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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年20232024工作计划2023年以来,隆阳区民政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并被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表彰为“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现将隆阳区民政局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基本民生保障不断加强贯彻落实好保基本民生政策,2023年1-10月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
1.9亿余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到位2023年7月1日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728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188元/人/年;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947元/人/月;并将特困集中供养、分散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提高到省市标准;孤儿等特困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340元/人/月;2023年1月1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9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马鞍桥公墓正在开展用地农转征手续报批工作;芒宽乡勃林正在开展项目前期相关工作三是特殊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2023年实施的460户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涉及九隆、青华、河图、永盛、汉庄、辛街、金鸡、板桥、水寨、瓦渡、瓦马、瓦房等12个乡镇(街道),目前,各乡镇(街道)正在进行改造对象摸底调查统计和三方询价,预计年底可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七)积极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一是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全年目标任务为营利性服务业中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现价增长速度”指标增长20%隆阳区民政局涉及保山o市隆阳区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保山福汇园殡葬服务有限公司等2个公司营业收入2023年1-9月实现收入74287千元,增速
37.11%其中天寿公司上报52026千元,福汇园上报22261千元1-10月预计上报78787千元,增速
32.36%其中,天寿公司上报54526千元,福汇园上报24261千元服务业工资2023年三季度天寿公司2134千元,福汇园4250千元,合计完成6384千元,增速
20.9%二是固定资产投资全年目标任务为5亿元0-10月完成51018万元,其中西山片区公益性公墓上报9200万元(总投资已报完),张家山陵园上报41818万元(总投资已报完)2024年准备入库项目东山片区公益性公墓,预计投资9100万三是招商引资区民政局招商引资全年目标任务为年内至少对接10家企业,至少签约2个项目,其中至少1个项目实质性落地并形成有效投资3500万元以上截至2023年10月30日,区民政局共对接15家企业,进行了初步洽谈,目前已签订项目合作协议1家(保山长生医养中心),协议资金500万元,项目已投入使用四是向上争取资金2023年全年任务
24471.06万元2023年1-10月隆阳区民政局向上争取资金
26600.18万元五是市场主体倍增工作2023年,区委、区政府下达区民政局市场主体倍增任务是服务业企业注册登记20户截至10月30日,区民政局指导新增市场主体21家,其中新注册20家,个转企1家六是规上企业培育区民政局规上企业培育全年目标任务为1家指导培育云南永祺礼仪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3月9日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截至2023年9月,累计营业收入
2642399.63元因殡仪延伸服务受死亡人口等客观因素影响,云南永祺礼仪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收入在11月前难以达到500万元
二、工作亮点
(一)坚持党建引领,聚焦民生问题,办好为民实事稳步提升民生服务和保障水平,履行好民生保障职责,2022年12月被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隆阳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先进集体称号,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工作指标完成在市级排名领先,2023年6月被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表彰为“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二)探索多样的养老服务模式,满足当前养老服务需求一是为补齐社区养老短板,宣传引导社区、社会力量、物业公司、餐饮企业和养老机构兴办老年幸福食堂,明确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化运营、公益属性、综合监管”原贝L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措施,以加快构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为抓手,凝聚多元主体力量,分阶段推进幸福食堂建设目前全区已陆续兴办10家老年幸福食堂,覆盖5个乡镇(街道),日均服务老年人1500余人,有效满足老年人助餐需求,做实“基础民生、品质民生、幸福民生二二是今年6月启动实施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到10个老年幸福食堂就餐优惠建设补助,同时面向60岁以下群体收取微利润餐饮费用,并对社区环卫工人、党建联盟单位、网格责任单位和公益志愿者们提供用餐折扣三是今年10月启动永昌、九隆、兰城、青华4个街道的老年群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试点工作,目前已服务180余位老人,提供270余次生命体征监测等助医服务、160余次居室保洁个人清洁服务和130余次助餐助聊助行服务
(三)启动留守儿童调研工作,摸清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区委、区政府高位推动,组建了由区委、区政府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相关区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21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成员的调研工作专班,于8月9日至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题调研,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全面摸排,开展入户走访采集信息通过调研数据收集汇总,摸清7402名留守儿童和6673名困境儿童底数,根据市民政局“1+3”工作模式,形成调研工作报告、实施意见、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自身责任,推动相互合作、共同参与,加快建立线上线下、部门之间、系统内外相互协同、联动响应的新机制此项工作受到了省民政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导组的一致好评
(四)以“五社联动”为抓手,积极探索社会工作全方位参与基层治理积极争取市级福彩金4万元,于2023年2月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金鸡乡务本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板桥镇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传、关心关爱活动、个案服务等服务,在板桥形成了五社联动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社会关爱老人关心儿童的意识和氛围
三、存在问题
(一)养老服务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率低由于区级财政困难,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缓慢,制约项目建设进度,与上级要求有一定差距其中2021年上级下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913.5万元,实施建设项目22个,截至目前已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16个、在建6个,已拨付
549.5万元,拨付率
60.15%;2022年上级下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1681.5万元,实施建设项目17个,截至目前已完工并入使用项目11个,在建1个,未开工5个,已拨付62万元,拨付率
3.6%;2023年上级共下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439万元,实施建设项目32个,截至目前已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1个,在建1个,未开工30个,未拨付资金
(二)隆阳区殡葬惠民补助资金兑付不及时,有潜在的社会舆情风险按照隆阳区殡葬政策规定,对隆阳区户籍的城乡居民死亡后给予一次性火化补助、进公墓(骨灰堂)骨灰安葬补助和免收基本殡葬费的殡葬惠民政策,2021年以后,由于区、乡两级财政困难,补助资金不能及时兑付,群众意见较大,有潜在的社会舆情风险据统计,截至2022年共涉及未兑付补助人数17378人,需补助资金27及.95万元,2023年的还未作统计
(三)未保阵地基础设施薄弱,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不足一是因隆阳区作为市辖区,无儿童福利机构,为整合资源在隆阳区救助管理站挂牌成立了隆阳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功能配套设施设备严重匮乏,难以为未成年人提供帮扶救助和专业心理辅导等服务,功能难以充分发挥二是我区现有社会组织总数84个,涉及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社会公益等领域的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仅有4个,社会组织层次低、数量少,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深度、广度和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按照扩围工作要求,扎实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做到精准施保二是强化部门间社会救助信息比对共享,构建信息查询跨部门共享平台建设,提高对象认定的精准性三是管好用好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加强专业知识和政策业务培训,培养一批基层社会救助骨干人才年内拟对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救助政策及系统实操进行考核四是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培训,并切实组织开展好认定工作,并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群众主动申请救助五是严格资金发放制度,使用“一卡通”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给每一个保障对象,杜绝了出现贪污、截留、挤占、挪用或套取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资金
(二)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一是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推进2023年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进度,确保年底前改造任务完成二是积极申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通过新建或提质改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幸福食堂,提高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养老服务培训,提升养老人才队伍服务水平和能力四是完成全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五是加强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政策宣传,扩大宣传的范围和覆盖面
(三)强化城乡社区治理一是全面落实党领导下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搭建全方位多层次村(社区)协商平台,围绕群众关心事项广泛开展议事协商二是增强村(社区)文化引领能力,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三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城乡治理新模式,夯实自治基础,强化法治保障,着力德治引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格局
(四)促进社会事务提质增效一是进一步做好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扩大群众知晓面二是全面落实儿童福利政策和残疾人福利政策,确保保障对象基本生活得到稳定保障三是积极争取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省级福彩公益金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补助项目、“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确保各级各类项目取得实效,切实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是深入开展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深化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加大滞留人员寻亲和落户安置力度,健全完善主动发现、主动救助、主动协调机制,健全区乡村三级网络救助体系,做到城乡救助工作全覆盖
(五)推动殡葬改革不断深化一是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谋划乡镇片区公益性公墓,解决居住分散村组安葬设施不足短板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隆阳殡葬改革成效,引导群众移风易俗丧葬简办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三级监管职责,杜绝群众私自不火化和散埋乱葬行为发生,巩固殡葬改革成果四是强化沟通协商,规范服务管理,实现殡葬服务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更加规范
(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工作一是继续发挥好区、乡两级未保办牵头作用,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协调“六大保护”主责部门,加强对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的日常督促检查二是完善乡村两级未保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未保工作站枢纽平台作用,强化对辖区重点场所、重点家庭和未成年人履行挂包责任制的落实,加强日常监管和动态监测,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三是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四是强化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职责落实,加强对困境儿童关心关爱和走访,督促监护责任落实
(七)筑牢民政领域安全屏障一是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安全责任,切实加强民政领域服务机构消防、食品、房屋、地质、道路交通等各方面安全检查二是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和上级民政部门防控要求,对养老机构、救助管理站等人员相对集中的机构,结合实际,优化防控措施一级残疾人100元/人/月、二级残疾人90元/人/月二是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充分发动区乡村三级社会救助工作力量,聚焦低保边缘家庭中未参保失业、零就业家庭、重病重残、易返贫致贫等预警人员信息,主动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和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应救尽救、应保尽保、应纳尽纳截至目前,全区纳入城市低保3815户5829人,纳入农村低保20775户36758人,纳入特困供养2422户2719人,对2480户5301人进行临时救助1-10月累计发放资金
17265.21万元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截至10月31日,全区脱贫人口纳入享受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救助的有15487人,其中特困人员436人,农村低保15001人,城市低保50人四是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目前纳入低收入人口认定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人口等低收入人员为57592人,占常住人口比例为
6.26%,其中开展动态监测救助纳入城市低保538人,纳入农村低保1345人五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1-10月为210名孤儿等特困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242.5万元六是认真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1-10月为17298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
1568.762万元,其中生活补贴8803人,发放资金
780.965万元;护理补贴8495人,发放资金
787.797万元七是救助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2023年以来,政府救助平台受理社会救助申请165件,全部及时办结
(二)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一是不断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建成区级失能特困老年人服务机构1个、民办养老院5个、乡镇敬老院10个、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03个,新建和老旧小区改造“四同步”配建养老服务设施10个,九隆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兰城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永昌、青华、河图、永盛等4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有序推进,460户特困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预计年底完成二是“培训+竞赛”提升养老服务队伍业务素质,截至目前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1392人、机构管理人员56人、专兼职康养工作者1685人、老年人能力评估和机构等级评定师4人,实现养老护理员100%持证上岗三是努力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社区,截至目前共建成日间照料中心26个,老年幸福食堂12个,81个城市社区共建成社区养老服务社区44个,覆盖率54%,可基本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四是落实老年福利制度1—10月累计发放高龄津(补)贴
21.6069万人次,发放金额
1092.85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4-10月共计发放
1.509万人次,发放金额
75.45万元五是正在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星级水平六是最大限度释放养老服务消费潜力探索多样的养老服务模式,满足当前养老服务需求,于6月份启动实施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到10个老年幸福食堂就餐优惠建设补助,同时面向60岁以下群体收取微利润餐饮费用,并对社区环卫工人、党建联盟单位、网格责任单位和公益志愿者们提供用餐折扣10月份启动永昌、九隆、兰城、青华4个街道的老年群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试点工作,目前已服务180余位老人,提供270余次生命体征监测等助医服务、160余次居室保洁个人清洁服务和130余次助餐助聊助行服务
(三)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成效显著一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统筹协调抓责任落实通过强化组织机制、建立考核机制、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监管机制、严格督查机制,强化制度保障二是完善区、乡、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成立隆阳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1个乡镇(街道)未保站、儿童督导员和351个村(社区)儿童主任、儿童之家全覆盖,将日常管理、活动开展与志愿服务有机结合,通过“党建+、社工+、志愿者+、家长+、儿委会+”等模式,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专业社工、爱心人士、暑期大学生和儿童自身优势,有序安排各类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已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活动100余次,服务8000余人次三是常态化开展巡查走访,截至目前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86人,走访农村留守儿童8000余人次,对登记在册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的留守儿童100%签订委托监护协议,及时救助精准关爱2023年以来发现符合救助条件并纳入保障范围的未成年人7564人,其中发放城市低保690人
33.07万元,发放农村低保6564人
214.76万元,特困供养137人
13.8万元,给予临时救助173人
53.91万元(含贫困大学生)对70名大学生实施临时救助,发放救助资金
20.9万元四是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制定并印发《隆阳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协调各牵头部门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十进”行动,并结合入户走访、普法强基等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好重要时间节点专题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宣传200余次,覆盖3万余人五是为摸清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找准关爱保护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于8月9日至20日联合乡镇(街道)、村(社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题调研,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全面摸排,开展入户走访填写信息采集表、信息统计表同时区直有关单位结合工作职责深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展调研,并形成本系统本行业调研报告通过调研数据收集汇总,摸清7402名留守儿童和6673名困境儿童底数,根据市民政局“1+3”工作模式,形成调研工作报告、实施意见、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六是“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全天候服务,截至目前,隆阳区共受理未成年人保护热线范畴110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截至目前,隆阳区无因履职不力导致发生性侵害、虐待、儿童拐卖、溺水等涉及未成年人的重大案件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无对未依法落实未成年人监护责任存在失察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况2023年1月我区创建全国首批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工作已通过国务院未保办拟命名单公示,等待最终命名
(四)基层治理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坚持“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进一步厘清了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责边界,推动基层行政事务、群众自治事务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事务分离二是在全区351个村(社区)推行实施“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全覆盖,同时全面推行村(社区)小微权责清单,落实民主协商,明确村(社区)的职能职责和村(社区)干部的职责权限,实现村(社区)民主协商全覆盖三是指导村(社区)开展平安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进村(社区)工作,对2022年度符合条件的171个“平安村(社区)”予以命名和完成三个批次、213个村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推荐命名工作四是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新时代村(居)民自治和城乡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城乡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乡村振兴,积极指导和帮助村(居)委会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依法婚育、移风易俗、环境卫生等内容按程序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倡导改善人居环境、树立新时代家风家训,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达到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的作用目前全区351个村(社区)已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的修订,并录入到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中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机制的通知》,进一步修订完善安置点村规民约、民主协商等管理服务机制,优化民主协商议事机构,落实属地监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幸福感目前,全区43个安置点已制定符合实际的村规民约、议事协商制度、红白理事会章程及名单六是2023年争取中央、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建设补助8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现代化试点项目1个,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4个七是为提升城镇化率,高质量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统筹,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永昌街道文昌社区、潞江镇潞江社区区民政局扎实履行职责,指导、督促永昌街道、潞江镇科学合理划分村(社区),优化设置村(居)民小组,依法依规选举(推选)产生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等规章制度
(五)社会服务不断优化一是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殡葬服务质量目前全区21个乡镇(街道)已建成投入使用公益性公墓37个、经营性公墓1个,火化区划定、公墓覆盖率等均达100%,殡葬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二是社会工作成效明显持续做好“三区计划”项目,支持金鸡乡务本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金鸡乡为缅籍跨境妇女、离异家庭子女等乡村妇女儿童提供个案帮助、精神关怀、心灵陪伴、能力建设等专业服务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金鸡务本中心在板桥镇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传、关心关爱活动、个案服务等服务指导乡镇(街道)社工站驻站社工重点围绕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群体,开展需求调研和评估,制定项目计划,切实提供好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满足民政服务对象多元化需求,「10月服务人数达4075人次广泛动员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专业社工考试,2023年全区报考人数共达393人,报考人数较上年增加71人,考试通过78人,考试通过率创历年新高三是严格规范办理婚姻登记,1-10月全区共办理婚姻登记业务7113对,其中:结婚登记4466对,离婚登记1285对,补领结婚1238对,补领离婚124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四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截至目前全区有社会组织90个,其中社会团体4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2个1—10月社会团体登记成立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成立3个;开展社会组织年检72家;继续推进清理“僵尸”社会组织,完成整改并恢复活动14家五是积极推动慈善事业发展,隆阳区慈善会已完成依法登记程序并逐步完善内部管理等制度建设,为全区慈善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六是通过人脸识别、DNA比对、开展“互联网+寻亲”模式等,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58人七是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0月共办理收养登记6人,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八是认真做好孤儿助学金发放工作,1-8月为13名孤儿发放助学金
9.75万元,帮助解决孤儿上学问题九是结合职责认真做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平台后台数据监测,截至目前我区实名认证志愿者为167446人,占常住人口的
17.06%;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为87872人,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
52.5%o
(六)民政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积极推进一是张家山陵园建设项目截至目前,沙瓦线至墓区的进场道路已能保证通行,墓区建设涉及迁坟32冢已完成,正在进行墓区、服务区生态停车场、广场挡墙支砌等建设项目融资具体由保山城投公司负责,第一批融资贷款3000万元、第二批融资贷款到账9000万元目前正在继续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对接,争取资金尽快到位二是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截至目前,丙麻乡大箸山公益性公墓项目已建成墓穴304冢,并于2023年8月15日正式投入使用;板桥官坡公墓、板桥柴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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