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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的申请书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的申请书1申请人张—,—师事务所律师广场C区九层电话0571—传真0571—申请事项作为吴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的辩护人,申请人对公诉方提出的,某某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法医人检()068号《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书》有异议,特此申请重新鉴定事实与理由某某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法医人检()068号《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书》检验情况”表明,被检人宗某某”左额面部至左颈项部(左耳廓前)见一18_15cm的块状增生疤痕及色素改变,左下颌部及左颈项部较明显,颈部活动受限“其“检验意见”为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十六条四款,评定重伤《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十六条四款的规定是面颈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或者颈部活动严重障碍”申请人认为,()068号《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书》认定的只是被检人”颈部活动受限“;而”颈部活动受限”与重伤标准规定的“颈部活动严重障碍”是不能划等号的,两者程度的差距是明确的;同时也未表明被检人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申请人:张律师20_年6月20日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的申请书9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联系电话申请事项伤残等级鉴定事实与理由贵院依法受理的申请人与—、—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特申请贵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申请人是否构成伤残及伤残等级(赔偿指数)进行鉴定此致市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字)一年一月一日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的.申请书10_人民法院申请人:,男,19—年—月—日生,汉族,农民,联系电话:—O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出院后的护理人数、护理天数、后期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王杜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已诉至贵院且现已受理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导致颅脑挫裂伤在医院接受治疗后,虽然经治疗终结,但至今经常头疼、头晕无法恢复正常功能为了索赔的需要,申请人现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以便确定伤残赔偿金,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一日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的申请书11申请人—,身份证号—申请事项伤残等级鉴定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于—年—月到—医院做脚趾整形美容手术时,因医院方的原因造成医疗事故,致使申请人的两脚趾被截除,现申请法医对申请人的上述伤害情况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此致敬礼申请人—年月日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的申请书12申请人—,性别,男,出生年月19—年9月16日,民族汉,籍贯—市,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工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地址法定代表人,任党总支书记、所长职务联系电话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20—年n月3日受伤为工伤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是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工,于20—年7月进入该单位,在七里河检疫分所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申请人—于20—年n月3日上班时间,在执法工作中遭到经营户暴力,致使申请人—头部左额部一长约5厘米皮肤裂伤,缝合四针右手小指、示指、中指,手掌尺侧n度烧伤,松节油附着,全身多处松节油附着,申请人受伤后,在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
1、头皮裂伤
2、右手n度烧伤
3、全身多处软组织伤
4、脑外伤反应住院治疗54天,花费医药费19253元后因脑外伤反应强烈于20—年2月27日再次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诊断为脑外伤后综合症花费医药费
291.8元,以上两次治疗合计花费医药费
19544.8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为此,特向襄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请予以核实认定,深表感谢!此致敬礼!申请人(签字)—年—月一日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的申请书13申请人—有限公司,住所―o联系人―,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受伤害职工)—,女,20_年一月一日出生,汉族,住址身份证号码是—有限公司—车间岗位操作工,联系电话O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被申请人在20_年一月一日右手拇指压伤为工伤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是一有限公司职工,于20—年一月—日进入公司,在—车间操作工岗位工作在20__年_月_日上晚班22时左右,因DPB-250FS铝塑机压力大异常滑动未停止到有效位置,造成申请人右手拇指压伤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右手拇指指头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省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右手拇指头挫裂伤,花费医药费一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被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现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被申请人右手拇指指头压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此次受伤为工伤此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年月日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的申请书14申请人:申请事项申请对原告肋骨骨折伤残等级重新鉴定事实和理由原告自行委托有关机构对其进行伤残级别鉴定,鉴定结论为九级伤残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申请人对原鉴定存在异议,现特申请法院对原告的伤残等级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申请人—月一日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的申请书15申请人,性别,男,出生年月19—年9月16日,民族汉,籍贯襄阳市,住址湖北省襄阳号,身份证号码,是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工联系电话o被申请人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地址襄阳市襄城区虎头山路5号法定代表人胡玉兵,任党总支书记、所长职务—,联系电话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20年11月3日受伤为工伤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是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工,于20—年7月进入该单位,在七里河检疫分所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申请人于20年11月3日上班时间,在执法工作中遭到经营户暴力,致使申请人头部左额部一长约5厘米皮肤裂伤,缝合四针右手小指、示指、中指,手掌尺侧H度烧伤,松节油附着,全身多处松节油附着,申请人受伤后,在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
1、头皮裂伤
2、右手II度烧伤
3、全身多处软组织伤
4、脑外伤反应住院治疗54天,花费医药费19253元后因脑外伤反应强烈于20—年2月27日再次到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诊断为脑外伤后综合症花费医药费
291.8元,以上两次治疗合计花费医药费
19544.8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为此,特向襄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请予以核实认定,深表感谢!此致市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字)—年—月一日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的申请书16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我公司员工;性别男/女;身份证号o于20—年月一日因工负伤,经治疗终结后20年月日到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综合评定结果为伤残一级经我公司了解,患者现在恢复很好,和正常人没区别且正常工作,所以我公司对这次鉴定结果不认可,特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对的劳动能力重新鉴定,望批准!特此申请此致市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字)一年—月一日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的申请书17申请人—有限公司,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区号-66666666c被申请人(受伤害职工),女,20—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身份证号码,是—有限公司—车间岗位操作工,联系电话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被申请人在20—年—月—日右手拇指压伤为工伤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是一有限公司职工,于20_年—月—日进入公司,在—车间操作工岗位工作在20—年—月—日上晚班22时左右,因DPB-250FS铝塑机压力大异常滑动未停止到有效位置,造成申请人右手拇指压伤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右手拇指指头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省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右手拇指头挫裂伤,花费医药费一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被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现向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被申请人右手拇指指头压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此次受伤为工伤此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年—月一日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的‘申请书18申请人,性别,男,出生年月19一年9月16日,民族汉,籍贯襄阳市,住址湖北省襄阳一号,身份证号码是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工联系电话被申请人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襄阳市襄城区虎头山路5号法定代表人胡玉兵,任党总支书记、所长职务联系电话—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n月3日受伤为工伤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是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工,于7月进入该单位,在七里河检疫分所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申请人—于n月3日上班时间,在执法工作中遭到经营户暴力,致使申请人—头部左额部一长约5厘米皮肤裂伤,缝合四针右手小指、示指、中指,手掌尺侧II度烧伤,松节油附着,全身多处松节油附着,申请人受伤后,在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
1、头皮裂伤
2、右手n度烧伤
3、全身多处软组织伤
4、脑外伤反应住院治疗54天,花费医药费19253元后因脑外伤反应强烈于2月27日再次到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诊断为脑外伤后综合症花费医药费
291.8元,以上两次治疗合计花费医药费
19544.8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为此,特向襄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请予以核实认定,深表感谢!此致申请人(签字)一年—月一日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的申请书19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求事项请求仲裁机构对王某某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响面容:因此申请人认为,本案被害人宗某某损伤既未达到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程度,也未达到”颈部活动严重障碍”程度,被检人伤势不符合《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关于重伤规定的构成要件,不构成重伤同时,申请人认为,被害人宗某某伤势符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四十五条
(二)头、手、会阴部二度以上烧烫伤,影响外形、容貌或者活动功能的规定,构成轻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规定,辩护人申请对被害人宗某某伤情重新鉴定此致敬礼!市人民法院申请人张律师月日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的申请书2申请人_________监护人_________被申请人滨州市优抚医院,负责人地址长江一路与渤海十一路路口向西路北事实与理由:系申请人公司的.职工,在生产岗位工作年—月—日上班时间,因疏忽大意在工作场所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发生后,申请人积极为进行治疗于—年—月—日自行委托广东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伤残等级9级但事实上王某某在工伤事故发生前在相同的受伤部位早已存在过旧伤,因此申请人认为上述鉴定结果不符合事实,不应由申请人承担其旧伤的责任据据相关法律之规定,特申请仲裁机构对王某某的伤残一事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鉴定结果此致敬礼!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__________年月日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的申请书20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地址请求事项请求仲裁机构对王某某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事实与理由王某某系申请人公司的职工,在生产岗位工作—年—月—日上班时间,王某某因疏忽大意在工作场所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发生后,申请人积极为王某某进行治疗王某某于一年—月—日自行委托广东—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伤残等级9级但事实上王某某在工伤事故发生前在相同的受伤部位早已存在过旧伤,因此申请人认为上述鉴定结果不符合事实,不应由申请人承担其旧伤的责任据据相关法律之规定,特申请仲裁机构对王某某的伤残一事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鉴定结果此致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年月日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的申请书21申请人—有限公司,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受伤害职工),女,20_年一月一日出生,汉族,住址,身份证号码,是—有限公司—车间岗位操作工,联系电话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被申请人在20_年_月_日右手拇指压伤为工伤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是—有限公司职工,于20—年一月—日进入公司,在一车间操作工岗位工作在20_年一月一日上晚班22时左右,因DPB—250FS铝塑机压力大异常滑动未停止到有效位置,造成申请人右手拇指压伤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右手拇指指头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省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右手拇指头挫裂伤,花费医药费一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被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现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被申请人右手拇指指头压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此次受伤为工伤此致敬礼!—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年—月一日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的.申请书22申请人—,性别,男,出生年月19—年9月16日,民族汉,籍贯襄阳市,住址湖北省襄阳一号,身份证号码―,是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工联系电话―o被申请人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地址襄阳市襄城区虎头山路5号法定代表人胡玉兵,任党总支书记、所长职务_,联系电话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20__年11月3日受伤为工伤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是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工,于20_年7月进入该单位,在七里河检疫分所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申请人—于20_年11月3日上班时间,在执法工作中遭到经营户暴力,致使申请人—头部左额部一长约5厘米皮肤裂伤,缝合四针右手小指、示指、中指,手掌尺侧H度烧伤,松节油附着,全身多处松节油附着,申请人受伤后,在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
1、头皮裂伤
2、右手H度烧伤
3、全身多处软组织伤
4、脑外伤反应住院治疗54天,花费医药费19253元后因脑外伤反应强烈于20—年2月27日再次到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诊断为脑外伤后综合症花费医药费
291.8元,以上两次治疗合计花费医药费
19544.8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为此,特向襄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请予以核实认定,深表感谢!此致申请人(签字):年月日申请事项伤残等级鉴定,护理等级鉴定,护理期限,误工时间申请事实与理由年日日下午二点多,原告在滨州市优抚医院被人打伤,伤至颈部,左侧眉弓受伤,在被告处简单缝合,被其送往滨州市医学院附院,入院诊断为颅脑外伤,颈脊髓损伤,完全不能自理由于附院治疗效果不明显,原告被迫转院到滨州市中心医院治疗,经过中心医院的治疗,出院时不能自行小便,厌食,对光反应灵敏,完全不能自理现在申请人已经出院,因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护理等级、护理期限、误工时间等进行鉴定,特向贵院申请,请法院批准此致敬礼!申请人_________年月曰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的申请书3申请人—有限公司,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受伤害职工),女,一月—日出生,汉族,住址身份证号码是一有限公司—车间岗位操作工,联系电话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被申请人在_月_日右手拇指压伤为工伤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是一有限公司职工,于一月一日进入公司,在—车间操作工岗位工作在_月_日上晚班22时左右,因DPB-250FS铝塑机压力大异常滑动未停止到有效位置,造成申请人右手拇指压伤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右手拇指指头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省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右手拇指头挫裂伤,花费医药费一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被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现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被申请人右手拇指指头压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此次受伤为工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年—月一日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的申请书4申请人_________监护人_________被申请人滨州市优抚医院,负责人长江一路与渤海十一路路口向西路北申请事项伤残等级鉴定,护理等级鉴定,护理期限,误工时间申请事实与理由一日一日下午二点多,原告在滨州市优抚医院被人打伤,伤至颈部,左侧眉弓受伤,在被告处简单缝合,被其送往滨州市医学院附院,入院诊断为颅脑外伤,颈脊髓损伤,完全不能自理由于附院治疗效果不明显,原告被迫转院到滨州市中心医院治疗,经过中心医院的治疗,出院时不能自行小便,厌食,对光反应灵敏,完全不能自理现在申请人已经出院,因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护理等级、护理期限、误工时间等进行鉴定,特向贵院申请,请法院批准申请人_________—月一日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的申请书5申请人——年—月一日出生汉族_小学学生,现住法定代理人,男,一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系申请人之父)法定代理人,女,—年—月一日出生,汉族,现住(系申请人之母)被申请人,女,—年—月一日出生,汉族,—厂退休工人,现住申请事项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予以重新鉴定事实与理由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申请人不服—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现已提出上诉在一审审理中被申请人提交法庭—市法医鉴定中心法检字第号《法医学鉴定书》,该鉴定依据被申诉人懿关节功能重度障碍这一伤情,比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分级》之规定,将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定为六级申请人认为,本案被申请人的伤情是由于申请人在道路上行走时与我相撞而造成的,应属交通事故,其评残依法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之规定来进行根据该规定,被申请人的伤情应属或级伤残因此,现申请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予以重新鉴定,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及法律的公正此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人—法定代理人一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的申请书6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联系电话申请事项:伤残等级鉴定事实与理由贵院依法受理的申请人与、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特申请贵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申请人是否构成伤残及伤残等级(赔偿指数)进行鉴定此致敬礼!申请人_________年月曰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的申请书7申请人—姓名_、民族_、出生年月―、籍贯_,家庭住址—,联系电话―0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张千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已诉至贵院且现已受理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导致颅内出血,肺部挫裂伤及右下肢骨折在医院接受治疗后,虽然经治疗终结,但至今智商有影响,右下肢骨折愈合后右下肢较左下肢缩短,行动不灵活,无法恢复正常功能为了索赔的需要,申请人现需要对伤残等级、护理人数及时间、后续治疗费等进行鉴定以便确定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此致申请人一年—月一日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的申请书8申请人:张师事务所律师地址:广场C区九层电话0571-传真0571-申请事项作为吴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的辩护人,申请人对公诉方提出的,某某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法医人检20068号《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书》有异议,特此申请重新鉴定事实与理由某某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法医人检20068号《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书》“检验情况”表明,被检人宗某某”左额面部至左颈项部左耳廓前见-18」5cm的块状增生疤痕及色素改变,左下颌部及左颈项部较明显,颈部活动受限其检验意见”为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十六条四款,评定重伤《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十六条四款的规定是面颈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或者颈部活动严重障碍申请人认为,(20—)068号《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书》认定的只是被检人颈部活动受限;而颈部活动受限与重伤标准规定的”颈部活动严重障碍”是不能划等号的,两者程度的差距是明确的同时也未表明被检人”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因此申请人认为,本案被害人宗某某损伤既未达到”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程度,也未达到”颈部活动严重障碍”程度,被检人伤势不符合《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关于重伤规定的构成要件,不构成重伤同时,申请人认为,被害人宗某某伤势符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四十五条
(二)头、手、会阴部二度以上烧烫伤,影响外形、容貌或者活动功能的规定,构成轻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规定,辩护人申请对被害人宗某某伤情重新鉴定此致敬礼!某某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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