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员应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防火巡查,做好记录
二、施工现场各区域消防安全负责人每周不少于两次组织人员进行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员(安全员、区域消防负责人)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防火巡查、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生活区寝室内有无使用大功率电器煮食的,有无乱拉乱接电线的,有无储3存易燃易爆物品的、施工现场堆放木材区域是否设置水源,灭火器材以及警示标牌
4、施焊作业时是否有监护人,是否采取安全措施
5、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7、其它需巡查、检查的情况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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