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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封闭化管理要求二是建设完善智能化管控平台,所有化工园区都要按照应急管理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和省应急管理厅《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方案(22022年)》要求,督促指导园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将企业端数据接入园区智能化管控平台,实现企业、园区、监管部门互联互通2023年底前,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15家以上或重大危险源数量20个以上的化工园区完成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三是稳步推进“十有两禁”其他建设任务,推动化工园区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专业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1,按照“一园一策”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居民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搬迁,推动公用工程和配套功能设施、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实训基地、消防设施建设,确保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十有两禁”整治提升各项任务
(二)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指导、督促取得应急管理部、财政部批复的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认真落实《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总体方案》要求,按照实施方案完成2023年度项目建设任务,严格项目验收,示范带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加快提升
(三)持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2023年10月底前,配合应急管理部做好我省6个化工园区的专家指导服务,开展对我省11个沿黄流域化工园区的专家指导服务,全面复核“一园一策”整治提升完成情况,坚持问题交办,压实责任,闭环整改
(四)推动有条件的化工园区率先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按照应急管理部《“十四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方案》要求,坚持示范带动、批次推进原则,2023年3月底前,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选取基础条件较好、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重大危险源数量较多、发展空间较大的化工园区,确定2023年创建较低安全风险等级化工园区名单,指导推动持续加大投入、完善机制、重点突破,2023年底前率先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为2025年90%左右的化工园区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奠定基础
(五)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落实修订后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健全完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对评估为高或较高安全风险等级的化工园区,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整改后仍达不到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的,按程序报请省政府取消化工园区认定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级统筹、市级负总责、县级和化工园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加强全过程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整治提升年度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压实化工园区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示范引领适时组织召开全省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现场推进会,搭建交流平台,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形式,共享实践经验,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各项任务深入开展
(三)加强工作督导坚持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月调度工作机制,加强对“十有两禁”整治提升、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建设等任务的督导调度和跟踪服务各市应急管理局每月24日前,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应急管理厅省应急管理厅对整治提升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及化工园区,加强现场督导、约谈通报,确保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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