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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1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码德律风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码德律风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经交易两边在划
1、互利原则上会商同等,达本钱和谈各条目,互助践诺第一•条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代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FOB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买方卖方代表代表一年—月—日—年—月—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出口合同合同号签约日期签约地卖方地址中国北京电话传真电传买方地址美国洛杉矶电话传真电传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1货物名称、规格2数量3单价4总值5交货条件:FBCFCF除非另有规定,“FB”,“CF”和“C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一CE1990办理6货物生产标准7包装8喷头9装运期限;10装运港口:1目的港口:2保险当交货条件为FB或CF时,应由买方负责投保;当交货条件为CF时,应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险;附加险;3支付条款:
3.1信用证C支付方式买方应在装运期前合同生效后—日,在银行以电传电信方式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议付信用证信用证应在装船完毕后—日内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3.2托收D或DA支付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付款跟单汇票,按即期付款交单D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银行向买方转交单证,换取货物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承兑跟单汇票,汇票付款期限为后—日,按即期承兑交单DA日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银行,经买方承兑后,向买方转交单证买方按汇票期限到期支付货款4单证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交下列单证a标明通知收货人受货代理人的全套清洁的、已装船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海运提单b商业发票份;c在CF条件下的.保险单保险凭证;d装箱单一式份;e品质证明书;f原产地证明书5装运条件1在FB条件下,由买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洽定舱位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日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箱数、总重量、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备受待运的日期以电传传真通知买方买方应在装船期前日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以便卖方安排装运如果有必要改变装运船只或者其到达日期,买方或其运输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日内到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从第一日起发生的货物仓储保管费用2在FB,CF和CF条件下,卖方在货物装船完毕后应立即以电传传真向买方及买方指定的代理人发出装船通知装部通知应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包装尺码、发票金额、提单号码、启航期和预计到达的目的港的日期如货物系危险品或易燃品,也应注明危现号3允许不允许部分装运或转运4卖方有权在%数量内溢装或短装6)质量数量不符和索赔条款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后,一旦发现货物之质量、数量或重量与合同规定的不符,买方可以凭借双方同意的检验组织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但是,应由保险公司或—公司负责的损失除外有关质量不符的索赔应由买方在货物到港后30天内提出;有关数量或重量不符的索赔应在货物到港后15天内提出卖方应在收到索赔要求后3天内回复买方7)不可抗力卖方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不负责任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其它任何在签约时卖方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卖方应尽快地将所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几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12天,双方应协商合同继续简行或终止简行的事宜8)仲裁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依据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承担,但仲裁委员会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间,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它合同条款应继续执行9)特殊条款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卖方授权代表(签字)买方授权代表(签字)国际货物买卖合同5买方地址邮编_________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卖方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第一条货物名称第二条产地第三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价格FOB第六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第十条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第十一条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第十二条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第十三条装船时间第十四条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立方(吨)第十五条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载重吨船来说,每天U.S.D.o第十六条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第十八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市用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买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签约日期年月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6仲裁作为解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的一种手段是当事人及代理律师要经常采用的,相对于一国之内的诉讼与仲裁,怎样正确的处理这类问题,是比较复杂的这几年我们代理了一些国际货物买卖争议仲裁案件,下面通过几个案例谈一点体会,供同行商榷
一、国际贸易中有关仲裁的约定及其效力问题为什么很多人约定通过仲裁来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简单的说,就是用诉讼的方式会遇到很多程序上的障碍,并且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仲裁方式已为大多数国家和当事人所接受,成为一种比较好的解决争议的方式,特别是在签订《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亦称1958年《纽约公约》)的成员国之间,可以说有了一定的法律保障我国也是该《公约》的成员国之一,如果双方所在国都是成员国,那么仲裁裁决将会得到承认和执行,我们曾参与的陕西某进出口公司诉香港某公司货款纠纷案,因为双方所在国都是《公约》成员国(地区),胜诉方陕西某进出口公司就在香港申请承认及执行,并得到了全部执行如果当事人所在国不是该《公约》成员国,那么仲裁裁决被承认及执行就会变得困难,对方所在国法院很可能以不是该《公约》的成员国为理由,对该裁决不予承认与执行因此国际货物买卖的当事人是否选择仲裁方式,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就是所在国是否参加了该《公约》在确定选择仲裁方式后,下一个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仲裁协议的含混不清,不但会导致协议的无效,而且会造成该争议投诉无门,形成诉累的情况曾经有一个争议案,就是因为仲裁协议不确定,导致法院不受理,仲裁又无门,最后只有走向法院申请裁定仲裁协议无效的路子因此,在订立仲裁协议时一定要注意仲裁协议的明确和有效对我国的当事人来说,在签订合同时一般应明确确定仲裁地点、机构、程序和裁决的效力关于仲裁机构,应尽量争取选择在中国的仲裁机构仲裁,这样可以节省许多费用,减少仲裁成本如对方坚持选择国外或其它的仲裁机构,那么我国的当事人可以考虑选择较近的仲裁机构,如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二、法律适用问题如果双方当事人营业地所在国(地区)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亦称《1980年维也纳公约》的缔约国,在双方没有明确表示不适用的情况下,则有关合同的订立及权利义务须适用该《公约》此外,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一般人都愿意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律,但大多数人并不了解其它国家的法律规定,所以当事人尽可能争取选择自己国家的法律我国的当事人在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时,也应尽量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适用中国法律这样就可以预测行为所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和仲裁所可能做出的裁决对于没有选择法律适用的情况,仲裁机构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所应适用的法律,正常情况下是指仲裁机构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履行地、卖方当事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等我们代理的几个案子,仲裁机构有的选择了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有的选择了卖方当事人营业所所在地法律如韩国某公司诉我国某进出口公司货物买卖纠纷仲裁案,我国的当事人不具有外贸经营权,是否导致该合同无效就面临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来解决的问题最后,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选择了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即适用了中国的法律,裁决该合同无效
三、申请仲裁的时效问题时效问题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联合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时效公约》规定,提起仲裁和诉讼的时效为四年但参加这个《公约》的国家有限,我国亦没有参加这个《公约》对参加该《公约》国家的当事人而言时效当然为四年,但问题是如果有一方或双方第六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付款前提签订公约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除的、可破裂、可让渡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名誉证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名誉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产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公约法则,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谋划为限是以,买方需向卖方供给银行包管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名誉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的包管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履行本公约,其包管金买方予以充公第十条应附的单子卖方向买方供给
1.全套干净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贸易发票;
3.原产地表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所需的其他紧张单子第十一条装船关照卖方在法则的装货时候起码14天前用电报方法将装船前提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办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候告知卖方当事人所在国不是缔约国月P么时效问题就要看冲突规范所指向的准据法的规定如某韩国公司在韩国商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被申请人是某中国公司这家中国公司提出由于对方当事人未在四年的期间内主张过权利,所以该案已过时效但韩国的仲裁机构则认为该争议未过时效,原因是该争议根据冲突规范应适用韩国实体法律,而韩国法律规定的时效为五年,最后该仲裁机构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并做出裁决我国《合同法》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因此,我国的当事人要时刻注意时效问题,应当即时行驶自己申请仲裁的权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引起时效中断的法律行为,也应注意保存证据
四、仲裁裁决的.承认及执行问题仲裁裁决得到承认及执行才是申请仲裁的当事人最终追求的结果但是执行难是我们所常遇到的国际货物买卖争议贸易仲裁裁决的承认及执行因为涉及到外国的执行机构,所以难上加难难归难,但井不是说没有解决办法针对不同的情况要采取不同的对策如果双方当事人所在国都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国,那么仲裁裁决的执行就相对容易了,只需要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国的管辖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就可以了在第一个问题中我们曾经提到的案例就是一个典型的被承认和执行的案例还有一个成功执行的案例是韩国某公司诉中国陕西某进出口公司仲裁案,该案在韩国仲裁委员会仲裁后,韩国公司即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最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承认及执行的裁定,予以执行因为韩国和中国都参加了《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如果被申请人所在国没有参加该《公约》,那么承认及执行就要根据两国之间的司法协助条约或根据互惠原则,由当事人向被申请人所在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最后如果是由我国仲裁机构做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有住所或财产在我国境内,当事人可直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719—年—月—日—为卖方和—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其条款如下
2.合同货物
3.产地
4.数量
5.合同价格f ob
6.包装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1全套清洁提货单;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3原产地证明书;4装箱单;5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它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载重吨船来说,每天u.s.d.o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买方卖方证人证人日期日期国际货物买卖合同8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第十条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第十一条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第十二条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第十三条装船时间第十四条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立方(吨)O第十五条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载重吨船来说,每天第十六条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第十八条本合同于一年—月—日在市用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买方卖方代表代表日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国际货物买卖合同9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解释如下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及其必要条款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境内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之间,买卖货物、支付货款的协议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和划分方法,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以划分为若干类型如就从当事人所在国的角度划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将其分为进口合同和出口合同,对我国当事人来说,进口合同就是为购进外国商品而签订的合同;而出口合同就是为把我国的商品销往国外而订立的合同此外,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还可依其他标准加以划分,如依交货地点的不同划分为内陆交货合同、启运地交货合同、目的地交货合同,又如依合同当事人运用的国际贸易术语的不同,分为fca合同、fob合同、cif合同等等虽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根据不同标准分为若干种,但无论分类如何,它们总有许多共同性,这也就决定种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都应具备一些基本条款(也可称为必要条款),这些条款主要有
1.合同各方即介绍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如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等
2.标的物条款也就是指特定的合同货物,是当事人双方买卖的对象主要包括商品的名称、牌号、品质、规格、数量、包装等等这一部分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重要条款,在具体合同中往往要分为许多详细的内容,对于我国当事人,在签订进口合同中尤其要注意详细说明货物的这一部分条款,从而避免在收货这一问题上处于不利地位
3.价格条款这是对外签订国际货物合同的又一核心问题,价格条款一般应包括价格的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的货币和标明交货地点的价格术语
4.交货条款通常规定合同标的物交付的期限(多是定于一年.月一日)以及交付的地点(如目的港、装运港等)和方式(以陆运、海运、或其他方式)
5.支付条款主要说明支付工具、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6.商检条款规定检验权、检验时间、地点、检验的机构、证书以及检验的方法、标准等,有时还需规定复验权和复验的期限、机构等
7.不可抗力与免责规定不可抗力及免责的范围及法律后果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说明履行合同出现争议时有关索赔的提出,以及争议应如何解决,一般多以仲裁方式解决,而当时就要明确仲裁地点、机构、适用的法律、仲裁的效力等问题
9.合同的文字及效力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因涉及中外双方当事人,因此多以中、英两种文字签订,而且多规定近两种文字有同等效力
(二)有关条款的解释与说明
1.价格条件价格条件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主要内容而在国际货物买卖实务中,确定价格条件时多用国际贸易术语,这有利于简化交易程序,节省交易时间和费用,减少合同纠纷因此,在进行国际货物买卖时,当事人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国际贸易术语根据《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1990有13种贸易术语,按卖方义务由小到大分为四组e组为发货,f组为运费未付,c组为运费已付,d组为货到而在我国的国际货物买卖实践中,最常用的有两种fob与cif,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这两种术语lf.o.b合同条件f.o.b.即free onboard.又称装运港船上交货条件或离岸价格条件根据fob,卖方要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船越过船舷后,履行其交货义务而买方则必须从货物装船越过自己船舷时起承担一切费用以及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这一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而且这一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2c.i.f.合同条件cif即cost insuranceand freight也称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条件或到岸价格条件根据这一术语,卖方必须支付成本费和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以及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的货物暧头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而且卖方要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在这里,买方要注意,根据该术语只能要求卖方取得最低的.保险险别另外,cif术语要求卖方办第十二条其他条目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查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供给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第十三条装船时候第十四条装货效果每个好天工作日,除礼拜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立方(吨)第十五条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付载重吨船来讲,每天U.S.D.o第十六条不可抗力签约两边的任何一方因为台风、地动和两边赞成的不可抗力变乱而感化公约履行时,则耽误公约的期限应相称于变乱所感化的时候第十七条公约争议的办理第十八条本公约于一年—月—日在市用文签订,本来一式两份,交易两边各执一份,交易两边签字见效买方卖方代表代表日期日期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且该术语只能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上述可以看出,国际贸易术语不仅含有价格条件,而且涉及装运条款及风险转移等内容,所以在订立国际货物负责合同中使用这些术语时一定要弄清其具体含义,以避免因此而遭受损失
2.支付条款在支付条款中最主要的也是最复杂的问题就是支付方式的确定在国际货物买卖的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支付方式有
①汇款remittace,它包括票汇d/d、信汇m/t及电汇t/t三类
②托收collec-tion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类,而跟单托收又分为付款交单d/d和承兑交单d/a两种一般来说,承兑交单的风险比付款交单的风险要大,因此,当事人一定要注意这一问题
③信用证1/c这一方式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运用较多,而且因其引入银行信用,所以对卖方来说是最安排迅捷的方式信用证也有许多类,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开立不同种类的信用证,另外,当事人双方为统一认识,还可以在这一条款中设定依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规则》第400号出版物进行解释
3.合同适用的法律关于合同适用的法律的问题,是所有涉外经济合同都要涉及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涉外经济合同,原则上允许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而当事人来作选择时,应适用与合同有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作为一种涉外经济合同,也不例外地运用该原则而根据这一原则,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在选择适用法律时则一定要注意选择自己较熟悉,并且对自己较有利的法律另外,由于在国际货物买卖领域有《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而且我国也已加入了该公约,所以我国当事人在与其他缔约国的当事人签订货物买卖合同时,也可以协议适用该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10买方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卖方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生产国别、制造工厂、包装及吱头每件货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标明货号、毛重、净重、编号、尺码、目的口岸,并标明下列吱头第二条数量、单价、总值第三条装运期限每月交货数量必须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装运第四条装运口岸第五条目的口岸第六条付款条件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20天通过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第七条单据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A.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B发票注明合同号、唆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C.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吱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货号D.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货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他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货号列明重量单证份数寄送A BC DE F送交方议付银行3431送交议付银行(副本)1空邮目的岸外运公司(副本)2E.按本合同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F.按本合同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第八条装运条件A.离岸价条款(a)装运本合同货物的船只,由买方或卖方运输代理人租船公司租订舱位卖方负担货物的一切费用风险到货装到船面为止b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30天前,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装运口岸及预计货物运达装运口岸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舱位并同时通知买方在装货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为卖方同意在合同规定期内任何日期交货,并由买方主动租订舱位c买方应在船只受载期12天前将船名、预计受载日期、装载数量、合同号码、船舶代理人,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联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备货装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时,买方或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d买方所租船只按期到达装运口岸后,如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空舱费、延期费及/或罚款等由卖方负担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确定的受载期内到达,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16天起发生的仓库租费、保险费由买方负担,但卖方仍负有载货船只到达装运口岸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之义务并负担费用及风险,前述各种损失均凭原始单据核实支付B.成本加运费价条款卖方负责将合同所列货物由装运口岸装班轮到达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用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旗帜的船只装运载货船只在驶抵本合同规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或附近地区第九条装运通知卖方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合同号、品名、件数、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及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第十条保险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第十一条检验和索赔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90天内,根据—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政府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一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第十三条延期交货及罚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15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10天按货款总额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计算罚款自第16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5%第十四条仲裁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第十五条本合同于一年一月一日于—国—市用—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买方(盖章)代表人_________卖方(盖章)代表人_________签署日期一年—月—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n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由9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第十条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第H一条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第十二条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第十三条装船时间第十四条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立方(吨)第十五条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载重吨船来说,每天U.S.D.o第十六条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第十八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市用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一年—月—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由一方提供货物并转移所有权,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协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国际贸易交易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合同,是各国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展货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一种具有国际性的法律关系,它至少涉及买方和卖方国家的法律,有时还涉及第三国的法律1985年10月在海牙国际私法外交会议上通过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法律公约》其主要规定如下
①买卖合同应受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的管辖,当事人选择法律的协议必须是明示的,或者必须根据全部情况,能够从合同的规定和当事人的行为推断出来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可以仅适用于合同的某一部分
②在当事人未选择买卖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的情况下,合同应受卖方在订立合同时设有营业所的国家的法律的管辖
③在下列情况下,买卖合同应受订立合同时买方设有营业所的国家的法律管辖合同是由当事人亲临该国进行谈判,并在该国签订的;合同明示规定,卖方必须在该国履行其交货义务;合同主要是依买方确定的条件,并且是同由买方邀请其来投标的人签订的;日期国际货物买卖合同12年月日为卖方和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其条款如下合同货物_____________产地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合同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装_____________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1全套清洁提货单;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3原产地证明书;4装箱单;5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它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买方负担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立方吨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载重吨船来说,每天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买方_____________证人日期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证人_____________日期国际货物买卖合同13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由口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由卜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商标第五条价格FOB第六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第十条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第十一条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第十二条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第十三条装船时间第十四条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立方(吨)第十五条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载重吨船来说,每天U.S.D.o第十六条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第十八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市用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买方卖方代表代表日期日期签约日期一年—月—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14—年—月—日—为卖方和—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
2.产地
3.数量
5.合同价格FOB
6.包装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1全套清洁提货单;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3原产地证明书;4装箱单;5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它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载重吨船来说,每天U.S.D.o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买方卖方证人证人日期―日期—国际货物买卖合同15
一、解除合同的主要内容及特点《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未明确使用解除合同这一术语,而是使用了宣告合同无效,它用列举的形式表明了宣告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及其后果宣告合同无效必须以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通知才生效;宣告合同无效是买方或卖方可单方行使的权利;宣告合同无效仅限于合同一方根本违约或违约方在宽限期内仍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声明将不在宽限期内履行合同义务;宣告合同无效解除了各方合同义务《公约》中宣告合同无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解除合同的性质和特点基本相同首先,都是一种形成权,即仅凭一方当事人依法定事由作出的意思表示即可使现成的法律关系消灭的权利,其行使无须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一方即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而无须征得另一方同意或与另一方协商其次,合同解除是对违约方的一种惩罚,所以,也成为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最后,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必须以向另一方发出解除通知为前提
二、行使合同解除权存在的疑难问题
(一)宽限期与根本违约的关系实践中,若卖方迟延交货,买方是否绝对享有决定宽限期的权利,它直接影响到合同的效力《公约》第47条第一款规定,如果卖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其义务,买方可以规定一段合理的额外时间,让卖方履行其义务《公约》第49条规定,买方可以不给卖方规定额外的合理时间,就可以立即宣告解除合同从这条规定看来,买方享有决定是否给卖方宽限期的权利在实践中,若买方动辄行使此项权利,就难以体现买卖合同的公平合理性如果双方买卖的是普通的、价格相对稳定的商品,卖方的迟延交货并未构成根本违约,如果买方不给卖方宽限期,却以根本违约为由予以解除合同,这对卖方来说并不公平事实上,也有买方因为找到了出价更低的卖方而以根本违约为由而恶意解除合同的例子即使买方给予了卖方一段宽限期,时间长短又没有具体规定,买卖双方各有说法,《公约》仅以合理为限,那么怎样才算合理?因此在实践中,如何行使此项权利才是真正体现公约精神,较难把握尺度凡属以拍卖方式或在商品交易所内进行的买卖,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只有在不被拍卖地国或交易所所在地国法律所禁止的范围内,方可适用于其合同,如果当事人对应适用的法律没有作出选择,或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为上述国家所禁止,则应适用拍卖地或交易所所在地国的法律;关于当事人对选择应适用的法律的同意的存在及其实质有效性的问题,应由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来确定,如果根据该法律,当事人所作的选择是无效的,则应按上述第二项规定,确定管辖该合同的法律关于买卖合同或其任何条款的存在及其实质有效性的问题,应在假定该合同有效的情况下,由按照本公约应予适用的法律来确定卖方的基本义务是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并移转货物的所有权公约规定,如果合同没有指定具体交货地点,则在合同涉及货物运输的情况下,卖方的交货义务是把货物交给第一个承运人;如果合同项下的货物是特定物,或从指定存货中提取的货物或尚待制造的未经特定化的货物,而双方当事人在订约时已经知道这些货物处于某一特定地点者,则卖方应于该地点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在其他情况下,卖方应在其订约时的营业地点把货物交给买方当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采用某种贸易术语来确定交货地点时,应适用贸易术语的解释,而不适用公约的上述规定公约还规定,卖方应按合同指定的日期交货;如果合同规定了一段交货的期限(如1个月),则卖方可在这段时间内的任何一天交货;在其他情况下,卖方应在订立合同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交货至于何谓合理时间,公约未作具体解释,须按具体情况确定卖方的另一项主要义务是对货物的权利担保和品质担保,即卖方应保证他所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的要求,并保证他对出售的货物拥有合法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权益公约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支付货款和收取货物公约规定,付款地点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买方应在卖方的营业地付款;如果是凭交货或交单付款,则应在移交货物或单据的地点付款付款时间如果合同没有作出规定,买方应在卖方交货或交单时付款但买方在未有机会检验货物以前,没有支付货款义务这项规定同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有矛盾,因为在国际贸易中,特别是以CIF条件成交时,通常都是凭单付款在先,货到检验在后,买方必须在卖方提出装运单据时支付货款,不能以未检验货物为理由拒付货款故公约规定,如果上述买方检验货物的机会与双方议定的交货或支付程序相抵触,则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3合同编号78121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订立下列合同条款,共同信守第一条品名、数量、价格品名及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第二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保险由买方按发票金额100%投保第四条吱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转让和分割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到卖方信用证有效期限为装船后15天在到期第九条装运单据买方应提供下列单据
1、已装船清洁提单;
2、发票;
3、装箱单;
4、保险单第十条装运条件
1、装运船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第十一条索赔卖方同意受理因货物的质量、数量和(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异议索赔,但卖方仅负责赔偿由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质不佳所造成的质量不符部分有关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赔或损失,卖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赔异议必须提供有声誉的、并经卖方认可的公证机构的检验报告有关质量方面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个月内提出,有关数量和(或)规格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0天内提出一切损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属于船方或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者,卖方概不受理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出,或者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修正,卖方可以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第十二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有权机构所出具的证明第十三条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均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第十四条其他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需双方商定达成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第十五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市用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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