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杭经开环评批
[2018]16号送件单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项目名称下沙路与12号路提升改造及附属配套工程项目批复意见由你单位送审、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编制的《下沙路与12号路提升改造及附属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意见如下根据杭经开经
[2017]190号、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专家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环评文件结论该项目主要对下沙路及12号路进行提升整治,项目设计范围为西起宝华路西侧,东至23号路以东,全长
7.47km主要包含宝华路两侧地面段;宝华路东至绕城西的1#隧道;绕城东至大江东的2#隧道,设计范围至23号路以东;综合管廊建设;2座人行过街地道和1座人行天桥;其余附属配套工程1座管理用房、1座工勤用房、2座风塔
二、项目须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标准和环境管理,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依法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三、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四、自本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抄送2018年7月19日第1页共1页。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