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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模板篇)10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模板10篇)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篇一需方(甲方)供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1.一般情况
2.其他情况在合同的可预知供货数量内不得任意改变价格在合同执行期内,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上涨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10%,下跌不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5%,双方可协商调整价格其它详细说明(如无说明,上表单价为到甲方施工浇筑工序的价格),如不需泵送,每m3下调元
1.《预拌混凝土》gbl4902—20xxo
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l07-94o
4.其他现行的国家标准
5.商品混凝土中的碱活性集料含碱量低于3kg/m3o
10.2如仍未解决,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提交扬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合同附以下附件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篇三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完成30km以内范围路面工程沥青路面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制定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沥青混凝土运输,从涓桥三友沥青站装车,过磅,运输至站前区新车管所检测中心场地上摊铺机,摊铺完成该车混合料,算该趟次运输完成至本工地沥青摊铺全部结束,算本合同任务完成
二、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运输单价运距在30km以内统一价格,按
0.55元/t〃km计价(其他工程项目在此运距内可执行同一单价),燃油乙方自供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甲方凭乙方持有的沥青站磅单并经摊铺现场甲方专人签字后,每万吨结算一次,按60%支付运费,等本工程完工后再付20%,余额在一个月内付清
五、责任条款
1、甲方保证一旦与乙方签定合同,便不再与他人洽谈该项目运输业务
2、乙方提供运输的车辆必须是能上摊铺机的专用车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装车乙方承运期间,如有他人干扰运输业务,乙方有责任主动出面协调解决,否则甲方可与第三方或多方签定此项目运输合同
3、乙方车辆进场后必须全面服从甲方的调度和安排,保证完成任务,车辆和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离现场或有意停工及跳巢给其他单位运输
4、因车辆证件、手续不全、车辆性能差、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的违章扣车、故障停车以及超载超限运输或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交通意外等,其一切行政、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而且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沥青混合料因冷却报废造成的经济损失(按600元/吨计价)
5、乙方车辆装车出厂后,必须以最短的时间运至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就餐或停车从事与本次运输无关的任何其他事宜,若到场料温低于140℃造成废料,按上述第4款执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消极怠工、罢工或采取其他方式要挟甲方提高运输单价,以及阻挠甲方正常生产,如出现上述行为,视为乙方违约,除支付甲方伍万元违约金外,还必须全部承担甲方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乙方如因重大事故和严重违章受到甲方上级单位等部门的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输款中扣除,如运输款不足时乙方应如数赔偿
8、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以一罚十,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对方
六、其他事项
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属合同已载明事项严格按合同执行,属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无果的,可向贵池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如遇有自然灾害,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停工等原因不能实施本合同条款,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完工,帐结清后自动终止,双方需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篇四甲方(买方)乙方(卖方):施工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施工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盛世华城1#、2#楼工程鲁平大道以北、顺城路以西(运到价、元/m3)cl5210c20220c25230c30240c35250c40265c45275c50290有抗渗要求的碎每立方增加10元
1、甲乙双方确认本工程暂按浇注部位施工图预算量(混凝土结构体积中不扣除钢筋所占体积,同时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的损耗也不增加体积)作为结算依据,在标准层施工3层后最终确定结算方式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注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洽商,乙方计算完工程量后归还
2、本合同确认,结算分三次办理,即各楼号10层主体结构封顶后10日内结算供货价款的40%,10层至主体封顶后10日内结算供货价款的40%,主体验收合格后10日内结供货价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资料提供完毕后10天结算剩余的20%供货价款本合同供货期限为20xx年3月20日至该工程碎供应结束为止首次供货施工方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甲方按照乙方签属的有效单据对乙方进行结算
1、预拌混凝土运输至交货地点后,应在监理人员的主持下,会同施工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制样、留样和坍落度试验,三方均应在取样单和坍落度试验记录上签字施工方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和验收工作由乙方为施工方免费提供标准养护试块的地点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施工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施工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施工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施工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施工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施工方对浇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乙方应在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双方就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施工方浇注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甲方义务按合同约定及时与乙方办理混凝土货款结算与拨付,协调乙方与施工方的关系
2、施工方义务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使用方应提前12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2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保证现场场地道路通畅,工地卸料及时有安全的作业环境,并应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若因道路不畅通、卸料不及时,导致混凝土运输车辆在工地等待的时间超过120分钟,承担另外增加的100元每小时的费用4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负责对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验收签字,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并指挥车辆就位施工方必须保证混凝土使用数量计划准确,如因计划错误和自身原因导致混凝土的浪费,由施工方承担责任
(5)按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交接验收后混凝土工程的浇筑及养护质量负责,禁止在施工现场向碎内加水,并承担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后果和费用损失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篇五甲方(简称甲方)乙方(简称乙方)为了规范商品混泥土购销行为,确保商品混泥土的质量,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购销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商品混泥土供应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交货地点(工程地址)
二、商品混泥土单价
2.以上价格包含运费、成本费、管理费、税金等(如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税票,按材料税5%代扣)以上价格在该工程竣工前一次包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政策性调整)提出价格的调整,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正常施工,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剩余未支付款项
3.以上价格均为非泵价格,采用汽车泵、固定泵价格根据市场价由甲方确认并附加协议书执行汽车泵、固定泵等设备必须由乙方负责自行购买并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泵送管道配件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4.以上价格均为普通商品混泥土,如需抗渗混泥土,抗渗剂由甲方提供
5.甲方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指导,技术指导费在此基础上另加13元/立米
三、商品混泥土方量结算碎量结算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按照过磅计量,施工现场已经安装电子秤,全部商品混泥土均按照过磅计量后甲方确认(商品混泥土按照每立方米2400千克计算)该批次商品砂立方量
四、商品混泥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1、按照月进度支付,支付额度按丙方支付甲方的进度款额度同比例支付;
3、余款在工程碎使用结束后6个月内分二次支付完毕同时丙方需按照此付款条件支付给甲方
4、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均按照丙方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执行,如丙方支付给甲方后甲方不按照合同支付给乙方所产生后果有甲方负责,除此外甲方不承担任何后果
5、甲方提供250万资金无息借给乙方用于购买混泥土搅拌设备(具体以乙方现行购买设备凭有效发票同比例借给),待项目主体完工后乙方归还甲方全部借款(或以乙方的商品混泥土抵扣),其中100万元借款在20xx年5月30日前归还
五、商品混泥土质量和技术要求
1、商品混泥土拌合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粉煤灰等,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对高标号c30以上的商品混泥土的碎石必须从外地采购并经由甲方、建设方及监理认可
3、甲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1人对预拌混泥土进行技术指导,现场操作工人必须要服从技术人员的安排,如现场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生产、供货,并且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甲方对现场的技术指导但并不表示对乙方供应的混泥土的质量、技术标准、数量的最终认可,因乙方提供的混泥土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出现混泥土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按时将商品混泥土送达施工现场即施工工地,甲方在施工现场全检或抽检碎塌落度、扩展度等指标,对碎工作性能差和发生分层、离析等不符合施工性能要求的予以退货
5、甲方应保证商品混泥土送达现场后在合理时间内及时卸料商品混泥土运送及卸料过程中严禁运输车筒体内加水乙方应满足甲方根据设计、施工方案提出的对商品混泥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抗渗性、初凝时间、终凝时间、以及混泥土拌合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等用料的要求及其他特殊要求
6、甲方在接收罐车混泥土时,同时检查乙方随车送来的各种技术资料,对与技术要求不符或技术资料残缺、质量不合格的混泥土,甲方有权予以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工程施工造成影响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需提供资料的要求混泥土运到现场后,应随车送来相应技术资料一式三份,包括混泥土配合比通知单30天内提供预拌混泥土出厂合格证商品混泥土运送频率应保证现场混泥土施工的连续性
8、每批次商品税供应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书面技术要求及用量等具体委托供货资料
9、在未浇灌混泥土前,乙方应提前将混泥土试配报告、砂、石、水泥、外加剂等试验资料两份加盖乙方试验专用红章送甲方审查认可
10、商品混泥土出厂,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每批次“预拌混泥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有关资料交甲方存档
11、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安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2、监督浇筑过程中存在的质量要求并及时进行信息联络,必要时乙方需有专人在现场协调解决供应中发生的问题
13、乙方在每批商品混泥土达到28天强度后,及时提供给甲方该碎的试压报告
14、碎质量检测由本工程材料检测单位检测
六、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在浇筑商品混泥土的前一天,应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并通知标号、部位、方量等要求
2、指派负责对商品混泥土质量及相关混泥土资料签字验收,留一份混泥土小票作为施工记录的依据,每月底结算一次
3、甲方应做好浇筑混泥土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如道路、水电等)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碎的报废,由甲方负责照价赔偿
4、乙方供应商品混泥土时,及时处理相关困难因素,保证供货及时,按甲方要求,浇捣碎的前一天现场考察场地布置、外围协调、保证能使浇捣时顺利进行
5、乙方必须确保硅浇筑的连续性,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碎浇筑的停顿(2小时以上)或无法按照甲方工期(按照预定工期最多延迟半天)及时浇筑,由乙方支付甲方本批次碎价的7%并赔偿人工损失
6、乙方供应商混泥土必须处理周围环境与当地村民关系,保证供货的及时安全,如乙方供货引起的纠纷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有重大异议而无法协调,则由工程所在地法院处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篇六甲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方双方协商,甲方工程使用乙方商品混凝土,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浇注方式详细地址乙方预拌混凝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1、按方量结算按乙方运输到施工现场并经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运送单载明的数量计算方量甲方指定在运送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及结算依据甲方使用乙方混凝土达到方(且供应时间不超过2个月)结算一次,乙方凭甲方签字验收的运送单7日内进行结算甲方工程主体结构完工
6.甲方指定水泥品牌为xxo
7.混凝土强度验收由双方以及监理方共同按标准方法制定试块,并由法定合格检验单位,按国家标准检测乙方出厂检验试块强度作为质量验收的备份参考特别质量要求双方按施工图进行数量核定,凭此办理签证手续、结算货款若确由施工造成的税数量增加(超厚、涨膜大于
0.8cm或施工图以外的研增加量),经甲方有效签单,也可作为补充结算依据乙方负责运输过程的安全、环保以及本合同未注明的其他运输过程的事项和费用乙方必须及时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工程部位,因拖延而影响施工进度,按元扣货款每月25日为结算日双方对当月数量进行核实(以层为基本单位)后进行结算每次按核定数量的%支付货款,剩余%余款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分期付清考虑到性浇筑工程的特殊性,每次浇筑时,甲乙双方必须密切配合,保证浇筑的连续性乙方每车间隔到货时间不能大于分钟,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需提前分钟通知乙方剩余浇筑的碎量,否则多出的碎量由甲方负责甲方权责
1.甲方书面指定专人对供货过程发生的事宜进行签字确认,其他签字无效甲方签单责任人
2.因乙方供货质量问题造成工程重大事故和返工费用由乙方赔偿,赔偿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还包括有依据的间接损失
3.甲方提供必要的进场条件,保证供货车辆的.停放和工作方便后或距最后一次供货时间满60日,甲方应将剩余混凝土货款全部结算完毕
2、月结每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结算上月所供应混凝土全部货款,当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后或距最后一次供货时间满60日,甲方应将剩余混凝土货款全部结算完毕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采用第种结算方式,付款方式为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篇七买方(甲方)卖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混凝土外加剂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外加剂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第二条外加剂应符合下列第项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国家标准,标准号O
2、xx市地方标准,标准号o
3、双方约定的附加技术要求(见附件)第三条计量方法
1、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
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o第四条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对于包装标准,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O对于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包装物的回收为O第五条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
2、运输方式o
3、交货地点o
4、甲方应提前小时以(书面/电话)方式向乙方提出供货需求;交货完毕双方应签字确认第六条验收方法
1、甲方应在货到48小时内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经验收不合格的外加剂,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
3、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第七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价款的结算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磅单或签字盖章的对账单
2、价款的支付方式o
3、价款的支付时间o
4、在供货过程当中,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乙方可中止供货,但应提前5日通知甲方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承担
5、o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一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签章)卖方(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现场联系人现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篇八甲方(买方)乙方(卖方)施工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施工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盛世华城1#、2#楼工程鲁平大道以北、顺城路以西cl5:210c20:220c25:230c30240c35:250c40:265c45:275c50:290有抗渗要求的税每立方增加10元
1.甲乙双方确认本工程暂按浇注部位施工图预算量(混凝土结构体积中不扣除钢筋所占体积,同时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的损耗也不增加体积)作为结算依据,在标准层施工3层后最终确定结算方式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注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洽商,乙方计算完工程量后归还
2.本合同确认,结算分三次办理,即各楼号10层主体结构封顶后10日内结算供货价款的40%,10层至主体封顶后10日内结算供货价款的40%,主体验收合格后10日内结算本合同供货期限为20xx年3月20日至该工程校供应结束为止首次供货施工方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1.预拌混凝土运输至交货地点后,应在监理人员的主持下,会同施工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制样、留样和坍落度试验,三方均应在取样单和坍落度试验记录上签字施工方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和验收工作由乙方为施工方免费提供标准养护试块的地点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施工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施工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施工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施工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施工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施工方对浇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乙方应在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双方就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施工方浇注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甲方义务按合同约定及时与乙方办理混凝土货款结算与拨付,协调乙方与施工方的关系
2.施工方义务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使用方应提前12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提供所2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保证现场场地道路通畅,工地卸料及时有安全的作业环境,并应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4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负责对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验收签字,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并指挥车辆就位施工方必须保证混凝土使用数量计划准确,如因计划错误和自身原因导致混凝土的浪费,由施工方承担责任5按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交接验收后混凝土工程的浇筑及养护质量负责,禁止在施工现场向砂内加水,并承担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后果和费用损失
3.乙方责任1每次浇注混凝土时,乙方必须安排一名现场调度,随时处理施工中发生的问题乙方依据施工方提供的混凝土浇筑计划进行供货承担未按供货方案供应混凝土造成的误工损失2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组织预拌混凝土加工,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承担由于混凝土质量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处理费用和相关费用损失3为确保工程质量,为同一工程的同一部位所提供的混凝土应使用同厂家或产地、同品种、同规格或同等级的原材料4对所用的原材料质量负责,对交接验收前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负责将加工的预拌混凝土运送到工程地点,提供施工过程的技术保证⑸乙方负责对本公司现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承担乙方人员不遵守使用方现场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由此给使用方造成的经济损失6对所用的原材料质量负责,对交接验收前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承担供货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安全、路面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责任7严禁在运输途中向运输车筒体内任意加水8及时向订货人提供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运输车发货单》和《出厂合格证》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技术保证资料9接到甲方、施工方就混凝土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解决10每次混凝土浇注前,乙方按要求向使用方提供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及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以支付货款n每车混凝土均由乙方随车提供《预拌混凝土交货单》,无《预拌混凝土交货单》的混凝土,施工方有权拒收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乙方有权暂停混凝土的供应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施工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混凝土等级达不到质量标准时所产生的后果,由施工方原因造成的由施工方负责;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施工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一月―日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篇九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商品混凝土的相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第二条混凝土的标号、单价、数量、金额(单位元/n)3)第三条交货的时间、数量、地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月混凝土用量计划单,本周的混凝土用量计划单和三天混凝土用量计划单
2、甲方须提前壹天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供应时间、标号、准确用量和浇筑部位,如有特殊情况要临时变更,应至少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按甲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地点完成混凝土的交付任务第四条混凝土款支付方式
1、甲方需在每月5日前付清乙方所浇筑混凝土款项的80%,超过付款期限的,按照甲方应付款总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乙方违约金
2、最后一次混凝土款在本项目混凝土主体屋面浇筑完毕后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3、混凝土货款由乙方委派专人持乙方结算单作为收款凭据,其他票据和人员一律无效(如变换人员乙方需书面通知甲方方可付款)第五条计量验收及结算方式
1、该条以下内容的计量验收及结算方式仅针对甲乙双方
3、每次混凝土浇完后,甲方对过磅量如有疑问必须在混凝土浇完24小时内提出,如未提出则视为双方认可
4、结算单上甲方指定签字人,乙方指定签字人,经双方代表签字认可的混凝土用量结算单是甲方付款的最终结算依据,以后不再对该依据作任何补充、修改
5、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续停工三十天(以甲方最后一次签收混凝土的日期作为停工日),甲方应于停工日起十五日内与乙方办理结算,并于停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乙方支付已供混凝土的全部款项
6、甲方须于每月终了5日内与乙方办理混凝土的方量结算,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结算,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第六条混凝土质量验收标准
1、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我国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l4902—2012)有关规定进行验收,乙方应当在每次混凝土交付(浇筑)完后,向甲方提供该次混凝土7天和28天乙方出具的试压报告资料
2、甲乙双方应对混凝土进行现场见证取样,甲方作标识乙方负责保养
3、为了保证混凝土质量,甲方不得指定和提供任何原材料如甲方有特殊原因指定使用及购买抗渗、膨胀等外加剂,则该部分的质量和资料由甲方保证,乙方保证供应混凝土的质量和资料甲方需提前15天将提供的外加剂送乙方作相溶实验和对混凝土有无损害的实验,经乙方同意后方能使用甲方派人到乙方搅拌站保管和添加
4、甲方如对混凝土质量有异议,应于主体封顶完毕后90日内提出,并申请专业机构鉴定,超过异议期,即视为对混凝土质量认可第七条甲方的工作
1、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浇筑混凝土时占道,环保等城管手续由于甲方的相关手续(如夜间施工等原因)不完善而造成乙方的混凝土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无偿提供建设工程的施工图和混凝土浇筑施工进度计划表如有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变更后的施工图和施工进度计划表
3、在乙方浇筑混凝土前,甲方需完成当次要浇筑混凝土的模板安装、钢筋配珞、施工定位放线及其它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夜间施工保证现场照明
4.甲方保证严格按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范》jgj/tlO-95等)进行施工乙方权责
1.在订货前乙方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业务人员身份证明、其他资质证明等,并备一套复印件交甲方
2.乙方在供货前提供当批次碎的配比报告,开盘令,水泥、砂、石、添加剂的复验报告及相关合格证等其后要提供28天抗压强度报告以及监理要求的其他报告
3.乙方现场碎浇筑用配件交由甲方代为保管,甲方配合清洗、保养
4.乙方进入甲方场地,必须遵守甲方现场的有关规定,对安全等事项有疑虑可事先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配合解决但由于乙方处置不当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全责不经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债权,由此产生的纠纷由另一方负责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产生纠纷向甲方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仲裁或诉讼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一月―日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篇二
4、甲方保证混凝土在浇筑前,孔桩为无水状态,在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当按施工规范对浇筑后混凝土进行正常振捣和施工养护对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甲方应当根据乙方提出的指导说明进行现场施工养护
5、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及必要的配套设施
6、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和乙方办理结算,不能以其它任何理由推迟办理结算手续,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7、因特殊原因双方无法再继续合作时,甲方必须付清所有货款双方终止合同乙方退场,否则双方在未结清本工程所有货款之前,甲方不得与其他商混公司再签订本工程混凝土买卖合同
8、甲方每次浇筑完混凝土后必须使用塑料薄模进行覆盖,否则因此产生的质量及裂缝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第八条乙方的工作
1、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混凝土的等级要求,制作混凝土调配报告,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混凝土的检验报告,使用水泥和外加剂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和其它资料等
2、乙方人员在甲方施工工地交付(浇筑)混凝土时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自觉保护甲方现场钢筋、模板等,维护甲方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对工程特殊部位进行养护的混凝土,向甲方提出必要的指导建议
4、在正常浇筑时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有两台混凝土泵,每台混凝土泵每小时泵送混凝土不能少于20m,保证每次均能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混凝土供应量,不能满足供应由乙方承担甲方相应损失
5、洗管废渣乙方必须保证每次浇筑完后负责清理干净第九条安全文明生产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以人为本乙方不违章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强行安排乙方从业人员在带有明显安全隐患的环境中作业第十条混凝土损耗
1、在混凝土浇筑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混凝土损耗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由于甲方的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混凝土无法浇筑或浇筑后影响质量损失,由甲方承担
3、混凝土的爆模损失由甲方负责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地震、下雨、政府禁令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双方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三日内,仍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2、甲方逾期付款,经乙方催告后十五日内,仍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乙方可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付清全额货款,并承担每天本合同混凝土总金额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时,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时间时间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篇十需方(简称甲方)供方(简称乙方)为进一步落实甲乙双方关于买卖商品混凝土之事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l4902-20_)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昆山建颖商务办公楼
二、工程地点科技广场北侧
三、供应混凝土量按照实际发生数量进行计算,计算混凝土数量以过磅方式进行计算混凝土立方数,标准以混凝土标号每立方标准重量为准
四、供货期自本工程开工时间至竣工验收完成
五、混凝土价格乙方按照苏州市每月发布的混凝土材料信息统一下浮18%作为本月混凝土结算价格,不同标号的混凝土价格应作相应的调整(例cl
5、c
20、c
25、c
30、c
35、c
40、c
45、c50)补充说明o
1、以上下浮后的混凝土单件已含税;
2、泵送费按照实际用量每立方10元;
4、其他以上下浮后的混凝土单价已含运输费;
5、混凝土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检测不合格产生的回弹费用等一切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工程造成其他损失的,一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进行回弹检测项目,若回弹不通过,对甲方已完成的工程需要进行加固或增加其他相应补救措施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工程期限拖延导致甲方相应损失及甲方向业主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提供混凝土试块测试报告、混凝土资料等相关资料
六、供货量的确认
1、甲方可对乙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2车,且平均欠量大于2%时,乙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10倍数额标准对所有和甲方发生的供货数量进行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l4902—20_《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若江苏省或苏州市或昆山市的建设主管部门对混凝土质量有更高要求的,乙方应符合其他相关要求,并且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混凝土行业部门质量要求高于国家标准的,以高标准执行
八、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1天前(或大体积或特殊预拌混凝土浇筑,甲方应在5天前),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塌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乙方;如遇甲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甲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甲方应尽快办理检查混凝土数量手续,并安排卸料
4、若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甲方有权拒收
5、甲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和料
九、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甲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服务
2、乙方负责按国家规范或者相关标准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乙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甲方付清货款前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及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一切相关资料未提供相关资料导致甲方无法进行备案或其他相关事宜的,甲方有权扣留货款
3、乙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相关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乙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该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包括甲方向业主承担的相应赔偿责任)
5、乙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若乙方拒绝供应的,甲方有权自行安排其他供应商供应,乙方以该批次混凝土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6、如甲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乙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向甲方供应混凝土
7、乙方所属车辆、机械设备及有关人员造成甲方人员人身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为乙方代为垫付的赔偿款有权在所欠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
8、乙方所属车辆、机械设备及人员造成甲方机械设备、工程等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所欠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乙方根据甲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甲方,由甲方在结算表上签字确认数量及金额乙方逾期未与甲方进行结算的,视为放弃结算
2、支付方式
1、甲方在本工程基础结束,收到业主工程款7天内,支付乙方供应量总额的50%货款;
2、主体工程施工时,每两个月结算一次,支付货款的50%货款数额;
3、甲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支付乙方供应量总额的70%货款其中扣除已支付货款数额;
4、剩余货款在竣工验收结束68月一次性全部付清〜^一
1、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
2、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按甲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甲方承担;未运至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2、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乙方所属人员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发生争执以及与甲方人员发生打架、斗殴、偷窃等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供货的时间,逾期供货3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因逾期供货导致甲方停工、窝工等一切损失(超过甲方通知乙方供货时间30分钟以上视为逾期供货)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7、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8、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相关赔偿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贰份,供方执壹份、需方壹份
2、本协议为商品混凝土买卖协议,与其他协议相抵触的,以该协议为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目的和背景条款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工程所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二条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2.2交货地址第三条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要求及价格浇筑主要部位混凝土标号坍落度(mm)数量(m3)单价(元/m3)货款金额(万元)非泵送价泵送价合计方量m3合计货款金额(暂定)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1)上述价格均含运费
(2)有特殊要求的预拌混凝土供应及价格按以下办法确定第四条预拌混凝土的方量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预拌混凝土的方量结算方式预拌混凝土的供货量按gbl4902《预拌混凝土》的规定以运输车的发货总量体积计算1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并经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计算甲方可随时派人进行抽检,并按抽检的实际量结算该批次预拌混凝土的方量2如需要以工程实际量进行复核,甲方应在浇筑前天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及相应工程修改方案,按现行的《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核算混凝土方量复核中不扣除构件内钢筋、支架、螺栓孔、螺栓、预埋件及墙、板中
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体积;甲方还必须承担2%的综合损耗3因涨模、跑料、多要等施工原因损失的混凝土应按实计算;4无法按工程实际量进行复核的如混凝土砂浆、垫层、基础桩、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时设施等混凝土应直接以运输车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计算
4.2约定的结算期限预拌混凝土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每次浇筑结束,如无异议,双方应及时对所供预拌混凝土方量进行确认签字;如有异议,双方应在下一次浇筑前协商解决每月日前,供需双方对当月混凝土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月方量和货款的有效签字手续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后14日内核实完乙方上月完成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及相应工程修改方案的,该批次混凝土供货量应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并经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计算甲方收到乙方结算资料后在合同约定结算时间内未进行结算,自合同约定结算时间结束之日起,乙方结算资料中开列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预拌混凝土价款支付的依据
4.3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按财政部、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1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或不迟于约定正式开工前7天内预付工程备料款万元2工程进度款按下列第项方式付款a.按月支付每月甲方在确认上月预拌混凝土工作量后日内,按%向乙方支付进度款;在结算全部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后日内,支付全部货款b.按工程量进度支付c.其他约定o按约定时间甲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3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可停止供货,并依法追讨所欠货款,包括尾款部份需一并结清偿还,甲方不得异议第五条质量标准和验收
5.1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对混凝土的生产、运输含泵送质量负责;施工企业应对预拌混凝土的浇筑、振捣和养护质量负责
5.2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使用过程及质量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
5.3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是在交货地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卸料口由甲乙双方及监理方共同认可所采取的有效试样经标准养护的交货检验试样,是判断混凝土强度的依据
5.4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按苏建质(20xx)372号文精神执行否则,由此而引起的相关事宜与乙方无涉第六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天向乙方提供浇筑时间、数量、浇筑部位、强度等级及其他技术要求的书面通知如因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7.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运输车的进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有电力、照明、水源等设施
8.3甲方应委派专人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调度指挥和负责验收签字工作;应负责组织人员铺设、迁移管道,保证混凝土顺利浇筑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9.4乙方按合同要求将预拌混凝土运到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及时按规范要求组织浇筑并养护由于甲方施工组织、浇筑技术和保障条件等原因未能在小时内浇筑完毕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以及因施工组织、生产工艺或养护不当而造成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10.5预拌混凝土运到指定地点后,甲方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单方加入水、外加剂或掺和物等而应起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第七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1.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预拌混凝土
12.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7.3在预拌混凝土的供应中,乙方应出具发货单(一车一单)发货单应标明混凝土的技术数据、工程名称、发车时间、数量等,由该车驾驶员随车携带,进入工地时由甲方指定的专人签证
7.4乙方对外发货,应按批次填写《预拌混凝土出厂产品合格证》,保证产品质量;应根据施工要求进行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需要
7.5因乙方供应了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或供应不及时导致中断连续浇筑及其他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同时应承担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7.6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第八条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8.1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8.2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若发现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应在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3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停工或更改合同已明确的内容,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与另一方协商并书面确定新的供应计划
9.4采取来料加工的方法时,协议由甲方供应的原材料应在混凝土开打前运至乙方指定的地点,由乙方负责验收若因材料供应不及时或质量不合格导致乙方不能按合同供应混凝土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乙方提供给工程使用的泵管、卡箍、皮圈等配件,甲方应妥善清洗、保管和使用,如因甲方使用过程中人为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8.6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9.7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法以下表为准,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联系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电话甲方乙方经甲方委托,负责混凝土验收签字的.人员
10.8其他约定第九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12.2乙方因
7.5款原因未能及时向甲方支付经济损失的,自应付赔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赔款的利/息、O
13.3其他约定o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14.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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