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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融资租赁合同说明条款融资租赁合同2023(优秀篇)10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2023年融资租赁合同说明条款融资租赁合同(优秀10篇)融资租赁合同说明条款篇一乙方有限公司乙方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于年月一日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将价值元的设备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出租给乙方乙方特向甲方申请为该笔贷款提供设备回购保证担保为保证此项业务顺利进行,防范风险,制订以下协议:
一、乙方将承租的设备用于与治疗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乙方与医院以分成的方式对中心利润进行分配乙方保证将获得的中心盈利首先用于归还租金,并按照甲方要求将有关资料交甲方备案
二、甲方为乙方进行的上述融资租赁提供设备回购保证担保,担保手续费以与乙方对中心盈利进行分成的方式获得担保手续费的具体计金额的万分之五的利息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或cb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3.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4.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或其它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委托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合同法》及《担保法》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1.租赁合同附表略;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略;
3.租赁设备确认书(略);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略);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略)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须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甲方(章)经理业务员乙方(章)代表_________—年—月—日--〉融资租赁合同说明条款篇五受理人租赁有限公司甲方根据出立的号文/决议已获准购买/从乙方租赁项目项下的设备,估计设备价格为o现甲方向乙方申请由乙根据甲方按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所提出的具体要求和以甲方就涉及其利益的部分所同意的条件向双方都接受的卖方购买该设备并通过双方将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将该设备作为租赁物件出租给甲方使用甲方承诺:
二、参与上述购买的谈判并在购买合同上签署,以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上述购买合同一旦订立,即同乙方订阅融资租赁合同;
四、在乙方接受本申请后日内向乙方汇付租赁保证金,金额为估计设备价款的%即元,除非由于融资租赁合同已充分履行或因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而未能订立、生效或履行,甲方将不要求乙方退还该保证金乙方承诺
一、受理甲方的上述申请并将据以开展工作
二、在融资租赁合同已充分发行或因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而未能签订立、生效或履行的情况下,将保证金按银行年期企业存款利率记息还甲方,记息期限自乙方收到租赁担保证金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本申请书自双方盖章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申请书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主管部门意见O申请人受理方租赁有限公司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号文融资租赁合同说明条款篇六出租方(甲方)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1.1甲乙双方在此保证各自具有签订本合同的权利并已取得有关签订本合同的一切必要批准
1.2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同意支付设备价款购进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条款租入租赁物件租赁物件的名称、概算价格、型号、机身号码、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第二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2.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供应商或/及进出口代理商资信情况,自己选定租赁物件和供应商或/及进出口代理商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质量、技术和服务内容,以及品质技术保证、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决定权并直接与供应商商定乙方对自己的决定和选定负有全部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2.2甲方根据乙方的选择和要求,会同乙方与供应商或委托乙方指定的进出口代理商与供应商签订租赁物件购买合同及执行购买合同等其他文件,并承担根据乙方付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责任在满足本合同附表要求的先决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应在要求付款日期七天前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以使甲方有充分的付款准备
2.3乙方确认甲方或进出口代理商与供应商之间购买合同的标的物即乙方所选定的本合同的租赁物件,乙方同意并接受购买合同及其附表中所记载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盖章
2.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件或许可证明第三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3.1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包括(现在或以后附属于租赁物件的)任何零部件、替换件、更新件、附件和辅助件的所有权均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将租赁物件用于非法生产,在租赁期内不得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抵债、转让、承包、转租、分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3.2租赁物件在合同附表规定的场所安装、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加拆任何零部件,不得改变租赁物件的外观、性能、品质等,或迁移安装使用地点,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甲方有权在租赁物件上标注所有权标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代理人)有权定期或随时检查租赁物件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3.3乙方股东的任何指令、乙方同任何第三人的契约及乙方法人地位的变更,均不改变甲方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3.4租赁期满后,乙方在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违约金及认购费[认购费(见附表所述)应由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一期租金支付日连同最后一期租金向甲方支付]和其他一切费用的前提下,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所有权转让证明书》,租赁物件所有权自《所有权转让证明书》签发之日起由甲方转移至乙方第四条租金、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4.1乙方应严格按附表或第
4.3条所规定的金额、币种、时间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5.2租赁物件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不符时,甲方在确定租赁物件实际成本后,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6.3前款所述变更不属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租金调整通知书》中载明的金额、日期、币种及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7.4除甲方支付货款外,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可能发生的款项由乙方承担,但与租赁业务有关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由甲方承担
8.5乙方在支付租金时,不得扣除乙方应承担的任何费用
9.6手续费按附表计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4.7其他费用的支付a.若租赁物件概算价格未含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或产品税,如有前述税款需由甲方代乙方缴纳,乙方应于约定交货期前30天将估算税款汇至甲方,并附寄海关出具的减税证明(如有),如因乙方延迟提供估算税款或减税证明而发生的海关罚款、未减税征收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利息等缴税后,甲方按实际税款额同乙方结算,多退少补b.国外运费、运输保险费、银行手续费和财产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c.国内转运费由乙方直接支付第五条租赁期、起租日及租金付款日
5.1租赁期限为合同附表所述期限,租赁期限为不变期限,在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终止对租赁物件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租赁合同的要求
5.2起租日为出租人第一次支付货款之日,即资金从出租人账户划出之日
10.3租金付款日以租金到达出租人账户日为准第六条违约金
11.1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应按附表或《租金调整通知书》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及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6.2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每日收取延付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交货和收货
7.1租赁物件由供应商按附表规定的预计交货日期直接运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货地点,由乙方(或其代理人)收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7.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由乙方自负保管责任,乙方应在收货后10天内将租赁物件的收货单交给甲方
7.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购买合同中约定甲方所有的索赔权自动转移给乙方如果乙方在收货后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及供货商延迟交货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等属于供应商责任的情况时,由乙方向供应商行使索赔权索赔的费用和结果均由乙方承担和受益,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7.4若乙方自主选定的租赁物件不能达到乙方设想的效果及效率,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保证甲方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在形态、质量和权利方面的完整性;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对租赁物件进行改装,改装后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7.5除购买合同中支付租赁物件货款条款外所发生的其他争议以及索赔、仲裁等由乙方自行处理,费用自负
7.6乙方若违反前述任何条款,或出现前述任何情况,乙方仍应按合同的规定支付租金及其他款项第八条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8.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购买合同中约定的索赔权自动转移给乙方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办理索赔事宜
9.2在使用租赁物件期间,由于责任事故导致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或人身伤害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乙方仍负有按期偿还租金的义务第九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1.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保管、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租赁物件维修、保养所产生的一切效果均属于甲方
12.2乙方正常操作更换租赁物件的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原制造厂出的同规格、同型号的零部件并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采用代用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9.3租赁物件在安装、设置、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算方式为:
1、融资租赁期限内,乙方每月获得的中心盈利在归还融资租赁租金后的剩余部分的%为担保手续费
2、融资租赁业务结束后至中心开业的第年年底,乙方每月获得的中心盈利的%为担保手续费担保手续费自中心开业后的第个月开始,每月支付一次
三、乙方承诺其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乙方在经营中的对外融资、归还贷款及内部资金往来等应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融资租赁合同说明条款篇二乙方:__________甲方为专门从事研制温泉沐浴品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生产的产品已在部分矿区内使用近十年,深受欢迎和喜爱并经上海市技监局检测属安全产品乙方作为矿务集团的实业公司在当地具有广泛的客户资源及良好的社会关系,有丰富及众多产品代理及经销经验甲、乙双方经多次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发挥各自特点的原则下,乙方同意完成年销量吨,首次订货量不低于吨甲方授权乙方为产品的总代理商双方特订立条款如下、经销产品第十条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及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办法
10.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在发生上述任何情况时,乙方均需按期缴纳租金
10.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a.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b.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10.3前款,若有同型号同价格或不同型号不同价格有多件物件,以前款公式计算损失赔偿金后,按毁损或灭失的物件的实际价格占全部租赁物件实际价格的比例确定部分租赁物件毁损或灭失的损失赔偿金第十一条租赁物件的保险
11.1若租赁物货价未包含运输险费,乙方应在货物装运前以货价的10%为标的投保以甲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运输险并承担保险费自租赁物件运抵乙方交货地点之日起至租赁期满之日止,乙方必须投保以甲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一切险并承担保险费,并连续投保至本合同终止时为止,并将保险单正本交给甲方
11.2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会同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并立即采取一切合理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保险金由甲方领取
11.3根据本合同第
10.2条c项由乙方支付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抵偿;如果保险赔付款项不足抵偿乙方应付款项,乙方仍应清偿不足部分
11.4根据本合同第
10.2条a、b项的约定,如果乙方支出的款项超过保险赔偿金,超过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11.5如果租赁物件的损害不属保险赔偿范围,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11.6发生部分损坏后至租赁物件修复过程中,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第十二条租赁保证金
12.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所列的租赁保证金,并在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12.2租赁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并调整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计息甲方在租赁期满且承租人清偿所有租金、违约金及其他款项后将租赁保证金归还乙方;或在租赁期满前且保证金本金足够抵扣未清偿租金的前提下,由甲方于每期租金付款日将保证金逐期抵扣未清偿租金,抵扣的顺序为从最后一期租金起向前逐期抵扣,乙方不得自行将租赁保证金抵扣其他期租金;若租赁保证金经抵扣后的余额不足以抵扣某一期租金的,乙方仍应按期支付该期租金的差额部分
12.3乙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并不能免除本合同所规定的一切支付义务
12.4乙方因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而导致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处置租赁保证金用予抵扣乙方应付的剩余租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第十三条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3.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
13.2乙方如逾期不支付租金、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及乙方破产时,甲方有权选择采取下列措施,必要时可采取诉讼措施a.要求乙方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未到期租金和其他一切应付款项;b.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物件,并有权处理租赁物件及抵押物
13.3处理租赁物件或抵押物时,若有补交税款,应在处理所得价款中扣除;若处理租赁物件及抵押物后价款仍不能清偿,乙方应对不足清偿部分继续清偿
14.4在本合同生效后,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15.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产、合并、转产、被诉、被查封、法定代表人变更及财务结构和销售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有明显迹象表明乙方无可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等情况,甲方可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第十四条经济担保
15.1乙方按附表所述的方式提供抵押物或/及保证人并签订抵押合同或/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需按担保法规定办理登记后生效
16.2不论发生任何情况乙方未按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时,甲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或/及保证人负责清偿
17.3乙方的保证人在乙方未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时,将无条件、无异议地支付乙方所欠租金、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十五条合同权利的转让和抵押
18.1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或提供租赁物件作为抵押
15.2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6.1乙方在满足本合同附表中的先决条件(此些必须是真实及无误导的)及没有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情况下,甲方应当根据乙方付款通知书指定的付款日期按时向供货商支付租赁物件的货款,并以支付货款日为本合同生效日
16.2在乙方未满足合同附件要求的先决条件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支付货款;若甲方同意支付货款,本合同则以支付货款日为生效日,乙方有义务尽快满足先决条件
16.3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内必须起租,否则本合同作废
16.4本合同自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自行终止
19.5若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作废,乙方应对甲方为准备履行本合同支出的融资成本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七条其他约定条款
20.1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的义务或使用租赁物件,均不属越权行为或以任何方式违反其章程
17.2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其所提供的任何资料、向甲方所作的任何叙述及对所有先决条件的满足均为真实及无任何误导的;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情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乙方亦承诺每月将其主要银行账户的对账单传真或邮寄给甲方
17.3合同签订后递交甲方所在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17.4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补充或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7.5本合同内容不因合同中部分条款的无效而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执行
17.6即使乙方已依约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但若乙方未完全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其他融资租赁合同及/或其他相关文件/协议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作本合同同时构成违约,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
18.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保证人应首先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8.2在诉讼期间,除提交诉讼的条款外,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18.3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合同需要仲裁或诉讼时,乙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包括律师费用在内的一切仲裁、诉讼及执行费用第十九条其他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由甲方保管,待办理公证、保证、抵押等手续时备用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融资租赁合同说明条款篇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514号)规定,对经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征收营业税,不征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的,征收增值税;未转让给承租方的,征收营业税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设备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残值购入设备,以拥有设备的所有权《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
[1988]30号)第四条关于对融资租赁合同的贴花问题规定,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因此,对融资租赁业务如何缴纳印花税,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对经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其实质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按照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依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2、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的,其实质为经营租赁行为,按租赁业缴纳营业税,依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千分之一
3、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的,其实质为销售货物,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依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融资租赁合同说明条款篇八当前,可能对融资租赁合同效力产生影响的,有以下几个较为突出的因素出租人是否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经营资格的审查对从事融资租赁经营资格的审查,是我国对融资租赁业的特殊要求所决定的由于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不仅仅是从事租赁,还包括其他金融业务、国际贸易等,因此,国家对这类企业实行严格控制,未经行业监管部门批准,其他企业不得以融资租赁作为常业经营否则,即应认定所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首先应当肯定的是,融资租赁是一项金融业务,经营金融业务的资格必须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许可1998年7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2、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3、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4、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显然,此规定将金融租赁作为必须经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此条款并未以投资主体作为区分是否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标准同样,如果由人民银行(现由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吸收外资的话,仅由银监会批准是不够的,还需由商务部对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批中国人民银行1994年发布的《金融机构管理规定》也将金融租赁列为金融业务而外商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却无需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仅履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的审批手续,人民法院不得不承认并接受这一现实,认可外商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合法性这与我国长期以来,没有一部规范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行为的法律,导致行政权限划分不清有关融资租赁方式融资租赁方式的多样化是租赁产品创新的一个重要手段《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租赁方式,就包括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等实践中,还有各种不同租赁方式的结合在审理不同融资租赁方式下的纠纷案件时,人民法院不仅对采取《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以租赁方式进行的融资租赁交易予以承认,而对于当事人之间约定的、不违反国家禁止性规范的、具有创新性的租赁方式不会轻易否定其效力融资租赁物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涉及融资租赁物件时,统一使用了租赁物的称谓,没有对租赁物给出一个清晰的概念和限定,而将这个问题留给了融资租赁的实务、监管和司法部门去解决《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采取概括的方式规定“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采取列举的方式,规定租赁物包括“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比较两个《办法》可以看出,对租赁物的种类认识有所不同,固定资产包括了不动产,不包括无形的技术在内;而附带技术则包含了具有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如软件等影响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因素融资租赁合同说明条款篇九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就车辆融资租赁及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内容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且非依赖甲方的技能,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进行融资,协助乙方购买厂家生产的牌,型号汽车部,乙方应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车辆第二条租赁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甲方应自合同生效起当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车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第四条总租金共计人民币元,按月的利率计息分期付清,第一期付元,应至年月日前缴清;第二期付元,应至年月日前缴清;第三期付元,应至年月日前缴清,以此类推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经甲方催告后在一月内仍不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车辆第五条乙方取得租赁车辆后,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该租赁车辆第六条租赁期内,乙方应负责租赁车辆的维修义务第七条租赁期内,乙方占用、使用租赁车辆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因经营车辆需雇佣的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在雇佣期间,如发生交通肇事,工伤事故,造成雇佣人员伤、残、死亡等,一切经济赔偿均由乙方全额负担,甲方不付任何经济赔偿责任第八条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买卖、转让、抵押、出租租赁车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如乙方买卖、转让、出租租赁车辆,必须经甲方同意,如果转让出租租赁车辆,乙方必须向甲方足额缴纳三年服务管理费第九条甲方代为乙方办理各种税费手续等,代为办理车辆二级维护等服务,甲方可以派员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或其它纠纷案件,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条乙方车辆发生事故后,乙方因处理不当和不积极主动所造成在甲方入户的其它车辆受牵连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主动赔偿因此所受牵连车辆和人员的损失,否则甲方或受牵连车辆所有人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十一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代为乙方租赁车辆办理投保手续,其投保项目为交强险、乘坐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然险等,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并应在当年保期结束前一个月向甲方缴纳下年度的保险费,由甲方代乙方向保险公司缴纳,并办理保险手续第十二条总租金及甲方代为垫付的税费,在乙方还完后,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
二、地区范围甲、乙双方确定乙方的总代理地区为矿务局下属煤矿
三、代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代理资格自然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双方另行商定
四、产品价格(特殊规格价格另定)人民币吨(结算价)人民币吨(建议销售价)
五、订、供货及结算
1.自年月日起,甲方根据乙方订货单的订货量和交货期进行供货
2.乙方首次订货须先支付全额货款的%,余额货到结清
3.乙方订货单须以文字方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次提(发)货数量在5吨以上时须提前5天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统一生产调配
5.乙方在每月25日至30日内向甲方支付当月所提货物的全部货款,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税号、账号以及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六、产品质量
1.甲方对其产品在设计和制造方面的质量全面负责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甲方设立全国统一产品质量服务咨询电话,全面负责公司产品的质量咨询
3.甲方有权随时对产品进行升级换代或生产衍生的系列产品,对新型号产品进行价格调整(包括供货价,零售价及批发价)第十三条乙方不得避开甲方私自办理行车证、照以及各种车规费手续,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其它危害后果者,其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第十五条乙方人员及车辆必须遵章守法,依法经营,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应自觉全面的履行合同,甲方如违约以公司财产赔偿相应损失乙方如违约以家庭财产或其它财产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各种税费、交付租金等违约行为,还应向甲方支付未付租金、各种税费的20%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第十七条以上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元整的违约金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九条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融资租赁合同说明条款篇十融资租赁是现代租赁理念的表现形式,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融资租赁把工业、金融、贸易三者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冲破了工业垄断资本和银行垄断资本的垄断防线,为两者之间的相互融合、追求利润最大化创造了有利形式融资租赁符合工业化社会的需要,即使在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经济危机时,仍得到稳定的发展融资租赁业务在我国还属幼稚性行业,从事该行业的主体少、规模小、规范性不强是其显著特点融资租赁合同所表征的法律问题也很多关键词:融资租赁;法律;合同传统租赁是以实物流转为主要特征的,而融资租赁是以实物、技术流转为前置继而进行货币流转为主要特征的因此,按照我国金融机构管理规定,从事以融资金融手段进行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此类企业在取得工商注册登记后必需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如果以外汇从事融资租赁经营活动的,还要取得《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中国人民银行于1984年10月17日颁布的《关于金融机构设置或撤并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即明确规定,租赁公司属于金融机构,应当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1991年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关于金融机构办理年检和重新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银发199138号】中又明确规定,金融租赁公司经验收合格给予换发《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经营外汇业务的换发《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1994年8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金融机构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属于金融机构;第四条规定金融租赁属于金融业务;第六条规定:法人型金融机构要取得《金融法人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者一律不得经营金融业务;第二十一条规定经批准开业的金融机构,凭工商营业执照领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经营外汇业务的另按规定申领《经济外汇业务许可证》,办妥以上手续始得营业;20xx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作了专门规定,上述的规定中始终体现我国对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采取法律上严格管制措施,对其主体资格作了严格的限定,其特征之一就是许可证资格准入制我国允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宗旨为利用外资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到80年代中期,我国形成了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至今为止约近50家)为主体,从事以国际货物买卖为前置的国际融资租赁业务,国内银行也设置了专门从事国内融资租赁业务的机构,形成了一定的行业规模,但由于行政部门之间政策上的协调和沟通不够,管理上的衔接性和统一性不足,出现了政出多门,各执一端的现象加上立法上的滞后,导致融资租赁合同出现争议后,司法机关不能形成整体和统一的司法评价例如,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由国家外经贸部批准成立,批准成立后既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规避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在未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金融租赁业务,在未取得《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外汇金融租赁业务,对这类企业,发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而诉讼人民法院时,必然要涉及主体资格被审查的情形如认定其主体资格合法,就否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职能,否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权力如认定其主体资格不合法,又否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职能,否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企业经营主体资格的权力,在司法评价上处于两难境地,其本质体现出维护国家法律的整体性、统一性、权威性上的无奈所以,对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在未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即取得从事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工商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合法性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否定说、肯定说和折衷说这些争论还在继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融资租赁合同签订、履行和争议的解决,笔者认为融资租赁合同主体资格认定的法律问题是应当重视和解决的法律问题按照国际租赁契约统一规则和我国《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分四种并列方式,既直接租赁、回租赁、转租赁、委托租赁直接租赁是以国际货物买卖或国内杂物买卖为前提的融资租赁业务转租赁是以国际货物租赁或国内货物租赁为前提的融资租赁业务这两种租赁方式是以具有先进生产要素为特征的物资(技术、设备)形态的运动为前提,继而进行货币形态(租金)的运动,这种以金融为手段把工业、金融、贸易集于一体,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以先进的生产要素实现企事业单位技术进步,可以直接和显见地体现我国对融资租赁业的产业要求,体现我国对外开放的宗旨和立法目的委托租赁是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居间服务,是融资租赁业务的延伸回租赁业务是将承租人享有所有权的设备买入,再租给承租人收取租金,回租赁合同履行终结时,再将设备所有权回转于承租人这种租赁业务设备的物资运动形态仅有观念上的运动,涉及实际上的运动是以货币形态的运动为主要特征本质上体现的是资金市场的融资和物的担保回租赁业务如不在立法上和行政管理上严格规范,极易造成我国关于融资租赁业利用外资引进国际上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促进国内企业贸易发展,实现企事业单位科技进步的产业政策发生冲突,也极易规避我国对金融行业的严格管理和外汇严格管制的法律规定例如,有些回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了规避企业间不得相互借贷的法律规定,利用回租赁合同与借贷合同极为相似的特征,达到既为承租人解决资金,又为出租人牟取高于贷款利息租金利润的目的,而订立形式要件为融资租赁合同,实质要件为借款合同,这是融资租赁合同争议纠纷中常见的规避法律的行为由于回租赁合同与借款合同有较多相似之处,加上实施操作不规范,故二者在实践中比较难以区分和认定由于回租赁合同与借款合同在主体、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标的物流转方式等方面的极为相似,将此类问题全部归于司法环节中解决难度极大笔者认为,第一,在立法上要明确和具体地规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从事回租赁业务的资格,并且应当严格限制,实行回租赁业务的特别准入制度;第二,有关行政管理机关要对回租赁业务的资格实行严格的审查制度和监管制度;第三,融资租赁行业要建立自律制度,在回租赁业务自律方面应更加严格回租赁业务并不体现进口技术和设备的租赁业务的主要宗旨,仅是租赁业务的补充形式回租赁业务规避法律的行为,客观上已经严重地影响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国家外汇管理秩序,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成为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的祸源之一,应当是国家在经济活动中重点治理和整顿的对象笔者认为,回租赁业务在我国当前的经济活动中应当限制其发展,实施严格的管理措施,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以回租赁业务方式实施融资租赁的合同行为,应当进行严格的治理和制裁按照融资租赁行业惯例,在融资租赁合同履行终结之际,承租人象征性地交付给出租人小额款项,租赁物所有权就转移至承租人,而在租赁物交付出租人时起至承租人交付全部租金并且象征性地交付给出租人小额款项前,在法律上都属于合同履行之中在此时间段内,从租赁物权属性质上看,出租人为所有权人,承租人是使用权人,如承租人发生破产事由,出租人应首先对租赁物行使其所有权,其后才能行使债权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一般都有保护人为承租人提供担保,并且多是连带保证责任《审理租赁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在承租人破产时,出租人可将租赁物收回,也可以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申请拍卖租赁物,将拍卖所得款用于清偿承租人所欠出租人的债务租赁物价值大于出租人债权的其超出部分应退还承租人,租赁物价值小于出租人债权的,其未受清偿的债权应作为一般债权参加清偿程序,或者要求承租人保证人清偿如果承租人至破产宣告之日时存在欠付出租人的租金的事由,出租人要以先处分租赁物为前置条件,根据处分租赁物的具体结果,才能确认债权的具体数额并行使法律上的请求权这种情形是由于融资租赁合同本身就存在的担保特征,既融资租赁合同具有融资和物的担保属性融资租赁合同如存在处于从属地位的保证合同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因存在物权的保证而相对弱化因此,融资租赁合同的保证责任区别于为破产提供担保的如借款合同的保证责任在借款合同中对连带责任保证人,债权人可以选择向保证人主张并由保证人对破产人的全额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而融资租赁合同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全额承担清偿责任时,可依法主张出租人先处分租赁物,之后才对租赁物处分所得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部分承担责任而在实践中往往判令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代破产人(承租人)偿还全部债务完全漠视了出租人的物权应当折抵部分或全部债权的属性,违反了法律上的特别规定,客观上加重了保证人的责任,也违背了物权优于债权的民法原理融资租赁是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的便捷途径,能够提高资金利用率,缓解资金需求压力,帮助国内企业扩大出口,增强创汇能力,有助于平衡国际收支,有利于改善我国投资结构和宏观投资环境,有利于外贸体制的改革但是,融资租赁行业缺乏统一的行业管理,出现了许多不可忽视的法律问题,应当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对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资金来源、租期长短、融资途径、融资额度、租赁物件的范围、租赁物件的折旧和违约处理等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对融资租赁机构的监管权应当集中于中国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统一制定融资租赁的部门规章,规定设置租赁机构的审批制定和审批权限,监管各融资租赁机构的业务范围,以结束目前各部门、各地区多头监管融资租赁机构的混乱状况建立一个健康和统一的融资租赁行业和市场,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七、产品包装外包装纸箱包装,每箱公斤内包装塑料袋包装,每袋公斤
八、货物运输甲方负责产品以火车运输方式运送至乙方所在地的火车托运站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九、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排它性的专营甲方产品,不得经营与甲方产品有竞争的同类产品
2.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时,以甲方的代理人名义独立进行合法的营销活动,并为此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3.乙方提供仓储场地,及时向用户单位供货,按时结算货款,定期向甲方反馈产品在使用中的各类情况
十、其它
1.乙方有义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甲方产品技术专利和正当的商业利益不受侵犯,如有任何侵权行为应立即向甲方及当地工商部门报告,并尽最大努力配合甲方消除这种侵权,甲方为此承担费用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在乙方特许地区自行销售或再授权其它经营单位,特许地区的自行上门的产品订单也必须转交乙方执行
3.不可抗力如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中遇到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无法执行、受影响方可以不承担责任但事件方须在事件发生后二个工作日内以电报或传真方式通知对方,并应主动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把损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提交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代表代表签约地点签约日期融资租赁合同说明条款篇三甲方(资金方)乙方(借款方)
(一)、总则甲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安排好清洁、干净、无犯罪性质的资金为乙方的项目融资乙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有能力从银行开出存款单,作为乙方项目开发的融资条件,并同意以相应项目担保,采取项目拖管的方式融资
(二)、融资及其相关条件
2、融资总金额
3、融资条件有效期一年以上的银行存款单或信用证或保函
4、开证银行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或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国际知名银行
5、借款年限3——20年期
6、一次性贴息6-8%
7、融资年利率
2.95%(暂定)最终确定的利率以甲方打入第一笔款时美联储公布的长期贷款利率为准,而且该利率在借款期限内不变
8、首批过款万美元
9、后续过款按双方商定的过款计划执行
10、查询方式swift
11、操作方式银行对银行
2、为了监控资金更好地运作,甲方派出两名人员进入项目公司领导层,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宏观)
13、如因乙方经营不善而造成亏损,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时,按中国有关法律进行核定乙方相关资产,以其相关资产划给甲方
(三)、操作程序
1、双方完成一切融资条件条款谈判前期工作后,首先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对本合同进行签约确认
2、经传真签约确定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同时乙方提供接款银行坐标及公司有效的法律文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董事会关于融资的决议书、全权委托书等
3、正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半个月内从银行开出正本银行存款单,并将银行存款单原件扫描件e-mail给甲方
4、甲方银行收到乙方银行开出的正本银行存款单扫描件e-mail后,通过swift进行查询,经查询无误后在15个银行工作日内按乙方要求向接款银行发出付款通知融资合同书文本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5、甲方付款通知发出后在21个银行工作日内将首批款打到乙方指定的接款银行
6、在第一笔款到位后,余款在3—5个月内全部付清
7、乙方收到全款后,甲方在每年12月15号之前,凭乙方开户的相关银行向甲方开出的利息单取息,同时银行开出第二年的利息单交由甲方
8、乙方开出的银行存款单在一年零一个月后自行解冻
(四)、法律依据巴黎国际商会icc500(1993年)最后修订版条款
(五)、共同遵守条款本合同一经签约,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撤消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认真执行合同条款;根据icc500条款,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合同金额的1%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合同执行icc500条款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天灾、战争而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不按合同条款操作而导致交易终止或违反合同条款者视为违约
4、乙方保证开出的存款单和有关资料文件为合法真实,如经甲方银行查证发现虚假不实,则视为违约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条款向乙方拨款,则视为违约
(七)、解决纠纷终止双方发生违约纠纷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仲裁,仲裁地为北京,仲裁机关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
(八)、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为中文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双方一致书面同意本合同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即告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制定合同副本,合同副本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主音至音皿早皿早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融资租赁合同说明条款篇四融资租赁合同要如何写,以下由文书帮小编推荐这编融资租赁合同范本参考出租方(甲方)地址—电话―传真—银行帐户号—承租方(乙方)地址—电话―传真—银行帐户号—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
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的租金的当月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美元帐号—;日元帐号;欧元帐号—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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