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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学教学课件欢迎各位同学参加商法学课程学习本课程将系统介绍商法的基本理论与实践应用,帮助大家掌握商法领域的核心知识体系商法作为规范商事主体、商事行为和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在市场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商法学课程简介商法学的定义与民法学的区别课程建设背景商法学是研究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商法区别于民法的特点在于其特殊规范的学科,主要探讨商事主体资性、技术性和国际性,专门针对商格、商事行为规则以及商事交易秩事领域的特殊需求进行规范序等内容商法的产生与发展中世纪商人法成文商法典时期现代商法时期中国商法发展世纪,欧洲商人自发世纪,以法国《商法世纪后,商法逐步专业改革开放后,中国逐步建11-131920形成的行业习惯与规范,典》为代表,各国相继制化、国际化,形成完整体立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形是现代商法的雏形定商事法典系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商法体系商法的概念与特征特殊性针对商事主体和商事行为的特殊规则技术性体现商业活动专业技术规范国际性具有跨国界的统一趋势效率性追求交易效率和安全营利性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广义商法包括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等,而狭义商法主要指商事交易法其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包括商事主体之间、商事主体与消费者之间的各类商事活动商法的法律渊源宪法商法的根本法律依据基本法律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实施细则部门规章各部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在商法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司法解释对商法适用问题作出统一说明此外,商事习惯、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也是商法的重要来源,在特定行业和领域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商法的体系结构商法通则商主体法包括商法基本原则、商事主体制度等共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同适用的基础规范等商行为法商事救济法合同法中的商事合同、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商事仲裁等纠纷解决机制等商法与其他法律之间存在密切联系,特别是与民法形成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商法既是民法的特别法,又与经济法、行政法等形成交叉互补关系,共同构成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框架商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商事主体在法律地位上一律平等,不因规模、所有制形式等差异而受到歧视这一原则保障了市场参与者的平等竞争权利,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意思自治原则商事主体享有广泛的经营自主权,可以依法自主决定经营范围、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政府和其他主体不得非法干预其正当的经营活动诚实信用原则商事主体必须诚实守信,遵守商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不得欺诈、虚假宣传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这是维护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的基本要求公平竞争原则商事主体应当在公平、合法的环境中开展竞争,禁止垄断、不正当竞争等破坏市场公平的行为这有助于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商法与民法关系商法特殊性商法优先适用商法具有民法所不具备的特殊规则,如商行为推定、商事连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当民法与商法对同一事项有带责任推定等制度,这些规则主要针对商事活动的特殊需求不同规定时,优先适用商法规定这体现了法律适用的科学而设计性和针对性例如,在连带责任方面,商法中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例如,关于合同订立方式,商法允许更为灵活的方式确认合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民法中的普通债务往往不存在此类同成立,而民法可能要求更为严格的形式要件严格责任案例分析在张某与李某合伙经营纠纷案中,法院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特别规定,判决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而非按照民法中的按份责任原则处理,体现了商法优先适用原则商法与经济法、刑法联系商法与经济法交叉商法与刑法交叉三法交叉纯商法案件商事法律行为概述商事法律行为的定义商事法律行为是指商事主体为从事商业活动,依照自己的意思表示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它是商法调整的核心对象,也是商事活动的基本表现形式商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商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三大要素与民事行为相比,商事行为对主体资格要求更高,通常要求具有商主体资格商事行为的法律效果有效的商事法律行为产生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相比民事行为,商事行为更注重效率和安全,对形式要件要求往往更为严格商事行为的分类按主体分类按形式分类按目的分类单方商事行为(如发行债券)、双方商要式商事行为(如公司登记)、不要式基础商事行为(如设立公司)、管理商事行为(如买卖合同)、多方商事行为商事行为(如口头订货)事行为(如股东会决议)、处分商事行(如公司设立)为(如资产转让)商事行为的效力要件实质要件形式要件•行为人必须具有商事行为能力•法定形式(如公司设立登记)•意思表示真实•约定形式(如书面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特殊行业要求(如金融许可)•不违背公序良俗•商事公示(如商标注册)具有合法目的•商事行为比民事行为更注重形式要件,许多商事行为必须履行特定程序才能生效,如公司增资必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缺乏实质要件的商事行为通常被认定为无效,如无商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商业合同、以非法目的成立的贸易公司等商事代理普通商事代理经理代理商业代办人基于代理合同产生的商事代企业经理依照法定职权或授专门从事代理业务的商事主理关系,授权范围明确,权权进行的代理活动,具有较体,如货运代理人、保险代限边界清晰如委托销售商为广泛的管理权限,可以代理人等,通常具有专业知识品、代办进出口手续等表企业进行日常经营活动和资质表见代理无代理权人以代理人名义实施的行为,因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产生代理效力的特殊情形案例王某作为甲公司销售经理,虽未获得明确授权,但长期对外代表公司签订销售合同某日,王某以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大额合同后离职法院认定构成表见代理,甲公司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商事时效权利类型普通时效商事特殊时效法律依据普通债权年民法典3-票据权利个月年票据法-6/2运输索赔年合同法海商法-1/保险索赔年保险法-2公司利润分配请年公司法司法解释-5求权商事时效制度体现了商事活动对效率的追求,多数商事时效期间短于民事时效,目的是促进交易迅速完成、权利义务关系尽快确定例如,货物运输合同的索赔时效仅为1年,远低于普通债权的年诉讼时效3商事时效的中断和中止适用民法总则的一般规定,但某些商事法律有特殊规定如票据法规定,票据权利时效因提示付款、提起诉讼或申请破产债权登记而中断商事证据规则书面证据优先商事活动中,书面证据(合同、票据、账册等)具有优先效力,口头证言通常作为辅助证据许多商事活动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国际贸易合同电子证据的特殊地位随着电子商务发展,电子邮件、电子合同、电子单据等电子证据在商事案件中的作用日益重要,法律明确规定其证明力等同于书面形式举证责任倒置在特定商事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如产品责任案件中由生产者证明产品无缺陷,商标侵权案件中由被告证明使用商标的正当性商事证据与普通民事证据相比,更注重书面性、专业性和及时性商事主体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交易文件、往来函电、账册记录等证据材料,以应对可能的商事纠纷商事主体总论设立与登记经营活动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开展各类商事活动,履行法定义务终止与退出变更与调整清算、注销或破产程序股权变动、组织形式调整、业务转型商事主体是指依法从事商事活动的各类组织和个人,包括公司、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它们的共同特征是以营利为目的、具有独立法律地位、需要履行登记手续、承担商事风险和责任商事主体的设立通常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具备一定数额的注册资本、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合法合规、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等不同类型的商事主体,其设立条件和程序存在差异自然人商主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由自然人经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在农村以家庭或个人承包经营集体所有营,以个人财产承担风险的经营实体其特点包括的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的经营实体其特点包括•无独立法人资格,但有商事主体资格•以家庭为单位,集体成员享有承包权•以个人财产对经营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可以从事农业生产和相关经营活动•设立程序简便,资金要求低•承包权受法律保护,可以依法流转•适合小规模经营活动•不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即可成立设立条件年满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保障《农村土地承包法》保障了承包经营户的各项权18依法提交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等材料办理登记利,包括生产经营自主权、承包收益权和承包权流转权法人商主体公司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国有企业法人由国家出资设立,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特殊企业法人,履行特定经济和社会职能集体企业法人由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投资设立的企业法人,资产归集体所有,实行民主管理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由外国投资者全部或部分投资设立的企业法人,包括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法人商主体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包括依法成立、具有必要的财产或资金、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资格自登记机关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生效,终止于法人注销登记完成之时其他商事主体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依法设立,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的从事非直接经营活动的办事机构,主要进行市场调研、联络和产品展示等活动,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其行为后果由外国企业承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由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共同设立的企业,合作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分配收益、分担风险和亏损可以具有法人资格,也可以不具有法人资格,具体由合作合同约定商主体权利与义务100%98%95%经营自主权财产权诉讼权自主决定经营方向与策略依法享有财产所有权与处置权提起商事诉讼保障自身权益96%名称权独占使用已登记的企业名称商事主体的基本义务包括登记义务(依法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公示义务(公示企业基本信息)、纳税义务(依法缴纳各项税款)、会计核算义务(建立健全会计制度)、环保与安全义务(遵守环保、安全生产法规)等商事主体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义务,二者相辅相成如企业享有经营自主权,同时必须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依法经营;享有财产权的同时,必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社会责任商主体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严重违法构成犯罪时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2违反行政法规应承担的责任民事责任违反民商事法律规范的责任民事责任是商事主体最常见的责任形式,包括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例如,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行政责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如企业偷税漏税,可能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刑事责任则是最为严厉的责任形式,如公司高管严重侵占公司财产,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商主体变更1名称变更2注册资本变更3合并与分立商事主体可依法变更名称,但需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需履行法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避程序,如股东会决议、债权人通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免与其他企业名称重复或相似,知、公告等减资尤其需要保护这些变更都涉及复杂的债权债务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债权人利益,给予债权人相应的处理和员工安置问题,需严格遵不影响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异议期循法定程序商主体终止终止原因发生如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制定清算方案剩余财产分配按照法定顺序或章程规定分配剩余财产注销登记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商事主体终止的法律后果包括法人资格或商主体资格消灭,不再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财产关系清理完毕,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或出资人;劳动关系终止,需依法安置员工并支付相关补偿破产是商事主体终止的特殊方式,适用于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破产程序比普通清算更为复杂,必须由法院主持进行,严格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处理债权债务关系公司法基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仅有一个自然人或法人股东•股东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股东以所持股份为限承担责任•较高的资本要求和信息披露义务•股权转让受到一定限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严格区分•适合中小规模企业和家族企业•适合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适合个人投资经营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和法人人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具有法人人格独立、股东有限责任、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等基本特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注册资本人,自然人或法人均可无最低限额要求,认缴制1-50股权转让出资方式需经其他股东同意,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包括签订公司章程、认缴出资、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办理工商设立登记等设立条件较为宽松,适合各类投资者,特别是家族企业和中小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利包括资产收益权(分红权)、参与重大决策权(表决权)、选择管理者权(选举权)、查阅公司文件权等公司法对小股东设置了特别保护机制,如股东代表诉讼、股东会召集请求权等股份有限公司2+¥5M+200+发起人数量最低注册资本社会募集公司股东数法定最低发起人数量股份有限公司法定最低资本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设立的额公司25%首次出资比例注册资本首次缴纳最低比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需要经过证监会核准,程序更为复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需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充分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首次公开发行(IPO)需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条件,并经证监会核准上市公司还需遵守更严格的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要求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资本制度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资本维持与变更注册资本是公司在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公司向资本维持原则要求公司必须保持一定数额的净资产,不得随债权人提供的责任财产担保实收资本是股东实际缴纳的出意向股东分配具体措施包括资本不变原则、出资不得抽资额我国公司法改革后采用认缴制,允许股东在公司章程回、法定公积金制度、限制股份回购等约定的期限内分期缴纳出资资本变更包括增资和减资增资可通过股东新增出资、公积注册资本的形式包括法定最低限额(已取消)、授权资本金转增资本、吸收新股东等方式实现;减资则需履行严格的制(公司可在授权范围内自行决定实缴多少)、认缴资本制程序,包括编制资产负债表、通知债权人、公告等,保障债(只需承诺出资,可在期限内缴纳)权人利益公司盈余分配和利润分配法定程序公司分配利润必须按照法定顺序首先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然后是任意公积金,最后才能向股东分配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分红政策上市公司需制定明确的分红政策,包括现金分红、股票分红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鼓励现金分红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等因素确定分红政策争议与解决分红纠纷是公司中常见的股东争议,特别是小股东与控股股东之间主要争议包括大股东不分红、明利实亏(账面盈利但实际经营亏损)、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等小股东可通过股东知情权、股东代表诉讼等制度维护自身权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合并吸收合并一公司存续,其他公司解散新设合并各公司解散,新设公司分立存续分立一公司存续,另设新公司新设分立原公司解散,设立新公司解散法定解散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解散事由出现等决议解散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合并、分立和解散均属于公司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作出决议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未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不得进行合并、分立债权人保护是公司重大变动中的核心问题公司破产与清算清算启动清算程序债权人保护自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债权人接到通知后30日内、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未接到通知的公告后45日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组成,公告债权人、了结公司未内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股份公司由董事或股东大了业务、清缴税款、清理对债权进行登记债权人会确定逾期未成立的,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办理注销登记可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补报清算责任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商事合同法律制度商事合同定义与民事合同区别商事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相比民事合同,商事合同具有更强的和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商业目的,明营利性、流转性和效率性在形式上确商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主体更注重书面化和标准化,在内容上更一般具有商事主体资格,标的通常与注重风险分配和商业考量,在解释上商业活动相关更强调商业惯例和行业习惯法律适用我国采用民商合一立法模式,商事合同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对特殊商事合同,还适用相应的特别法,如《海商法》《保险法》等当事人也可约定适用国际商事惯例商事合同作为商事交易的重要法律形式,具有经济性、格式化、类型化和国际化的特点商主体在日常经营中应当注重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流程,防范合同风险,提高合同履行效率商事合同的订立要约与承诺磋商与协商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交流意见、讨论条款、达成共识的过程示,必须具体确定;承诺是对要约的接2受合同存档签署与生效妥善保管合同文本,以备将来查询和证当事人签字盖章,合同正式成立并生效3明商事合同的订立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形式要约必须具备确定性,明确表明订立合同的意思,并包含合同的核心条款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但有例外情况,如明确表示不可撤销或对方已为履行合同做准备商事合同的形式多样,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但许多商事合同出于证明和安全考虑,法律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技术转让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特殊商事合同还需履行登记手续才生效,如房地产转让合同商事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的主体、内容、方式、地点和时间等商事合同尤其强调准时履行和精确履行,体现时间就是金钱的商业理念2适当履行原则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合理确定履行标准当事人应互相配合,不得拒绝对方的合理请求,也不应滥用权利妨碍对方履行3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未达成一致前,仍按原合同履行法定解除情形包括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对方迟延履行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等商事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对方未履行时可拒绝自己的履行)、先履行抗辩权(应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履行能力时可拒绝履行)、不安抗辩权(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不履行时可中止履行)这些制度为合同当事人提供了重要保障合同违约责任及免责补救措施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金钱赔偿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合同救济解除合同、定金罚则免责事由不可抗力、正当行使权利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商事合同中,违约责任的表现形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如修理、更换)、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定金罚则等商事合同中的免责条件主要包括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正当行使权利(如行使合同中的抗辩权);对方原因导致的违约;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主张免责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买卖合同合同订立确定商品规格、数量、价格、质量、交付时间地点、付款方式等核心条款交付与检验出卖人按约定交付标的物,买受人对标的物进行检验,确认是否符合约定风险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买受人承担,特殊情况除外瑕疵担保出卖人对标的物质量问题承担责任,买受人可要求修理、更换或退货买卖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它是最基本、最常见的商事合同类型,规则适用于多种有偿合同商品房买卖、国际货物买卖等特殊买卖合同还适用相关特别法规定典型商事合同案例分析合同类型纠纷焦点法律适用裁判结果买卖合同商品质量瑕疵《民法典》第611更换商品并赔偿损条失租赁合同疫情期间租金减免不可抗力规则适当减免租金运输合同货物损毁责任《民法典》第816承运人赔偿损失条技术开发合同知识产权归属《民法典》第851依约定归委托方所条有案例一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生产设备,合同约定设备须符合特定技术标准交付后发现设备性能未达标准,影响生产法院判决乙公司更换设备并赔偿甲公司停产损失,体现了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案例二新冠疫情期间,餐饮企业丙公司因政府要求暂停营业,向房东丁公司请求减免租金法院认定疫情及相关防控措施属于不可抗力,判决适当减免租金,体现了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票据法基础票据的定义与特征票据的种类票据是载有表示一定金额、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或者•汇票出票人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向收款人委托他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金钱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有价证券•本票出票人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票据具有文义性(权利义务以票据文义为准)、无因性(票据权利独立于基础交易关系)、流通性(可通过背书转•支票出票人委托银行在见票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让)、要式性(必须符合法定形式)等特征此外,还有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衍生票据形式票据的签发与流转票据背书票据签发持票人在票据背面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的票据行为背出票人填写票据要素并签章,包括确定金额、收款人、付款日期等签发必须符书分为记名背书、空白背书、特殊背书等形式背书连续是持票人权利的重要保合法定形式要件,缺少法定要素的票据无效电子票据需符合电子签名等技术规障范票据付款票据承兑付款人或出票人向合法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票据到期后,持票人应当按付款人承诺在票据到期日支付票据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仅适用于汇票,承兑后规定及时提示付款,否则可能丧失部分追索权付款时应验证持票人身份和票据付款人成为票据债务的主债务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信用等级高于商业真实性承兑汇票票据权利和抗辩票据权利票据抗辩善意取得制度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追索权和保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拒绝履行票据为保护票据流通,票据法确立了善意取全权付款请求权是持票人向付款人请债务的抗辩事由分为绝对抗辩和相对得制度善意持票人即使从无权利人处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追索权是在付抗辩两类绝对抗辩可以对抗任何持票取得票据,只要出于善意且支付了合理款人拒绝付款时,持票人向其前手追索人,如票据欠缺法定要件、伪造票据对价,仍可获得完整的票据权利这一票据金额的权利;保全权是通过提示承等;相对抗辩只能对抗特定持票人,如制度体现了票据法对交易安全的保护,兑、付款等方式保全票据权利的权利基础合同纠纷、票据获取不合法等有利于促进票据流通和商业信用的发展票据纠纷与法律救济票据伪造纠纷票据欺诈纠纷票据丧失纠纷票据签章被伪造是常见纠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空头票据、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后的权伪造签章的票据对被伪造人不套取银行资金等欺诈行为导利救济问题失票人可向法院发生效力,但不影响真实签章致的纠纷受害方可通过民事申请公示催告,公告期满无人人的责任持票人可向前手追诉讼追究对方民事责任,情节申报权利的,法院作出除权判索,最终由伪造人承担责任严重的可能构成票据诈骗罪决,失票人可据此请求付款或追索票据拒付纠纷付款人拒绝付款的情况,持票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请求公证机关出具拒绝证明,或由其他当事人出具拒绝证明书,作为行使追索权的依据票据纠纷的司法裁判要点一是严格审查票据形式要件;二是认定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的独立性;三是保护善意持票人权益;四是合理适用票据抗辩规则;五是依法确定票据责任承担顺序票据诉讼中,原告一般应提供票据原件、被背书人身份证明等证据商事保险法律制度保险合同的特点保险合同的分类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按保险标的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保险合同核心条款包括保险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特点包括险;按保险利益性质分为损失补偿保(保险人承保的风险范围)、责任免射幸合同(履行与否取决于偶然事险和定额给付保险;按保险期限分为除(保险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保件)、最大诚信合同(要求双方充分定期保险和不定期保险;按投保方式险金额(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披露信息)、附和合同(格式条款为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不同类型限额)、保险费(投保人为获得保障主)、有偿合同(支付保费换取风险保险适用不同规则支付的对价)、理赔程序(出险后的保障)索赔流程)等商事保险的风险与责任属于免责条款范围未如实告知理赔材料不齐超过理赔期限其他原因商业信用与担保保证担保抵押与质押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担保分为一般担保的物权抵押财产包括不动产和部分动产(如交通工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具、生产设备等)•一般保证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交付债权人占有,作责任为债权担保的物权分为动产质押(如贵重物品)和权利质押(如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商事活动中,动产抵押和权利质押较为常见抵押权、质权的实现方式包括协议折价、拍卖、变卖等,优先于普通债权商事活动中多采用连带责任保证,以提高债权实现效率保受偿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六个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事破产法总论天3+15¥1M+破产原因申请审查期最低债务规模债务人需同时符合的法法院对破产申请的审查企业破产的非正式参考定条件数量期限标准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法宣告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的法律制度破产的法定条件包括具有破产能力的主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破产程序的启动方式包括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申请和出资人申请债权人申请需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自申请需说明资产负债状况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出资人申请需说明企业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受理申请后,将指定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和事务破产清算与重整债权申报管理人接管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接管债务人财产、营业事务和诉讼事务2债权人会议审查债权、决定重要事项5程序终结财产分配完成分配或无财产可分配时终结程序按清偿顺序分配破产财产破产重整是指对具有挽救价值但负债较多的企业,在法院监督下进行债务调整和经营重组,使其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程序重整程序可由债务人、债权人或出资人申请启动,也可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转入重整计划应当包含债务人财产的处置方案、债务清偿方案、重整期限、重整计划的监督期限等内容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重整成功的,破产程序终止;重整失败的,法院将宣告债务人破产并转入清算程序破产法律效果主体权利变化义务变化债务人丧失财产管理处分权配合管理人工作债权人债权统一受偿停止单独执行管理人代表债务人行使权利公正管理破产财产出资人所有权后顺位受偿协助破产程序破产对债务人的效果一是债务人的财产由管理人接管,丧失财产管理处分权;二是未到期的债务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三是破产人为逃避债务而实施的部分财产处置行为可能被撤销;四是债务人的法人资格最终将被注销破产对债权人的效果一是债权人只能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不得单独提起诉讼或执行程序;二是债权按照法定顺序受偿,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和普通债权的受偿顺序不同;三是破产程序终结后,未获清偿的债权原则上不再清偿,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涉外商事法律制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国际投资法律保护中国涉外商事法律体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双边投资协定()和多边投资条约中国涉外商事法律体系包括《外商投资BIT()是最重要的国际商事合同法律为跨境投资提供法律保障,主要包括国法》《对外贸易法》《中外合资经营企CISG文件,规范了跨境货物买卖的合同订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公平公正待遇、业法》等法律法规近年来,中国不断立、当事人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征收补偿等原则《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推进商事法律制度的国际化,加强与容《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是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公约)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合作,建设PICC ICSID由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制定的软法规范,立了投资者与东道国间的争端解决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为国内外商事为国际商事合同提供了一套统一规则制,提高了投资安全性主体提供公平、高效的法律环境最新商法热点与前沿案例数字经济立法公司治理改革近年来,中国加快数字经济立法步伐,《电公司法修订草案引入了多项治理创新,包括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一人公司规则优化、类别股制度、董事责任法》相继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法》正在制强化等特别是引入了股东代表诉讼便利化、定中这些法律明确了平台责任、数据权属、小股东保护机制强化等制度,旨在提升公司算法规制等问题,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治理水平和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法律保障典型案例某电商平台利用大数据杀熟,典型案例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对老用户显示更高价格,被市场监管部门认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小股东提起代表诉定为价格欺诈,处以500万元罚款讼并胜诉,法院判决返还不当利益并赔偿损失破产制度完善破产法实施以来,预重整、庭外重组、个人破产等制度不断发展深圳、北京等地启动个人破产试点,为诚实但不幸的债务人提供重生机会最高法院发布多项司法解释,完善破产案件审理规则典型案例某科技企业通过预重整程序引入战略投资者,成功化解债务危机并恢复盈利能力,成为破产重整的成功范例综合复习与答疑1商法基础理论掌握商法的概念、特征、原则和体系,理解商法与民法等法律的关系,熟悉商事行为规则商事主体法把握各类商事主体的设立、变更、终止规则,重点掌握公司法的核心制度,包括公司治理、资本制度和股东权益保护商事行为法理解商事合同、票据、保险等特殊交易规则,注重实务操作和风险防范,学会运用法律工具保障商事主体权益商事救济法熟悉商事破产、商事仲裁等纠纷解决机制,了解最新立法动态和司法实践,提升商法理论与实务的结合能力本课程重点难点包括商法与民法的关系与适用规则;公司资本制度改革与股东责任;表见代理与商事信赖保护;票据无因性与抗辩权限制;破产重整与清算程序的选择与转换等这些问题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务价值,需要结合案例深入理解期末考核采取案例分析与理论论述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知识掌握程度、法律思维能力和实务应用能力建议同学们在复习中注重体系构建,通过案例训练提升分析能力,关注立法动态和司法实践,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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