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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青海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方案为深入推进健康青海建设,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动我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有序规划布局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的重要论述和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总体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规划的建设方向,坚持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提升疑难重症诊疗水平、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根本导向,统筹推进我省2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二)建设目标加快推进项目进度,持续深化实质性合作,力争2025年10月前两所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成投运,人才储备到位,支持政策兑现,推动实现重点病种治疗水平与全国先进水平的差距显著缩小,患者跨省、跨区域就医人数大幅减少
二、重点任务
(一)运营发展聚焦”不少于1000张床位”目标,采取院区整体移交的托管模式开展相关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各方权责利关系,逐步拓展补齐床位缺口,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与输出医院实现同质化发展
(二)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要素合理配置,按程序办理土地划拨、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强化服务保障、优化施工环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规划设计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水平建设,科学合理优化规划设计方案,同步开展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等编制审查工作,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确保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四)建设资金2023至2024年,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
9.6亿元启动实施;2025年,按照我省政府投资项目与财政资金统筹协调机制相关要求,研究落实
3.15亿元配套资金
(五)实施进度在保安全、保质量的前提下,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研究制定倒排工期计划,挂图作战、压茬推进,多措并举加快项目进度,严禁超投资、超规模建设
(六)人员派驻由输出医院负责,以三年过渡期派驻人员总量不少于50人、运营期不少于区域医疗中心总人数的10%为目标,制定人员派驻计划,逐步加大派驻人数、提高管理人才比重,推动人才、技术、品牌、管理等整体输出
(七)机构设置严格按照机构设置有关规定,批复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组织机构,办理法人证书,完善组织架构和职能,统筹保障好项目医院独立运营
(八)人员编制根据机构编制管理程序,结合床位规模和人员需求,在盘活现有编制资源的基础上,通过“新增、调剂、编外聘用”等方式,核定人员总量,配备医务人员,确保项目医院正常运转
(九)人才储备结合编制配备方案、床位开放计划及医院运营需求,研究制定人才储备方案,明确储备时间、人数、岗位、薪酬等要素,分年度分批次开展招聘、考录等人才梯队储备工作
(十)薪酬待遇和生活保障据实核定派驻人员薪酬待遇经费总量和生活保障清单明细,按照协议约定落实到位过渡期内,本土在编人员薪酬待遇按照现行人员经费保障政策执行,不足部分由依托医院保障;本土编外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由依托医院保障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正式运营后薪酬待遇由中心统筹解决
(十一)医保支持对我省已开展医疗服务项目,参照省内核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对输出地已开展、我省未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自医疗机构提交新增价格申请5个工作日内,上报国家医保局审核;对双方均未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自医疗机构提交新增价格申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成本审核、伦理审查、专家评审等工作,并上报国家医保局审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召集人,省委编办,西宁市、海东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品监管局,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省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成员的青海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面加强青海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成立工作专班,统筹研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制定科学合理、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目标责任,倒排工期、压茬推进,严格按时限要求抓好任务落实
(二)定期调度研究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建立汇报调度机制,并分年度制定重点任务清单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工作进展,每两周召集有关单位开展会商研判、压茬推进工作省级层面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事项、重大问题
(三)提高审批效率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全面落实支持政策,强化服务保障,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实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工作机制,提供“快速受理、优先审核”服务,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效能,全力支持项目建设和实质性合作各类要素保障,确保项目早日建成投运附件
1.青海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工作2023年度重点任务分工
2.青海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附件1青海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工作年度重点任务分工2023序号类别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指导两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采取院区整体移交的托管模式开展相关工作,理1省卫生健康委11月30日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错位发展规划和各方权责利关系,报请省政府研究,运营发展方面认真研究两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床位拓展方式,与依托医院、输出医院协2商一致后逐步补齐床位缺口,确保满足国家关于“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不少于1000省卫生健康委11月30日张床位”的要求前置要件齐全后抓紧履行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青海医院项目规划设计3西宁市政府11月15日方面设计方案审批手续优化完善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青海医院项目施工图设计,并委托图审省公共建设项目月日41115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管理有限公司5取得施工图审存合格证后3天内,核发施工许可相关手续西宁市政府11月18日积极与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沟通,就医疗流程、功能布局方•面达成6规划设计方面省中医院11月15日一致意见,并会同代建单位完善规划设计方案,报请省政府研究前置要件齐全后抓紧履行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青海医院项目规划设7海东市政府11月30日计方案审批手续依据规划设计方案同步优化项□初步设计,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杳省中医院月日81220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天内,完成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营海医院项59省住房城乡建设厅12月月日目初步设计审批工作序号类另IJ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研究制定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青海医院项目倒排匚期计划,挂图作战、行公共建设项目月月日1012压在推进,多措并举加快项目进度,年内完成施至正负零管理有限公司L实施进度方面持续推进省中医院河涅院区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月中旬批复项目可行性研911究报告,10月下旬完成设计单位招标,II月下旬完成修建性详规审查,12月初完成海东市政府12月31日初步设计审查•月底完成施工招投标,施工单位进场12持续加大沟通衔接力度,根据合作情况制定人员派驻计划,逐步增加派驻人西安交通大学第12月月日12员数量,确保月底前派驻不少于人,其中管理人员不少于人12203一附属医院天津人员派驻方面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省人民积极推进双主任制,支持派驻专家深度参与学科发展和科室管理工作,进一持续推进13医院省中医院步加强科室内涵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研究提出机构设置方案,明确机构名称、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能等,报请省委14省卫生健康委11月10日编办研究机构设置方面按照机构设置有关规定,优化完善机构设置方.案,以“西安交通大学第一15附属医院青海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青海医院”名称,批复组织机构,省委编办11月30日办理法人证书,完善组织架构和职能,报请省委编委研究结合床位规模和人员需求,研究起草编制配备总体方案和年度安排,重点提16省11生健康委11月10日出编制需求和现行编制调剂计划,报请省委编办研究人员编制方面根据机构编制管理程序,优化完善编制配备方案,在盘活现有编制资源的基17础上,通过“新增、调剂、编外聘用”等方式,核定人员总量,分年度配备医务人省委编办11月30日员,报请省委编委研究序号类另IJ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结合编制配备方案、床位开放计划及医院运营需求,研究制定年度人才储备方案,过渡期重点储备编内人员、运营期重点储备编外人员,分批次开展考录、省卫生健康委月日181210调剂、招聘等人才梯队储备工作人才储备方面按照人才储备方案,于年内启动人员储备工作,夯实医院未来运营发展人才19省卫生健康委12月31日根基薪酬待遇和生活明确派驻人员薪酬测算依据,按倍核定年薪酬待遇总畸,测算
1.520232024省口生健康委月日201110保障方面年预计薪酬待遇额度,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审核明确派驻人员住房、交通等生活补助标准,根据人员派驻计划核定年保2024省卫生健康委月日211110障清单和经费总量,报省财政厅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22持续强化收入分配管理,按规定审核派驻人员薪酬标准,并履行备案程序11月15日保障厅据实结算年派驻人员薪酬待遇,并将年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20232024生活保障方面,通过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力度等方式,支持服务医院调剂医省财政厅月月日2311疗收入予以解决24在编储备人员的薪酬待遇,过渡期按照现行人员经费保障政策执行省财政厅持续推进编外聘用储备人员的薪酬待遇及在编储备人员经费财政补助不足部分,过渡省人民医院省中持续推进25期由其所服务医院保障医院序号类另IJ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根据输出、依托医院实际情况和诊疗需求,制定医疗服务项目引进计划.完成26省11生健康委11月20日不少于项新增或谢整医疗服务项目的申报手续,报省医保局审核5医保支持方面不断加大对拟引进医疗服务项目的支持力度,及时受理申请、简化审批流程、27缩短审批时限,加快适宜技术、方法、项目进入临床使用,向国家医保局报送不省医保局11月30日少于项医疗眼务项目新增或调整中请5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手机、互联网等媒介,发布新闻稿不少于篇,推广省人民医院省中528其它方面12月31日两个区域医疗中心品牌,宣传医疗特色,引导患者就医,切实提高公众知晓率医院附件2青海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发改社会
(2019)1670号)精神,加强青海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经省政府10月11日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建立青海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各项工作要求;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及运营发展等工作,及时梳理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跟踪督促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落实和工作对接;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省委编办,西宁市、海东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品监管局,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省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等地区、部门和单位组成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召集人主持根据省政府领导安排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加开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至有关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周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重大事项按程序上报省政府
四、工作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分工任务,研究提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工作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议,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优势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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