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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附件1住房保障激励政策具体操作细则
一、人才公寓激励申请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所在养老机构上一年度服务质量日常监测结果为“优秀”(含免检);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拥有本市户籍,在沪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金,与本区养老机构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经所在养老机构同意,由养老机构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3)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产权住房,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市筹及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4)申请人须同时符合杨浦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审核条件
2.激励标准参照杨浦人才公寓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核心骨干给予入住人才公寓名额,并享受基础租赁价格的7折优惠人才公寓租赁采取先到先得、轮候等待的方式申请租赁
3.租赁期限租赁合同签订期限一般为1年,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仍需租赁的,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可续租,租赁总长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6年
二、区统筹公租房拆套供应激励
1.文件依据《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公共服务类重点行业企业一线职工公租房保障力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房保障〔2020〕67号)等相关文件
2.对象范围申请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所在养老机构获得上一年度服务质量日常监测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2)所在养老机构同意承租区统筹公共租赁住房;
(3)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上海市居住证》可由单位承诺在一年内后补);
(4)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5)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俣障住房政策、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6)如之前已申请过本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其租赁年限须一并计入且须符合本市公租房租赁年限相关政策
3.房源保障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拆套租赁的公租房房源,租赁价格根据公租房相关优惠政策执行,主要用于向本区公共服务类重点行业企业一线职工提供公租房支持保障
4.租赁期限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仍需租赁的,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可续租,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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