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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陆上石油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落实2023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根据应急管理部《陆上石油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应急厅〔2023〕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围绕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重点环节,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严密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停产井安全监管,消除安全管理盲区,提升停产井本质安全水平;继续实施重点井场站场安全风险自评和深度评估;开展天然气井防硫化氢措施达标专项检查,严防硫化氢泄漏中毒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停产并安全风险整治
1.学习宣贯及调查摸底组织学习应急管理部《陆上石油天然气停产井安全风险防控指南》及其解读视频按照指南所列停产井管理范围,摸清停产井底数并建立台账(省应急管理厅统一组织,中央驻X油气田企业、有关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落实,2023年3月底前完成)
2.企业自评及降等整改中央驻X油气田企业按照中央企业总部要求开展停产井自查自改,评定风险等级,制定落实“一井一策降低风险等级方案,实现较高风险、高风险停产井清零有关工作情况分别报送油气田属地市应急管理局和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8月底前完成)
(二)重点井场站场安全风险评估
1.企业对标自评中央驻X油气田企业继续开展重点井场站场筛查和对标自评,自评报告和问题隐患清单分别报送油气田属地市应急管理局和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6月底前完成)
2.深度评估及整改提升中央驻X油气田企业对重点井场站场进行深度评估,核定安全风险等级,形成深度评估报告,全面落实整改提升措施深度评估报告分别报送油气田属地市应急管理局和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9月底前完成)
(三)天然气井防硫化氢措施达标专项检查
1.学习宣贯及调查摸底组织学习应急管理部《天然气井防硫化氢措施达标检查表》及其解读视频摸清天然气井底数并建立台账(省应急管理厅统一组织,中央驻X油气田企业、有关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落实,2023年3月底前完成)
2.企业自查及达标整改中央驻X油气田企业按照中央企业总部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检查组,明确检查对象和任务分工,对照检查表逐井检查、逐井达标,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立查立改,对现场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井停产整改有关工作情况分别报送油气田属地市应急管理局和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8月底前完成)
(四)执法检查有关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对停产井自查自改情况、重点井场站场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和天然气井防硫化氢措施达标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周边人员密集的高风险井场站场等进行抽查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2023年10月底前完成)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央驻X油气田企业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按照中央企业总部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细化任务分工、时间节点,明确责任,推动落实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市应急管理局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过程管控中央驻X油气田企业及时总结分析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每月24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分别报送油气田属地市应急管理局和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市应急管理局要在10月底前将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报送省应急管理厅省应急管理厅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三)探索长效机制中央驻X油气田企业要总结凝练重大风险管控有效做法,进一步完善形成企业常态化、长效化安全管理制度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市应急管理局探索建立加强陆上石油天然气安全风险管控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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