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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客运专线监理人员试验管理制度1试验室管理制度工程施工监理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的判断是以检测和试验数据为依据,质量合格与否要用数据说话,数据主要来源于承包商的自检报告,但对承包商的自检结果往往要进一步验证,为此,监理部设立自己的中心试验室及工地试验室,以对这些结果进行核查为了保证沪昆铁路的工程质量,提高试验室的管理水平,高质量、高效率地提供监理服务监理部对项目监理机构的试验室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
1.1监理人根据本标段的特点设立一个监理部中心试验室和一个监理组工地试验室,中心试验室承担监理标段的所有试验检测任务,并指导工地试验室的工作
1.2试验室配备具有铁路工程试验资质的试验人员
1.3中心试验室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工地试验室在中心试验室和监理组的领导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同时还需接受业主、质量监督站的监督和检查
1.4试验室应建立后述各项详细的规章制度
1.5施工过程的试验、检验
1.
5.1试验室在工序施工开始之前,应完成工序质量控制所必须的各项基础试验、并提出控制参数和数据要求符合TB10210的规定
6.5选用的粗、细骨料应前进行碱活性试验不得使用碱-碳酸盐反应的活性骨料和膨胀率大于
0.20%的碱-硅酸盐反应的活性骨料当所采用骨料的碱-硅酸盐反应膨胀率在
0.10〜
0.20%时,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不得超过3kg/m3,并符合TB/T3054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对所有粗细骨料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的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样试验次数的10%或20%,但至少一次
6.6混凝土外加剂采用符合GB8076的规定或经铁道部鉴定的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外加剂掺量由试验确定,严禁使用掺入氯盐类外加剂不得使用早强剂所掺外加剂性能应与所用水泥具有良好的适应性,30min减水率不低于20%,碱含量不得超过10%,硫酸钠含量不大于5%,氯离子含量不大于
0.1%;监理工程师检查所有质量证明文件并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的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样试验次数的10%或20%,但至少一次7试验室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档案管理是试验管理工作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涉及试验检测工作的各个方面,它是试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和完善的基础,需要规范和有效管理为此制定本制度
7.1内业资料包括试验检测资料、规范、标准、技术图纸、文件及仪器设备档案等各级试验室应有专人管理内业资料,无关人员不得随便查阅,需要借阅时,需经试验室主任批准,管理人员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后要及时收回,以免丢失
7.2档案资料应指定专人管理试验检测资料,试验检测资料及时收集、整理,按不同试验检测项目分别编号、放置;档案盒内应有卷内目录,资料按卷内目录有序放置
7.3标准、规范、技术图纸应实行登记造册,分别编制目录,以供查找方便,各工区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及时掌握新标准、新规范,及时收集补充更换,避免采用作废标准
7.4文件分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进行登记分类保管,内部文件较多可再分上级、同级、下级进行管理,每年要按文件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一次整理
7.5管理职责资料员负责管理各类档案的管理,应按要求分类、保存并编目,以便于检索,防止丢失、损坏
7.6管理的内容
7.
6.1在试验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各种试验台帐
7.
6.2为保证试验结果的有效性所需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的管理文件,以及内部形成的管理文件
7.
6.3试验室个人档案
7.7管理方式
7.
7.1在试验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各种试验台帐的收集直接由各检测室转交资料员整理编目归档
1.
1.
17.2文件外借须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内部借阅经综合管理办公室同意,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到资料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
7.
7.3各种标准规范、规程以及管理文件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收集归档、并按负责人审批意见下发和管理
7.
7.4为使档案资料得到有效的保存,提供各种高质量的保存工具和载体,均设专柜保存,加强保密措施的落实
7.
7.5电子记录指定专人定期备份,除备份在计算机硬盘之外还应定期备份在光盘中,妥善存放防止丢失损坏
7.8文件的作废处理
7.
8.1对失效和作废的文件,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资料管理员按原发放的范围和场所及时收回并填写《文件收、发登记表》防止误用
7.
8.2需作资料参考或出于法律和知识保存的,加盖“作废”标识章后,登记在《文件(资料)目录表》并标识“留用”字样不再保存的,经质量负责人同意后,采取适宜方式处置并做好记录
7.
8.3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试验原始资料,资料员登记后报技术负责人申请作废处理,按批准意见进行处置8试验室设备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8.1资料设备管理组根据校准/检定周期计划、校准/检定情况及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制订当年的校准/检定计划
8.2凡对检验测量结果的量值有影响的检验测量仪器设备均应校准/检定校准/检定以后的仪器设备标识执行《设备和标准物质管理程序》很少使用的设备可以临时使用时再进行校准/检定资料设备管理组组长和监督员应督促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工作
8.3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证书应能证明该仪器设备量值溯源性
8.4设备管理员应根据有关规定提出比对/自检方案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资料设备管理组组长组织实施;比对/自检结果应报告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审核如不能满足检验测量要求,要对仪器设备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如修理更换
8.5试剂药品管理制度
9.1化学试剂药品实行化学试剂药品的采购、入库、发放必须建立详细台帐,办理领取签认手续,一般采取联签制度
9.2购入物品要经库管员点收、入帐、签认发票后方能报销
9.3化学药品分为剧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一般性等种类,在管理上设置专用库房库房设置库房保管员库房监督员、库房协管员,严格遵守当地公安局及试验室物品管理规定,提高法制观念和管理水平,做到岗位到人、责任到人
9.4毒害品、危险品的管理
9.
4.1有毒液应单独存放,不得多种毒液混合存放,毒害品设置专用保险柜存放,由专人负责保管,做好防盗等预防措施;
9.
4.2毒害品的采购、发放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做详细记录;
9.
4.3易燃、易爆品要单独存放,远离火源、电源,并防止日光直射和振动;
9.
4.4易燃、易爆品的采购、发放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做详细记录;
9.
4.5化学分析室废液按酸、碱液分别存放于废液桶中;
9.
4.6含氧化合物废液应将pH值调至10,解毒达标后方可排放其它有毒废液亦按此办法处理
9.5一般化学药品管理
9.
5.1使用具有腐蚀性(强酸、强碱)应单独存放于铁柜,并加锁管理
9.
5.2易燃、易爆品分贝储存于专柜,放置阴凉、避光处,防热、防晒、防震处如吸水性危险品需防潮湿;氧化剂需防热、冲击、磨擦,并与易燃、易爆品隔离,金属钠需春雨煤油中等
9.
5.3一般化学药品储存于专柜,放置阴凉、避光、防热、防晒处
9.
5.4化学药品按有关规定和采购计划,采购时确保采购人员、押运人员
9.
5.5化学药品入库时由专用库房保管员进行验收,并编号登记在册,同时建立领用数量、增减数量、剩余数量登记记录,并签字备查
9.
5.6化学药品专用库门锁由二人分别持有双锁双控管理,领用时需二人同时在场,领用人必须认真填写领用日期、数量并签字备查
9.
5.7化学药品库房应有相应的消防设备,并保持有效性
9.
5.8物品保管员要定期检查存放安全保卫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消防设备的有效性,发现问题应采取措施和及时报告
9.
5.96剧毒药品管理
1.
1.
16.1严格遵守公安局剧毒药品管理办法和试验室物品保管规定,提高法制观念和管理水平
1.
1.2剧毒化学药品专用库房由三人分别管理,即库房保管员、库房监督员、库房协管员,库房保管员负责管理剧毒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
1.
1.3剧毒化学药品按有关规定和采购计划,确定采购人员、押运人员
1.
1.4剧毒化学药品入专用库房时,应进行编号登记在册,建立领用数量、增减数量、剩余数量登记记录,并记录在案
1.
1.5剧毒化学药品应随领随用,领用时领用人需持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的领用单办理领用手续
1.
1.6存放房间应配备消防设备,物品保管人员要定期检查存放安全保卫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消防设备的有效性,发现问题应采取措施及时报告
1.
1.77剧毒药品操作规程
9.
7.1领用与归还剧毒药品时需三人同时在场,领用人必须认真填写领用日期、领用数量、增减数量和剩余数量,并签字库房保管员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复核
9.
7.2称取剧毒药品时要戴手套,用专用药勺,剧毒药品撒落时,应立即全部收起来,并把落过毒物的桌子和地板洗净
9.
7.3一切含毒废液、残渣等物质和含毒送检样品及报废有毒物质,均采取定点回收单位进行回收
9.
7.4使用剧毒药品时切勿用嘴吸或用碰伤的手接触和放入水池,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9.
7.5操作时必须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行防护,保证人身安全
9.8剧毒药品得购买和运输
9.
8.1按采购计划和公安局的有关规定向公安局提出申请,在公安局备案
9.
8.2在得到公安局的购买许可证后,所申请的药品种类和试验实际所需药品用量进行定期购买
9.
8.3保证在采购时确定采购人员、押运人员,应以专人和专车进行购买和运输,不允许中途带着剧毒药品办理其他事宜
9.
8.4化学剧毒药品采购经试验室验收后,向供应品库管理员办理交接手续,并签字备查
9.9化学试剂药品管理责任人及责任范围
9.
9.1化学试剂药品库房物品保管员负责化学试剂药品的入库、发放、保管等管理工作,并建立入库、发放登记记录,并持保险柜钥匙
9.
9.2化学试剂药品库房物品监督员负责填写化学试剂药品出库单;负责化学试剂药品专库门锁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剧毒化学药品入专用库房、监督发放、定期检查等工作,建立检查记录
9.
9.3化学试剂药品库房物品协管员负责剧毒化学药品保险柜门锁密码管理工作;负责协管剧毒化学试剂药品入库、监督发放、参加定期检查等管理工作
9.10化学试剂药品管理原则按各负其责、恪尽职守,共同参管严格遵守领用与归还剧毒药品时需三人同时在场制度,严格遵守保管、使用安全制度10试验配合比审批制度
9.11施工单位进行配合比设计时,需首先根据原材料性能及混凝土的技术要求进行计算,再经过试配及调整,监理见证试配过程审查配合比时,应提供相关计算材料和满足配制强度的试配报告,监理进行平行检测验证
9.22审查配合比重点审查其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施工性能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要求及其经济合理性
9.33审查配合比设计除满足强度、施工要求外,如对混凝土有其他性能要求,应进行其他相应项目的试验进行验证
9.44在使用过程中,根据原材料及混凝土的质量检验结果予以调整,调整配合比必须由试验工程师进行,但遇到下列情况,应督促施工单位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重新报批后,方可使用
10.
4.1重要工程或对混凝土性能有特殊要求时;
11.
4.2所用原材料的产地、品种或质量有显著变化时;
12.
4.3砂石含水量发生大幅变化时,应由实验人员进行配合比调整,调整后的配合比应重新向试验监理报批或核备;
10.
4.4加强对砂石原材料的检测,发现进场砂石颗粒级配,粒径粗细级配严重与配合比设计时不符时,应要求其暂停使用,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重新报批
1.
5.2试验室根据施工计划安排,试验人员在工序进行前做好各种配合比的设计与试验工作以便指导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对用量较大的各种材料的配合比,应进行优化设计
1.
5.3在施工过程中,试验室应按照合同、规范和业主的要求,分清试验检验项目,并按照相应的试验规程进行试验检验工作
1.
5.4试验室对压实度检测、混凝土试件制作、测定混凝土稠度等的频率较高的检测项目,试验人员按规定的取样地点、时间进行检测试验,试验管理人员进行20%频率的抽检
1.
5.5工序检验和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工地试验室及时按规定渠道将信息传递给中心试验室,中心试验室及时将信息传递给总监理工程师,并按规定重新进行试验和检验,直至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L6试验检测记录的管理
1.
6.1试验室对试验检测的原始记录和报告应印成一定格式的表格,原始记录和报告要求实事求是,字迹清晰,数据可靠,结论明确;同时应有试验、计算、复核、负责人签字及试验日期,并加盖试验专用章
1.
6.2试验室记录应由专人负责整理,建立文件资料借阅、查找制度;对外发出的报告应建立及上报的资料应建立台帐
1.
6.3试验室所有的质量记录,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向业主提供足够的份数,其余质量记录由试验室装订成册上交公司档案室
1.
6.4当所有规定的工程原材料试验、过程试验和检验、竣工试验均已完成,试验室应将素有的试验记录、报告以及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评定结果等资料,按交工验收要求整理成册,准备竣工验收2试验检测工作制度
2.1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得擅自更改
2.2检验之前必须严格检查仪器、量具、水电及环境条件并做好记录
2.33检验中应做好原始记录,记录可以按规定进行改正,但不得抄袭,记录必须完整
2.4检验人员在处理数据时应进行误差分析,不得随意取舍,应按有关公式进行计算,并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5检验工作完成后,由检验人员拟写检验报告,并由检验人员、复核人员签字,并登记检验台帐
2.6委托部门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由质量负责人组织复核,复核无误时应向委托部门解释,当委托部门坚持要求复验时应重新办理委托手续3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制度
3.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开工前,根据“验收标准”要求,明确平行和见证检验的项目,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3.2监理部根据平行和见证检验的项目和要求,配备仪器和设备,指定有资质的监理人员从事平行和见证检验,并明确其工作内容和岗位责任;
1.13试验室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制订平行和见证检验工作计划,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下发监理组实施;
3.4平行或见证检验中发现不合格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暂停工序施工或返修处理;经进一步核查或处理后,重新按照规定进行检验、验收,直到合格为止,以确保工程质量;
3.5平行和见证检验工作无论合格与否,均需保留真实的记录资料,统一归档管理;由试验监理工程师负责平行检验资料的收集和归档;现场监理负责见证检验资料的收集和归档
3.6当平行或见证检验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多次不合格或施工质量控制不力时,应报请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督促施工单位制订措施进行整改和完善;
3.7监理部应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取样、试验人员资质和仪器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其改正,并确保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3.8每月对平行和见证监理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对检验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深究工作不足,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在下月的工作中不断完善,以确保平行和见证检验工作的有效性;
3.9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和功能的检验项目,监理部应先组织专业监理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详细的检验计划再安排实施;
3.10监理部中心试验室应加强日常检查和监督,并具体负责对平行和见证检验的资料最终归档4检测事故分析处理与报告制度
4.1在试验进程中发生样品丢失、损坏或因保管不良而变质或丧失应有性能;不同委托单位的样品混淆而引起无法试验或造成试验结论错误;不按试验规范、标准操作,造成试验数据差错,检验结论错误的,均按质量事故处理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检测事故
4.
1.1试验时弄错来样单位;
4.
1.2样品丢失损坏或因保管不当,样品性能丧失下降;
1.
1.13加工试样时,弄错规格以至无法弥补;
1.
1.
21.4未事先协商,不按标准方法或不采用标准样品进行检测;
4.
1.5检测时未及时读数、未填写原始记录或漏检项目而写不出检验结果;
4.
1.6由于人员、仪器设备、环境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要求,使检测结果达不到要求的精度;
4.
1.7已发出的检测报告,其检测数据计算错误或结论不正确;
4.
1.
81.8检测报告发错单位,在规定保存期内原始记录丢失,检测资料失密;
4.
1.9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仪器设备损坏
4.2在试验过程中,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受某种意外干扰(如停电),按质量事故处理当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试验,排除故障或意外干扰属仪器设备故障的,经检验员调修未能排除故障时,则应由设备保管员负责组织维修停电,则只须切断电源,等待来电后再行试验即可设备发生故障或停电时,试验数据是否有效,要根据各种试验的具体情况作出判断,如钢筋、混凝土(砂浆)在拉伸、抗压过程中,水泥试验正在搅拌或振动成型时,或水泥试饼正在沸煮箱中沸煮中断工作超过10分钟的,试样均要作废,需重新取样进行试验,并在原始记录中注明总之,发生意外情况需立即停止试验时,其试验数据的取舍应以保证试验结论的准确性、科学性为前提
4.33所有检测工作人员如发现检测过程和检测报告中出现异常数据,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查找原因,对由于读数错误、记录错误及计算差错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差错,应及时更正,对由于检测仪器设备失灵而造成的差错,则应作废,待设备调试正常后再重新检测
4.4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试验室负责人,并在统一格式的事故登记表登记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调查取证重大事故发生后,各分部试验室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向上级递交事故专题报告
4.5当质量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在“事故登记本”上如实记录如发生的事故无法补救时,应通知委托单位重新取样试验,但要对事故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好坏进行批评教育或扣发奖金等处罚
4.6对事故应及时进行调查,弄清事实,由负责人主持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分析事故原因及性质,对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理,并总结教训,杜绝此类事故重复发生同时应迅速采取纠正措施,保证检测质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4.7试验过程中违章操作造成人身伤亡或仪器设备损坏的,按安全事故处理
4.8当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解决,对事故的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9对发生技术、安全事故不报告而有意隐瞒者,要作加倍惩罚5试验台帐管理制度试验室应建立试验台帐,要求台帐编号连续,编号与报告上编号吻合,各类试验台帐每年整理一次,并存档备查王要台帐有
5.1各类原材料试验台帐;
5.2各类施工试验台帐;
5.3试验委托台帐;
5.4各类报告发送登记台帐;
5.5不合格试验台帐;
5.6见证试验台帐;
5.7各种配合比发送台帐;
5.8试验仪器、设备台帐;
5.9试验仪器、设备标定台帐6高性能混凝土试验与管理制度
6.1原材料应有供应商提供的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并应按有关检验项目、批次规定,严格实施进场检验
6.2水泥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
42.5级的低碱硅酸盐或低碱普通硅酸盐水泥(掺合料仅为粉煤灰或矿硝),水泥熟料中C3A含量不大于8%;水泥的比表面积不宜超过350m2/kg,碱含量不应超过
0.60%,游离氧化钙含量不应超过
1.0%;其余性能应符合GB175的规定,禁止使用其它品种水泥;监理工程师检查所有质量证明文件并按相关要求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的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样试验次数的10%或20%,但至少一次
6.
2.1应对进场的每批水泥按相应水泥标准中所规定的试验项目、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取样检验,检验结果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6.
2.2对每批进场的水泥散装不大于5003袋装不大于200t在工地中心试验室进行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强度的检验
6.
2.3水泥不得露天存放,堆放离墙不少于20cm,离地面高度不少于20cm,不同品种、不同批号的水泥要分别堆放水泥储存自出厂日期起,超过3个月或受潮时应重新鉴定试验
6.3细骨料应采用硬质洁净的天然中砂,细度模数为
2.
63.0,含泥量应不大于
1.5%,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TB10210〜的规定不宜使用机制砂和山砂,严禁使用海砂
6.4粗骨料为坚硬耐久的碎石,压碎指标不大于7%,母岩抗压强度与实体混凝土设计强度之比大于2;粒径宜为520mm,〜最大粒径不超过25mm,并分两级510mm和102025mm存〜〜储、运输、计量,使用时的粒径5-10mm碎石与粒径10-2025mm质量之比为40±5%60土5%;含泥量不大于
0.5%,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应大于5%,其余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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