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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质押借款合同范本(3篇)民间借贷质押借款合同范本(精选3篇)民间借贷质押借款合同范本篇1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银行出质人借款人因需要,向贷款人申请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大写)、用途、种类、利率、期限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年个月(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第八条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第九条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第十条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第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借款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贷款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月0附件
一、按期偿还外汇本息担保书(略)
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略)民间借贷质押借款合同范本篇3立合同人(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年,自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利息万元月息元,乙应于月一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不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连带保证人年一月—日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分期提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第四条质押内容出质人自愿以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元,实际质押额为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年月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n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的赔偿金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计收利息
0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第六条合同的变更1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1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1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1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合同附件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九条其他事项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久各持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借款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贷款方负责人(签字)签约日期保证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民间借贷质押借款合同范本篇220_民间借贷合同样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建设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民法典》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其中本金,建设期利息;人民币(大写)元,其中本金元,建设期利息元(以下简称“贷款”)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第二条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宽限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条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账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第四条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第五条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浮动一利率按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第七条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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