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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买卖合同(通用20篇)水泥买卖合同1供方(以下简称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以便共同遵守第二条质量要求符合国标、经质检合格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地点、交货方法、验收方法
1、交货地点泗阳开发区南通六建工地储罐内(由供方免费提供储罐两只供需方使用,需方提供储罐押金壹万元/只,运输出供方负责,工程结束由供方运回押金退回需方)
2、交货方法供货经需方见证过磅后,共同在供货单签字确认
3、验收方法供方供货需提供产品合格证,经泗阳质监站检验合格第四条产品交货时间以需方提前两天通知供方第五条货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月结算一次,第六条单价变更如本规格水泥市场价格涨跌达10元/吨,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经供需方双方协商同意,在下一个结算周期内调整第七条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第八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出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名、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变动、双方应在变动之处签字盖章确认
2、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需方书面许可,供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
5、此工程结束后,若乙方水泥预付款有剩余,甲方须如数退还给乙方
6、质量保证,实行三包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解决
八、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水泥头卖合同6甲方(购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销方)(以下简称甲方)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品名椰树牌水泥规格单位吨数量按工地工程需要为准单价(元)485元/吨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
32.5R)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合格证及批次质量检验报告,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乙方负责自行送货到南山创意新城6号路工地,甲方只负责验收
五、结算和付款方式中间计量以乙方供货数量累计达到三百吨(300吨)水泥时,即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伍仟伍佰元整(小写.00)时,甲方给予结算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时间向乙方付货款,乙方可拒绝供货;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由合同签订所在地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供货完毕及材料款结清后自行失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水泥买卖合同7供方需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运费及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GB175-20某某执行
三、数量评定
①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标准;
②散装水泥以供方过磅为准
四、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承担按需方指定地址送货,如送货地址变更则另行定价(以供需双方签字确认的运费单为准),运费由需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口预付货款,先付款后发货,发货数量以实际付款为准口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每月日为结算截止日,结算当月实际买卖数量及金额,结算后3日内支付价款口预付的合同价款,发货后支付的合同价款,确认收货后3日内,付清全部款项供方自收到预付款后开始发货
六、违约责任
1、需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合同金额的外向供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供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2、如供方以书面形式确认拒绝供货,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拒不履行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自愿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八、合同的变更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由双方以书面形式共同确认,变更权限与合同主体一致;对价款调整时,可以使用〃水泥调价函〃方式,在调价起始日前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若以传真确认者,事后应补办正式签字盖章手续,在其中一方未确认但已到调价起始日,供方有权暂不予发货
九、其他条款
1、关于货物签收合同签订后交货前,需方向供方提供代表需方签收货物的人员的书面授权书(加盖需方公司公章),内容包括签收人员的姓名、身份证明、联系电话等;由签收人员代表需方履行正常签收手续;若需方签收人员变更,需方应以同样程序书面通知供方,并得到供方知会的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2、关于发票若需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提供如下材料税号、账号、单位全称、地址、公司电话、开户行
3、需方指定现场管理人员(电话)负责收料,计划提前一天报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供方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需方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水泥买卖合同8合同编号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产品的名称、批次/型号、数量、价格等
1.1表中单价为综合单价,系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含出厂价、运杂费(含装吊、捆扎、运输、中转、卸货、仓储)、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费用(提示综合单价中应包含的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1.2此单价在合同履行期内调整,调整方式为(提示综合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是否调整,由签订单位自行约定,如约定调整价格的,应明确具体调整方法)
1.3以上数量为暂定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结算以本合同第
7.2条为准
2.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日通知乙方
3.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
3.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水泥符合国家标准及业主和监理的要求,产品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重量以及允许偏差质量能满足的要求乙方交货时出具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未按要求交付或者不真实的,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水泥的性能说明、使用时应注意的问题,特别是与各种外加剂的反应及处理
4.计量方法
4.1包装水泥以乙方在交货地点的实际交货包数为准,包装袋重按国家标准执行
4.2散装水泥数量以甲方的电子计量衡计量为准,乙方出厂磅单数为参考,合理磅差率%,合理磅差率内的正/负误差由甲方承担
5.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5.1交货时间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计划通知后,在日内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5.22交货地点项目部现场拌合站(或现场工地仓库)(提示地点约定应具体详细,如供货地点较多或签订合同时尚未确定,建议约定具体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5.3交货方式,未将货物交付甲方之前,一切风险及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提示交货方式应约定明确,如散装水泥打入甲方工地水泥储罐;袋装水泥工地卸入仓库交货)
5.4包装方式(提示约定散装还袋装)
6.验收及提出异议
6.11验收时间;验收地点(提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约定)
6.22乙方应提供水泥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单,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应负的质量责任
6.3包装水泥袋上应有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生产日期、生产厂名和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水泥袋完整,生产日期应符合甲方使用要求
6.4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对水泥进行验收检查,逐批查验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单,并应对其品种、强度等级、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和体积安定性等进行验收
6.5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由甲乙双方共同取样后送复检,检验结果作为最终判定依据复检费用由过错方承担(提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具体约定,可以约定为送省市级建筑材料监督站进行复检)
6.6对储存期超过两个月或对质量有怀疑的水泥,应复验其强度等级,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和体积安定性,并按试验结果使用
6.77甲方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数量等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自收到产品后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产品质量的异议不受该时间的限制,随时发现可随时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日内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收到的产品,因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提示甲方提出的异议中,应明确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不符合情况及其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6.8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进行现场接收(指定收货人为:),货物经收货人对外观、型号规格、数量检查合格后,由指定收货人在乙方出具送货单据上签字或加盖指定的收货印章均视为甲方有效确认产品签收的,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
6.9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12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
7.结算与货款支付
7.1本合同无预付款
7.2每月的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甲乙双方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水泥实际收货方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提示本条课根据合同实际情况和本单位结算管理进行约定)
7.3货款支付采用下列第项
(1)货款一次性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发票后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剩余%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提示如不适用一次性支付货款情况,则本项删除)
(2)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发票后日内,甲方按当月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剩余%作为质保金,在质保金满后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提示如不适用分期支付货款情况,则本项删除)
7.4支付方式乙方指定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指定款单位名称,开户行及账号(提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银行转帐、信用期支付等方式,但在约定承兑汇票方式时,应注明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
7.5运费计算方式一票制结算,运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乙方统一开增值税发票
7.6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8.甲方义务与违约责任
8.1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
8.2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8.3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产品
8.4按合同约定对产品进行检验和验收
8.5甲方在宽限期后,仍逾期支付货款的,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利息
9.乙方的义务与违约责任
9.5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各种单证,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无条件承担退货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未提供单证的货款金额的%的违约金,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6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外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方采购,所增加的成本由乙方承担;如逾期超过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9.3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异议时提出的要求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乙方仍不能满足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乙方应按本批次所交产品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指定期限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4如制取的水泥试件抗压、抗折、抗渗(如果有)不能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应的货款,且乙方按照合同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为清除不合格产品发生的费用及工期延长的损失费用
9.5乙方应提供满足甲方施工要求的水泥储存罐,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物品,乙方应承担甲方一切损失(提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本款)
9.6乙方多送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多交部分产品,退场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拒绝收回多交部分货物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上述货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7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货,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其它供应商,并由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9.8乙方必须做好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规定而受到任何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由乙方原因对道路、环境、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9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有关货物无法律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如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10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10.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①提交法院进行诉讼;
②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提示管辖条款由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一种无论诉讼还是仲裁解决,均应选择与甲方最密切联系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如选择仲裁方式,机构名称必须准确,符合仲裁法的有关规定)
11.其他事项
11.1本合同项下的债权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
11.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11.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及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水泥买卖合同9需方(甲方)供方(乙方)上述需方因建设漳浦尚城豪庭西区45—51楼”项目需要,工程地点漳浦县绥安镇工业南路,拟向供方购买袋装白水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基于自愿、公平和诚实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订立如下购销合同
一、文字定义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供需双方签订之产品购销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二、合同标的
1、产品名称白水泥
2、品牌粤鹏牌
3、规格型号70斤/包
4、购买数量约2500包
5、产品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或行业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标准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标准高的为准
6、随附必备品、配件、工具的数量及提供办法出厂合格证、产品质保书、检测报告复印件,以需方要求为准
三、交(提)货方式、运输方式、地点、费用承担和供货时间
1、运输方式由供方安排车辆送货到工地,由供方安排工人卸货、,如有二次转运,费用由甲方自行处理货到工地后甲方指派人员验收并签字
2、送达地点送达地点为需方工地,并卸货至工地现场需方指定施工电梯入口处及其他指定地点
3、交(提)货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供方负责产品装卸及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运输途中的风险及产品破损由供方负责
四、备货和收货
1、备货、供货时间需方提前叁天通知供方备货(包括规格及数量),供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继续履行合同
3、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水泥买卖合同2需方(甲方)供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需方(甲方)供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水泥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标的物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水泥采购L2合同总价的调整上述第款表内的单价一栏不得调整;数量一栏为暂定量,结算数量按照甲方实际接受的数量为准,但总量不超过本合同总量,超量部分甲方有权拒付结算时的合同总价(结算总价)按照单价乘以结算数量计算
1.3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同总价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包装、运输、保管、交付等而可能支出的一切费用
2、水泥交付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2.合同约定交货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每月水泥计划用量暂定吨,具体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实际需要数量为准甲方应于供货前一天的700之前电话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安排运输车辆,保证及时供货乙方应在接到电话通知之日起的第2日内将货物运到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
2.2交货地点为位于的甲方库房
3.3乙方提供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方收到需方备货通知后叁天内按合同约定方式发货,最后由供方与需方形成《对账单》,《对账单》上需方不少于两人(指定接收人、需方项目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
2、收货需方指派刘延旗(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指定收货员,收货单必须经需方指定收货员签收,最后由供方与需方形成《对账单》,双方确认以收货单和《对账单》作为供货数量和结算货款的依据
五、合同单价和结算
1、本合同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金额单位元2^暂定合同总价67500元
3、合同单价27元/包
4、合同款支付方式
(1)货到后根据现场实际签收量付款
(2)转账或现金支付
5、关于合同款支付的规定
(1)供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要求供货,需方有权延缓或拒绝支付合同款
(2)合同款或结算款支付前,供方应提供以下资料a)《备货单》(如有);b)收货单;b)对账单;d)发票(按合同约定)d)其它按需方要求
六、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及验收
1、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标准
(1)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标准
2、验收标准、方法
(1)质量验收
七、违约和争议
1、供方提供材料未达到产品出厂检测标准或合同约定的标准,供方应在需方限定时间内为需方免费更换为合同指定品牌、规格及质量等级的产品并配送至需方指定送达地点,其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2、需方如果对产品质量有疑异,应在收货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通知供方
3、若合同任何一方中途终止合同,均需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4、供方未按约定时间内供货,供方按供货批次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每日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5、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未尽事项和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愿协商或未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按以下指定方式解决向需方企业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特约事项
1、需方指定的‘物流公司要求供方提供的数量、规格、单价等所需材料,供方必须配合提供,以便需方能够顺利报关(如有)
2、根据实际需求,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在合同签署之前后限定的时间内向需方提供产品样品并封存,供方保证供货材料标准不低于样品标准,否则一切责任均由供方供方承担
九、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2、需方未能按时付款,经供方催促后仍拒绝付款的,供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供方未能按时供货,在需方催促后仍未能在需方限定时间内供货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2)因一方违约致使协议无法履行
5、依据前述条款约定提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以依本合同约定处理
6、合同解除后,已供货且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设备,双方按合同约定结算及进行质量保修,已经订货但未发货的材料设备的退货以及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均由供方承担或自行协调解决,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按协议内容履行完毕,合同自行终止
3、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叁份,供方壹份,签章后生效
十一、附件供方(签章)需方(签章)代表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地址日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水泥买卖合同10甲方(购方)乙方(销方)地址地址邮码邮码电话电话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职务职务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乙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年——月.—日前提(供)—____吨其中___吨,______吨年——月.—日前提(供)―____吨其中_一吨,―___吨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吨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吨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除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一年一月—日前付定金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一年—月—日前电汇元;—年一月—日前电汇________元;一年—月—日前电汇元;―年—月—日前电汇________7G o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
一、
二、
三、
五、
六、
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日—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甲方责任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的违约金乙方责任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的违约金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一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一年—月一日起至一年—月一日止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年—月—日—年—月—日水泥买卖合同11出卖人合同编号买受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一年—月—日第一条标的物、生产厂家、商标、强度等级、包装形式、数量、单价、合同总金额注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到场的经签字认可收货凭据的为准第二条交(提)货时间买受人应在每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出卖人提供次月度用量计划具体日需求计划提交办法为车运,买受人应于每次用货前不少于3天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出卖人第三条质量标准
1、普通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矿渣水源、粉煤灰水泥按标准执行
2、买受人应按水泥产品的强度等级、特征妥善保管储存,避免受潮、雨淋,正常储存情况下水泥产品保质期为一个月若因买受人保管不当或其它过错造成货物变质、减少、灭失,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1、袋装水泥按国家标准执行,包装袋不回收
2、散装水泥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若有磅差,当磅差在3%之内(含3%),其磅差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当磅差在3—6%之内(含6%),其中3%的磅差由买受人承担,超过3%的磅差由出卖人承担;当磅差超过6%时,双方应查明原因(双方有异议时,请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检验)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磅差,无法查明原因或确定责任方的,由双方均担双方对磅差有异议时,由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均担第五条交(提)货方式、地点交(提)货方式及地点为下述第()种方式
1、买受人自运交货地点为出卖人工厂,由买受人自行组织提货,水泥出厂交单(放行联)时视为交货
2、出卖人代办运输(出卖人仅作为买受人的代理人联系承运人,由买受人与承运人建立运输合同关系)交货地点为,运费及下车费元/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授权为收货人,其中任一人在《简阳市五雄建材有限公司发货磅单》上签字确认视为交货出卖人代办运输交货地点为多个工程的,每个单一工程由买受人出据《收货人授权委托书》,买受人应指定不少于两个授权代表,其中任一人签字视为交货第六条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1、货物所有权及任何风险均自交货时起转移,即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代办运输的,货物所有权及风险自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第七条验收方式、期限、地点
1、水泥质量验收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结果为依据
2、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按照国家水泥质量标准规定,水泥质量的验收以出卖人同编号的水泥质检报告为验收依据,并委托出卖人抽样、签封、保存,如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异议,应在交货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卖人提出,并由双方将水泥封存样送市水泥质检中心检验仲裁否则视为买受人认可出卖人的.产品质量第八条双方同意选择第种结算方式及期限
1、先款后货,款到发货
2、先货后款,出卖人供货满吨,次日结付清全部货款双方同意买受人以转帐支票或现金结算货款及运费,货物数量以买受方任一人签字认可的数量为准(若已对账,以对账单为准)第九条对帐买受人负有每月核对出卖人出具的对账单,并在对账单上进行签章的义务如买受人不履行该义务,则买受人的收货数量以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或买受人授权提货人签字确认的发货磅单上记载的水泥数量为准,并可要求买受人立即结清全部货款第十条发票的开具出卖人只能将水泥发票开具给买受人,买受人应书面提供开具发票所需相关资料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买卖双方有其中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即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如买方连续30个日未提货,卖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若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则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并且买受人应按本合同货款总额的10%或欠款金额每日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最高贷款利率向出卖人支付利息
2、因出卖人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且未及时通知买受人,或供货不及时而给买受人工程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若遇不可抗力、停电、设备故障、意外事件、买受人过错等因素除外),买受人应向出卖人出具其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据
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出卖人不能满足买受人的供应计划或经出卖人书面同意外,买受人不得购买其他品牌的水泥,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立即结清所有应付出卖人的款项、按出卖人已供全部水泥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赔偿出卖人的预期利益损失
4、除上述规定外,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责赔偿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买卖双方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其中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签订单价双方一致同意随行就市,若遇市场行情变化,价格调整以出卖人的《调价通知单》作为本合同价格变更执行的依据买受人须按照出卖人的《调价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及内容予以书面回复,否则出卖人可停止供货,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2、在合同有效期及任何时期以内,若无出卖人的盖章确认,买受人不得私自接受出卖人销售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以私人名义出具欠货凭据,该凭据对出卖人无任何约束力,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买受人在施工中使用出卖人产品时,不能混用其它厂家生产的水泥,否则产生的一切质量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当出卖人不能满足买受人供货需求时,买受人可以选择其它厂家水泥
4、其它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完善
5、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6、本合同陈述之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及其直接送达方式,如系邮寄,则寄出之日为送达日;如系传真,则以发出日为送达日;如系直接送达,则以对方签收日为送达日,双方可任意选择前述任何传达方式
7、本合同陈列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如任一方欲变更前述情况,须于该变更确定之日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依变更前的地址,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发出的文件,另一方不得以未收到为由提出抗辩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可签订书面协议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出卖人所在地法院裁决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自签订之日起1个月之内未提货,则该合同自动失效结束日期为暂定,最终以供货完毕为准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3份,出卖人执2份,买受人执1份,鉴(公)证部门执/份甲方乙方日期水泥买卖合同12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签定日期签定地点因甲方负责施工—山镇—新城房建工程需要,现向乙方采购水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市—县—山镇—新城房建
二、三期工程
二、、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三、技术标准水泥质量按国家、—省规范要求及本工程设计要求
四、货到工地后,甲方派管理人员按要求验收合格后,点清数量、签好送货回单
五、供货期限及运输方式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施工要求确保水泥正常供应;运输由乙方负责将水源送至施工现场
六、验收质量标准、资料提供甲方按国家、—省规范要求及本工程设计要求进行验收;乙方及时提供水泥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七、付款及结算方式甲方每月一日按实进行计量,次月(15-25)日支付乙方全额货款(乙方需出据相关发票及收据等手续)
八、运输方式、地点和费用负担乙方负责送至—市—县焚王山镇焚王新城房建
二、三期工程;水泥运输费及装卸至甲方指定现场施工位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负责办理运输车辆运水泥至甲方施工指定地点所需通行证等相关证件,按甲方施工要求保证水泥正常供应;凡因乙方水泥供应原因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将推迟付3个月支付乙方本月的全额货款)
(2)因水泥质量原因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和损失;
(3)乙方供水泥时随带出厂合格证和有关资料,如因水泥质保资料影响工程验收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保证水泥供应做到保质保量;若经甲方发现乙方水泥供应水泥存在数量不足、虚报数量等不诚信现象,甲方有权处于乙方该车水泥供应量四倍数量罚款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发生后双方应另行商定解决并形成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可在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二份,具有相同效力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年—月一日起至全部货款结清为止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2.4乙方运输过程中,应确保车辆整洁,不得遗撒、污染环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合理损耗计算方式及分摊方式若双方水泥称重数量出现磅差,当磅差在3%之内时,以乙方过磅的水泥称重单为依据;当出现超过3%的异常磅差时,以甲方过磅的水泥称重单为依据
4、货款的结算
4.结算程序根据每一批货物验收合格的结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收到结算报告后,由甲方项目相关人员在5日内审查完毕并签署意见,同时将签署意见的报告送交甲方物资部及审计部,审核确认后,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额度支付货款货物供应完毕,双方最终应以书面形式,办理结算手续,未经双方结算确认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余款属于结算单据及和其有关的函件,均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2支付方式
4.3应以下列第种方式进行
①汇兑(信汇或电汇)
②票据(支票或汇票)
③现金
4.4付款地为甲方营业地
4.5乙方指定其员工(须持乙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为从甲方领取本合同款项的唯一有权代理人,当该代理人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5、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水泥需符合GB75-
999、GB344-999水泥标准
6、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货物按照国家GB75-
999、GB344-999水泥标准的
8.
1、
8.
4、
8.
5.3及GB2573-990标准验收由乙方在同编号水源中抽取试样并检验,水泥签封后保存三个月如甲方对乙方同期同编号水泥检验报告认可,以乙方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乙方提供的样品品质应达到该条上述规定的标准);如甲方有开户行农村信用社账号______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水泥买卖合同13供方需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运费及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GB175-20某某执行
三、数量评定
①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标准;
②散装水泥以供方过磅为准
四、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承担按需方指定地址送货,如送货地址变更则另行定价(以供需双方签字确认的运费单为准),运费由需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口预付货款,先付款后发货,发货数量以实际付款为准口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每月日为结算截止日,结算当月实际买卖数量及金额,结算后3日内支付价款口预付的合同价款,发货后支付的合同价款,确认收货后3日内,付清全部款项供方自收到预付款后开始发货
六、违约责任
1、需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合同金额的%向供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供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2、如供方以书面形式确认拒绝供货,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拒不履行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自愿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八、合同的变更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由双方以书面形式共同确认,变更权限与合同主体一致;对价款调整时,可以使用〃水泥调价函〃方式,在调价起始日前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若以传真确认者,事后应补办正式签字盖章手续,在其中一方未确认但已到调价起始日,供方有权暂不予发货
九、其他条款
1、关于货物签收合同签订后交货前,需方向供方提供代表需方签收货物的人员的书面授权书(加盖需方公司公章),内容包括签收人员的姓名、身份证明、联系电话等;由签收人员代表需方履行正常签收手续;若需方签收人员变更,需方应以同样程序书面通知供方,并得到供方知会的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2、关于发票若需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提供如下材料税号、账号、单位全称、地址、公司电话、开户行
3、需方指定现场管理人员(电话)负责收料,计划提前一天报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供方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需方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水泥买卖合同1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水泥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所购水泥基本情况单位品种产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标号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计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第二条质量标准第三条交货收货单位到站时间数量地点方式路局车站专用线送货自提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第四条验收对于水泥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标号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lo签定合同时,买方支付(口定金口预付款)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2o O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水泥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迟延交货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己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第十条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买方(章)卖方(章)住所住所由B编邮编电话电话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E-MailE-Mail水泥买卖合同15签约地点乙方(华新)签约日期年月日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根据双方实际需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品名、品种及强度等级、数量、价格及供货计划如下甲方档案号合同价格原则不变如遇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和或原、燃材料价格变动较大时,双方协商定价,协商不成(甲方不同意价格调整,明确拒绝或在收到书面通知后日内仍未确认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货物交付
1、甲方自行组织□车辆口船舶到(厂区仓库码头)提货货物装车(船)由甲方委托乙方与装运单位签订合同,力资费由乙方代收代付,乙方负责从装运单位取得力资费发票,并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出厂价发票时一并交付甲方
2、乙方按甲方书面需求计划供货若甲方需调整产品需求计划,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确认月度计划火车、船运提前7天,汽车运输提前3天向乙方书面提报变更需求计划若甲方未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和提货,乙方有权调整合同供货计划
三、计量验收及合理损耗规定
1、包装水泥以乙方按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实际交货包数为准,包装袋重按国家标准执行甲方对数量有异议的,应在收货时提出,乙方应立即复核,若确属乙方原因应予以更换
2、散装水泥以乙方供货工厂出厂磅单数船运计量单数量为准,合理磅差率为3,合理磅差率内的负误差由甲方承担甲方对数量有异议的应在收货时提出,由甲乙双方会同国家计量检测部门对乙方计量设施进行检测,若确属乙方原因,以检测结果为依据计算若甲方未在收货当时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对该批次交货量无异议甲方指定收货人验收的,收货人签字验收或加盖指定的收货印章均视为甲方有效确认(收货人签收笔迹或收货印章式样另附),指定收货人对数量有异议的,亦应在收货时提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批次交货量无异议
四、货款支付先付款、后发货
五、发票的.出具乙方对甲方出具产品出厂价发票
六、质量要求、验收方法及解决质量异议的方法
1、质量要求乙方所供通用硅酸盐水泥执行GB175-标准
2、特殊质量要求
3、验收方法以口乙方□乙方下属各分子公司同编号产品出厂检验报告验收,并委托口乙方口乙方下属各分子公司抽样
4、提出异议期限如甲方对质量有异议,应在收货后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甲方对乙方所供产品质量无异议
5、解决质量异议的方法出现质量异议时将封存样送双方共同认可的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裁决,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七、产品销售(使用)的区域工程(项目)客户
八、违约责任:
1、若乙方所供产品质量按第六条约定方式检验未达到质量要求,乙方愿承担因产品质量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出现下列情形,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①甲方以本合同项下产品供应乙方在供项目和客户;
②在未经乙方许可情况下,甲方以本合同项下产品供应到非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区域、项目或客户
3、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提报书面产品需求计划和或变更计划,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
九、解决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I、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甲方为自然人时)盖X(甲方为法人和或经济组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3、无论本合同终止与否,甲方对所获知的乙方商业、技术与客户等资料应负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乙方保留追究甲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代表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水泥买卖合同16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卖方)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乙方(买方)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鉴于甲方为合法的水泥生产商/销售商,乙方因项目/生产需要,同意向甲方购买水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产品名称牌水泥规格型号__________数量吨(具体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单价每吨人民币元(大写),总价款根据实际交付数量计算
二、质量标准甲方提供的.水泥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交货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或按乙方通知)交货地点(具体地址)交货方式甲方负责将水泥运送至指定地点,卸货费用由方承担
四、验收乙方应在到货后日内对水泥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在验收后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
五、付款方式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大写)o尾款水泥全部交付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即人民币元(大写)0
六、违约责任如甲方未能按时交付水源或交付的水泥不符合质量要求,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乙方未按期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水泥买卖合同17供方需方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由承建工程项目的产品供应有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需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规模、结构类型
3.工程造价
4.工程地点
5.供货期第二条产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含税单价及金额产品品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厂家(牌号)概算数量单位单价(预估)金额(元)建筑材料合计第三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
1.建筑材料第四条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2.交货时间供货单上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
3.交货方法
4.运输方式
5.到货地点和接货人到货地点需方承建的;需方指定接货人为,身份证号码,电话,邮编需方如要求变更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供方供方送货到达合同指定地点,需方接货人验收后,双方要签字确认,完善物资交接手续供方联系人为电话邮箱:邮编第五条验收方法及标准
1.质量验收时间货到交货地点当日内验收完毕
2.质量验收方法供方产品进场时必须经需方指定的接货人(材料员)按合同第三条要求进行验收,并提供与所供产品相符的质量证明书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供货质检章,注明原件存放处),质量处理按本合同第七条第2点执行
3.数量验收时间数量异议在货到需方指定地点交接当日并保持原包装的情况下提出
4.超过验收时间需方不提出异议,则视为该批产品数量、质量合格第六条结算、付款方式
1.采用方式付款
2.每批产品须凭需方受委托人或指定材料员(或接货人)签字的发货签收单异议,可在水泥交付之日起45日内向乙方提出,并有权委托北京市有关检验机构对试样重新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为最终结果到场时货物必须在现场地磅验收重量,且双方在磅单上确认,乙方可对磅码结果进行场外第三方复核,场外验收的重量如无误,其磅码费用由乙方承担
7、违约责任
7.乙方迟延交付货物的,每迟延一日,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赔偿
7.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乙方应当赔偿
7.3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三
7.4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引起第三人索赔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7.5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执行第壹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第贰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其他约定事项禁止权利转让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0%的违约金作为结算凭证
3.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条件,应付款时间及金额的确定
4.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汇票等支付货款的由需方承担贴现费用,费用标准按照供方官网公开发布的标准与货款同时结算,并在汇票面额中优先扣除
5.供方收到每一笔货款后15天内开具等额合法的‘税务发票给需方(具体发票的种类,以需方书面通知为准),如需方原因(款项分配或结算确认等)导致未能按时开票的,责任由需方承担产品货款、运卸费实行一票制,加计在货物单价里,统一开具增值税发票,违约金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第七条违约责任
1.供方必须保质保量及时组织产品供应由于供方原因导致发货时间超过约定时间24小时(含)以上的,每延误一天供方向需方支付应到而未到部分的产品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不可抗因素如交通管制、气候、地质、自然灾害等除外)
2.供方供应的产品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需方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及时安排退换货须双方共同取样复检的,如检测结果仍不合格,则供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退换货、重新送检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检测合格,则检测费用由需方承担
3.供方提供的每批产品的资料必须与实物相符,如发现不符的,需方有权延期支付不相符部分产品货款,直到提供真实有效相符的资料为止
4.若需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仍不付款的,每延期一天向供方支付应付未付部分款项金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付清所有款项及违约金为止,同时供方有权暂停供货
5.若需方无故拒收货物的,由此产生的运杂费、装卸费及所有损失由需方承担
6.如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追讨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法院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等第八条售后服务条款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在集团协调下解决,无法协商一致,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供方份,需方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结清全部货款时自动失效第十一条供方人员进入需方指定送货地点必须遵守需方交底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因供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供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供方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开户行账号电话传真需方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开户行账号电话传真水泥买卖合同18需方(以下称甲方)供方(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文件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水泥的•型号、数量、单价
二、执行标准
1、普通硅酸盐水泥
2、散水泥以甲方过磅为准,所用数量以甲方工程需要通知乙方
三、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为,由乙方负责运输
四、价格单价包括出厂价、运费和税金
五、价格调整如遇市场价格上调或下调,双方协商调整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六、验收标准、方法以乙方出具的水泥生产厂同编号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到场后甲方随机抽查并根据国家颁布规范、规程、方法等检验,以双方检验数据为判定依据
七、收货甲方自行收货,及时出具收货证明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配合乙方核对往来帐目并签字盖章
八、结算方式
1、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
2、结算期限双方友好协商
3、结算时乙方出具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
九、违约责任本合同的不可抗力自然方面指水、火、地震、冰雪、山体滑波、泥石流、洪水、瘟疫,交通阻断等自然灾害;社会方面指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动乱、罢工、暴乱、战争、等社会事件
十、甲方如发现乙方指定承运方私自偷取水泥,乙方应协助甲方调查,发现事实确凿无误,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更换承运方,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十一、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应按约履行,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变更、解除否则,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先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未尽事宜处置双方商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以甲方通知发货之日起履行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乙方附身份证复印件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水泥买卖合同19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出受人水泥厂(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买卖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价金总额(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货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收款人出具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起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交货期限日前提(供)吨其中吨,吨年月一年—月—一日前提(供)—____吨其中——___吨,______吨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吨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吨一年—月—旧前提(供)—____吨其中―吨,吨甲方逾期提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年月日前付定金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一年—月—日前电汇元一年—月—日前电汇元一年—月—日前电汇元—年—月—日前电汇元—年—月—日前电汇元一年—月—日前电汇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每月日月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应偿付退(或拒)货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朗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其他违约责任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其他违约责任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日年月0水泥买卖合同20供方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依照《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购销产品
1、名称__________
2、强度等级
3、生产厂家
4、商标牌号5^数量___________
6、单价,如遇市场价格上下浮动,由双方协商变更价格
7、总金额
二、质量要求质量符合175-99国家标准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o
四、交货验收交货时水泥质量验收以双方抽取实物试样或以卖方同编号水泥的检验结果为依据,无抽样封存的,以生产厂家封存样为检验依据
五、试验报告供方按175-99国家标准规定期限内向需方提供试验结果报告
六、交货时间及数量O
七、交货地点、方式O
八、运输方式及到站费用O
九、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O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违约责任O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由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即为生效
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中共同磋商完善供方需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买受人向出卖人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及指令,按以下出卖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均应被认为已经送至出卖人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日期水泥买卖合同3出卖人买受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使用区域第二条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原则上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月均交(提)货,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协商买受人提货量特殊时,应提前天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尽可能满足买受人的需求;出卖人遇特殊原因(如设备大修、电力供应不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不能正常生产影响供货能力而不能完全按合同约定数量供货时,应及时通知买受人,并双方协商对交(提)货数量作相应调整每天实际交提货数量,买受人提前一天电话通知出卖人第三条质量标准符合GB/175-20一《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第四条标的物验收、检验标准、方式按GB/175-20_国标规定,委托出卖人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签封后保存90天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丁应当自提货之日起90天内提出,买卖双方将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如检验不合格,出卖人将赔偿买受人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检验费用;如检验合格,检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质量按GB/175-20—国家标准检验,以出卖人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出卖人应在每批水泥出厂时向买受人出具3天强度报告,并及时补报28天强度报告第五条合同损耗标准及计算方式散装水泥以出卖人地磅计量实数为准买受人有异议可共同利用第三方贸易磅进行磅差检验损耗按浙江省散办规定执行(合理损耗W3%)第六条交(提)货地点由买受人自行到出卖人公司内提货(注买受人可委托运输人负责提货,并与运输人签订运输合同,由买受人向出卖人办理委托书等文书,交货地点为买受人使用地点)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单价为暂定单价,如遇厂家价格上调,按双方同意的单价结算
2、双方每月办理一次结算,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截止日,结算凭据为双方确认的订货清单、现场收货人签字的.送货验收单出卖人在货款结清后出具正规税务发票给买受人买受人需在每月10日前将前月结算货款支付给出卖人90%,余额在最后一次结算后,一个月内付清
3、买受人若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拖欠款不能超过60天,如发生超期拖欠,其拖欠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第八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买受人不按约付款;
2、买卖双方对水泥价格调整无法一致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在解除合同的七天内结清货款为此双方互不承担调价产生的其他责任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因不可抗力(如遇台风地震火灾战争等)因素形成时,双方享有不履行合同的免责权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受人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双方盖章后生效出卖人买受人买受人(章)买受人(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水泥买卖合同4买受人签订地点计量单位合同编号出卖人收货单位到站品种规格标号产地等级单价(元)总数量总金额交(提)货时间、数量路局车站专用线买受人出卖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户名称帐号帐号通讯地址通讯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E-Mail E-Mail
1.本合同按《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8.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2.运输方式
9.违约责任
3.结算方式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交(提)货地点、方式
5.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6.验收意见
11.其他约定事项
7.检验标准、地点、期限及费用负担备注买受人(章)出卖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水泥买卖合同5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销售水泥给乙方,甲方同时承担乙方水泥的发运任务,双方本着“互惠、诚信”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
二、起运地、收货单位乙方需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货数量,甲方保证计划供应甲方因水泥厂机器故障、停电等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造成不能满足乙方需求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计量方法及合理损耗以水泥出厂过磅单为准,乙方负责复磅抽查验收,如果对磅差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合理损耗根据水泥行业标准测算±1%)
四、设备及安装水泥桶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装,确保使用安全工程结束后,乙方通知甲方拉回水泥桶,如果桶体损坏,乙方负责修理及赔偿如果水泥桶倒塌后报废、丢失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给甲方(按贰万元/每只计算)水泥桶免来回运费,水泥桶运到工地后,卸及安装费用由乙方支付;水泥桶用完后的•拆及运回费用由甲方支付
五、结算方式
1、现金或转账(如乙方以承兑汇票付款,则贴息由乙方承担,每吨价格上浮15元)
2、每月25日一30日双方对账结算,次月10日前结清上月的80%货款,余下20%年底付清担保人
六、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每批水泥到达乙方工地后,由收货负责人签字,以便结算,回单作为乙方已验收合格的凭证收货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2、若甲方发现工地用了其它厂家的水泥,属于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损失吨位的双倍罚金(按我公司当天挂牌价计算)
3、水泥价格调整,根据水泥厂的调整价格额度上浮或者下调为准
4、水泥质保书根据需要提供给施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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