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0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二、我国虐童现象出现的原因发展趋势以及对受虐儿童保护机制实际保护效果2
[2]刘梦.加强儿童保护研究,切实保护儿童权利[J].社会建设.201602
[3]乔东平.地方政府儿童保护主管机构建设研究一一基于A县和B市的儿童保护试点实践[J].社会建设.201602
[4]虞小明.美国儿童保护给我国的启示[J].课程教育研究.201701
[5]赵川芳.儿童保护: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J].社会福利理论版.201505
[6]杨志超.美国儿童保护制度的历史演进[J].当代青年研究.201403
[7]周俞,曹克亮.论我国儿童保护制度的完善[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610
[8]程福财.中国儿童保护制度建设论纲[J].当代青年研究.201605
[9]张贵周.浅议儿童保护制度之完善[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510致谢由于论文即将完成,我心中充满了感激和复杂的感情慢慢的回顾,回想整篇论文的完成过程,我感到自己既汗流狭背,又收获无穷在文章的结尾,我心中充满了对许多人的感激在众多帮助我的人当中,我最想感谢的是我的导师,他在审阅我的论文的过程中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和指导可以说,没有导师的帮助,我的论文不会顺利完成因此,我想在论文结尾向我的导师表达我的谢意我想真诚地向我的导师说句话“导师,您辛苦了!”感谢您在数不清的日子里对我的论文进行了不懈的评价,并且给了我许多有价值的建议在你的教学中,我不断地修改和改进我的毕业论文可以说,在我的论文中,不仅有我的汗水,更是您辛勤的付出!同时本论文的顺利完成,离不开各位老师、同学和朋友的关心和帮助班主任老师虽然工作繁忙,但仍在关键时刻关心和鼓励我,时刻提醒我为论文完成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感谢我的单位同事和领导的帮助,并为我提供不少参考意见和建议最后感谢我的父母家人,因为你们的全力付出和生活学习上的大力支持,衷心地永远感谢你们
一、引言孩子是社会的希望,他们的健康发展取决于祖国的前途,因此,成人需要更多的关注和保护《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了虐待儿童的权利,以防止该地区发生暴力、虐待、忽视和剥削行为它与美国和欧洲一样先进,并制定了相对严格的预防和干预措施来处理儿童虐待问题然而,在中国,虐待儿童的问题并没有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重视,虐待儿童的现象非常普遍本文分析了我国儿童虐待现象的成因总结出我国当前受虐儿童保护机制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如何构建良好的受虐儿童保护机制提出几点建议
二、我国虐童现象出现的原因发展趋势以及对受虐儿童保护机制实际保护效果-我国虐童现象出现的原因
1.正确儿童观缺失的影响孩子有独立的权利,他们的发展是一个不断的身心成熟的过程父母有权抚养子女,而其他人则无权干涉或者,认为原谅孩子的疏忽和违背父母意愿是不可避免的虐待儿童案件的旁观者并没有因为虐待儿童与他们自己无关的概念而停止,他们已经接受了虐待儿童的案件
2.父母自身的素质父母的个性特征对虐待儿童的发生有很大的影响可以发现,这些虐待儿童的父母在个人特征上或多或少有问题这些家长一般都很不耐烦,脾气暴躁,有酗酒打人、赌博输掉、发脾气的现象父母的自身素质较差也是造成儿童被虐待的主要原因
3.父母的教育方式父母对孩子的纵容或纵容大多发生在孩子小的时候这种育儿方式使孩子养成了一些坏习惯此外,当孩子年轻时,父母对他们的坏习惯有更高的容忍度随着孩子的成长,父母对坏习惯的期望和宽容也随之改变当父母不能忍受孩子的坏习惯时,他们想纠正他们,纠正他们的方法往往采取责骂的形式,从而形成虐待孩子的行为(-)我国虐童现象的发展趋势在以前我国虐童现象的主要施暴人是孩子的家长,因为孩子的学习问题,或者生活习惯问题,打骂孩子因此,中国政府正在采取措施确保儿童的健康所以大部分家长将孩子送到幼儿园由老师进行管教但是如今的幼儿教师大多以年轻女性为主,这些人的耐心较差,往往在孩子犯错的时候不会对孩子进行教育,而是对孩子拳打脚踢,虐待这些低龄儿童,而且这种显现在近几年的发生频率越来越高幼儿教师已经成为虐待儿童的主要施暴人
(三)我国受虐儿童保护机制的保护效果目前,我国儿童虐待事件频发然而,在这个阶段,对儿童的援助主要依靠自发的爱和新闻报道,没有专门或专业机构为儿童受害者提供持续、有效和稳定的保护我国的受虐儿童保护机制的保护效果非常不理想
三、我国受虐儿童保护机制的不足之处
(一)现行法律过于繁琐虽然我国一直高度重视儿童权利的保护,颁布了许多法律法规,但不难看出现行法律规定过于复杂、过于笼统、过于笼统有些法律存在拖延、重复和矛盾,在实践中必然导致法律与法规的冲突特别是在某些情况下,每部法律都有重叠的规定,不可避免地给工作的实施带来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儿童权利保护滞后于现代例如,中国的儿童保护法是多年前颁布的由于立法指导和技术原因,许多规定不适应当前形势严重制约了儿童权利保护的进程(-)少年司法制度不健全正义是法律运作的基本要素法律是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最有效手段公正、科学的司法制度可以加强法制建设,确保法制有效实施
(三)民众淡漠儿童权利地位社会把孩子视为未来的雇主,家庭把孩子视为私人财产在现实生活中,有虐待、遗弃和残害儿童很多家长认为孩子是他们的私人财产,可以随意处置有些家长基于“孝在棍下”或“希望孩子变成龙”的思想,对喜欢玩耍、不喜欢学习的孩子加上棍子,甚至把他们砸死有些人甚至忽视了儿童的隐私权,暴露和传播儿童的隐私权并不少见,这往往会对儿童的心理造成极大的损害即使是中国立法中对儿童权利的保护,这是对一个有利于儿童的社会的态度的另一个表现它强调成年人对儿童的法律义务,并且没有认识到不仅需要保护儿童,还需要使儿童成为一个积极的主体在与成人平等的基础上独立行使权利主要因素是保护儿童权利的最大障碍《儿童权利公约》和《儿童保护法》一般将儿童视为脆弱和被动的保护对象,但较少将其视为积极的权利主体他们传达和运用儿童的新观点传统的儿童观不仅关注儿童对社会的价值,而且认识到儿童由于脆弱而需要保护更重要的是,这并不取决于他们的弱点儿童被视为有能力和积极的权利主体四相关组织机构设施不达标有关专家指出,我国现有的儿童救济和保护机构、设施和人员尚未达到要求从制度上看,国家儿童福利机构缺乏对相应部门的协调从设施上看,全国有一个救济站,但只有一个儿童保护中心,而大多数儿童保护中心和救济站都是一套机构,两套品牌,缺乏专业的儿童保护人员缺乏国家儿童福利机构和儿童保护专业人员是当前组织面临的最大问题在实践中,近年来,我国各地成立了小保护委员会,作为一个综合协调机构,大多数委员会都设有办公室但是,由于这些组织的职能不明确,有关组织的职能不明确,这些职能的履行必然受到限制
四、我国受虐儿童保护机制的完善对策-在立法中充分体现儿童的权利主体地位目前,我国立法中存在着两种现象国家行为的增加、公众意识的降低、儿童和成人保护的社会保障的加强、主观愿望的减少为了纠正这种情况,有必要改变儿童作为积极和创造性权利主体的概念,而不仅仅是家庭的私有财产和成人的从属地位作为立法者,我们必须对儿童采取一种不限于保护儿童的新方法而且要有活力保护成人并不意味着儿童依赖成人它一直强调成年人对儿童的法律义务因此,改变立法态度,将儿童作为权利主体纳入立法是当务之急-制定专门的儿童权利保护法在儿童立法缺乏全面规划的情况下,只有少数专门的儿童权利保护法尽管其他法律法规涵盖了对儿童权利的保护,但这些规定仍然有效不同类型的法律分布在不同的领域,难以建立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因此,必须制定一部分工明确、互补性强、协调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儿童权利保护具体法律
(三)建立儿童保护的体系与网络尽管本研究中提到的虐待是由孩子本人、父母或家人造成的,但研究还指出,孩子和家庭本身并不理解虐待儿童的行为其原因和原因如下因此,儿童和父母的努力远远不够预防和干预虐待儿童,这就要求国家和社会与共同采取行动,预防和干预虐待儿童,并采取行动防止和制止暴力侵害儿童行为的行动尤其是孩子和家庭生态系统理论认为,人类发展所处的社会环境(如家庭、机构、群体、社区等)这是一个社会生态系统家庭和社区对儿童有影响必须将这些制度结合起来,建立网络保护制度,促进儿童发展,有效预防和应对虐待儿童保育儿童保护系统和网络以儿童为中心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依托一定的机构,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由儿童权利保护的利益相关者进行综合性的儿童保护服以及采用不同行政级别和职能部门的跨部门合作工作模式确保及时有效地发现儿童伤害,同时防止其发生报告和处理儿童保护个案
(四)普及儿童权利观点,树立正确的儿童观
1.儿童层面1989年联合国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确认,每个儿童不仅是一个独立的个人,而且是家庭和社会的一员T分为四个部分生命权、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权利当孩子受到虐待时,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因此,在儿童层面,我们积极争取以灵活易懂的方式,考虑到儿童的特点,促进儿童权利的发展在这方面,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和其他措施,确保所有儿童享有《公约》规定的权利
2.家庭层面它是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父母有基本的责任和义务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身心健康的发展和社会化由于我们悠久的文化传统,家长们认为父母打败孩子是很自然的,无论如何他们都能做到孩子们不能和大人顶嘴孩子们必须是明智的,如果他们不理解,毫无疑问增加虐待儿童的风险为此,国家必须促进对儿童的正确认识,使父母认识到,儿童作为社会的人,必须是自由的、有选择性的、有创造性的,作为一个群体,他们必须是一个平等的群体此外,由于儿童发展过程中的个体差异,儿童具有共同的个性特征在儿童个性发展的过程中,一些方面涉及到儿童这些数字有着共同的特点,而其他数字的发展速度比这些共同的特点快或小是的,每个孩子都有明显的个性差异家长应注意这一特点,为孩子创造合适的环境和条件,而不是要求孩子作为成人的标准
3.社会公众层面孩子是国家和社会的财富和未来儿童的保育、教育和保护不仅是家庭的责任,也是国家和社会的根本责任今天,虐待儿童的现象仍然存在这仍然是缺乏集体意识即使是那些为儿童工作的人,也不会面对虐待进行干预,并容忍这种虐待的悲剧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消除对儿童的一切形式歧视,并采取一切适当措施消除对儿童的一切形式歧视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虐待儿童的发生,确保在发现虐待儿童时,为了为儿童创造一个更安全、更温暖的社会环境,可以立即暂停或报告对这一领域的干预
五、如何构建我国的受虐儿童保护机制-构建受虐儿童发现机制监测机制是一种儿童保护制度,要求成人向儿童保护机构或其他主管当局报告发生或怀疑发生的儿童伤害事件这是一种有效的机制及时发现和预防儿童伤害虐待儿童的流行率和一些事件的严重后果与成年人对虐待儿童漠不关心以及发现虐待儿童者缺乏报告渠道密切相关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所有成年人报告虐待儿童可能需要一段时间,确保报告渠道畅通包括在社区、各级儿童保护机构和相应的非政府组织建立儿童保护热线和救助热线,尽可能消除儿童受虐事件的萌芽阶段,及时发现儿童虐待事件的发生二构建反应机制干预机制是处理儿童伤害案件的一种制度,即改善儿童的社会环境,消除伤害的潜在原因,帮助受伤儿童迅速康复在可能的情况下,减少或减少这些伤害是最终的保证虐待儿童后,缺乏及时和适当的干预继续导致虐待儿童或严重的身心伤害,甚至死亡因此,处理虐待儿童案件的部门或机构必须采取适当措施如果他们能够采取行动,他们必须进行调查,找出问题,制定方案,并迅速采取行动当他们无法介入事件时,他们需要尽快将案件提交其他相关机构处理为儿童提供帮助和服务
(三)构建受虐儿童康复机制受虐儿童康复机构决定将其子女从临时安置或转移监护中带走他们应该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这需要心理学家、护士与其他人员提供服务为此,需要专项资金这些资金对于鼓励公众和社会各部门是必要的只有有足够的物质基础,捐助者才能支持政府的努力整个机构为暴力受害者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运作和援助除一般调查人员外,还应包括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但是,我国缺乏这样的专业人才,在教育和就业方面需要国家的培训和鼓励。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