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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故追责制度(3篇)食品安全事故追责制度(精选3篇)食品安全事故追责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第二章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和培训制度第三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3.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需接受临时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4.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5.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四)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五)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六)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物油、调味品、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七)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八、库房管理制度
(一)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三)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四)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五)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六)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结霜不得超过5毫米
(七)任何生、熟食物都不得用非食品袋包装
(八)任何冷藏食品都必须加盖不得混放防食物中毒预案
一、成立防食物中毒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一)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各班班长、保育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二)保健人员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三)食堂班长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二、日常工作要求
(一)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家或商家购买除调料外,所有食品全部由食堂加工制作,不购买现成的食品
(二)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库存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仓库内要做好灭鼠工作
(三)原材料的贮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生熟分开用具要有标识
(四)已加工完的代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五)板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
(六)饭菜实行48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非食堂人员严禁进入食堂
(八)各班教师、保育员做好餐前消毒和幼儿卫生工作,避免食物的污染,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三、事故应急处理
(一)就餐后,当幼儿出现呕吐、腹泻等现象时,带班教师要立即向园长汇报,及时将幼儿送入医院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
(二)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代样及餐具,备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三)组织由保健人员、后勤副园长、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四)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五)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食品安全事故追责制度篇3加工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
(一)生产经营者应按本规范有关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见附件2),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二)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食品采购、运输和贮存、粗加工、切配、烹调、凉菜配制、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点心加工、裱花操作、烧烤加工、生食海产品加工、备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热和工具、容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详细的操作方法与要求
(三)加工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
(四)应教育培训员工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卫生及品质管理要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经营场所面积20_疔以上的餐馆、就餐场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单餐供应300人以上的餐馆、食堂及连锁经营的餐饮业经营者宜建立和实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制定HACCP计划和执行文件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第二条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本店质检员负责承担第三条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第四条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第五条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第六条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店主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第七条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基本事由及证据;
4、责任及处理意见第八条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工商部门报告第九条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的,质检员应积极配合市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5.4当观察到以下症状(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方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5.5从业人员必须保证良好的个人卫生,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
(一)进入经营场所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二)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戴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男士禁止长发、长胡须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三)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第四条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4.1本单位负责人、食口口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6.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4.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公司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模范
4.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为主,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第三章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指责规定第五条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定、规章的规现就我单位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岗位责任制度5」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万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7.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生产加工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生产加工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事故追责制度篇2为了避免幼儿园食堂发生火灾或伤害事故,预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保证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等管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嶂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碱、小苏打、明矶、去污粉、清洁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四)员工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四、食堂、食品卫生管理、疾病防控制度为切实做好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卫生、安全,特订食堂卫生安全制度如下
(一)定期组织食堂员工学习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机关对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文件精神,组织员工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根据卫生部门的规定要求,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备齐各功能用房,配全相关设施,并将设施的管理、使用分工到人,落实责任,切实发挥其作用
(三)食堂工作人员须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佩戴上岗证上岗,并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不戴戒指和手链,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
(四)各卫生区域、各库房、各加工操作间、各硬件设施等的卫生责任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打扫、擦抹,及时清理杂物等
(五)严把采购、储存食品卫生关杜绝采购腐烂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蔬菜等,杜绝用腐烂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规范采买肉品渠道,查验肉品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同时做好必要记载,做到货证相符
(六)用专用水池洗刷餐具;用专用消毒柜对餐具进行消毒;用专用保洁柜存放餐具
(七)规范备餐间设施,充分发挥备餐间功能库房、设施、环境卫生区域的打扫、检查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及时打扫,不留污物、灰尘
(八)食物粗加工、精加工,分场所进行;荤、素食物清洗分池进行;生、熟食物分开存放;冷藏、冷冻设施正常运转冷藏柜的霜不得超过5毫米确保库房加工间通风、无鼠蝇、无灰尘
(九)供应的熟食特别是荤菜须充分加热
(十)食堂伙管定期检查食堂卫生,发现问题现场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工作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五)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个人卫生不良不能上岗
六、幼儿园食品留样管理制度食品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配餐员在分配坂菜时,每样汤、菜、饭均须留样,每样不少于100克分别放入留样盒内加盖并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及时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5摄氏度左右
(二)饭菜留样必须保留四十八小时后方可倒掉
(三)留样前,必须对用于坂菜留样的容器进行清洗、消毒杀菌四)食堂厨师必须负责对留样食品的检查,并做好“菜名、餐次、日期、留样人”等的留样记录,以备查验
七、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采购员要认真按照学习,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二)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三)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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