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8篇)首页》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正文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8篇)发布日期2024-04-0918:12:04规章制度是组织或团体为了维护秩序和管理事务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条例以下是一些成功组织的规章制度案例,或许对大家有所启发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校园网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以及计算机信息保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广东省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本管理规定所引用的术语的含义按第一条所引用的国家法规解析第三条本规定的适用对象是使用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计算机与校园网的用户第四条学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都有义务和责任认真执行本管理规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使用的计算机的管理、使用行为与所提供的网上信息负责第五条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与法规的变动情况,适时修改本规定的内容第六条学校各个部门应积极采取各种技术和行政手段来保证我校信息安全第七条校园网信息网络安全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第八条信息网络安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制度第九条学校设立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网络安全组与信息安全组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由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信息安全的日常工作由信息安全组负责第十条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信息网络安全的领导工作,制定各项管理政策和整体规划,讨论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第十一条网络安全组由技术服务中心,各科室的工作人员组成,参加人员称为网络安全人员第十二条信息安全组由各个业务部门负责网上信息的发布、监督与保卫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参加人员称为信息安全人员第十三条各部门的网络安全员受权负责本部门计算机网络设备、计算机系统与业务应用系统的安全与保密工作第十四条信息安全员受权负责本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网上信息的检查、监督与监控等安全工作第十五条设立校级网络安全员、信息安全员各一名,分别负责、协调全校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的日常工作以及对外联系的工作人员分别由负责日常工作的技术服务中心与保卫科人员担任第十六条学校信息网络安全实行责任人制度,各科室主要领导为部门第一责任人第十七条学校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全校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第十八条技术服务中心定期举行计算机系统安全的技术培训与政策教育的学习活动第十九条技术服务中心实行值班制度,负责校园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的值班工作第二十条各个部门的系统管理员、安全员做好本部门的计算机系统与网络系统的信息保密工作,对系统的结构、设备、系统密码、用户信息、系统的重要数据做好备案工作,备案信息由部门保管系统管理员、安全员在调离本部门工作时,应移交上述材料,并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责任第二十一条各部门的服务器未经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安装其它与业务系统无关的软件与设备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应制定本部门的计算机信息数据备份策略,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对使用的系统(硬件、软件)做好系统安全的升级工作第二十三条学校各部门与计算机用户应做好计算机的病毒防范工作,定期查毒各部门应设专人负责病毒软件保管、定期升级的安全工作第二十四条使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文件与数据传输时,应该做好病毒的清查工作在计算机软件与硬件使用前,应做好病毒与其它有害数据的检测工作第二十五条如发现不能清除的病毒,应对文件数据采取保护措施,追查病毒的来源;并在24小时内通知技术服务中心与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向上级汇报第二十六条校园网络发布的信息分为综合信息与专栏信息两大类综合信息指学校的政策、法规、对外宣传与报道、学校内部文件、新闻信息等;专栏信息指经校领导同意专门发布的其他信息信息第二十七条各部门管理和发布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第二十八条上网信息实行责任签发制度网络信息安全组长负责学校综合信息的安全审核、签发综合信息需有文字材料备案,并实行年终归档专栏信息由校领导签发后由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发布第二十九条bbs系统的信息由技术服务中心总审核,对这些系统中出现的反动、黄色等有害信息应及时删除和过滤第三十条bbs实行栏目与版主专人负责制,并对其栏目内容的安全负责,版主负责人由技术服务中心审批设立、并备案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对出现的计算机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保卫部门与技术服务中心,不得隐瞒第三十二条学校保卫、保密部门做好校园网、特别是重点部门、要害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的保密监督检查工作第三十三条校园网用户均要对其使用计算机的管理、安全与网络行为负责第三十四条学校实验室、多媒体阅览室等执行登记制度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1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传播、复制反动与黄色等有害信息;2非法侵入网络系统与信息系统;3非法窃取计算机与网络系统中信息资源;6未经授权查阅他人电子邮箱;7未经批准,私设网站与发布信息8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9故意干扰计算机信息网络畅通;10浏览反动、黄色的网站11从事其它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的活动第三十六条学校所有的计算机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技术服务中心与保卫部门举报违法犯罪行为与有害信息第三十七条学校对出现的计算机安全事故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学校把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并由有关部门进行年终考评,对工作完成好的部门与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制度落实不好的部门提出整改、批评、警告等第三十九条本管理规定由学校就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解释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8、使用人在离开前应先退出系统再关机;
9、任何人未经过他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1、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4、由电脑部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2、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3、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4、各专业负责人必须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5、各专业负责人必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6、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7、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设施以保护电源
1、各部门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2、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人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凡是发现以下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责任
1、电脑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3、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4、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并关机;
5、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并造成不良影响;
6、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凡发现由于以下情况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违章作业;保管不当;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第八条本制度中所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的在其他部门的电脑设备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3、网络型病毒与计算机网络安全。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