制、审核、发布与维护更新,并在年度建设总结时完成目录汇交
13.
3.5年度建设总结应明确已完成交换或提供共享服务的成果清单,提供可核查的成果服务对象、次数、时长等信息,并明确运行维护管理单位
14.
3.6各参与方宜签订数据共享协议,明确数据共享的目的、范围、方式、责任等内容,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15.
3.7应明确各参与方的责任和义务,制定共享信息收集、整理、存储、传递、使用和销毁的规范,确保信息共享的顺利进行
16.
3.8应建立共享信息更新和维护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避免信息滞后和失真对于重要信息,应建立审批和发布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7.
3.9根据各参与方的角色和职责,实施权限管理,设置查看、编辑、删除、下载等不同访问权限,保障敏感信息的安全验收与交付11一般规定
11.
117.
1.1验收工作的依据应包括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项目合同文件、项目设计文件、变更文件等
18.
1.2验收应遵循SL-
223、SL-588的相关规定,结合水网工程智能化特点,提前明确验收分类与验收环节
11.
1.3水网工程智能化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法人验收应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完工验收,政府验收应包括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法人验收应由项目法人组织成立的验收工作组负责,政府验收应由验收主持单位组织成立验收委员会负责1单位工程验收是对具备独立运行功能的应用子系统进行验收,包括施工生产要素、智能化建造技术、工程建设管理中的子系统,应在单位工程开发完成并试运行后进行验收2分部工程验收包括SL-588中的过程验收及单位工程的具体功能模块验收,应在设备、材料、商品软件、数据库等进场后或分部工程开发完成后进行验收3合同完工验收是对项目建设内容时候已按合同要求完成的检验和认定,应在所有单位工程验收后进行4专项验收包括监测感知体系、通信网络建设、信息基础环境、工程数据底板及模拟仿真引擎,应在合同完工验收后、竣工验收前进行验收5竣工验收是项目实施完成后,正式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时进行的检验和认定,应在具备投产运行条件后进行
11.
1.4国家水网工程竣工验收同时应进行智能化建设成果的竣工交付分部工程验收
11.
21.
12.1分部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系统运行管理、使用等单位等单位的代表组成,使用单位可根据分部工程重要程度选择是否参加
1.
2.2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或相应职业资格证
1.
3.3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实施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申请报告,项目法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1.
4.4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设备、材料、商品软件、数据库等正常使用并符合设计要求2相关功能模块已通过测试并有试运行记录
11.
2.5分部工程验收应提交以下资料1设备、材料、商品软件、数据库等合格证明、正版授权证书等资料2相关功能模块测试记录3合同或设计文件中相关部分文档
11.
2.6分部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查设备、材料、商品软件、数据库等及功能模块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的要求2评定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各方签署验收鉴定书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11.
2.7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正本数量可按参加验收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各一份以及归档所需的份数确定,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30个工作日之内,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11.
2.8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验收质量结论、验收鉴定书可采用SL223附录D、附录E、附录F相关表格,也可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采用自制表格单位工程验收
11.
311.
3.1单位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系统运行管理、使用等单位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上述单位以外的专家参加
11.
3.2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
11.
3.33项目法人组织单位工程验收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主要单位工程验收应通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可视情决定是否列席验收会议,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应派员列席验收会议
11.
3.4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所有分部工程已完建并验收合格2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通过验收,未处理的遗留问题不影响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并有处理意见3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11.
3.5单位工程验收应提交以下资料1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2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3拟验项目清单、未完项目清单、未完项目的建设计划;4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草稿);5单位工程监理工作报告;6单位工程设计工作报告;7单位工程开发(施工)管理工作报告;8单位工程检查与测试报告
11.
3.6单位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9检查系统功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10系统测评(质量评定),确认前期检测结果,检测系统主要性能指标,鉴定子系统是否达到设计指标,评定子系统质量;11检查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及相关记录;12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11.
3.7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除完成
11.
3.5的工作内容外,还应对工程是否具备安全运行条件进行检查
11.
4.8项目法人应在单位工程验收通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11.
3.9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验收质量结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核定意见反馈项目法人
11.
3.10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采用SL233附录G,正本数量可按参加验收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各一份以及归档所需要的份数确定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合同完工验收
11.
411.
4.1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以及与合同工程有关的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系统运行管理、使用等单位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11.
4.2合同完工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
11.
4.3合同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报告(采用SL588-2013附录G),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11.
4.4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已按合同约定完成2工程已按规定进行了有关验收3检查与测试已完成,结果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4系统质量缺陷已按要求进行处理5完工结算已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6需移交项目法人的档案资料已按要求整理完毕7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已满足
11.
4.5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提交以下资料1合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2拟验项目清单、未完项目清单、未完项目的建设计划;3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草稿);4合同工程监理工作报告;5合同工程设计工作报告;6合同工程开发(施工)管理工作报告;7合同工程检查与测试报告
11.
4011.
4.7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采用SL588附录I,正本数量可按参加验收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以及归档所需要的份数确定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专项验收
11.
511.
5.1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以下信息化基础设施内容开展专项验收1监测感知体系2通信网络建设3信息基础环境4工程数据底板5模拟仿真引擎
11.
5.2专项验收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组织的验收委员会负责,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应派代表参加,负责解答专项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
11.
5.3专项验收委员会成员应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
11.
5.4具备专项验收条件时,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专项验收申请报告,并做好有关准备和配合工作
11.
5.5专项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专项验收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2专项验收范围内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均已完成相应的验收;3各专项验收范围内的设备、软件系统均能正常运行;4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11.
5.6专项验收应提交以下资料1专项验收申请报告;2专项验收成果性文件;3验收鉴定书(草稿);4专项监理工作报告;5专项设计工作报告;6专项开发(施工)管理工作报告;7专项检查与测试报告
11.
5.7专项检查的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检查各专项成果是否按批准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2检查历次验收的遗留问题和试运行中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3确认历次验收检测结果,对专项配套土建、硬件设备安装调试与系统集成状况、主要性能指标及功能等做检查和测试,对软件系统进行现场运行测试,鉴定项目是否达到设计指标4对专项中的重大技术问题作出评价5评估项目质量6审查技术文件、工程技术档案和专项资料的完整性7初查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8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11.
5.8专项验收的应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1对项目专项进行检查与测试2查阅有关验收技术资料3听取项目建设、设计、监理、施工、运行、质量监督和第三方质量检测等报告4分专业工作组讨论并形成各专业工作组意见5讨论并通过专项验收工作报告6专项测试组成员在专项验收工作报告上签字
11.
5.9专项验收工作报告应是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附件,可参考SL588附件M进行编制竣工验收
11.
611.
6.1竣工验收应在全部软硬件部署及应用开发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
11.
6.2项目未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项目法人应提前30个工作日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延期竣工验收专题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延期竣工验收的主要原因及计划延长的时间等内容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应超过6个月
11.
6.3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由项目法人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具体格式参见SL588附录Ko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后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自收到申请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竣工验收
11.
6.4竣工验收组织单位应为批准该项目的单位竣工验收委员会应由验收主持单位、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项目运行管理单位和应用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上级或本级水利信息化行业管理部门应派员参加竣工验收工作没有进行相应专项验收的项目,其验收委员会应相应地包括资产、财务、档案和保密等方面的专家
11.
6.55竣工验收委员会应设主任委员1名并由验收主持单位代表担任,且应设副主任委员以及委员若干名
11.
6.6项目法人编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后,应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审查和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审计审计部门应出具竣工审计意见项目法人应对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11.
6.77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施工、监理和主要设备(软件)制造(供应)商等单位应派代表参加竣工验收会议,负责解答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有关验收成果性文件上签字
11.
6.88验收资料及相关信息中的涉密内容应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11.
6.9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工程已按批准设计全部完成2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已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3各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4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5各专项验收已通过6工程投资已全部到位7竣工财务决算已通过竣工审计,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8运行管理单位已明确,运行维护经费已基本落实9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报告已提交,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10竣工验收资料已准备就绪竣工验收主要工作报告格式及主要内容见SL223附录P、附录Q
11.
6.10竣工验收应提交以下资料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预审技术文件;3工程技术档案;4竣工资料(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报告、项目实施大事记、拟验项目清单、未完项目清单、未完项目的建设计划、项目专项验收工作报告、项目设计工作报告、项目开发(施工)管理工作报告、项目监理工作报告、项目试运行工作报告、项目质量和安全监督报告、项目检查与测试报告等);5竣工决算报告;6竣工审计报告;7竣工验收自查工作报告;8竣工验收鉴定书(草稿);9其它相关材料
11.
6.11竣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竣工验收自查;2项目法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3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批复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召开竣工验收会议1)项目现场查检与测试运行,对项目功能和性能等技术指标进行抽测;2)查阅有关验收资料;3)听取相关工作报告;4)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5)竣工验收委员会委员和被验收单位代表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5印发竣工验收鉴定书
11.
6.12工程有少量建设内容未完成,但不影响工程正常运行,且能符合财务有关规定,项目法人已对尾工做出安排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进行竣工验收验收时应对尾工和遗留问题进行审核和处理.,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完成
11.
6.13竣工验收鉴定书应自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行文发送有关单位,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见SL588附录No
11.
6.14通过竣工验收后,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颁发项目竣工证书,作为项目法人和参建单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最终证明项目竣工证书格式见SL588附录0附录工程数据底板地理空间数据指标表A表工程数据底板地理空间数据指标表A技术要求更新频率分类建设内容建设范围指标基础版提高版基础版提高版开工建设前、每年、分部工程验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确定提高更新频A类W2m
0.2m收前、单位工程验收前、竣工验次收前临时设施建设前、临时设施启用DEM/DSM网格大小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确定提高更新频B类W15m W5m前、临时设施改建前、竣工验收次前GIS数周边重要设施或环境出现变更时更C类不做要求W15m据新施工期间每季度不少于1次,停A类W2cm
0.5cm根据施工进度适当提高更新频次工期可不更新DOM分辨率B类W10cm W2cm施工设施更新及施工期根据需要根据施工进度适当提高更新频次安排,每季度不少于1次C类不做要求W10cm根据周边环境,每年1~2次施工期间每季度不少于1次,停A类W3cm WO.6cm根据施工进度适当提高更新频次工期间可不更新倾斜摄影倾斜摄影模型分辨率数据B类W12cm W8cm施工设施更新及施工期根据需要根据施工进度适当提高更新频次安排,每季度不少于1次C类不做要求2cm根据周边环境,每年1〜2次水下地形A类、B类WO.5m WO.2m汛期前后各测量一次根据需要可适当提高更新频次断面水下地形采样间隔数据C类不做要求W2m根据汛期情况,每年1〜2次建设内容建设范围指标技术要求更新频率分类基础版提高版基础版提高版汛期前后各测量一次,断面法和A类、B类W5m W2m根据需要可适当提高更新频次三维水下地形网格大小三维测量选择一种C类不做要求不做要求C类一般不做三维水下地形施工期间每季度不少于1次,停A类W50mm W20mm根据施工进度适当提高更新频次工期间可不更新地表及岩土工程激光扫描分辨率B类W501nm430mm施工设施更新及施工期根据需要根据施工进度适当提高更新频次安排,每季度不少「1次激光扫描C类C类一般不做激光扫描数据施工期间每季度不少于1次,停A类W20mm W5mm根据施工进度适当提高更新频次工期间可不更新建构筑物激光扫描分辨率B类W40cm W15cm施工设施更新及施工期根据需要根据施工进度适当提高更新频次安排,每季度不少于1次C类C类一般不做激光扫描A类、B类
3.
04.0根据设计成果提交进度进行更新根据设计成果提交进度进行更新工程土建、综合管网BIM模型LOD除非有特殊需要,一般采用可视化模BIMC类不做要求
2.0型代替BIM模型,更新可根据周边数据环境确定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落实进度进行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落实进度进行更施工设施及设备BIM模型A类、B类
2.
03.0更新新技术要求更新频率建设范围分类建设内容指标基础版提高版基础版提高版除非有特殊需要,一般采用可视化模C类不做要求
2.0型代替BIM模型,更新可根据周边环境确定A类、B类
2.
03.0根据设备订货情况进行更新根据设备订货情况进行更新整装机电设备、闸门、安全监测设施设备除非有特殊需要,一般采用可视化模LODBIM模型C类不做要求
2.0型代替BIM模型,更新可根据周边环境确定根据设备订货及现场安装进度情根据设备订货及现场安装进度情况A类、B类
3.
04.0况进行更新进行更新启闭机、水轮机、发电机等现场安装设施设备LOD除非有特殊需要,一般采用可视化模BIM模型C类不做要求
2.0型代替BIM模型,更新可根据周边环境确定总则
11.
0.1为提升国家水网建设过程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更好的引导和规范“纲、目、结”等各级别水网工程的智能化建设,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可靠,建设与新型基础设施相融合的国家水网工程,特制定本标准
1.
0.2本标准适用于国家骨干网及省级水网工程的智能化建设,市级、县级水网工程的智能化建设可参照执行
1.
0.3本标准主要引用以下标准:GB/T7027-2002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GB/T25529-2010地理信息分类与编码规则GB/T22240-202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5058-202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SL430-2017调水工程设计导则SL486-2011水工建筑物强震动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574-2012水利统计主要指标分类及编码SL620-2013水利统计基础数据采集技术规范SL651-2014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SL725-2016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设计规范SL729-2016水利空间要素数据字典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588-2013水利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SL/T213-2020水利对象分类与编码总则SL/T427-2021水资源监测数据传输规约SL/T701-2021水利信息分类与编码总则SL/T782-2019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规范SL/T801-2020水利一张图空间信息服务规范SL/T62-2020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T802-2020水工建筑物水泥化学复合灌浆施工规范SL/T803-2020水利网络安全保护技术规范SL/T809-2021水利对象基础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SL/T
812.1-2021水利监测数据传输规约
1.
0.4国家水网工程的智能化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术语
22.
0.1国家水网national waternetwork国家水网是以自然河湖为基础、引调排水工程为通道、调蓄工程为结点、智慧调控为手段,集水资源优化配置、流域防洪减灾、水生态系统保护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体系国家水网分为国家骨干网、省级水网、市级水网和县级水网
2.
0.2国家水网工程projects ofnational waternetwork国家水网工程以自然河道和重大引调水工程为纲,以河湖连通工程和输配水工程为目;以调蓄水利枢纽工程为结通过建立水网工程感知、控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构筑水网工程一体化调度指挥体系,实现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防洪减灾、加强水环境治理、保护水生态环境的目的
2.
0.3数字学生水网digital twinof waternetwork数字学生水网是以物理水网为单元、时空数据为底座、数学模型为核心、水利知识为驱动,对物理水网全要素和建设运行全过程进行数字映射、智能模拟、前瞻预演,与物理水网同步仿真运行、虚实交互、迭代优化,实现对物理水网的实时监控、联合调度、风险防范的新型基础设施
2.
0.4数字享生工程digital twinofwaterconservancy engineering以物理水利工程为单元、时空数据为底座、数学模型为核心、水利知识为驱动,对物理水利工程全要素和建设运行全过程进行数字映射、智能模拟、前瞻预演,与物理水利工程同步仿真运行、虚实交互、迭代优化,实现对物理水利工程的实时监控、发现问题、优化调度的新型基础设施
2.
0.5工程数据底板engineering database由基础数据、地理空间数据、监测数据、业务管理数据、外部共享数据等构成的数字挛生水利工程算据基础按照地理空间数据精度和建设范围,数据底板划分为L
1、L
2、L3级
2.
0.6模拟仿真引擎simulation engine以数据底板为基础,提供场景管理、模型调用、仿真分析、可视化渲染处理等服务,实现物理工程的同步直观表达、工程建设运行全过程高保真模拟,支撑数字挛生体与物理体交互分析的软件引擎
2.
0.7智慧工地smart constructionsite建立在高度信息化基础上的一种支持对人和物全面感知、施工技术全面智能化、工作互通互联、信息协同共享、决策科学分析、风险智慧预控的建筑施工项目的实施模式
2.
0.8智能建造技术intelligent constructiontechnology充分运用BIM、GIS、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信息技术,融合先进的工程建造技术,通过自动感知、智能诊断、协同互动、主动学习和智能决策等手段,实现建设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的精细化和智能化管理基本规定
33.
0.1应遵循智慧水利总体框架,加强与数字挛生水网工程的统筹建设,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设施设备的永临结合,充分共享己建数字挛生流域、数字挛生水网和数字李生水利工程的建设成果,宜与数字李生平台实现数据、模型、知识的全量继承
3.
0.2国家水网工程智能化建设宜在勘察设计成果数字化交付的基础上开展,在工程施工准备期结束前完成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3.
0.3国家水网工程智能化建设方案宜单独编制、单独招标针对重大水网工程,应对方案进行专项审查,并在施工准备期间提前招标、提前建设
3.
0.4应遵循效益与投资平衡的原则,确保智能化建设内容与水网工程投资规模、重要程度、基础设施现状、地区发展规划相协调,合理控制智能化建设中非永久项目的投资占比
3.
0.5信息化基础设施应采用自主可控的技术、产品和服务
3.
0.6智能化建造应采用统一的技术框架,并与信息化基础设施有效衔接,实现数据的统一收集、处理对于需要特定实现方式的智能建造应用,宜根据需要引入物联网平台,对相关数据进行处理后,再纳入工程数据底板管理
3.
0.7智能化建设项目的成果验收应在主体工程施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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