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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执行程序培训课件欢迎参加本次由高级法院指定的诉讼执行程序培训课程本培训课件融合了法条理论、实际案例分析与实务操作指南,旨在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对执行程序的理解与应用能力在接下来的课程中,我们将系统地讲解执行程序的各个环节,从基本概念到复杂案例,从法律依据到实务技巧,帮助各位在执行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提高执行效率与质量本课程特别关注执行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并结合最新司法解释与政策导向,为大家提供前沿的执行理念与方法希望通过本次培训,能够促进执行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培训目的与框架提升执行能力增强执行人员专业素养传授理论知识掌握执行法律框架实践技能培养解决实务难题本次培训旨在明确执行程序在司法体系中的重要性,强调执行工作是维护司法权威、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将系统讲解执行程序的法律理论基础,帮助学员深入理解各类执行措施的适用条件与操作规范培训框架涵盖三大模块执行基础理论、执行实务操作与前沿发展动态通过理论学习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学员既掌握法律规范,又能灵活应对实践中的复杂情况,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执行基本概念执行的法律定义执行的法律性质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强执行具有国家强制力,是国家司法权制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国家强制力的司法活动,是实现胜诉权益的最终对个人权利的保障功能保障执行的基本特征具有强制性、程序性、实效性三大特征,是实现实体权利的程序保障,也是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体现民事执行与行政执行虽然在执行对象和适用法律上有所不同,但在执行程序上存在诸多相似之处民事执行主要针对民事纠纷中的给付义务,而行政执行则涉及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给付义务的强制措施两者的共同点在于都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法律文书的执行,都需要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理解这些基本概念,是开展执行工作的理论基础执行程序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编执行程序(第条)是民事执行的基本法律依据,规定了执行224-256机构、管辖、程序和措施等基本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章(第条)规定了行政判决的执行程序,明确了行政机关履行判96-103决的义务和不履行时的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多部司法解释细化了执行程序的具体操作规范除上述主要法律依据外,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构成了完整的执行法律体系地方法院在执行实践中,还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执行工作细则,这些规范性文件虽不具有司法解释效力,但在实际操作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熟悉并正确适用这些法律依据,是规范执行行为的基础执行程序启动的条件执行依据明确且生效当事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执行必须基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如生效判决、调解绝大多数执行案件需由权利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书、公证债权文书等,且该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性,内容明确具料只有少数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法院可依职体权主动执行执行依据不明确的,应当通过释明或补正程序予以明确;若无法申请执行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民事案件的申请执行时效为二明确,则不能启动执行程序年,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执行程序启动还需符合执行管辖规定一般情况下,第一审人民法院管辖本院一审案件的执行;上级法院也可指定下级法院执行或者由自己执行跨区域执行案件需通过执行协作机制处理,确保执行工作高效进行在特殊情况下,如被执行人财产分布在多地,或者需要多个法院配合执行时,可能涉及执行移送或者委托执行了解这些基本条件,有助于执行人员准确判断案件是否符合启动执行程序的要求执行依据的类型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公证债权文书包括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经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是最常见的执行依据这类文书必须债权文书,如经公证的借款合同、租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内容明确具体,赁合同等此类文书须载明债务人愿且具有给付内容确认判决通常不能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方可直接申直接作为执行依据请执行仲裁裁决与行政决定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调解书,以及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裁决等,在法定条件下也可作为执行依据此外,人民检察院对公益诉讼案件提出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行为的,检察机关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执行依据在执行程序中可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例如,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被执行人对债权文书的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法院经审查属实的,裁定中止执行执行人员应当根据不同执行依据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执行立案审查申请材料审查执行立案前,法院应当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完整,包括申请执行书、执行依据原件或副本、申请人身份证明、财产线索等相关材料材料不完整的,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形式要件审查审查执行依据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申请执行人是否具备主体资格,执行标的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明确等形式要件管辖权审查审查本院是否具有执行管辖权一般由第一审法院负责执行,但特殊情况下可能涉及执行管辖权转移,如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变更等情况给付内容明确性是执行立案审查的重点执行依据中的给付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包括给付对象、给付标的、给付数量、给付期限等要素如果给付内容不明确,应当通过释明程序予以明确;若无法明确,则不能启动执行程序此外,执行立案审查还应注意区分哪些裁判属于给付性判决可以执行,哪些属于确认判决不能直接执行例如,确认合同有效的判决,一般不能直接作为执行依据,除非判决主文中明确了给付内容严格把好执行立案关,是规范执行程序的第一步执行参与主体梳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是执行程序中的权利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是执行程序中的义务主体,负有按照执行依据履或其他组织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执行,提供被行义务的责任被执行人有权对执行行为提出异执行人财产线索,申请采取执行措施,并有权监议,申请回避,并在执行终结后享有恢复名誉权督执行活动案外人执行参与人认为执行标的物属于自己所有或者对执行标的物包括协助执行义务人(如银行、房产登记部门等)享有足以阻止执行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法院和利害关系人(如担保人、优先债权人等)他提出执行异议们在执行程序中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复杂执行案件中,可能还会涉及多个申请执行人、多个被执行人或者多个第三人,这就形成了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网络例如,在同一被执行人有多个债权人申请执行的情况下,需要依法确定清偿顺序和分配比例此外,执行程序中还可能出现主体资格变更的情况,如权利主体死亡、企业破产重组等,此时需要依法确定新的权利义务主体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关系,是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执行组织与法院角色执行局结构设置执行局长职责执行法官职责人民法院一般设立执行局执行局局长负责全面领导执行法官是执行案件的具(庭)作为专门的执行机执行工作,协调内外关系,体办案人员,负责制定执构,下设执行一庭、二庭审批重大执行事项,监督行方案,采取执行措施,等业务庭室,以及执行指执行人员依法履职,确保作出执行裁定,处理执行挥中心、综合科等职能部执行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异议,组织执行和解等各门,形成完整的执行组织项具体工作体系现代执行组织已经形成统一管理、分类实施、专业协作的工作模式执行指挥中心负责受理执行申请、协调执行行动;执行实施团队负责具体执行措施的实施;执行裁判团队负责处理执行异议等法律问题;综合事务团队负责后勤保障工作此外,许多法院还设立执行裁判庭,专门负责执行异议、复议案件的审理,实现执行实施与执行裁判的适度分离,既提高了执行效率,又加强了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了解执行组织结构和各自职责,有助于明确工作边界,提高执行工作的协同效率司法辅助人员与社会协作司法辅助人员社会协作机制包括法警、书记员、司法技术人员等,他们在执行工作中发挥重执行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支持,形成了党委领导、政法要辅助作用法警负责执行现场安保,协助强制执行;书记员负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责记录、文书制作;司法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如财产评估、的综合治理格局电子数据提取等各地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公安、银行、房产、车管、工商等部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执行辅助事务逐步实行社门与法院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执行机制例如,公安协助查找被会化,如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调查财产、评估拍卖等,提高了执执行人及其财产,银行协助查询冻结账户,房产部门协助查封不行效率动产等司法委托是执行协作的重要形式之一法院可以委托其他法院或者有关单位代为送达法律文书、调查取证、采取保全措施等委托执行是特定情况下的执行方式,主要适用于被执行财产在外地的情况,接受委托的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书后十五日内开展执行工作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执行协作日益网络化、信息化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连接了多个部门的信息平台,实现了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一网打尽,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构建完善的执行协作网络,是解决执行难的重要途径执行的基本流程梳理接收申请与立案申请人提交申请执行书及相关材料,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确定承办人,组成执行小组,制定执行方案财产调查与保全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财产申报、实地走访等方式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发现财产后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执行实施与变现对查封的财产依法进行评估、拍卖、变卖等变现处理;对于特定行为的执行,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清偿债务与结案将执行所得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制作分配方案;执行完毕或符合终结条件的,依法结案并送达结案通知书在执行过程中,法院还应当注重执行和解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和解方式解决执行问题执行和解不仅可以提高执行效率,还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减少执行成本和社会对抗同时,执行程序中的救济程序也是重要环节当事人对执行行为不服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案外人认为执行标的物属于自己所有的,可以提出案外人异议这些救济程序是保障当事人和案外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了解执行的基本流程,有助于执行人员系统性开展工作,避免遗漏重要环节执行案件类型给付判决执行确认判决与行为保全要求被执行人交付金钱、物品或者提供服确认判决本身不直接产生给付内容,如确务的判决这是最常见的执行类型,包括认合同有效的判决,一般不能直接申请执金钱给付和非金钱给付两大类金钱给付行但在某些情况下,确认判决可能附带是执行案件的主体,如债务清偿、损害赔给付内容,此时可以就给付部分申请执行偿等行为与不行为判决要求被执行人作为或不作为的判决,如交付特定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停止侵害等此类执行通常需要采取特殊的执行措施,如强制迁出、拆除违法建筑等行政判决的执行有其特殊性行政机关败诉后应当履行法定职责或给付义务,若不履行,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但对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需要特别慎重,通常会先通过沟通协调方式促使行政机关自行履行此外,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执行案件还可分为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等类型不同类型的执行案件,在执行措施和程序上可能存在差异,执行人员应当根据案件特点,选择适当的执行方式和措施,确保执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金钱给付判决的执行财产查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财产申报、实地调查等方式全面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财产保全对查询到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处分财产拍卖变现对查封的不动产、动产等依法进行评估、拍卖,将财产变现以清偿债务金钱给付判决的执行是最常见的执行类型,执行程序相对成熟规范首先,执行法官会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则启动强制执行程序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企业股权等财产信息,发现财产后立即采取冻结、查封措施在财产分配清偿方面,执行所得的金钱应当按照法定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优先清偿执行费用和诉讼费用,然后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各类债权如果执行所得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则按比例分配对于多个申请执行人的案件,执行法院应当制作分配方案,并告知各申请执行人,确保分配公平公正非金钱给付判决执行1交付特定物如判决要求交付特定房屋、车辆、设备等物品的执行执行方式是由执行人员直接将该特定物从被执行人处取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必要时可以强制进入被执行人住所或者仓库2排除妨碍如判决要求被执行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执行执行方式是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排除妨碍,如拆除违法建筑、清除障碍物等3强制迁出如判决要求被执行人迁出房屋的执行执行方式是下达迁出通知,限期自行迁出;逾期不迁出的,可以强制迁出,并对留存物品进行保管或处理4恢复原状如判决要求被执行人恢复到侵害发生前状态的执行执行方式是责令被执行人限期恢复原状;逾期不恢复的,可以指定第三人代为履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非金钱给付判决的执行通常更为复杂,往往需要执行人员到现场实施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应当注重程序正义,确保执行行为合法规范例如,强制迁出时,应当提前送达迁出通知,告知被执行人自行迁出的期限和强制执行的后果;强制执行时,应当保护被执行人的必要生活条件,妥善保管被执行人的物品对于特定行为的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法完成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转为金钱赔偿例如,判决交付的特定物已经灭失的,可以要求被执行人赔偿相应价值非金钱给付判决的执行需要执行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沟通能力,既要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又要尽量减少执行对抗,最大限度地实现实质正义行为保全与先予执行行为保全概念与特点先予执行概念与条件行为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的行为使判决难以执先予执行是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或者在判决生效前,法院根据当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法院依申请或依职权采取的责令被事人的申请,对于案件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部分,先申请人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实施某种行为的措施行裁定执行的制度行为保全主要适用于知识产权纠纷、人身关系纠纷等案件,如禁先予执行的条件较为严格,主要适用于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止被申请人使用特定商标、禁止继续侵害人身权等行为保全采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或者当事人有其他取的措施必须与保护的权利相适应,不得超出必要限度紧急需要的情形申请先予执行的,通常需要提供担保行为保全与先予执行在法律性质和适用条件上存在明显区别行为保全是一种临时性措施,目的是防止权利进一步受到侵害或者损失扩大,不以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前提;而先予执行则是对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提前实现,是实体权利的提前实现在执行实践中,行为保全措施的执行往往面临较大挑战,特别是在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案件中,如何有效执行禁令,防止侵权内容的传播,需要执行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而先予执行则需要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既要保障权利人的紧急需求,又要防止因先予执行对被执行人造成不当损害两种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正确适用,对于及时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行政诉讼案件执行特点被执行主体特殊性执行内容多样性行政执行的被执行人主要是行政机关,具有公权既包括撤销违法行政行为,也包括履行法定职责力背景,执行时需考虑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平衡或给付义务,执行方式需因案施策协调解决优先性执行措施限制性优先通过沟通协调方式促使行政机关自行履行,对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受到较多限制,一般不对必要时可向其上级机关申请协助执行行政机关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行政诉讼案件执行中,最大的难点在于如何有效应对行政机关拒不履行判决的情况《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拒不履行判决的,法院可以采取罚款、向监察机关提出司法建议等措施;对拒不履行判决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可以采取罚款甚至拘留措施然而,在实践中,对行政机关负责人采取拘留措施非常谨慎,通常会通过上级行政机关协调、人大监督、政府督查等多种途径促使行政机关履行判决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行政机关自觉履行判决的意识不断增强,但在一些涉及重大利益的案件中,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执行人员需要充分了解行政诉讼执行的特点,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措施,确保行政判决得到有效执行执行措施全景梳理查封措施扣押措施对不动产、特定动产采取限制处分的强制措施,被查封对动产采取实际控制的强制措施,扣押后的财产由法院财产不得转让、抵押或设置其他权利负担保管或指定第三人保管拍卖变卖冻结措施4对查封、扣押的财产依法进行评估后,通过公开拍卖或对银行存款、股权等财产权利采取限制处分的强制措施,变卖方式将财产变现被冻结的财产权利不得转让或提取除上述基本执行措施外,法院还可以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等惩戒性措施,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施加压力对于特定行为的执行,如强制迁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特点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必要时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执行在执行措施的选择和适用上,应当遵循合法性、必要性和适度性原则执行措施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超越法定权限;应当根据案件性质和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选择必要、适当的执行措施;执行措施的强度应当与实现执行目的相适应,不得超出必要限度正确选择和适用执行措施,是执行工作规范高效的关键财产调查与线索获取网络查控系统财产申报制度悬赏举报机制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连接法院可以责令被执行人如实对于难以查找的被执行人财了银行、证券、房产、车管申报其财产状况,对拒不申产,法院可以发布悬赏公告,等多个部门的信息平台,实报或者虚假申报的,可以依鼓励社会公众提供有效线索,现了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一网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举报人可获得相应奖励,形打尽,大大提高了查控效率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成社会共治格局和覆盖面罪除了上述主要方式外,财产调查还可以通过实地走访、调查询问、委托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实地走访是指执行人员到被执行人住所、经营场所等地实地查看,了解其财产状况;调查询问是指向被执行人的近亲属、邻居、同事、合作伙伴等了解其财产情况;委托调查是指委托其他法院或者有关单位协助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财产线索的获取是执行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执行工作中最困难的环节之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工具的多样化,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手段也越来越隐蔽和复杂执行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调查技术和方法,提高财产调查的专业化水平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覆盖全面、反应迅速的财产查控网络,是提高执行效率的重要保障执行查封扣押细节可查封财产不动产(房屋、土地使用权等)、特定动产(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财产权利(股权、知识产权等)不可查封财产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衣物、家具、炊具、医疗器械;法律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费用;学校教育设施等查封期限动产查封期限为一年,不动产查封期限为三年;期限届满仍未处理完毕的,可以续行查封轮候查封同一财产被多个法院查封的,后查封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先解除查封的,由后一顺序法院直接转为正式查封超额查封禁止查封财产的价值原则上应当与债务金额相当,不得明显超出债务金额查封财产,以避免对被执行人权益造成过度损害在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时,执行人员应当遵循程序规范查封不动产时,应当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查封登记;扣押动产时,应当制作财产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向被执行人发出财产接管通知书;冻结存款时,应当向金融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应当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应有的份额;涉及第三人权益的,应当保障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此外,执行中应当尊重被执行人及其家人的人格尊严,避免采取侮辱性措施;对执行中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行为,既是维护执行权威的需要,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体现拍卖变现与资产处置财产评估查封、扣押财产后,应当进行评估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评估结果应当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评估拍卖公告评估确定价格后,法院发布拍卖公告,明确拍卖标的、起拍价、拍卖时间、保证金等信息公告期不少于十五日,应当在法院公告栏和拍卖标的所在地张贴公告网络拍卖目前司法拍卖主要采用网络拍卖方式,通过淘宝、京东等第三方平台进行网络拍卖具有覆盖面广、参与度高、成交率高等优点,大大提高了拍卖效率拍卖成功后,买受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价款法院收到价款后,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并协助买受人办理财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拍卖所得价款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包括执行费用、诉讼费用、申请执行人的债权等对于流拍的财产,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降价后再次拍卖一般情况下,第一次流拍的,可以降价再次拍卖;第二次流拍的,可以降价再次拍卖如果多次流拍仍无人竞买,可以考虑变20%20%卖或者以物抵债变卖是指不经过拍卖程序,直接出售财产的方式;以物抵债是指经当事人同意,将拍卖财产作价后直接抵偿债务的方式合理选择财产处置方式,既能提高执行效率,又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权益执行异议与案外人救济当事人执行异议案外人执行异议当事人对执行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事项包括案外人认为执行标的物属于自己所有或者对执行标的物享有足以阻止执行的权利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案外人执行异议程序认为执行法院管辖权有误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及相关证据•
1.认为执行依据不合法法院审查并决定是否中止执行•
2.认为执行标的范围有误法院自收到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3.认为执行措施不当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
4.执行异议之诉认为执行程序违法•案外人执行异议是保护第三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救济途径,也是防止执行错误法院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裁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重要机制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在实践中,执行异议的处理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事实认定问题例如,案外人主张的物权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属于可以阻止执行的权利,需要进行审慎判断一般而言,物权通常优先于债权受到保护,但也存在例外情况,如善意取得、实际占有等因素可能影响权利判断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了执行异议之诉的受理范围和审理规则,为案外人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司法救济途径执行人员应当正确处理执行效率与权利保护的关系,既要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要防止错误执行侵害案外人的权利,确保执行程序公正有序进行案外人异议和复议案外人提出异议以书面形式向执行法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阻止执行的权利法院审查执行法院审查异议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听取当事人意见,收集相关证据法院裁定法院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裁定,支持或驳回异议15异议之诉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15案外人异议是执行程序中保护第三人权益的重要机制在实践中,常见的案外人异议情形包括案外人主张对被查封房屋享有所有权;案外人主张对被查封财产享有抵押权或者优先受偿权;案外人主张与被执行人存在共有关系,执行行为侵害了其共有权益等法院在审查案外人异议时,应当注重审查权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规避执行执行异议之诉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特殊诉讼程序,既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诉讼,也不同于执行程序中的异议审查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范围限于异议裁定所针对的事项,法院应当着重审查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是否享有足以阻止执行的实体权利如果案外人胜诉,法院应当作出不得执行标的物的判决;如果案外人败诉,则执行程序继续进行准确把握案外人异议制度,对于平衡各方当事人权益、促进执行程序公正高效具有重要意义申请人撤回与案件终结执行和解撤回申请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债务履行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撤回执行申请,法院审查同意方式和期限,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后,终结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全部履行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本被执行人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次执行程序,待有新的财产线索时再恢复执行程序自然终结执行和解是解决执行问题的重要方式,它能够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灵活处理执行事务,减少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执行和解一般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债务履行的方式、期限和违约责任执行和解达成后,法院可以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监督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法院恢复执行撤回执行申请是申请执行人的权利,法院一般应当准许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可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可以不准许撤回此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在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法院裁定暂时终结执行程序的制度这一制度与执行程序终结不同,它并不意味着执行权利的终结,申请执行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解析制度沿革适用情形该制度源于年《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2008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后在又不能提供有效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中进一不明且无可供执行财产;法律文书确定的2015步完善,是解决执行难的重要制度创新义务无法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执行的情形法律效果不同于执行程序终结,不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限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制度的设立,既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又能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在实践中,法院通常会在穷尽执行措施后,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才会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裁定作出后,应当向当事人送达,并告知其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对当事人而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意味着暂时不再积极采取执行措施,但法院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并定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财产监控这种冻结而非终结的执行状态,既减轻了法院的案件压力,又保留了申请执行人的权利期待,是平衡各方利益的制度安排准确把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法律性质和适用条件,对于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恢复执行程序的启动恢复执行条件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执行依据变更或者恢复效力申请材料恢复执行申请书;新发现财产的线索和证据;原执行案号和裁定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审查程序法院收到申请后审查是否符合恢复条件;审查新财产线索是否具体、可行;决定是否恢复执行恢复效果恢复原执行案号,继续执行程序;优先分配执行所得;执行费用连续计算时效问题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限制;但对新发现的财产,应当考虑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影响恢复执行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制度的重要配套机制,它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不因执行程序的暂时终结而受到实质损害在实践中,恢复执行主要基于新发现的财产线索这些线索可以来自申请执行人的调查,也可以来自法院的定期监控或者社会公众的举报线索的具体性和可行性是法院决定是否恢复执行的重要考量因素值得注意的是,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变化是随时可能发生的,特别是对于企业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可能出现好转,具备了新的履行能力因此,法院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仍应当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定期监控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应当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或者依职权恢复执行恢复执行机制的有效运行,对于维护司法权威、实现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执行措施之限制高消费自然人限制措施企业限制措施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限制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对被执行人为企业的,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位等高消费交通工具;限制其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的高消费行为;限制企业支出与生产经营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活动;限制其购买不动产、机动车等非生活必需无关的费用,如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高额报酬;限制企业品;限制其旅游、度假等高消费行为;限制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进行对外投资、购买非经营必需的不动产、设备;限制企业进行对外担限制其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保、对外捐赠;限制企业分配红利上述限制措施主要通过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联动机制实现,如与民航、此外,还可以将被执行企业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实施联合信用惩戒,如铁路部门合作限制购票,与银行合作限制大额支出等这些限制措施不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融资授信、市场准入等活动,对企业形影响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需要成全方位的执行压力限制高消费措施是一种典型的间接执行措施,其目的不是直接实现债权,而是通过对被执行人施加压力,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这种措施的特点是不直接剥夺被执行人的财产,而是限制其享受超出基本生活需要的消费行为,符合比例原则和最小损害原则在实践中,限制高消费措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信用惩戒联动机制最高法院与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建立了联合惩戒合作机制,实现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全方位限制这种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模式,显著提高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积极性,成为解决执行难的有效手段执行措施之司法拘留适用条件程序规范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拘留决定应当由院长签发;送达拘留决定书,告知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高消费活动;被执行人拘留事由和期限;拘留期限不超过十五日;被执行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对同一被执行人的多次拘留累计不超过三个月;拘的财产;被执行人拒不交出应当交出的财产、票证留期间,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的,应当解除拘留;或者有关文件;被执行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拘留期满后,对仍不履行义务的,可以依法再次拘碍执行工作;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留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限期履行的义务人权保障拘留应当在拘留所执行,不得在看守所或监狱执行;对于未成年人、孕妇、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年满七十周岁的人,不得拘留;被执行人因健康原因不宜拘留的,应当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法院经审查确认后,可以不予拘留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重要手段,具有较强的威慑力但在适用司法拘留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慎重使用这一强制措施首先,应当充分调查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确认其确实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其次,应当给予被执行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听取其意见;最后,拘留决定应当经过严格的内部审批程序,由院长签发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司法拘留是执行措施,不是刑事处罚拘留的目的是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而非惩罚其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因此,一旦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应当立即解除拘留此外,司法拘留还应当与刑事责任区分开来如果被执行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则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不是简单地适用司法拘留正确适用司法拘留措施,既能维护司法权威,又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措施之罚款1适用情形2罚款标准罚款主要适用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妨碍执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一般为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一般为五行的行为具体包括拒不报告财产状况或者虚假报告;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拒不千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具体罚款数额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履行法院限期履行通知;隐匿、转移、变卖财产;伪造、毁灭证据;以暴力、威胁情节严重程度以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综合确定方法阻碍执行等3程序要求4履行方式罚款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罚款事由和金额;送达罚款决定书,告知被执被执行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法院可以强制扣划其银行存行人在指定期限内缴纳罚款;罚款决定应当经过院长或者执行庭庭长批准;被执行款或者扣留、查封、拍卖其相应财产;罚款所得上缴国库,不得挪作他用人对罚款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罚款是一种较为常用的执行强制措施,具有适用范围广、操作简便的特点与拘留相比,罚款措施对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没有限制,主要是对其财产权的限制,因此适用条件相对宽松但在适用罚款措施时,也应当遵循比例原则,罚款金额应当与被执行人的违法情节和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不宜过重或过轻在实践中,罚款措施往往与其他执行措施配合使用,形成综合施压效果例如,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可以先处以罚款;罚款后仍不履行的,再予以拘留;如果仍然拒不履行且情节严重的,则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种递进式的强制措施,能够最大限度地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拒不执行行为的法律后果刑事责任1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人身限制司法拘留最长十五日,多次拘留累计不超过三个月财产制裁罚款、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罪名,是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最严厉制裁构成该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有拒不执行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对象是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是关键构成要件,一般表现为拒不执行数额巨大;造成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重大损失;多次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公然抗拒执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除了刑事责任外,拒不执行行为还会面临一系列的联合惩戒措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在融资信贷、市场准入、出行消费、住房购买、子女就学等方面受到全方位限制这种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模式,大大提高了拒不执行行为的社会成本此外,对于企业被执行人,法院还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限制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出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甚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或破产多层次、多维度的法律后果,形成了对拒不执行行为的有力震慑司法救济与再审执行中的再审申请再审与执行的关系中止执行的适用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再审案件改判后,执行法院应当事人申请再审且有充分理由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当依据再审判决对原执行行为的,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抗诉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申进行纠正如果原执行行为已的,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请再审不停止执行,但法院可经完成,再审改判导致权利义中止执行期间,不得进行实体以根据案件情况裁定中止执行务关系发生变化的,应当恢复执行活动,但可以继续查询、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冻结被执行人财产在执行程序中申请再审是一种重要的司法救济途径,但也存在滥用再审程序阻碍执行的现象为防止这种情况,《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申请再审不停止执行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申请再审理由充分,原判决、裁定可能存在明显错误,或者执行可能造成当事人无法弥补的损害时,法院才会裁定中止执行当再审改判后,执行法院应当依据新的判决对执行行为进行调整如果原执行标的已经交付,则应当责令受益人返还;如果执行标的无法返还,则应当折价赔偿在特殊情况下,如执行标的已经拍卖给善意第三人的,一般不影响第三人取得的权利,而是由当事人之间通过返还价款或者赔偿损失的方式解决这种处理方式既保护了交易安全,又兼顾了实体正义正确处理再审与执行的关系,是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执行程序中的协作机制网络执行查控平台16接入部门数量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不动产登记等重要金融和资产管理部门3800+接入银行账户万覆盖全国各大银行及其分支机构10查询响应时间秒系统响应速度显著提升95%网络查控成功率大幅提高了执行效率网络执行查控平台是人民法院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查询、控制被执行人财产的重要工具该平台通过与银行、证券、保险、不动产登记、工商、税务、车管等部门和机构的系统对接,实现了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证券、股权、不动产、车辆等财产的全面查询和控制执行法官只需在办公室操作电脑,就能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一网打尽,彻底改变了传统执行方式下跑断腿、磨破嘴的局面网络查控平台的功能不断扩展,已经从最初的银行存款查询冻结,扩展到证券、保险、不动产、工商登记、车辆等多个领域特别是在银行存款查控方面,系统实现了全国四大行和众多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的全覆盖,查询范围涵盖被执行人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包括储蓄账户、支付账户、理财账户等此外,系统还实现了精准查控,能够按照债权金额精确冻结被执行人账户,避免了对被执行人正常生活和生产经营的过度干扰网络执行查控平台的建设和完善,标志着执行工作进入了信息化、智能化的新阶段第三方网络拍卖平台应用用户注册与实名认证竞买人需在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提供身份证明和手机号码等信息,确保竞买人身份真实可靠缴纳保证金根据拍卖公告要求,竞买人需在拍卖开始前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通常为起拍价的,以确保竞5%-20%买人的竞买诚意3参与网络竞价在规定的拍卖时间内,竞买人可以在平台上出价竞买竞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每次加价幅度不得低于设定的最低加价幅度4成交确认与付款拍卖结束后,系统自动确认最高出价者为买受人买受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日内)支付全部价款,7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网络司法拍卖相比传统拍卖方式,具有参与门槛低、覆盖范围广、竞争充分、成交价格高、透明度高等优势据统计,网络司法拍卖的平均溢价率比传统拍卖高出约,流拍率降低了约,大大提高了财产处置效率和价值实现程度25%30%目前,全国法院主要使用淘宝司法拍卖和京东司法拍卖两大平台这些平台不仅提供拍卖功能,还提供拍品展示、意向竞买人咨询、看样预约、尽职调查等全流程服务,极大方便了竞买人参与竞买此外,随着技术的发展,网络司法拍卖也在不断创新例如,引入看样功能,竞买人可以通过虚拟现实技术在线看样;引入大数据评估系统,提高财产评VR估的准确性;引入区块链技术,确保拍卖过程的公正透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不断创新和完善,正在推动司法拍卖走向更加公开、透明、高效的新阶段涉及特殊主体的执行涉外执行未成年人与弱势群体保护涉外执行是指执行主体或执行标的涉及外国因素的执行案件在处理涉外执在涉及未成年人和弱势群体的执行案件中,应当特别注重保护其合法权益行案件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未成年人利益优先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应当优先考虑未成年人的最•管辖权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国际条约确定管辖权大利益•法律适用涉外执行适用我国法律,但需考虑国际条约和外国法律生活必需品保障不得查封、扣押未成年人的生活必需品和学习用品••外国法院判决执行需经我国法院承认后方可执行住房权保护执行不得影响未成年人的基本居住条件••外交豁免外国使领馆财产一般享有豁免权,不得执行弱势群体特殊保护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应当适当照顾其特••殊需要国际合作通过司法协助条约寻求外国法院协助执行•社会救助对接对生活困难的被执行人,可以引导其申请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在涉外执行中,一个重要问题是外国法院判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外国法院判决需经我国法院承认后方可执行承认的条件包括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此外,还需考虑互惠原则,即该外国对我国法院判决也给予承认和执行在保护未成年人和弱势群体方面,执行工作应当体现人文关怀例如,在强制迁出案件中,如果涉及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应当提前做好安置工作,确保其基本生活条件不受影响;在扣押财产时,应当保留必要的生活用品和医疗器械;在执行时间的选择上,应当避开特殊时期,如严寒酷暑、重大节日等通过这些细节性的人文关怀,既能维护法律权威,又能体现司法温度财产分配顺序与优先权执行费用包括执行中产生的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保管费等,这些费用从执行所得中优先扣除诉讼费用案件审理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用,如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从执行所得中第二顺序清偿劳动报酬和社保费用被执行人所欠的职工工资、医疗费用、工伤赔偿和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税款被执行人应当缴纳的税款,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但劣后于劳动报酬在执行财产分配中,还需要考虑各种特殊优先权例如,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同一财产上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登记或者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受偿;法律规定的特殊优先权,如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船舶优先权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顺序受偿此外,破产程序中的债权清偿顺序与执行程序中的财产分配顺序存在一定差异,需要区分适用在多个申请执行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所得如何分配是一个复杂问题一般而言,先申请执行的先受偿,但法律对某些债权规定了优先受偿权的除外在实践中,法院往往会制作分配方案,列明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额、分配金额和分配依据,并送达各申请执行人当事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正确理解和适用财产分配顺序规则,对于公平、公正地处理执行案件具有重要意义法院主动执行情形国家利益案件社会公共利益案件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建设、外交关系等重大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如环境污染、食国家利益的案件,如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品安全、公共卫生等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可的财产刑执行、没收违法所得等,法院可以以依职权主动执行判决确定的停止侵害、排依职权主动执行,无需当事人申请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义务特殊弱势群体保护涉及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如监护权确定、抚养费给付等,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执行,保障特殊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法院主动执行是相对于申请执行而言的一种特殊执行启动方式一般情况下,执行程序需要当事人申请才能启动,体现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法律赋予法院主动执行的权力,以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特殊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例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时,法院可以在判决生效后主动执行,无需当事人申请在实践中,法院主动执行的范围相对有限,主要集中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益诉讼等特定类型案件即使在这些案件中,法院也往往会先通知有关当事人或者相关机构,给予其申请执行的机会,只有在确实无人申请执行且案件需要执行时,才会启动主动执行程序这种谨慎态度既尊重了当事人的处分权,又确保了特殊情况下执行程序的启动,体现了执行程序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执行裁定的送达与效力执行裁定是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执行裁定的主要类型包括立案执行裁定、采取执行措施裁定(如查封、扣押、冻结裁定)、执行异议裁定、中止执行裁定、终结执行裁定等执行裁定应当包括案由、当事人信息、裁定事项、裁定理由、裁定依据等内容,并由承办法官签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执行裁定的送达是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救济权的重要程序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应当遵循《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对于重要的执行裁定,如执行异议裁定、终结执行裁定等,应当通过可靠方式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申请复议的权利和期限执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定确定的义务对于不服执行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除非复议法院裁定中止执行执行案件的结案标准全部履行结案执行和解结案1被执行人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照协议履行完毕,行目的完全实现,是最理想的结案方式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是一种双赢的结案方式终本结案撤回申请结案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申请执行人主动撤回执行申请,法院裁定准许,执行程序,案件进入终本状态43终结执行程序除上述主要结案方式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结案方式例如,执行依据被撤销或者确认无效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并办理完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可以结案;执行标的灭失且无法恢复,被执行人无力赔偿的,可以裁定终结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可以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在执行实践中,对执行案件的结案标准有严格规定,防止虚假执结现象全部履行结案的,应当有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交付财产的交接单等;执行和解结案的,应当有和解协议和履行证明;撤回申请结案的,应当有申请执行人的书面撤回申请;终本结案的,应当有穷尽执行措施后仍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调查证据严格执行结案标准,是提高执行质效、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执行期间的中止事由法定中止事由当事人申请再审,且再审理由成立的;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暂不执行的;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需要中止执行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司法解释规定事由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者据以执行的标的物被其他法院依法查封的;执行的标的物为其他案件诉争标的或者执行依据被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的;执行依据确定的权利义务因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而变更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准许异议的;其他需要中止执行的情形中止的法律效果中止执行期间,不得进行实体执行活动,如拍卖、变卖、强制迁出等;但可以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查询、冻结被执行人财产;中止事由消除后,执行程序应当恢复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进行过程中,因法定事由暂时停止执行活动的制度中止执行不同于终结执行,它只是暂时停止执行活动,中止事由消除后,执行程序应当恢复中止执行的决定应当以裁定形式作出,并送达当事人,告知其在中止事由消除后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在实务中,常见的中止执行案例包括当事人申请再审且法院已经立案审查的;执行依据被其他法院作为案件审理对象的;执行过程中发现执行标的物权属存在争议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被其他法院先行查封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等执行中止制度是平衡执行效率与权利保障的重要机制,它既避免了在特殊情况下盲目执行可能造成的损害,又不完全阻断执行程序的进行,保留了恢复执行的可能性,体现了程序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执行期间的终止事由客观原因终止权利消灭终止由于客观情况变化导致执行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形,由于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导致执行请求权消灭的如执行标的物灭失且无法恢复原状;执行依据被情形,如债权已经全部实现;执行请求权已过申撤销或者确认无效;执行依据确定的债权债务关系请执行时效且被执行人提出异议;债权债务已经依已经消灭;申请执行人死亡或者终止,无权利承受法抵销;免除债务的协议已经生效;执行依据被变人;被执行人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更,不再存在给付内容担人法院主动终止法院依职权决定终止执行的情形,如执行程序严重违法;执行依据不具备可执行性;执行行为可能危及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执行依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法院认为应当终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执行终止是指执行程序因法定事由永久性地停止进行的制度与执行中止不同,执行终止后,执行程序不再恢复,当事人的执行请求权消灭执行终止的决定应当以裁定形式作出,并送达当事人,告知其如果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在实务中,不可抗力是一种较为特殊的终止事由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执行标的物灭失,且被执行人无力赔偿的,可以裁定终止执行程序例如,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被执行的房屋倒塌,且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此外,当事人主体资格的丧失也是常见的终止事由如被执行人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且无义务承担人的;或者申请执行人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权的情况执行终止制度是执行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执行程序的最终结束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确定性常见疑难问题剖析一主体资格争议问题多头申请执行冲突在执行过程中,经常出现被执行人主体资格存在争议的情况,主要表现为多个申请执行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问题被执行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与股东财产混执行顺序确定一般按照申请执行的先后顺序受偿,但法律规定优先受偿的除
1.
1.同,股东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外关联企业责任问题被执行人与关联企业之间存在财产转移,可能需要追加关执行措施冲突多个法院可能对同一财产采取执行措施,需要通过轮候查封、
2.
2.联企业为被执行人执行移送等方式协调继受主体确定问题原被执行人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需要确定执行义务的执行所得分配当执行所得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需要制定分配方案,按照
3.
3.承担主体法定顺序和比例分配解决这类问题,关键在于审查主体之间的实质关系,必要时可以通过执行异议程序解决这类问题,需要加强法院之间的执行协作,完善执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或者执行异议之诉予以解决执行财产统一处置和分配制度在主体资格争议问题中,一个典型案例是张某诉刘某公司债务纠纷案该案中,刘某以公司名义借款,但实际上将借款用于个人消费,且公司账户与个人账户混同法院经审查后,认定构成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情形,裁定刘某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案表明,在执行中应当注重审查实质关系,防止被执行人利用公司形式规避执行在多头申请执行冲突中,一个典型做法是设立执行财产集中处置机制如某法院在处理多个申请执行人对同一企业被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案件时,成立专项执行组,统一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统一评估拍卖,统一制定分配方案,有效避免了重复执行和执行混乱这种做法既提高了执行效率,又保障了各申请执行人的公平受偿权,值得在实践中推广常见疑难问题剖析二判决书不明确的处理执行立案与审判协调执行实践中,经常遇到判决书内容不明确的情况,主要表现为执行与审判之间的衔接问题,主要表现为给付内容不明确如判决返还原物但未明确原物的具体情况执行依据冲突不同法院对同一法律关系作出不同裁判••给付数额不明确如判决支付合理费用但未明确具体金额执行与再审冲突案件进入再审程序,但执行程序已经启动••给付主体不明确如判决多个被告承担责任但未明确各自份额执行与破产冲突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执行程序如何处理••给付方式不明确如判决给付但未明确给付方式和期限执行与诉讼冲突执行过程中发现新的争议需要通过诉讼解决••解决这类问题的方法包括通过释明程序明确执行内容;请求原审法院作出补解决这类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立审执协调机制,明确各程序之间的衔接规则,如充判决;在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具体内容;对确实无法明确的,再审期间是否中止执行、破产程序启动后执行程序如何转入等,确保司法程序可能需要当事人另行起诉确定的统一性和连贯性关于判决书不明确的处理,一个典型案例是王某诉李某返还原物纠纷案该案判决要求李某返还原物,但未明确原物的具体情况执行时,双方对原物的认定产生争议法院通过调取原审卷宗,并召集当事人进行释明,最终确定了原物的具体情况,顺利完成执行这一案例表明,执行法官应当善于运用释明程序,解决执行依据不明确的问题关于执行与破产的冲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被执行人依法宣告破产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破产审判庭,申请执行人可以依照破产程序申报债权这一规定明确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规则,有助于解决两种程序之间的冲突执行法官应当熟悉这些规则,在实践中正确处理程序冲突问题典型案例财产转移逃避执行案件背景1某公司欠债万元,法院判决后,该公司通过多种手段转移财产逃避执行500查控难点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主要资产被低价转让给关联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提前转出应对措施3法院通过深入调查,追加关联公司为被执行人,认定财产转让无效,成功追回转移财产这起案例的详细情况是某贸易公司因经营不善向银行借款万元未能偿还,法院判决其偿还本息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开始有计划地转移财产先是将公司名下500价值万元的仓库以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法定代表人的亲属控制的公司;然后将公司主要设备以租赁名义转移至新设立的关联公司;最后变更法定代表人为无300100实际履行能力的员工,原法定代表人辞去公司职务面对这种复杂情况,执行法官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首先,通过工商登记信息比对,发现被执行人与关联公司的关联关系;其次,调取银行交易记录,发现资金流向异常;再次,通过询问公司员工,掌握公司实际控制人信息;最后,依法追加关联公司为被执行人,同时认定财产转让行为无效经过一系列措施,最终执行到位万元,基本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这一案例启示我们,在处理财产转移逃避执行的案件时,应当注重调查取证,寻找关联线索,突破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的形400式壁垒,追查实际控制人,才能有效打击规避执行的行为典型案例行政机关不履行判决1案件起因某市规划局违法撤销公民张某的建设规划许可,法院判决撤销该行政行为并责令重新作出行政决定2执行难点判决生效后,规划局以政策调整为由拒不履行判决,既不恢复原许可也不重新作出决定3执行措施法院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包括向上级政府报告、对负责人进行罚款,最终促使规划局依法履行义务本案中,行政机关拒不履行判决的主要理由是政策调整,认为原规划许可与新的城市规划不符,履行法院判决将导致行政不一致对此,法院首先召集规划局负责人进行释明,明确指出法院判决的效力高于行政内部政策调整,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履行生效判决在规划局仍拒不履行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规划局局长处以万元罚款5同时,法院向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该案情况,引起高度重视在各方压力下,规划局最终依法重新审查了张某的申请,并作出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决定这一案例反映了行政执行中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行政机关往往基于行政利益考虑而拒不履行判决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需要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包括法律强制措施和政治监督机制,综合施压,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实务前沿动态智能化执行人工智能技术在执行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包括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财产智能分析系统、执行风险预警系统等例如,某高院开发的执行云平台,能够自动进行财产分析和执行方案生成,大幅提高了执行效率区块链技术应用区块链技术在执行财产处置、执行信息共享等领域展现出巨大潜力如某法院利用区块链技术建立的司法拍卖平台,实现了拍卖过程全程留痕、不可篡改,提高了司法拍卖的公信力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效全国法院通过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强化执行信息化建设,建立失信惩戒机制等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全国法院执行案件平均执行周期缩短,执行到位率提高30%20%近年来,执行领域的技术创新不断涌现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使执行财产查控从人工找变为系统找,从地毯式搜索变为精准打击例如,某省法院开发的被执行人画像系统,能够通过分析被执行人的消费记录、出行轨迹、社交关系等信息,精准推断其财产状况和隐匿财产可能性,为执行提供精准指引在执行体制机制方面,各地法院积极探索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如执行实施与执行裁判相分离、执行团队化运作模式、执行案款集中管理等创新举措,有效提升了执行效能特别是分段集约、多元解纷的执行模式,通过将执行程序分为立案、查控、实施、结案等环节,由不同团队专业化处理,既提高了执行效率,又加强了执行监督,是解决执行难的有效途径这些前沿动态为执行工作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推动执行工作向着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新司法解释梳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执行异议和复议的受理范围、审查标准和程序规则,为规范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明确指引2《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修订版细化了财产保全措施的适用条件和操作规范,明确了不同类型财产的查控规则和期限管理,加强了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3《关于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规定了执行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明确了执行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的平衡点,提高了执行透明度4《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执行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执行行为的基本规范和禁止性规定,规范了执行裁量权的行使,加强了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从近期司法解释的发展趋势来看,执行程序改革呈现出几个明显特点一是更加注重程序正义,强调执行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二是更加重视权利保护,平衡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更加强调执行效率,通过简化程序、明确标准提高执行效率;四是更加突出科技应用,鼓励运用信息技术提升执行智能化水平未来执行程序改革的方向主要包括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执行权合理配置和制约监督;健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形成执行工作整体合力;强化执行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执行工作现代化水平;加强执行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执行人员的专业素养这些改革措施将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推动执行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执行条线立审执协同机制立案环节协同审判环节协同1立案阶段严格审查起诉条件,引导当事人提供被告财审判过程中注重调查被告财产状况,判决书内容尽量产线索,为后续执行奠定基础明确具体,便于执行2跨部门联动执行环节反馈建立立案庭、审判庭、执行局定期协商机制,共同解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立案和审判部门,3决案件办理中的疑难问题完善案件源头治理立审执协同机制是解决执行难的重要途径,它打破了传统司法程序中各环节相对独立的模式,形成了案件处理的全流程协作例如,某法院在立案环节就建立了财产保全风险评估机制,对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由立案法官会同执行法官共同评估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和保全风险,提高了财产保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与实务部门的协作也是执行工作的重要方面例如,某法院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了协作机制,对于执行中发现的虚假诉讼、恶意转移财产等涉嫌犯罪的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也及时反馈给法院这种跨部门协作机制,形成了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的合力,提高了执行威慑力此外,与银行、房产、车管等部门的协作,也使执行查控更加高效便捷建立健全立审执协同机制和跨部门协作机制,是提高执行整体效能的关键所在培训学员自测练习选择题一选择题二下列哪种情况下,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关于案外人执行异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案外人提出异议后执行程序当然中止A.A.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外人异议裁定作出后,当事人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B.B.诉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C.案外人异议之诉的审理期间,执行程序必须中止执行依据被撤销C.D.案外人胜诉后,执行标的必须返还给案外人正确答案D.A正确答案B案例分析某公司欠银行贷款万元,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执行过程中,该公司将名下价值万元的设备以万元价格转让10015030给关联公司请分析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执行措施?分析要点可以认定转让行为无效,查封、扣押该设备;可以追加关联公司为被执行人;可以对公司法定代表人
1.
2.
3.采取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及拒不执行判决罪
4.为加深学员对执行程序的理解,还可以设置以下练习题判断题申请执行时效为二年,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正确);执行和解达成后,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只能另行起诉(错误,可以请求恢复执行)多选题下列哪些措施属于执行中的强制措施(查封财产司法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A.B.C.D.案例分析是检验学员综合运用执行知识的重要方式例如某法院在执行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买受人拒不交付房款,卖方拒不办理过户手续请分析法院应如何执行?分析要点责令买受人支付房款,必要时可以强制扣划其银行存款;责
1.
2.令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拒不配合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双方均不履行,可以考虑中止执行,通过释明促使双方同时履
3.行;特殊情况下,可以判决过户手续自判决生效时起视为已经办理通过这些练习,可以全面检验学员对执行程序的掌握情
4.况,提高培训效果学员常见问题答疑执行中如何处理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不足对于隐藏、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除了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拘留、罚款外,还有哪些有效措施?答应当根据法定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首先扣除执行费用,然后按照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答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将被执行人纳入失费、税款等法定优先顺序清偿;对于普通债权,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信用惩戒;二是追加恶意原则上按比例分配,但对于有担保物权的债权,转移财产的关联方为被执行人;三是撤销被执行在担保财产范围内优先受偿人的财产处分行为;四是情节严重的,可以以拒不执行判决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执行和解后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应当如何处理?答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无需另行起诉但如果执行和解协议变更了原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对于变更部分,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执行和解协议,或者另行起诉除了上述问题外,学员还经常咨询一些实务操作问题,如网络查控系统的具体操作方法、司法拍卖的流程细节、执行裁定书的撰写技巧等对于这些问题,培训讲师通常会结合实际案例和操作演示进行详细解答,帮助学员掌握实务技能同时,也会安排实践环节,让学员进行模拟操作,加深理解和掌握为了确保培训效果的持续性,建议学员在培训结束后继续通过以下方式跟进学习一是参加法院内部的执行业务学习和案例研讨;二是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新规定和新要求;三是加入执行工作交流群,与同行分享经验和难题;四是建立执行疑难问题库,定期梳理和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通过这些方式,可以不断提升执行工作的专业水平,适应执行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总结与展望智能化执行人工智能、大数据深度应用协同化执行多部门联动机制全面建立规范化执行3执行程序更加公开透明回顾近年来的执行工作,我国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首先,执行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执行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高效;其次,执行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全国统一的执行查控和信息共享平台基本建成;再次,执行联动机制日益完善,形成了综合治理格局;最后,失信惩戒机制成效显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模式有力震慑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展望未来,执行程序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执行的智能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将在执行领域得到更广泛应用;二是执行的社会化程度将进一步提升,社会力量参与执行的广度和深度将不断增强;三是执行的国际化视野将进一步拓展,涉外执行合作机制将更加完善面对这些新趋势、新挑战,执行人员需要不断学习、不断创新,提高专业素养和执行能力,为维护司法权威、实现公平正义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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