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证券代码XX证券简称XX股份公告编号2023-0XXXX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XX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X月X日收到股东XX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XX投资”)发来的《关于减持XX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XX投资在其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的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前股东持股情况2023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X),XX投资在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8月1日期间,拟根据市场情况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X9股公司股份,本次减持前XX投资持有公司股份XX股2023年8月X日,公司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XX)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XX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X%,不再为公司大股东
二、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减持数量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减持总当前持股当前持股(股)区间金额数量(股)比例(元/股)(元)集中竞X X X XXXX价交易XX投资自2022年7月启动公司股票减持工作以来,全部减持均全权委托券商采取程序化交易方式进行场内集中竞价交易由于券商程序化交易系统未设置大股东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的90日内信息披露规则关联,当股价波动触及减持价格下限时,系统会自动触发程序化交易,并不需要XX投资下达指令XX投资目前已通知券商停止了程序化交易,后续将积极维护市场稳定,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问题解答
(一)》之第5项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券商尽快完善相关程序化交易规则设置,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公司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后续将加强和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提前沟通并及时提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XX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XX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特此致歉并公告XX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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