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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情况、任务来源1近年来,随着《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继出台,相关职能部门陆续出台了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程,推动了土壤环境相关数据的爆发式增长土壤环境多源数据通过标准化的集成整合,形成了以数据库表为主的属性数据和以矢量、栅格数据为主的空间数据,但仍缺乏标准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方案,不能方便地实现土壤环境数据在不同用户间的规范化共享因而,提出的土壤环境数据共享交换标准具有必要性,对提高数据共享交换效率,推动土壤环境数据的广泛应用具有重要意义在国家重点研发课题“污染场地公共源数据结构识别及大数据构建”的支持下,项目参与单位相关人员建立了相关数据资源库的共享交换技术方案,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利用数据库视图、Web服务、地图服务等技术,可以实现土壤环境相关属性数据、空间数据(包括原始数据)的规范共享;同时,利用相关中间件技术,用户可以将修正数据、本地数据交换到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库基于以上背景,本标准根据《中国土壤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由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牵头组织编制《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根据专家评审,批准本标准立项,根据计划要求,本标准完成时限为6个月、协作单位2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主要工作过程32020年12月-2023年3月,开展土壤环境数据资源的采集、预处理、整理等工作,利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污染场地公共源数据结构识别及大数据构建”课题,形成了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库;同时,结合项目内部和示范区数据需求,制定了了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技术方案,采用数据库视图、Web服务、FTP服务、地图服务、中间件等技术实现了数据资源的共享交换2023年4月-2023年5月,成立标准立项工作组,查阅了国家、地方、行业等相关标准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标准化工作指导》、《标准化工作指南》等,对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相关技术和工作机制进行总结2023年6月-2023年8月,成立标准立项起草组,在充分了解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研究和应用现状的基础上,经过标准起草小组内部讨论,并征求相关领域专家、企业专家的意见,确定了本标准的技术框架及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的主要内容,同时进一步对相关技术进行改进、对相关材料进行总结凝练2023年9月-2023年10月,根据《中国土壤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经过专家评审,本标准立项标准起草组于2023年9月底完成了标准草稿,通过函评形式征求相关专家建议;10月中旬,组织了视频会议对标准稿件中的文字表述、技术方法等进行详细讨论,并与2023年10月30日形成了统一意见的征求意见稿、起草组成员及其所做的主要工作4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负责标准全面工作,收集、整理国内外相关材料,组织开展标准及编制说明的起草、讨论、审核等工作,其他起草单位协助进行;其中,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技术方案及其落地工作,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和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负责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及共享交换应用,以及相关材料撰写等起草组成员名单及详细分工如下表所示序号姓名单位主要工作潘贤章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负责全面工作1刘杰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材料撰写、技术和机制协调2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郭观林标准内容、技术及质量把控3李衍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负责及材料撰写4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曹红英共享交换机制及应用5郑梦思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资料收集分析、材料撰写6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方婷婷共享交换机制及应用7许大伟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负责及材料撰写8王昌昆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资料分析及材料撰写9郭志英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资料分析及材料撰写10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王娟资料分析及材料撰写11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侯艺璇资料收集分析及材料撰写12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编制原则1遵循开放原则、协商一致原则、透明原则、可追溯原则等,本着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可操作等原则,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在本标准制定过程中,主要参考GB/T41224-2021/ISO28256:2013GB/T
38664.1-
2020、GB/T
18391.1-
2002、GB/T35295-
2017、GB/T16820-2009HJ/T166-2004DB33T2349-2021等标准文件,同时将“污染场地公共源数据结构识别及大数据构建”课题研发的相关技术和形成的工作机制纳入本标准,使标准的内容、技术和应用场景更符合实际需求、主要内容2本标准提出了共享交换的土壤环境数据范围、数据共享交换框架、共享交换流程和方法、数据资源管理等内容;规定了土壤环境数据资源与外部用户进行数据共享交换的方法和要求,供相关人员、部门及组织使用土壤环境数据时参考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土壤环境多源数据经过标准化的集成整合,形成了以数据表为主的属性数据和以矢量、栅格数据为主的空间数据,并存储于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库为减少前期数据收集整理的重复劳动,让相关人员将工作重心放到土壤环境管控、污染修复等工作上,进一步发挥土壤环境数据资源的价值,拓展数据的应用范围同时,用户也可将修正数据、生产结果数据、本地数据交换到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库,形成规范统
一、互通良好的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服务方案本标准统一规范了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对外共享交换标准,提升了数据使用便捷度和效率,也为丰富土壤环境数据资源的提供一种途径,因而具有重要意义本标准制定过程中,主要参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污染场地公共源数据结构识别及大数据构建”执行过程中的技术方法、共享交换机制,并在不同层级的用户中进行了实践应用涉及到的总体方案和技术方法如下、数据共享交换总体框架1以集成整合后的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库为基础,形成土壤环境数据资源目录,可对相关数据资源进行检索;利用数据库视图、Web服务、地图服务、FTP服务等方法,获得权限的其他部门、单位、组织等外部用户能获取到相应数据,以及空间数据的原始数据;同时,外部用户可以通过相关中间件或功能模块,将修正数据、生产结果数据、本地数据等交换到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库、数据共享交换流程2土壤环境数据资源的共享交换主要流程为,首先利用数据目录开放相关数据资源,用户通过数据资源库目录检索数据资源,查询到所需的数据;其次,根据相应数据的共享等级,用户直接或申请获取相关数据;再次,对于有修正的共享数据资源,可以将修正数据交换到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库,也可将生产结果数据、本地数据交换到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库;最后,数据库管理人员对用户交换的数据进行审核,将通过审核的数据更新到数据资源库、数据共享交换管理31数据资源目录利用数据目录对集成整合的土壤环境数据资源进行管理数据目录是土壤环境数据的集中式元数据存储库,目的是使数据资源管理变得简单有效,方便共享其收集和存储的数据信息,数据目录管理包含但不限于目录创建、目录编制、目录审核以及目录更新等2数据安全管理数据安全管理包括数据备份、用户等级设置及数据库日志管理等内容3用户和质量管理用户和质量管理包括用户数据资源审核、用户管理、交流沟通机制等内容
四、标准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说明在本标准制定过程中,利用了起草单位编制的《GB/T41224-2021/ISO28256:2013土壤质量土壤相关数据的数字交换》相关内容
五、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与水平的简要说明,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经查,国外目前还没有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相关标准本标准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无冲突
六、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未出现重大分歧意见
七、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本标准在研发、调研、起草等过程中,得到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污染场地大数据与智能化管控关键技术”项目组其他参与单位的大力支持,来自高校、业务单位、企业的专家学者与众多专业人士均提供了宝贵意见和经验,对标准的起草和完善起到重要作用联系人信息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刘杰,邮箱,电话025-8688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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