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台环验(椒)
(2019)37号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台州市康发机械厂年产吨铜铝熔炼铸件技术改造项目(先4000行,废部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台州市康发机械厂你单位《关于台州市康发机械厂年产4000吨铜铝熔炼铸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及验收申请报告、监测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验收意见函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台州市椒江区三甲创业路26号(租用台州市天音圣诞用品有限公司2号厂房)项目环评由台州市环保局审批(台环建(椒)
(2017)49号),批复建设内容为年产4000吨铜铝熔炼铸件技术改造项目因厂区内天然气未接通,目前暂缓实施天然气,改用电加热替代本次验收内容的建设地点、性质和规模与台环建(椒)
(2017)49号文中的内容基本一致,本次验收为先行验收、根据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台州市康发机械厂年产4000吨铜铝熔炼铸件技术改造项目(先行,固废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中一环验
(2018)0141-02号)表明项目正常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熔炼炉渣、熔炼集尘灰、废砂、原材料筛选杂质、熔化炉渣、熔化集尘灰、抛丸粉尘、清砂粉尘、废水处理污泥、废脱模剂、废机油等,其中熔炼炉渣、熔炼集尘灰、废砂、废水处理污泥、废脱模剂、废机油等为危险固废该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固体废物能妥善处置
三、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原则同意已建成的固废污染防治设施投入运行
四、项目投运后,你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二)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8月5日。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