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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益诉讼培训课件欢迎参加本次行政公益诉讼专题培训本课程旨在系统介绍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体系、法律依据、实务操作与典型案例,帮助学员全面掌握行政公益诉讼的基本知识与实践技能,提高公益保护法律能力我们将从制度沿革、基本概念、操作流程、典型案例等多角度深入剖析行政公益诉讼体系,并结合前沿理论和创新实践,探讨行政公益诉讼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意义课程导入现实背景当前我国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公共利益领域面临挑战,传统行政监督模式存在盲区,亟需创新监督机制历史机遇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为解决公共利益保护问题提供了新途径培训目标系统掌握行政公益诉讼理论与实务,提升办案能力,促进依法行政与公共利益保护本次培训为期三天,将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与实务演练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升参训人员对行政公益诉讼的认识水平和实战能力,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公共利益保护贡献力量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公益诉讼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观点法治政府建设对公益诉讼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公平正义价值追求,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体系,公益诉讼正是实现司法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为公益诉讼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监督行政权力的重要途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要求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公益诉讼成为维护国法治政府评价指标体系中,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的回应和整改情况已成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法律武器为重要考量因素,推动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公益诉讼制度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法律机制,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沿革2015年《行政诉讼法》修订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基础,赋予法律规定的机关可以作为行政公益诉讼主体的地位2017年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最高检在全国13个省市区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积累实践经验制度正式确立2017年6月《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修改,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发展完善阶段2018年至今,通过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不断完善公益诉讼实施机制和配套制度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经历了从无到有、从试点到全面推开的发展历程,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创新探索和制度自信,为解决公共利益保护难题提供了重要法律途径行政公益诉讼与传统行政诉讼比较比较项传统行政诉讼行政公益诉讼诉讼性质主观诉讼客观诉讼保护对象个人权益社会公共利益原告资格利害关系人法定机关(检察院)诉讼程序直接起诉先诉前程序,后提起诉讼法院裁判确认、撤销、变更确认、责令履行职责等行政公益诉讼是对传统行政诉讼体系的重要补充,扩展了行政诉讼的功能传统行政诉讼主要解决公民、法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权益之争,而行政公益诉讼则着眼于社会整体利益保护,对行政不作为等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提供了司法救济途径这一制度创新突破了传统行政诉讼利益关联性的限制,为保护那些受到侵害但无人主张的公共利益提供了法律武器,体现了从权利本位向权利义务并重的法治理念转变行政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第2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生态环境和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职责的行政机关,因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到侵害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55条第二款规定了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与行政公益诉讼形成配套这一法律构建了完整的公益诉讼制度体系,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了坚实法律基础此外,《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也对公益诉讼作出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细化了操作规程,共同构建了行政公益诉讼的法律体系相关配套法律解读《检察公益诉讼法》是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专门性法律规定,明确了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主体地位、职权范围和程序规则,为检察机关有效履行公益保护职责提供了法律依据《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实体法为行政公益诉讼提供了判断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职的实体标准,这些法律共同构成了公益诉讼的法律支撑体系《国家赔偿法》则在公益受损需要追究赔偿责任时,为后续赔偿程序提供法律依据这些配套法律的有机结合,形成了行政公益诉讼的完整法律体系,使公益诉讼在法律适用上更加精准有效行政公益诉讼的基本概念定义范围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的行为,在诉前程序后向法院提起的要求确认违法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法定领域并督促履行职责的诉讼活动公益与私益区分主体公益诉讼保护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共同利益,而非原告为人民检察院,被告为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政特定个人或组织的私人权益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具有鲜明的客观诉讼特征,不以保护特定主体的主观权利为目的,而是旨在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共利益这种诉讼类型突破了传统不告不理的诉讼原则,赋予检察机关以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身份主动发现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的权力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类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烈保护与国有资产保护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违涉及食品生产经营、药品研发销售、医疗器械管包括英烈姓名、肖像、名誉等合法权益保护,以法处置、生态破坏等未履行监管职责的案件,是理等领域的行政监管不到位案件,事关人民群众及国有土地、矿产、森林等国有资源资产保护领当前行政公益诉讼的主要类型,约占总案件量的舌尖上的安全和生命健康权益保障域的监管不力案件,对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具有60%以上重要意义除上述主要类型外,随着公益诉讼制度的不断发展,近年来又逐步拓展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文物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行政公益诉讼的保护范围正在不断拓宽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四大领域要件必须属于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等法定领域行政机关被告被诉对象必须是行政机关,且对相关公益领域负有监管职责公共利益受损行政不作为或违法行使职权导致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实际受到侵害诉前程序前置必须先经过诉前检察建议程序,行政机关不整改才能提起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还有一些排除性规定,例如涉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以及行政机关行使立法权、规划权等宏观调控领域的行为通常不列入受案范围同时,如果行政机关已经纠正违法行为,或者公共利益损害不明显的,一般也不适宜提起公益诉讼实践中,检察机关应当坚持能诉尽诉与慎重起诉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敢于监督,又要科学把握公益诉讼的边界,不随意扩大诉讼范围检察机关的主体地位宪法地位宪法规定检察院为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职责对行政权力实施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核心职能诉讼权限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专门权限独立地位4检察机关不代表任何部门利益,以国家名义保护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形成了特殊的法律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检察权是独立于行政权的一种国家权力,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这一法律途径,对行政权力实施外部监督制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监督制度的重要创新但需要注意的是,检察机关的监督不是替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不能取代行政执法,而是通过法律手段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法治统一和权威行政公益诉讼的程序流程线索收集通过主动排查、公众举报、大数据筛查等方式收集公益受损线索调查核实检察机关对收集的线索进行全面调查,收集证据材料诉前程序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提起诉讼行政机关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的全流程体现了先磋商、后诉讼的程序特点,设置诉前程序是为了优先通过非诉方式解决问题,促使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实现办案一件、治理一片的效果只有当行政机关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时,检察机关才会启动司法程序,这体现了公益诉讼督促履职、实现公益的根本目的诉前程序详解制发检察建议调查核实制作检察建议书,明确指出行政违法事实和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对线索进行调查,查清行政机关不作为或违法行使职权的事实送达与磋商向行政机关送达检察建议,必要时进行当面磋商说明效果评估跟踪整改评估整改效果,决定是否提起诉讼或结案监督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回复并整改落实诉前检察建议是行政公益诉讼的特色程序,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两个月内书面回复整改情况检察机关可以要求提供整改证明材料,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核查实践表明,约80%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诉前程序阶段就得到有效解决,这充分体现了诉前程序的重要价值提起诉讼的条件个月日21530%法定期限提起诉讼期限提诉率行政机关应在2个月内书面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全国行政公益诉讼平均提回复检察建议的,应在收到回复后15日诉率约为30%内提起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的证据标准应当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足以证明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事实,以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受到侵害检察机关需要收集行政机关负有法定职责的证据、未依法履职的证据以及公共利益受损的证据公共利益的认定是行政公益诉讼的核心问题,司法实践中主要从受侵害人群的范围、侵害后果的严重程度、是否危及社会公共秩序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检察机关应当准确把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边界,避免将个人利益纠纷当作公益诉讼处理行政公益诉讼起诉状要素基本信息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证据清单原告检察院和被告行政机行政违法事实、公共利益请求法院确认行政行为违所有证据材料的名称、来关的名称、地址、法定代受损情况、检察建议及行法或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源、形式和证明目的等表人等信息政机关回复情况定职责等行政公益诉讼起诉状的制作应当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语言表述应当准确、规范、简洁起诉状应当重点突出行政机关违反法定职责的事实、法律依据和公共利益受损情况,逻辑结构应当清晰,论证过程应当严密与起诉状一并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完整、系统,并按照证明目的进行分类整理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技术问题,可以附具专家意见或鉴定报告,增强论证的说服力诉讼请求的类型与设计1确认违法请求2履行职责请求请求法院确认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适用于行政机关已经实施请求法院判决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监管职责,适用于行政机关不作为了违法行政行为的情形的情形3赔偿请求4恢复原状请求请求判令行政机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行政违法导致国有财产损请求判令行政机关采取措施恢复生态环境,适用于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失的情形案件诉讼请求的设计是行政公益诉讼的关键环节,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创新型诉讼请求包括限期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这些请求超越了传统行政诉讼的范畴,更加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体现了行政公益诉讼的制度创新在设计诉讼请求时,应当充分考虑请求的合法性、可行性和有效性,既不能越权代替行政机关制定具体行政措施,也不能提出过于笼统、难以执行的请求行政公益诉讼的举证责任检察机关举证责任行政机关举证责任检察机关作为原告,应当就以下事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应当就以下事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负有法定职责的证据•已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据•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职责的证据•不履行职责有法定理由的证据•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证据•公共利益未受到侵害的证据•已履行诉前检察建议程序的证据•已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法行为的证据行政公益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但同时也体现了行政诉讼被告行政机关负有更多举证责任的特点检察机关在举证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难点包括专业证据的获取、公共利益受损程度的证明等为了突破举证难点,检察机关可以运用调查核实权、调查令等制度获取证据,也可以委托专家鉴定、引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增强证据的专业性和说服力在环境污染等领域,还可以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要求被告行政机关证明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证据类型及收集现场勘查证据包括检察官现场勘查笔录、照片、视频等直接反映违法行为和损害后果的证据材料,是行政公益诉讼中最直观、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形式专家论证证据包括专家论证意见、专业技术鉴定报告等,主要用于证明专业技术问题,如污染物成分、危害程度、损失价值等,增强证据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大数据分析证据利用遥感监测、大数据分析等现代技术手段获取的证据,如卫星图像对比、污染物扩散模拟等,能够弥补传统取证手段的不足,特别适用于大范围环境污染案件此外,行政公益诉讼还常用的证据类型包括行政法规和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用于证明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的内部文件、会议记录等,用于证明行政机关知晓违法行为但未采取措施;公众举报材料、新闻报道等,用于佐证公共利益受损的社会影响行政公益诉讼与其他诉讼的衔接与民事公益诉讼衔接与刑事诉讼衔接当侵害公益的主体既有行政机关又有民事主体发现行政不作为背后存在渎职犯罪线索的,可时,可以同时提起行政和民事公益诉讼,形成以将行政公益诉讼与刑事诉讼相结合,形成监双赢保护模式督合力案件转化机制与个人行政诉讼衔接检察机关建立了内部案件线索移送、转化机公民提起的行政诉讼与公益诉讼并行不悖,两制,实现一案多查,提高办案效率者可以相互补充,共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公益诉讼与其他诉讼类型的有效衔接,能够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公益保护体系例如,在环境污染案件中,可以同时追究污染企业的民事责任、监管部门的行政责任以及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形成民事+行政+刑事的立体化监督格局检察机关内部应当建立完善的案件线索筛选、分流和转化机制,根据案件性质和证据情况,灵活选择最适当的诉讼方式,最大限度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诉讼中调解与和解比较项目调解和解主导主体法院主导当事人协商适用阶段诉讼过程中诉讼任何阶段法律效力调解书与判决同等效力需经法院确认后生效适用条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行政机关认错并承诺整改结果形式制作调解书通常撤诉结案行政公益诉讼中的调解和和解都必须以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与民事诉讼不同,行政公益诉讼的调解不是对权利义务的自由处分,而是在法律框架内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方式检察机关不得通过调解或和解放弃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实践中,调解和和解主要适用于行政机关已经认识到错误并积极采取措施纠正的情况通过灵活运用调解和和解,可以提高案件处理效率,降低对抗性,更有效地实现公益保护目标公益诉讼判决方式确认判决责令判决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主要责令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适用于已经实施完毕的行政行为,具有宣示是最常见的判决方式,具有强制执行力和警示作用•责令行政机关限期作出行政决定•确认行政机关不作为违法•责令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确认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违法•责令行政机关限期纠正违法行为•确认行政机关签订的行政协议无效变更判决变更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在特定条件下法院可以直接变更行政决定•变更行政处罚决定•变更行政补偿数额•变更行政赔偿决定在复杂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法院往往采用多种判决方式结合的综合性判决,既确认违法,又责令履职,同时明确整改期限和标准,确保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于紧急情况下需要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公共利益的,法院可以适用先予执行制度,在判决作出前责令行政机关采取临时性措施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执行判决生效判决生效后,行政机关应当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自行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并将履行情况书面告知法院和检察院履行监督检察机关对判决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可以要求行政机关提供履行证明材料,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拒不履行判决的,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对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司法约谈、通报批评等长效监管案件执行完毕后,检察机关可以建立回访监督机制,促使行政机关建立长效监管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执行具有特殊性,一方面法院对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另一方面又要尊重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不能代替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实践中,检察机关、法院和行政机关三方良性互动,共同推进判决的有效执行,才能实现公益诉讼的最终目标检察建议书的实证分析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经典案例案件来源12022年,检察机关通过遥感监测发现XX流域存在大面积水污染问题,环保部门未及时监管处理2诉前程序向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查处违法排污行为,但环保局仅做形式整改提起诉讼3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确认环保局监管不力违法,并责令其采取有效措施恢复生态环境4法院判决法院支持检察院诉讼请求,责令环保局在6个月内完成污染治理,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该案件的举证结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水质监测报告、专家鉴定意见等证明水体污染事实及危害程度;二是通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证明环保局负有监管职责;三是通过行政执法记录、内部文件等证明环保局知情不作为的事实案件的成功办理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撑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例案例背景诉讼过程与结果2018年,某地检察院发现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多家无证食品经营户长期检察院首先向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但市场监管局以人员不足为不作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面临严重威胁检察院通过走访调查,掌握由,仅对部分经营户进行了检查,整改不彻底检察院随后提起行政公了大量无证经营点的具体信息和分布情况益诉讼,法院判决支持检察院诉求,责令市场监管局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经核实,市场监管局已接到多次群众举报,但仅进行了简单走访,未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导致无证经营现象持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严重判决执行过程中,检察院创新建立了检察+行政+社会三方协作机制,联合市场监管局、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该案是全国首批舌尖上的安全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之一,其最大特点是突破了传统就案办案模式,转向系统治理和源头预防,通过行政公益诉讼促进了市场监管体系的完善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的形成英烈权益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缘起某网络平台长期存在诋毁英烈的违法信息,文化执法部门虽接到举报但未及时处理,导致恶劣社会影响检察机关通过网络巡查发现此类信息后介入调查调查取证检察机关收集了大量网络截图、用户举报记录、专家评估意见等证据,证明网络平台传播的信息违反《英雄烈士保护法》,文化执法部门未尽监管职责司法裁判法院判决认定文化执法部门监管不力构成违法,责令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查处网络平台传播侵害英烈名誉的违法信息,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该案例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的主要难点是如何平衡言论自由与英烈名誉保护的关系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英烈权益保护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特殊保护,网络言论自由不能突破法律底线本案的社会影响深远,引起社会各界对英烈保护的广泛关注,促进了网络空间对英雄烈士的尊崇和保护国有资源资产保护案例挽回损失万元其他新兴案件类型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数据安全公益诉讼成为新的探索方向例如,某检察院发现政府部门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监管不力,大量公民数据被非法收集和使用,遂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网信、公安等部门依法履行数据安全监管职责这类案件的特点是监管主体多元、法律适用复杂、技术门槛高在网络治理领域,公益诉讼也有创新实践如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检察机关督促网信部门加强对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监管;针对网络虚假广告,督促市场监管部门规范网络营销行为这些新兴领域的公益诉讼实践,正在推动互联网治理法治化进程地方法院创新做法四级法院协同机制专业审判团队联合执行机制某省建立了最高法院、高部分地区成立专门的公益创新公益+联合执行模级法院、中级法院和基层诉讼审判庭或合议庭,配式,法院联合检察院、行法院四级联动的公益诉讼备具有环保、食品安全等政机关共同参与判决执审判协作机制,统一裁判专业背景的法官,提高专行,形成执行合力,提高标准,提高审判效率业化审判水平执行效率某省高级法院还探索建立了公益诉讼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对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对疑难复杂案件则组织专家论证,提高裁判质量同时,该省还建立了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定期发布指导性案例,统一全省公益诉讼裁判尺度这些地方创新实践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在推动公益诉讼制度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全国公益诉讼审判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完善,行政公益诉讼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明显提升检察机关创新实践公益诉讼调查令赋予检察官更强调查取证权限,提高办案效率联合办案机制不同层级检察院协同办案,优化资源配置大数据应用运用智能筛查系统主动发现公益受损线索公益诉讼调查令是检察机关的重要创新工具,授权检察官可以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大大提高了取证效率实践表明,调查令的使用成效显著,约70%的调查令能够在规定时间内获得有效回应,为案件办理提供了有力支持大数据应用是检察机关办案模式的重要创新例如,某省检察院开发了公益守护智能系统,通过对环境监测数据、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土地使用变更等数据的智能分析,自动识别公益受损风险点,实现了从被动受理向主动发现的转变,提高了线索发现和筛选效率行政公益诉讼理论难点公共利益的界定方法公共利益是一个开放性法律概念,在实践中难以精确界定学界主要有形式标准说、实质标准说和综合标准说三种观点,影响着司法实践中对案件受理范围的把握诉前程序法律地位争议诉前检察建议的法律性质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是行政程序,有观点认为是特殊的法律监督程序,不同理解导致对诉前程序效力和程序瑕疵后果的不同认识检察监督权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边界在涉及行政机关自由裁量事项的案件中,检察监督权的边界问题成为理论争议焦点,如何平衡司法监督与行政效率是实践难题对于公共利益的界定,目前司法实践倾向于采用开放+列举的方式,既设定开放性的公共利益标准,又列举典型公共利益类型,为司法判断提供指引而在诉前程序法律地位问题上,主流观点认为检察建议是一种特殊的法律监督手段,具有程序性和实体性的双重特征这些理论难点的解决,需要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共同推进,在个案裁判中形成规则,再上升为制度规范,最终形成系统的行政公益诉讼理论体系行政应诉机关履行难点认识偏差1部分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的理解不足资源不足人员、技术、资金等资源短缺制约履职能力协调困难多部门协作不畅导致整改效果不理想问责机制4履职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被告消极应诉问题的根源在于传统行政理念与现代法治理念的冲突一些行政机关习惯于行政主导模式,对司法监督存在抵触心理,认为公益诉讼是对行政权威的挑战此外,客观上的资源限制也是履职难点,特别是基层行政机关在专业人才、技术设备、执法经费等方面存在不足,影响了整改效果强制执行与行政问责是促进行政机关履行判决的重要手段对拒不履行判决的行政机关,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员,可以通过行政问责、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责任,形成有效的责任传导机制公益诉讼监督模式创新第三方评价小组评议引入专家学者、人大代表等第三方主体对公益建立多部门参与的案件评议小组,集体研判案诉讼案件进行客观评价件质量和效果公众参与社会组织协同建立公众旁听、线上评议等机制,扩大公众参吸纳环保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公益诉讼监督,与度增强社会影响第三方评价机制是公益诉讼监督的重要创新,通过引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案件评估,提高了监督的专业性和公信力例如,某省检察院与环境评估机构合作,对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整改效果进行科学评估,形成客观评价报告,既督促行政机关真正履职,也为检察机关改进工作提供参考社会组织在公益诉讼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一些地区探索建立了检察机关与社会组织的协作机制,由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意见、辅助调查取证、参与案件执行监督等,形成了多元共治的公益保护格局这种协同共治模式不仅提高了公益诉讼的社会影响力,也增强了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治理的能力行政公益诉讼中的技术应用远程庭审技术证据云存储辅助证据筛查AI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实现远程庭审,特别适用于跨建立电子证据云平台,实现证据材料的数字化存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海量证据材料进行智能分析区域的环境污染案件,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提储和管理,保证证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云存储和筛选,快速识别关键证据和线索AI系统能够高审判效率最新的远程庭审系统还支持多方同系统支持多种格式的证据文件,并通过区块链技自动标注证据要点,生成证据清单,大大提高了时在线,实现证据即时展示和质证术确保证据不被篡改,提高证据的可靠性证据整理和分析效率技术应用为行政公益诉讼带来了革命性变革,特别是在环境监测领域,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物联网监测等先进技术,实现了对污染源的精准定位和实时监控,为公益诉讼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支持检察机关正积极探索互联网+公益诉讼模式,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迈向智能化、现代化典型错误及风险防控典型错误具体表现防控措施主体错误错误指定被告,或诉讼主体不适格审慎核实行政机关职责范围程序瑕疵诉前程序不规范,时间节点把握不准建立程序审查清单,严格执行证据不足关键证据缺失,证据链条不完整多渠道收集证据,注重证据体系构建请求不当诉讼请求超出职权范围或不具操作性结合行政机关职能设计合理请求执行困难判决内容难以执行,监督不到位加强执行监督,建立长效机制举证不足是导致公益诉讼撤诉的主要原因例如,某地检察院对一起水污染案件提起公益诉讼,但因未能有效证明污染与行政不作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最终被迫撤诉教训表明,检察机关应当注重证据的全面性和系统性,特别是专业性证据的收集,必要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评估判决难执行问题的成因复杂,既有行政机关主观抵触因素,也有客观条件限制为防范执行难问题,检察机关应当在起诉前充分评估行政机关的履职能力,在设计诉讼请求时考虑可执行性,并在判决后加强执行监督,必要时申请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多元化公益保护模式行政保护检察监督行政机关依职权主动监管,是公益保护的第一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监督行政机关履职,是12道防线公益保护的重要补充市场调节社会参与通过碳交易、排污权交易等市场机制促进公益社会组织、公众通过举报、舆论监督等方式参保护与公益保护行政、检察、社会联动机制是公益保护的最佳模式行政机关是公益保护的主体,应当主动履行监管职责;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促使其依法履职;社会组织和公众则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公益保护,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公共利益的良好格局建立常态化线索采集渠道是公益保护的基础工作一些地区创新建立了12309公益诉讼举报平台、环保公益诉讼微信小程序等多元化线索收集渠道,方便公众随时举报公益受损情况同时,检察机关还与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线索的多渠道汇聚和高效处理公益诉讼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信息公开渠道公众参与机制检察机关通过多种渠道公开公益诉讼信息检察机关建立多种公众参与机制•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案件信息•公益观察员制度,邀请社会代表参与案件监督•主流媒体报道典型案例和工作动态•公益诉讼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检察开放日邀请公众参观了解公益诉讼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专业意见支持•公益诉讼白皮书发布会展示工作成果•社会满意度调查,评估公益诉讼效果典型案件信息发布是提高公益诉讼社会影响力的重要方式检察机关定期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公开,既增强了公益诉讼的威慑力,也起到了法治宣传教育作用在发布案件信息时,应当注重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必要处理舆论引导对公益诉讼工作至关重要检察机关应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公众舆论,避免舆论走向极端同时,通过公众参与机制,吸纳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公益诉讼监督,形成社会共治格局,提高公益诉讼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行业主管部门配合要点建立协作机制行业主管部门与检察机关建立定期会商、联席会议等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信息共享互通建立监管数据、执法信息等共享平台,提高发现和处理效率积极回应建议对检察建议认真研究,及时回复并切实整改到位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内部执法规范和标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协作机制与信息共享是行政机关配合公益诉讼工作的基础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与检察机关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定期交流公益保护工作情况同时,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监管数据、执法信息等资源的互通共享,为公益诉讼提供信息支持在联动下的执法合规管理方面,行政机关应当以公益诉讼为契机,全面梳理执法流程,查找监管漏洞,完善制度规范,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通过接受检察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实现从要我改到我要改的转变,形成良性互动的法治环境公益诉讼理论前沿公益诉权主体开放诉讼利益多元化当前理论界对公益诉讼主体资格扩大化存在争传统行政诉讼以保护个人权益为中心,而公益议支持者认为,赋予社会组织、公民个人一诉讼则关注公共利益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定条件下的公益诉权,有利于多元主体参与公多的案件同时涉及个人权益和公共利益,形成共治理,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反对者则担忧,混合型利益保护需求过度开放诉权可能导致滥诉,增加司法资源负对此,学界提出了公益诉讼附带私益救济和担集团诉讼等创新理论,试图在一个诉讼程序中国际经验表明,在严格条件下适度开放公益诉同时解决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保护问题,提高权是大势所趋我国可以探索在特定领域试点司法效率,避免重复诉讼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逐步完善配套制度赔偿制度创新公益诉讼中的损害赔偿问题是理论难点传统民事赔偿以实际损失为基础,而环境等公益损害往往难以准确计量学界提出了生态价值评估、惩罚性赔偿等创新理论,为公益损害赔偿提供新思路建立公益诉讼赔偿金专项基金,用于修复受损公益,是当前理论研究的热点方向,有望在立法中得到确认这些前沿理论虽然尚未完全制度化,但已经在司法实践中有所体现,引领着公益诉讼制度的创新发展随着实践的深入和理论的完善,公益诉讼将不断拓展保护范围,创新保护方式,为公共利益提供更全面的法律保障国内外行政公益诉讼对比比较项中国模式美国模式德国模式提起主体检察机关为主公民、社会组织行政机关、社会组织诉讼程序诉前程序+诉讼直接诉讼为主分级审查程序适用范围法定四大领域广泛的公共领域环境领域为主司法审查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合理性主要是合法性制度特点强调监督促履职强调公民参与强调程序保障国际典型案例展示了不同国家公益诉讼的特点例如,美国环保组织起诉环保署未履行《清洁空气法》义务的系列案件,体现了美国公民社会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德国环保联合会诉巴伐利亚州政府空气质量规划不足案,展示了德国环保组织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重要作用中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具有鲜明的本土特色,既借鉴了国外经验,又结合了中国国情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模式更加强调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和诉前程序的重要性,更加注重通过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来实现公共利益保护,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职业角色定位法官角色检察官角色作为裁判者,法官在行政公益诉讼中不仅要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要平衡作为公益代表,检察官既是原告,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需要客观公正地收集公共利益与行政效率,特别注重引导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弥补公共利益保护缺证据,全面审查行政行为,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同时,也要尊重行政机关依法行位政的空间行政机关角色专家辅助人角色作为被告,行政机关应当正确认识公益诉讼的监督作用,积极配合调查,如实在专业性较强的领域,专家辅助人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意见,帮助法官、检察提供证据,认真整改违法行为,将公益诉讼视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契机官理解专业问题,为案件裁判提供科学依据律师在行政公益诉讼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作为行政机关的代理人,律师不仅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还应当客观分析案情,在必要时建议行政机关承认错误并积极整改,促进案件妥善解决一些地区还探索了公益律师制度,为公益诉讼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各方角色在公益诉讼中相互制约、相互配合,共同推动公益保护目标的实现良好的角色定位和互动关系,是提高公益诉讼效果的重要保障实践中,应当加强各方沟通交流,增进相互理解,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培训现场互动讨论请各小组根据分配的案例材料,分析以下问题1本案中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2公共利益受损的事实是否充分?3诉前检察建议的内容是否恰当?4如何设计最有效的诉讼请求?请小组代表在讨论后进行5分钟汇报模拟公益诉讼策划要求各小组选择一个公益诉讼领域(如环境、食品安全等),自行设计一个完整的案例,包括案件来源、调查方案、证据收集策略、检察建议设计和诉讼方案等内容请注重方案的可行性和创新性,将在下午进行小组展示与点评课堂练习与实务答疑起诉状撰写演练实务问题解答请根据提供的案例材料,完成一份行政公益诉讼起诉状的撰写起诉状针对学员在实践中遇到的常见问题提供解答应当包括以下要素•如何确定行政机关的管辖权和职责范围?
1.当事人基本信息•多个行政机关都有监管职责时如何确定被告?
2.诉讼请求•对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如何监督?
3.事实与理由(包括行政机关违法事实、公共利益受损情况、诉前程序•行政机关整改不彻底时如何把握起诉标准?情况)•如何应对专业性较强的技术问题?
4.法律依据•诉前程序中行政机关不配合调查怎么办?
5.证据清单撰写完成后,将与标准范本进行对比分析,讲解要点和注意事项诉讼全流程问题实操解答环节将由经验丰富的一线检察官进行现场答疑,针对学员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供专业指导学员可以通过提问卡提交问题,也可以直接举手提问,讲师将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有针对性的解答,帮助学员解决实践中的困惑典型政策文件与指导意见最高检指导意见两高司法解释地方试点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XX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力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诉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案》等地方文件探索了符见》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的解释》细化了公益诉讼合地方特点的公益诉讼工的重点领域和工作要求的程序规则和裁判标准作机制最高检相关指导性意见对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聚焦重点领域,创新监督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效指导意见特别强调要处理好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挥诉前程序的监督作用,又要坚持能诉则诉原则,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提起诉讼各地试点文件体现了地方特色和创新实践例如,某沿海省份重点关注海洋环境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探索建立了蓝色卫士工作机制;某西部省份则针对矿产资源保护制定了专门工作规范这些地方经验为全国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未来展望智能化与数字法治大数据监测构建覆盖全域的公益监测数据网络,实现对公益损害风险的智能预警AI辅助决策开发人工智能辅助系统,为案件受理、证据评估等环节提供智能支持区块链应用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证据固定和流转,确保证据真实可靠一体化平台建设公益诉讼全流程信息化平台,实现办案全过程数字化管理信息化赋能公益诉讼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综合应用,公益诉讼工作将实现从被动受理到主动发现、从经验判断到智能分析、从单一办案到系统治理的转变例如,某省正在建设的公益诉讼智能办案平台,能够自动收集和分析环境监测数据,对异常情况进行预警,并自动生成调查方案和证据清单,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数据治理和风险预警平台建设是公益诉讼信息化的重点方向通过整合行政执法、环境监测、食品安全等领域的数据资源,建立公益风险预警模型,实现对公共利益受损风险的早期识别和预防,从源头上减少公益损害事件的发生,推动公益保护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转变行政公益诉讼对法治中国建设意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弥补公共利益保护司法缺位推动依法行政通过司法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完善权力监督体系3构建法律监督与行政权力的制衡机制创新国家治理方式4形成多元共治的公益保护格局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法治创新通过检察机关对行政权力的法律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公共权力监督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内容行政公益诉讼为行政权力设置了外部法律闸门,通过司法程序促使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有效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推动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推进行政公益诉讼的建议完善线索管理建立常态化线索收集渠道,健全线索筛选、分流和转办机制,重点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公共领域问题,提高线索发现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提升专业能力加强专业知识培训,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积极引入专家辅助人制度,提高对专业技术问题的判断能力,增强公益诉讼的专业水平创新协作机制建立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机制,形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实现从单打独斗到多方协作的转变注重社会效果坚持办案+治理理念,既要赢得个案,更要推动系统治理,通过典型案例引导行政机关改进工作,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在日常线索管理方面,建议检察机关建立双向互动的线索收集机制,一方面主动排查本辖区公益风险点,另一方面畅通公众举报渠道,实现主动发现与被动受理相结合同时,要建立线索评估机制,对收集的线索进行分类处理,优先处理危害严重、社会关注度高的线索培训总结程序规则理论基础熟悉从线索发现到判决执行的全流程操作规范2掌握行政公益诉讼的基本概念、法律依据和理论体系案例分析通过典型案例学习实践经验和解决方案创新思维开拓视野,把握公益诉讼发展前沿和创新方向实务技能提升证据收集、法律文书制作等专业能力本次培训系统梳理了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体系和实务操作,通过讲解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学员全面提升公益诉讼工作能力在实战应用方面,建议学员注重以下几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二是注重程序规范,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开展工作;三是加强证据意识,重视证据的收集、固定和运用;四是增强系统思维,将个案办理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参考文献及延伸阅读本篇部个625128主流教材核心论文政策文件实务工具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务、检察公益诉讼前沿理论研究成果最高检、两高联合发布的指导文件案例库、文书模板、检索系统等公益诉讼指导等推荐阅读的主要教材包括《行政公益诉讼理论与实务》(最高检编著)、《检察公益诉讼实务指南》(人民法院出版社)、《公益诉讼专题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等核心论文主要来自《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政法论坛》等权威期刊,涵盖公益诉讼基础理论、程序设计、域外比较等多个方面实务工具方面,推荐使用中国检察公益诉讼案例库、公益诉讼文书智能生成系统、法律法规检索平台等数字化工具,这些工具可以有效辅助实务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学员可以通过培训班网盘下载相关电子资源,或通过检察内网访问专业数据库获取更多学习资料问答与交流提问环节请学员就培训内容提出问题,讲师将进行解答可以针对理论难点、实务操作或前沿问题进行提问,帮助加深对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解经验分享邀请部分学员分享本地区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经验和创新做法,促进各地区工作交流,共同提高公益诉讼工作水平培训反馈请学员填写培训评价表,对培训内容、形式、效果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帮助我们不断改进培训质量本次培训即将结束,感谢各位学员的积极参与和认真学习行政公益诉讼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创新,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位学员能够将培训所学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公益诉讼的质量和效果,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培训结束后,我们将建立学习交流群,方便学员持续交流和分享经验同时,我们也将定期组织线上研讨和案例分析活动,帮助大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共同推动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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