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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1、乙方必须向甲方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每批肉类动检检疫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2、乙方所提供的肉类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票据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如因乙方所供食品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3、乙方提供的肉类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若市场价格有变化,乙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待批准后再对价格进行调整
4、乙方必须按时把所需物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填单,乙方签字后方可入库
5、结算方式为月结,即一月结算一次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持票到甲方报帐结算
6、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所供肉类的质量问题导致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者导致甲方师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其结果一律由乙方承担,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2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堂食品的卫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结合我校各方面条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对学校食堂所用猪肉实行定点采购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食堂在乙方定点购买猪肉,采购由甲方食堂采买人员进行
2、乙方必须信誉可靠、质量保证、价格合理
3、乙方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件,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交甲方留存
5、乙方必须提供猪肉检验检疫证明,符合职能部门的要求如因检验检疫证明不合格,造成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罚,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乙方所提供的猪肉价格在协议期间应比市场零售价低,甲方按当时毛猪价的
1、5倍结算肉价
7、满足食堂需求,随要随供,质量保证所供猪肉若发生任何不安全事故,乙方必须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付款方式甲方按月用现金支付,每次填写售货单乙方应无条件将甲方当天所购猪肉足额、准时交给甲方采买人员验收签字认可送到食堂的肉如有质量问题,必须无条件退货
9、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木材进货合同协议篇三需方(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产品名称、规格、单价及需求量
二、交货地点、方式
三、运输及费用负担货物在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前运费及途中的一切开支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卸货,卸货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验收方式货物到达甲方工地后,由甲方验收员现场验收,乙方开具送货单由甲方验收员签字生效,达不到要求的现场退货
五、结算方式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有权对甲方采取停止供货,有权一次性收回全部货款,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交货时间
1、甲方须提前二至三天报计划,乙方在计划日期内组织货物运送到甲方工地,货物数量以进场验收签字的送货单为准,送货单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及结算依据
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则按乙方所送总货款以银行贷款同期同档次利率的4倍补偿给乙方(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利息)
九、补充事项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点单位地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电话电话木材进货合同协议篇四委托单位名称(称甲方)受托单位名称(称乙方)绍兴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以下项目委托代理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委托协议甲方委托乙方按规定完成以下工作编制、组织专家论证采购文件;发布项目政府采购信息;印刷、发布、发售和提供采购文件;供应商资质初审;收、退保证金;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项目开标(谈判、询价等)及对上述采购活动记录;发中标通知书特别委托事项
1、委托乙方采购时,应保证采购资金已到位,若因采购资金没有到位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2、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甲方愿意承担采购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在签订本协议后5日内,向乙方提交《政府采购项目详细清单》及项目详细技术、经济和供应商资格需求(详细清单附后)
4、对乙方草拟的各类采购文件进行确认
5、对乙方在代理期间和代理权限内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问题,甲方有及时答复的义务
6、本协议履行期间,应乙方要求,甲方有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及时指派采购人代表参加抽取专家、确认中标(成交)结果、澄清、答复、签订
7、不得要求乙方向其指定的供应商(品牌)进行采购
8、在中标通知书发出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9、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应将合同副本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和乙方备案
10、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甲方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甲方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1、按规定组织验收小组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结算书和反馈表(委托乙方组织验收的,甲方应在特别委托事项中明确)
1、甲方递交技术需求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编制、组织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等)并交甲方确认
2、印刷、发布、发售和提供上述文件
3、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发布项目政府采购信息
4、采购文件发出后,如出现必须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情形,乙方必须在甲方同意后,方可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和修改,并通知到所有投标(谈判、询价等)供应商
5、按照项目需求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
6、对委托项目供应商资质进行初审
7、组织项目开标(谈判、询价等),及对上述采购活动(开标过程、竞争性谈判过程、询价过程)进行记录
8、在甲方委托的范围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
1、双方的有关人员在采购活动中,如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都必须回避
2、双方在采购过程中如发现对方有违规违法行为,可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监察机关投诉、检举并终止采购协议
3、双方应当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甲方应当派出代表对项目采购活动实施全程监督,并在采购记录、中标结果上签名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和市招投标市场管委会办公室各执一份附注
1、采购清单附后,甲方同时请将清单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绍兴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电子信箱,信箱地址
2、本协议共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木材进货合同协议篇五甲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区市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甲方经多次考察决定学校食堂所需肉类统一由乙方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乙方必须向甲方所学校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每批肉类动检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2、乙方先试供10天,即试供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试供期内主要考核乙方的实际供货能力、供货质量等试供期满,如各方面均能达到甲方及食堂生产要求,甲方正式向乙方采购;如不能达到要求,甲方停止向乙方采购
3、正式供期为试供合格后起至20xx年春季学期放学,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生产需求而定
4、乙方所提供的肉类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票据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5、乙方提供的肉类应符合下列要求1必须是县统一定点屠宰2必须经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3肉类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若市场价格有变化,供应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待批准后再对价格进行调整4乙方供给甲方的每批肉应提供检疫证明
6、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所供米面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并负相应法律责任2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7、争端的解决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县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县法院提起诉讼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8、其它1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县营养办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木材进货合同协议篇六甲方乙方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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