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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中心实验室防火防盗防事Z故安全制度z大学连续教育学院中心试验室防火防盗防事故安全制度为了预防火灾、盗窃及其它各类事故,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预防公共财产盗窃丧失,依据学校、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防治工作应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中心试验室主任为防火防盗防事故第一责任人,负责检查和落实治理本单位防火措施各试验室负责人为二级负责人,负责防火防盗防事故安全制度的详细实施
二、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学问,牢记“防火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单位安全隐患、懂得灭火的根本方法、懂得预防火灾的根本措施,遇到火灾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新职工上岗前必需进展消防安全培训
三、试验大楼要有完善的防火设施,配备灭火器、设禁烟标志,消防器材和主通道应急灯要有专人定期检查,确保完好随时可用
四、试验大楼内严禁动用明火,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劣质电器,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电炉等加热性电器通电期间不得离人
五、严禁随便存放汽油、煤油等易燃易暴危急品,必需存放在具有爱护设施的指定地点工作中若需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在使用、搬运和保管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六、各类试验室、办公室、教室的门窗必需保持常年完好,存放珍贵的仪器设备、耗材等物品的场所应安装卷帘门、防盗门、防盗窗、报警器等安全设施
七、各试验室应结合本部门的设备状况,制定出具体的、可操作的设备操作规程,特殊是在使用某些可能对人身造成损害的设备时,必需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实行必要的防护措施
八、中心试验室应组织各试验室定期检查全部安全设施,严格监管其使用和存放的状况,发觉问题应准时上报、准时修理,保障全部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九、中心试验室应定期对各试验室进展安全检查,准时发觉和消退安全隐患在寒假、暑假、“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前要进展节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并安排节假日值班人员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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