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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原材料使用管理制度
一、原材料采购制度
1、公司生产混凝土用原材料全部由材料部进行采购及管理,各部门应在材料部的统一管理下履行各自的原材料管理职责
2、材料部根据混凝土生产计划制订使用计划,并负责水泥、粉煤灰及砂石材料的进货供应及出库耗用控制
3、试验室在开具开盘通知单时一定要依据合同注明各原材料的品种及规格材料部应建立水泥、粉煤灰等原材料的进货、出库记录,掌握各个筒仓的库存量控制室操作员应配合作好水泥、粉煤灰材料的出库跟踪记录及损耗记录,为计算原材料耗用提供依据
4、试验室负责原材料的进货检验,负责校核原材料的品种、规格与合同规定的一致性
5、混凝土生产过程中,材料部、应根据混凝土生产进度,随时动态掌握原材料库存量及需求量变化,保障原材料供应连续、及时
6、材料部负责收集、审核厂家每批原材料的出厂质量证明,试验室负责原材料质量复检工作,对每个批号的水泥应进行复检,砂石料及粉煤灰应按规范要求检验,对砂石料的含水量测定每个班不得少于一次,雨天或天气变化较大时应加强检测
7、水泥、粉煤灰材料的入库应由材料部对每车进行材料品种、等级验证及计量复核,计算每车实际的入库数量,以实际入库数量做为进库、结算依据
8、材料部应合理调配各筒仓储存材料的使用时间与频率,要对筒仓进行定期清罐并确认一般各筒仓库存材料时间不应超过45天,如超过该期限应对筒仓库存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再使用
9、材料员应对每批砂石料进行进货前验证,当验证合格后才能运输进入公司贮料场同一进货批次应基本保证为同一产地(或同一船)的材料当不同批次的材料进货时不能混堆,应分开堆放,分开使用
10、原材料进场后应作好标识,生产部应对砂石堆料场进行堆场规范,对不同的外加剂进行分别标识堆放,粉状外加剂应作防雨防潮处理对复检不合格的原材料应立即封存作废品处理并贴上禁用标签,严禁将不合格的原材料用于混凝土生产
11、质检员应对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做好材料跟踪记录,对各个批号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的使用时间、使用部位进行详细记录
12、公司原材料管理台帐应规范、齐全,做到进料有凭证,发料有依据,帐实相符,账账相符,材料员每月应进行一次材料成本分析,计算每月的材料超耗或节约数量
二、原材料验收制度搅拌站使用水泥、砂、石、粉煤灰、外加剂采取双向验收原则,即生产科与试验室在同一时间共同验收原材料,具体由材料员负责通知试验员牵头组织取样,材料合格后方可投入现场使用
1、砂石、水泥、粉煤灰、外加剂需供求双方人员共同到场过磅数量确认后由试验员组织供货、生产共同检查外观质量,由材料员试验员做好相关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2、砂、石料的质量验收:试验员按进场数量以不超过规范规定检验批由收料人员见证抽样检测并按比例进行第三方试验室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平时质量员及试验员现场巡检,目测检查搅拌站和物资部门验收人员目测检查,及时反馈信息至质量员,质量员组织试验员进行现场复查,对不合格原材料拒收并予以退场
3、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的质量验收供货商应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试验员按进场数量以不超过规范规定检验批由现场收料人员见证抽样检测并送第三方试验室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1、原材料进场时材料人员必须检查各类材料是否与配合比设计单上所指定的原材料一致其中砂石料必须有能够证明产地的小票,水泥、外加剂、矿物掺和料必须有出厂证明文件
2、原材料进场后,应及时建立“原材料管理台账”,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证明书”编号、“复试检验报告”编号、检验结果以及进货日期等“原材料管理台账”应填写正确、真实齐全
3、各类原材料应按IS09000标准进行产品标识,做到标识内容齐全醒目和规范
4、所用水泥、外加剂、矿物掺和料等采用加盖储料罐储存,防止受潮变质
5、砂子、碎石必须实行分区存放,并按“合格区”和“待检区”分别设置,每个区内按不同品种、规格用隔离墙分离
6、存放场地必须硬化,并满足重载车辆通行要求,排水设施完善,排水畅通同时设置或预留必要的冲洗或筛分设施
7、“合格区”的砂子、碎石应采用牢固的棚架进行遮挡防护,达到遮阳、防雨防尘等目的,夏季避免直接受阳光照射,冬季避免雨雪浸入产生冻块,保证混凝土入模温度同时起到防灰尘、落叶,保证原材料中不夹杂杂物
8、所用各类原材料必须通过试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用于混凝土生产
四、原材料储料制度
1、搅拌站负责人应根据月及周生产进度计划的生产量,向物资部门提交原材料的较长期及短期需用计划,督促储料
2、水泥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应分仓贮存水泥入仓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受潮筒仓应上锁
3、掺和料矿物掺合料应按厂家、品种、规格分别标识和贮存,不应混存、受潮,同时应防止污染环境
4、骨料不同品种、规格的骨料应分仓贮存,不应混存或污染骨料在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应保持颗粒均匀,不应混入杂质骨料的堆场应封闭,地面应硬化,坡度与坡向合理并确保排水畅通
5、外加剂检验合格的外加剂应按不同厂家、品种、规格分别存放,标识清楚液体外加剂应贮存在密闭容器内,并应采取防晒、保温和均化措施如有沉淀、结晶和异味等异常现象,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水水应贮存在水池或罐体内,并保证其不得污染
五、原材料使用制度
1、生产部负责保证生产材料已通过进厂检测,并且合格后方可使用
2、应根据生产计划和配方要求,准确合理使用原材料
3、每天生产前,试验室应向调度、机组操作员、铲车司机、加料人员做好交底,调度负责根据试验室下达的配合比,做好各方人员的用料传达
4、原材料的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材料在有效期内使用
5、水泥用于生产混凝土的水泥温度不宜高于60℃,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应进行复验,按复验结果处置
6、矿物参合料参量应经试验确定,其最大参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贮存期超过3个月应进行复验,按复验结果处置
7、骨料所使用的骨料如含水量大,因进行堆放均化,待其含水率上下趋于稳定后方可使用
8、水拌合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生产废水和废浆使用时,用量应通过试配确定
9、外加剂外加剂使用前应进行生产原材料相容性试验,满足要求后方可使用
10、搅拌站应建立原材料使用台账,记录原材料使用情况
六、冬期原材料使用规定
1、冬期混凝土原材料应进行加热,首选采用对拌合水进行加热,当加热水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对骨料进行加热拌合水加热温度不应超过8rc,水泥不得与8rc以上的水直接接触
2、水加热宜采用蒸汽加热、电加热、汽水热交换罐或其他加热方法加热水水温应能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
3、水泥选用活性高、水化热大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大于C15的混凝土最少水泥用量不宜低于280kg/m3,水胶比不应大于
0.55水泥不得直接加热
4、拌制混凝土所用的骨料应清洁,不得含有冰、雪、冻块及其他易冻裂物质参加有钾、钠离子的防冻剂混凝土,不得采用活性骨料或在骨料中混有此类物质的材料
5、混凝土用砂,应提前备足料,运至封闭料仓内备用
6、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应选用满足温度变化的防冻型外加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相关规定,外加剂应含有防冻组分、减水组分、引气组分及早强组分,不应使用氯盐类防冻组分
7、混凝土搅拌时间应较常温下延长15-30s相关措施应保证混凝土出机温度应不低于10℃,入模温度不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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