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应急管理厅请销假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请销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职工带薪年休假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干部职工因病或其他原因需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病假或请假,请假1个工作日及以上的,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病假3个工作日以上的,需本人或家属持医院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请假手续,病假时间按照医嘱建议确定第三条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第四条干部职工请(休)假应提前填写《XX省应急管丧假等假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执行理厅请销假审批表》,并按程序审批如遇紧急突发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提前或本人办理的,应及时口头请假并委托他人办理
(一)厅主要领导请(休)假,由厅办公室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其他厅级领导干部、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和总工程师请(休)假由厅主要领导审批
(二)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急指挥专员、安全监察专员请(休)假,经分管厅领导同意后,报厅主要领导审批
(三)其他干部职工请假1个工作日以内的,由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请(休)假1至5个工作日,经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请(休)假5个工作日以上的,经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和分管人事工作领导审批第五条干部职工请(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假期结束后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并办理销假手续因特殊情况需XX请(休)假的,须再次办理请(休)假审批手续因故不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的,应及时按程序报告第六条干部职工未履行请(休)假手续擅自离岗,或请(休)假逾期未归且未按规定报告的,按旷工对待第七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处室(单位)干部职工请(休)假负有直接责任,严格按照本制度管理干部,处理好请假与工作的关系,在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规范执行请(休)假制度,不得超越权限审批请(休)假事宜第八条请(休)假实行公示制度,接受干部职工监督,人事处建立健全台账,每年底将请(休)假情况进行汇总后予以公示第九条干部职工违反请(休)假规定的,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不履行请(休)假审批手续擅自离岗的,按照旷工处理;
(二)请(休)假期结束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按旷工处理;
(三)无正当理由不上班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本制度适用于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厅属事业单位其他人员请(休)假参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厅人事处负责解释姓处室(单位)及职参加工作时间务名外出地点本人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从—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年—月—日请(休)假—天申请人年月日厅主要负责人意见年月日分管人事工作领导意见年月日意见所在处室办公室报备人事处报备(单位)意见销假销假人事处备案本人签字日期备.请假审批程序,按照《省应急管理厅请销假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请休1XX
2.注假结束后,请假人需个工作日内到人事处办理销假手续;.此表留存人事处13。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